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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子执资斧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1:27:10 体裁作文
执子之手,子执资斧体裁作文

篇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全文出处及意思注释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全文出处及意思注释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诗经·邶风·击鼓》 原文: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演变:

执子之手,与子共著.

执子之手,与子同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 “共著”,“同眠”,都是拟“偕老”变化而来的,在网络文章中广为流传。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原文注释

击鼓声镗镗(震于耳旁), (将士们)奋勇演练着刀枪。 土墙和漕城修筑正忙, 惟有我随军远征到南方。 跟随孙子仲(行旅奔波), 平定(作乱的)陈、宋二国, 回家的心愿得不到允可, 心中郁郁忧愁不乐, (我却)身在何方,身处何地? 我的马儿丢失在哪里? 到哪里(才能)将它寻觅? 到那(山间的)林泉之地。 生生死死离离合合, (无论如何)我与你说过。 与你的双手交相执握, 伴着你一起垂垂老去。 可叹如今散落天涯, 怕有生之年难回家乡。 可叹如今天各一方, 令我的信约竟成了空话。 诗文赏析:

这并非是一首爱情诗,而是描写了战士们在上战场之前立下的誓约,“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的兄弟情谊。

本诗描写兵士久戍不得回家的心情,表达渴望归家与亲人团聚的强烈愿望。诗从出征南行写起,再写了战后未归的痛苦, 又写了当初与亲人执手别离相约的回忆,一直到最后发出强烈的控拆,次第写来,脉络分明,而情感依次递进。叙事中推进着情感的表达,抒情中又紧连着情节的发展,相得益彰,而自 然天成。

爱情诗: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诗名:不详 出处:冷面楼主和尚妻

原文: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

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

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

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

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

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

谁,可助我臂,纵横万载无双;

谁,可倾我心,寸土恰似虚弥;

谁,可葬吾怆,笑天地虚妄,吾心狂。

伊,覆我之唇,祛我前世流离;

伊,揽我之怀,除我前世轻浮。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

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

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

我, 牵尔玉手, 收你此生所有;

我, 抚尔秀颈, 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

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曾,以父之名,免你一生哀愁;

曾,怜子之情,祝你一生平安!

冷面楼主和尚妻内容简介

讲的是杀手团燕楼楼主冷非颜和藏歌的故事,藏歌刚刚开始不知道她是燕楼楼主(这个在那个时候是人人唾弃滴、特别是名门正派)。冷非颜爱上他了,后来他因为她是燕楼楼主就不想要她了。最后冷非颜死了,他才发现自己一直爱她…… (不好意思,这么简)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 最古老的爱情誓言 - 爱情故事 就在那一刹那间,天仿佛塌了下来。

先是医生宣布下半身不遂,然后是多年的合作伙伴突然抽离资金潜逃,更戏剧性的是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等他离婚、一定要嫁给他的她在医生宣布结果的时候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只让人捎来一封信,信中只有两句话:“对不起,祝你幸福。”

如果说同伴的背叛让他感悟了人世的险恶,而她的离去则让他领悟了爱情的荒凉。曾经他为了她,不惜与父母翻脸、与相恋十年的她离婚,只为了与她相依,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是上天注定,或许是上天要惩罚他的多情和背叛。正如跟父亲决裂时父亲所骂:你迟早会遭到报应的。其实从她答应离婚的刹那他就知道自己会遭到报应,但是没有想到那一天会来得那么快,就在他刚与她达成离婚协议的时候。

忽如其来的一场车祸就这样改变了一切。公司濒临倒闭、债主上门不断、康复治疗无望、父母也因为他之前的无情而爱理不理。当他最亲的人都对他失去信心的时候,他自己也累了。他实在找不到坚持下去的理由。或许是因为疲倦了,也或许是对人世失去了信心,他破罐子破摔,干脆放弃治疗,晚晚喝酒麻醉。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个五岁的儿子牵挂,他相信他早就去了,而不会像现在这样惹人烦。

就在他对全世界都失去信心的时候,她来了,带着五岁的儿子来了。看到她的到来他隐藏已久的情绪爆发了出来:“现在你满意了吧,看我遭到报应了,上天真是惩罚我啊!”然而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等他发泄,然后招呼招呼儿子默默地捡起地上的酒瓶,给他理发、给他洗澡换衣,就像回到从前那样,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默默打理他制造的一切。反而是儿子看到这样的他,一下子扑在他身上哭了出来。

如果说刚开始是因为对人性的失望而放弃了坚持的动力,那么现在应该有了挣扎的理由,但生活不是这样。当重复千次的治疗没有丝毫进展的时候,他真的绝望了,这次不是因为对人性的失望,而是对自身力量的怀疑。从前他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事难于逾越,只要人努力去做,但是,这次不一样。不管他怎么努力,双腿还是没有丝毫的知觉,他第一次感觉到人的脆弱。对她的坚持也冷嘲热讽起来,然而温婉的她还是默默地做着从前的一切。

终于有一天她爆发了,原因不是他酗酒,也不是他的冷嘲热讽,而是因为他拒绝再继续治疗。他没有想到一向温婉的她会像火山一样爆发了起来:“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啊,就这点打击就受不了,我从前还觉得你像个男人,没有想到我还是看错了,你放弃不要紧,但你不要忘了你还有个儿子啊……”然而,刚一说完她就大哭了出来。五岁的的儿子看到号啕大哭的母亲,仿佛感觉到了什么,懂事地抱住他说:“爸爸,妈妈说我们要一起努力,你不要放弃,如果你放弃了,我就没有爸爸了,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听着儿子奶声奶气的哀求,他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了,泪再也控制不住了,一家人就这样抱在一起哭了起来。

或许是对儿子的责任激起了他的生命意志,他再次燃起了生存的希望。这一次他不再拒绝治疗,对医生的建议和她的帮助也积极配合起来,并且一改原来的颓废,对公司也开始了正常的操作。每天早上八点她帮他推拿,然后用轮椅送他到公司,再然后下班一起接儿子回家。其实很多时候公司的事都是她在处理,他只在重要决策上定夺,因为从前的伙伴抽资而逃,公司自然而然成为他个人责任。也因为此他第一次发现了她在家事之外的能干。

皇天终不负有心人。一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那天他在公司开会突然感觉到腿疼痛起来, 他不相信地用手捏自己的腿,真的,腿有感觉了。他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喊了起来:“怡,我的腿有感觉了,真的,我的腿有感觉了……”他还没说完就看到她扑了过来,不相信地用力捏他的大腿,当看到他抽搐的肌肉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看到梨花带雨的她,他第一次体会到了她的委屈和痴情,心一酸,眼睛也不觉模糊起来。开会的员工们看到相拥而泣的老板,也忍不住背过身去擦眼泪。

后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起来。从慢慢恢复到站起来似乎只是一夜之间的事情,但是只有一起努力的人才知道这一夜有多么漫长,而这当中的煎熬又是多么艰辛。

在他真正站起来的那一天,他大宴公司全体员工,感谢他们在他困难的时候对他的不离不弃,并且发表了至深感言:“我很感谢在座的各位在我危难的时候并没有离我而去,这让我体会到世界上终究还有温暖,然而,今天我要感谢真正让我站起来的人,那就是我的妻子,我真正体会到了牵着她的手是我一生最大的幸福,虽然我曾经松开过,但是,从今以后我决不放开她的手。”

看到席下泪光闪闪的她,他突然想起了那句古老的结婚誓言: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紫纱迷情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感悟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一种古老而坚定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执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执手泪眼不忍相看,执手相思,相思难眠。

执手之时,冷暖两心知;执手之时,悲喜两忘。无奈的是执手后的悲哀,无奈的是分手时的凄绝。

执手因为爱。

爱的越真,心越清纯;爱的越深,情越质朴。执手时,绝不疯狂,绝不偏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生死两忘!

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经以为只有留有残缺的爱情才是最美的,曾经以为每个人的爱情都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爱情,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然而这些爱情都只是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梁祝式爱情故事。于是我们开始从虚幻的世界走向现实的世界,我们开始不再向往那么多的山盟海誓,我们只是渴望能有这样一份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曾经无限向往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曾经无限向往同生共死的壮烈,也曾经无限向往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忠贞,但自从与那人携手走过黑夜里的漫漫长路,在瑟瑟寒风中任他为我披上外套之后,就死心塌地地认同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不为什么,尽管轰轰烈烈使人感动,但平平淡淡同样震撼人心。也许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如画的风景,但至少我们拥有美丽的野花,在湿润的土壤里同样可以散发香气。

或者平平淡淡正是人生的真谛吧,我们虽然不能一同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我们至少可以享有每个美丽的清晨和黄昏,我们可以执子之手地走过所有漫长的道路,哪怕路途中有着无数艰难险阻。

执子之手,看似是句平淡无奇的话语,其间却包含着那么大的勇气。不为什么,只为你,漫漫长夜里执子之手,走完那一段又一段的长路,坎坷的道路上执子之手,度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在所有的道路上与你携手走过,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渺小。

执子之手,在雨中共撑一顶小小的伞,在风中共披一件温暖的外套,让所有的山盟海誓都在此刻黯然失色,让执子之手的伟大爱情感动这个世界。在下雨的时候,你在车站孤伶伶地望着纷飞的雨线,你的心情是无可奈何的沉郁。这时从旁边伸过一把伞来,为你遮住了纷飞的雨丝和阴暗的天空;你不用回头,便知到是如山如海如蓝天的我正站在你的旁边了,便有一种极温暖极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雨丝就让它纷飞吧,天就让它阴暗吧,此时你已有了一把伞,而你的心情也因此而阳光灿烂。

——也许只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携手走过每一个路口,把我的真心放在你手中,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灿烂。

篇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种经典的翻译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西方传统的结婚方式是church wedding(教堂婚礼),新娘通常穿白色婚纱,即所谓的white wedding(白色婚礼)。有些地方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习俗,即新娘身上的穿戴要something old something new, something borrowed, something blue(有旧、有新、有借、有蓝)。其中“旧”代表恒久,“新”代表希望,“借”代表从亲友处借来福气,“蓝”则代表圣洁、爱和忠诚。与教堂婚礼相对的是世俗婚礼——公证婚礼(在英国称为registry office wedding,在美国则称为civil wedding)。无论哪种婚礼方式,最重要的环节都是exchange vows(交换誓言),发誓相伴一生,till death do us part(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结婚前一晚,新郎和新娘的好朋友往往会分别为他们举办“单身之夜”派对(在英国称为stag night,在美国则称为bachelor's party),做些小小出格的事情为单身生活画上精彩的句号。还会有给准新娘的bridal shower(送礼会),就像给准妈妈的baby shower一样,用各种充满爱意的礼物表达最美好的祝福。

平日与朋友八卦时,如果有人说:Are we going to hear the sound of wedding bells? 就是觉得某两人可能好事将近了。By the way,如果说we're going to hear the patter of tiny feet呢?Bingo!那就是另一桩好事将近——有小宝宝要诞生了喔!

(英文源自外研社《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第5版wedding词语辨析专栏及wedding,vow,patter等词条) ………………………………………………………………………………………………………………………………………………….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诗经?;邶风?;击鼓》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种经典的大家的翻译:

我很喜欢这句话 这是一辈子的承诺

理雅各James Legge的经典翻译:

For life or for death, however separated,

To our wives we pleadged our word.

We held their hands;---

We are to grow old together with them.

由于他拥护以儒家的立场解释这首诗,所以这首诗经他这么一翻就成了一种"官方"宣传。

再译回中文就成了:

无论生死,不管离分多远,

对我们的妻子,我们曾经承诺。

我们曾经握住她们的手

我们必将与她们终老一生。

Bernhard Karlgren的翻译:

In death or life (we are) separated and far apart;

With you I made an agreement:

I grasped your hand,

Together with you I was to grow old.

这个翻译和上面的差不多,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这个翻译将这首诗变成了一个个人化的爱情宣言,也就是说说话者"我"成为了一个具体的求爱者。翻译回来: 无论生死,不管离分得天涯海角;

我和你订立了契约:

我紧攥着你的手,

我将会与你一起终老。

大诗人庞德Ezra Pound的翻译:

他的翻译很不忠实,但也因此使得这种意译有着独特的魅力:无论用词还是节奏都充满活力。

To stay together till death and end

for far, for near, hand, oath, accord:

Never alive

will we keep that word.

翻译不回来了:

相依一起,直到死,直到终结

无论远,无论近,手,誓言,同心:

我们绝不

让这个字活着。

这最后两行的翻译和原文相去万里,甚至可以说意思也有点不同;也许可以这么理解:让我们将说出的话(承诺)封死,不让它松动。

写到这里,想到赵毅衡Henry Zhao曾经在他那本《远游的诗神》说庞德将学而时习之翻译成“学习就好像乘着一对白色的翅膀飞翔”是彻底错误的,而习的本意确实就是指鸟儿练习飞翔。钱穆全集第一卷讲解论语就指明了这一点。看来,他的翻译确实是很独特的,感觉就像一个坚持抛开什么音乐指南之类的书真正聆听音乐的人。

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也许简单地翻译成下面的英文就可以了:

或者简单地翻译成下面的英文就可以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I want to hold your hand

and with you I will grow old.

我想抓着你的手,与你一道,我将变老。

或者更简单的

To hold your hand

To grow old with you

抓住你的手

与你一同变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hand in hand

with love to end

or

thy hand in mine,

my heart in thine,

why! hair is white !

The later version is a far cry from the original meaning in chinese, but itself embodies something of value.

这行诗最美的就是“与子偕老”的过程中还能“执子之手”;本来是一种求爱行为,当我们排除这个具体环境来阅读的时候,可以说这个短暂的性冲动变成了一种生命过程。这是美丽的。说话人没有像猫王所唱的那样take my hand, take my life too(抓住我的手,也抓走我的生命),而是说“我要抓住你的手”,求爱因此是一种承诺。

篇三:情感散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直喜欢这样的爱情:

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没有太多的惊天动地

有的只是象流水一样绵延欢系母芯酰?

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没有太多的花前月下

有的只是默默注释、眼波如流的默契……

我想,这该是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觉吧!

在陌生的人群中

在迷失和彷徨间

你,却始终安详而从容——

因为你知道,冥冥之中,自有一双属于你的双手

它们紧紧地握住你

陪你走过所有的阴天、晴天,直到一生一世。

在平凡的生命里

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琼瑶式的一见钟情

没有那么多甜蜜得催人泪下、痛苦得山崩地裂的爱情故事

在百丈红尘中,我们扮演的是自己

一些平平凡凡的、生生死死的普通人。

于是,我们珍惜爱情

珍惜迎面而来的、并不惊心动魄的爱情。

在这种爱情故事里

你和她并不一定是要一见钟情的

最初你们可能会象陌生人一样擦身而过

象最平常的朋友一样

见面只打一声招呼,笑一笑,然后远去!

可是,之后的某一天

在暮色里,你忽然发现他的背影竟是如此的让你心动

一种让你心疼的怜惜就这样不经意地撞中了你

你才发现

不知不觉地习惯了擦身而过的他

已经走入了你的生命

于是,你们就开始了一段美丽的爱情。

爱情都是美丽的

虽然你们的爱情并不动人

恋爱中的人也都是美丽的

虽然你们都很平凡。

舒婷曾描绘过这样一道风景:

“大街上,一个安详的老妇人和一个从容的老人微笑着

从不同的方向面对面地走近、走近

然后微笑着鼻间顶着鼻间地站着,双手紧紧地系在一起

身后西下的阳光,把他们的头发和笑容染成一片暖暖的黄色

身旁的人们也被他们的幸福染成一片温暖……”

起初也许你们怀疑这种爱情

因为它毕竟不象当初设想的那样完美、那样精致、那样浪漫 那只是淡淡的一种感觉

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没有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也没有魂断蓝桥—— 有的只是手牵着手、并肩漫步的感觉。

有人说“婚姻是一座围城,进去了的想出来”

而你们就这样手牵

执子之手 子执资斧

着手

坦坦然然地一起走入围城里

互相扶持着,把许许多多、毫不动人的日子走成一串风景。 回忆起来,所有平凡的片段

所有曾抱怨过、曾怀疑过的时光

其实都是生命中最温馨的篇章;

所有淡淡的日子

其实都是象“空山灵雨”一样,淡得韵味绵长!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该是一种肩并肩的站立

共同凝望太阳升起、太阳落下的感觉

应该是一种天变、地变、情不变的感觉……

有人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

可总有些东西是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

总有一种爱情,象山一样执着、象海一样深沉、象天空一样广阔的! 在下雨的时候

你在办公室的门前孤伶伶地望着分飞的雨线

你的心情是无可奈何的沉郁

这时,从旁边伸过一把伞来,为你遮住了分飞的雨丝和阴暗的天空 你不用回头,便知道是如山、如海、如蓝天的他站在你的旁边了 便有一种温暖、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

雨丝就让它分飞吧、天就让它阴暗吧

因为,此时你已有了一把“伞”

而你的心情,也因此而感到阳光、灿烂……

有人说时间可以让一切蒙上灰尘

可总有些东西是历久常新的牵在你的手中

所有的人生、所有灿烂或不灿烂的日子都变得崭新而明媚

时光总是在不停地走,回首之时不觉以是满身尘垢

你却仍然愿意蒙上眼睛

毫不保留地把双手都交给这生生世世的恋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当你哭泣的时候,有人陪你伤心

为你抚平凌乱的头发和憔悴的颜容

告诉你明天依旧阳光灿烂;

当你笑容明媚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和你一起明媚

而他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微笑的看着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该是一幅两个人同撑起一方天空的风景

象两棵独立的大树

枝叶在蓝天下盛放,树根在地底下相互扶持

风也罢、霜也罢、雨也罢、雪也罢

执子之手,每一刻都是如此的美好,每一刻都是一首动人的情诗 每一刻都值得用所有的时光去回味……

也许,只是紧紧握住你的手

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慢慢地陪你走过今生、走过来世……

篇四:执子之手,与子共进

执子之手,与子共进

喜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绝美意境,常常祈祷每一个家庭都如人所愿;又因为工作是自己的至爱,最终将“执子之手”迁移到自己的学生中,手把手教,面对面导,于是总能达成一种与学生携手共进的美好愿望。

本文就说我与学生李由之间发生的故事吧。

开学初,班里转来两个学生,其中一个叫李由,据说是因为以前学校用的教材与我们的版本不同而留级的。我对他进行了面试,是一个能说会道的孩子,感觉天赋不错。因为尚未来得及编排座位,我在讲台旁给他安排了一个临时座位。没想到这孩子坐不住,第一节课就把我对他的所有好感全部推翻:听课不专心,总是搞小动作,发言不举手,什么时候想说什么时候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全不顾离题十万八千里??下课铃声一响,我还没来得及点名留他,人已一溜烟跑出了教室,气得我马上找两个学生去把他给“抓”了回来——这是我与李由交锋的第一个回合。

第三周星期五,班级的意见记录本上整整记录了二十个“李由”大名:李由故意捉弄人,用脚踢同学;李由作业乱涂乱写,甚至不交作业;李由称自己是捣蛋团的团长,集伙捣乱同学游戏??此前我已经找了三次他的家长,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日趋严重,这次再找家长已无任何意义,尽管那天我本来是决定要回珠海的,最终还是在放学后把他留下并且带回了宿舍——这是我与李由交锋的第二个回合。

之后我想,这孩子虽然上的是二年级,但已是三年级孩子的心态,老师的善意哄劝与家长的棍棒蛮管对他丝毫不起作用,我得与他诚心实意地交流交流,让他注意老师,喜欢老师并愿意听老师的话。 于是,每次上语文课,我都有意让他多发言,并留心他发言中表达的词语、句子的出处,适时表扬他阅读广泛,发散思维好;下课后就抓紧机会询问他昨天看过什么故事,读了什么好书,做了哪些自己想做的事,在家里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渐渐地,他发现我关注他,和他聊得投缘,就越来越喜欢跟我聊天了,有时我忘了找他,他会突然走到讲台问我:“老师,你今天有事吗?干嘛不找我了?”每当这个时候,我会故作不屑地说:“我喜欢跟你聊天,可你不喜欢跟我聊,也不喜欢做我的作业。所以不找你了。”然后他就会说:“没有啊,我不是交作业了吗?”这时我就最好抓他的“痛脚”了——写字不认真啦,作业马虎啦,学习总是没进步啦??他主动找我的次数出现多了以后,我想,李由的心已经被我“拴”住了,我还要更深层次地冷落他,让他受不了,让他想办法吸引我的注意,我要制造一种“两厢情愿”的执子之手的境界。终于在一个下午放学的时候,李由的妈妈来到教室找我说:“老师,李由说他想每天都留下来在教室里写作业,怕你不答应,特意让我过来跟你说一说。”我听了暗暗发笑——当初我留都留不住的他现在要求我了!我当场把李由叫来,问他是不是真的,当着他妈妈的面,跟他约法三章:上课发言要举手,课间活动要文明,写字要端正。他一一答应。 这以后,李由每天放学后自觉留在教室里写作业,不懂的自己翻

书,查字典,与同学讨论。写完后给我改,改后再订正,反反复复直至作业全订正完才回家。有一次,大概是半学期过了的一个周末,又是我赶着要回珠海的时候,李由写“文”和“做”的反文头的一横总是不出头,说了无数次就是改不了,我就说:“李由,今天不回家了,跟我到珠海吧,一路上老师就教你写这两个字,写到珠海的时候一定会写对的。”乍一听,他以为我说的是真的,说要打电话回去跟妈妈说一声,后来发现留下的另几名同学在偷笑,才知道自己又让老师烦恼了,不好意思地说:“老师,我保证这次写五个,每个都不会错!”确实后来他每一个错别字订正写五个,一个都不错。之后在回珠海的路上我收到他的电话,告诉我他已经回到家了,他妈妈拿过电话,跟我说:“老师,李由说你本来准备带他到珠海去的,后来不知为什么又去不成了??”逗得我忍俊不禁,心里挺甜的——能与有情人相知相守,是人生的至美幸福;学生与老师之间相牵相念,能说这不是人生的又一种至美意境吗?

现在一个学期过了大半了,李由的成绩在班上稳步前进,从原来的d级到现在的b级,甚至还有过两次测试a级的荣耀;写字也比开学初漂亮多了,很多时候都能被我抽出来作示范榜样;尤其是行为习惯方面,踏步精神抖擞,穿着整整洁洁,整个人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尽管偶尔也会有恶作剧的时候,正因为是偶尔的,更显其活泼可爱。为此,李由自己觉得骄傲,我也感到欣慰。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种古老而坚定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漫漫长夜里执子之手,渡过一段又一段的黑暗,不觉漫

长;坎坷之路上执子之手,跨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不觉艰难;在所有的道路上与知心的人携手走过,世界会变得很小。“执子之手,与子共进”是我执着的追求,循循善诱中执子之手,上了一节又一节课,不觉疲倦;琐琐碎碎中执子之手,突破一个又一个难题,不觉厌烦;在教学生涯上与心爱的孩子携手走过,世界会变得更加灿烂??

篇五:执子之手,与子共著

执子之手,与子共著。执子之手,与子同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5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歪着脑袋,眨着水晶般的大眼睛,疑惑地问我:“什么意思呀?”

15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的脸红得像火烧云,头深深地低着,摆弄著衣襟,你好像在笑。

2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把头靠在我的肩上,紧紧地挽住我的手臂,像是下一秒我就要消失一样

25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把早餐放在桌上,跑过来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知道了!懒虫,该起床了!”

3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笑着说:“你呀!要是真的爱我,就别下了班到处跑, 还有,别再忘了我叫你买的菜!”

4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边收拾碗筷边无表情的嘟囔着:

“行了,行了,快去帮孩子复习功课去吧!”

5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打着毛线头也不抬:“真的?

你心里是不是巴不得我早点儿死掉。” 然后就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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