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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意外事故的预防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0:30:31 作文素材
大学生意外事故的预防作文素材

篇一:如何预防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如何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日益增多,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它

不仅给学生及其家长带来不幸和痛苦,而且给社会、学校及师生造成

不安定因素。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加强和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一、防触电:

1、严格执行用电规章制度,不乱接乱拉电线;

2、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检查电气设备;

3、对容易引起触电的隐患,应立刻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及时检

修。

二、防火灾事故:

1、严格执行“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及其它电热器和不符合安全

用电要求的电器设备。

3、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得乱扔烟头等火种。

4、严禁在公寓、教室内焚烧信件、废纸及其它物品;禁止点蜡

烛照明。

5、严禁将各类燃油、酒精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楼内使用或存放。

6、外出郊游及野炊时,注意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火灭。

7、爱护楼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随

意挪用,保障设施器材完好。

三、防溺水:

1、严禁独自一人或相约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2、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在水中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3、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四、防人身伤害: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大家都要遵守的准则,大家都自觉去遵守了,生活中便出现了许多共同点,少了许多纠纷的可能。

2、在日常生活中,尽量慎重出入治安复杂场所,以远离不法分子侵害,减少伤害的概率。如:尽可能不单独到偏僻无人或极少有人活动的树林、山间、沟渠、废旧建筑工地等处活动逗留。

3、遇事冷静,克制自己情绪;在处理同学关系时,应互相关心、互相照顾、相互谅解,求同存异。大家在一起生活,要互相尊重,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要营造一种和谐、和睦的氛围。

4、及时化解矛盾,不要积怨甚久,导致矛盾激化。同学们在一起生活学习几年,有时难免会产生矛盾,因此,伤害过别人的,事后要主动向对方道歉,赔礼,请对方原谅。被伤害过的人,也可找适当的机会提醒对方注意,表明自己对他有意见。如果不及时化解,就可

能天长日久,积怨成仇,一旦有“导火线”,就会火山爆发,矛盾激化,采取极端行为。

五、抵制校园暴力

1、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

2、校园是学生获取知识、追求上进的学术殿堂,是国家培养人才的摇篮。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抵制各种校园暴力。

防范对策:

我们要学会正确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1)当我们面对某些同学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时,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学校有关管理人员或老师、家长等,让他们来帮助处理和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以暴制暴或者消极承受伤害。

(2)不要带过多的现金、银行卡出去,在掏钱包取钱时,不要让外人看到里面的钱、卡。

(3)平时注意不要与人结怨,说话做事要注意把握分寸。

六、防性骚扰与性侵害

1、筑起思想防线,提高识别能力。女大学生特别应当消除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对一般异性的馈赠和邀请应婉言拒绝,以免因小失大。谨慎待人处事——对于不相识的异性,不要随便说出自己的真实

情况,对自己特别热情的异性,不管是否相识都要倍加注意。一旦发现某异性对自己不怀好意,甚至动手动脚或有越轨行为,一定要严厉拒绝、大胆反抗,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加以制止。

2、明确态度,正告对方。为了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的性骚扰,并防止事态的恶性发展,女性在第一次受到性骚扰时,就应当向对方表明态度。有些女生反复遭受性骚扰,原因之一就是态度暧昧,客观上强化了对方性骚扰的心理。

3、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对于那些失去理智、纠缠不清的无赖或违法犯罪分子,女大学生千万不要惧怕他们的要挟和讹诈,也不要怕他们打击报复。要大胆揭发其阴谋或罪行,及时向领导和老师报告,学会依靠组织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千万注意不能“私了”,“私了”的结果常会使犯罪分子得寸进尺,没完没了。

4、夜晚,是女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时间。这是因为,夜间光线暗,犯罪分子作案时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在夜间女生应尽量减少外出。

七、拒绝黄赌毒

黄赌毒,指卖淫嫖娼,贩卖或者传播黄色信息、赌博、种植,买卖或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现象。在中国,黄赌毒是法律严令禁止的活动,是政府主要打击的对象。黄赌毒的刑罚从拘留至死刑不等。

1、拒绝色情诱惑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赶时髦。

2、坚持文明上网,做的不浏览黄色网站,不看黄色书刊,色情暴力影视制品,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不健康的精神垃圾的侵蚀。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应培养高尚的情操,读好书,结好友,参加有益的、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

2、自觉抵制赌博活动

1、赌博是利用赌具以钱财作赌注,以占有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

2、赌博荒废学业,损健康。赢钱的人乘兴而往,不分昼夜;输钱的人拼命再来,不顾饥寒;不断消耗,疲惫精神。长此以往,控制不住而呈病态赌博,必定会损害健康,甚至自杀、杀人。有的赌博时受到刺激,当场死在赌桌上。

3、赌博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气,久而久之会使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4、我们要从思想上筑起保护墙,看透赌博的本质,提高思想认识,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远离赌海。

3、远离毒品

1、认识毒品危害,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沾毒,树立反毒的思想意识;注意交友谨慎,不交恶友、损友、害友。

2、对毒品说No,千万别吸第一口。坚信“吸毒一口,痛苦一生”。

篇二: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作者:肖玉杰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4年第05期

摘 要 近年来,高校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这不仅给学生及家长造成身心的伤害,而且给学校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高校带来管理上的困难。关于高校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应该从预防抓起,先从根源上减少事故的发生;另外,在发生事故之后,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将伤害降到最低。

关键词 高校学生 意外伤害 预防 处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高校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这不仅给学生及家长造成身心的伤害,而且给学校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高校带来管理上的困难。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学校对学生事故赔偿责任的12种情形,但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以及学生事故的特殊性使得《办法》暴露出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缺陷。那么,作为在高校学生工作第一线的辅导员应该怎样更好地防范与处理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相关的探讨。

关于高校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应该从预防抓起,先从根源上减少事故的发生;另外,在发生事故之后,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将伤害降到最低。

1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1建立大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必须贯穿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学校必须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的时候,充分考虑大学生在校期间接受的起码的安全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要利用好的专题片、教学案例、案例选编,让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落实学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道德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和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大学生安全教育要根据不同的学习阶段特点,形成制度化的要求。

1.2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特别是要发挥好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帮助学生加强心理素质的修养、保健,自觉建立心理防范机制,使大学生自觉掌握心理调节的方法,消除心理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机制,对特殊人群要采取措施,发现学生出现心理障碍,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1.3建立高校教育设施管理责任制度

高校的教育设施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保障,但如果疏于管理,这些设施也有可能成为学生伤害事故的诱因。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使用,是预防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重要措施。高校要从建立完善各项教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使学校的各类教育设施都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主体,要把学校各类教育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按章管理。突出重点部位的管理,标本兼治,形成责任制度,杜绝、遏制高校重特大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1.4建立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高校要形成定期召开大学生安全问题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保卫、后勤、学生工作部门要定期分析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隐患,以联席会议的形式,结合各时期大学生安全工作的特点,学校要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要特别注意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分析与关注,对特殊心理问题学生要采取监管、治疗或者令其休学的措施。要加强对没有经过请假私自外出不归学生的管理,建立对私自外出不知去向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家长报告的制度。要特别注意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要制定学校的管理制度,作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规定,开展活动前要设定安全教育的程序,建立集体外出活动购买人身保险的制度。

2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方式

2.1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通报,保证治疗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后,要在第一时间把学生送往正规医院检查救治,让伤病的程度降到最低。教师和学生的力量毕竟有限,辅导员作为学生意外事故的主要处理者,要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首先要及时通报学生家长,并向家长说明事故的处理及进展,消除家长的顾虑。与此同时,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事态进展,进一步获得学校的理解支持。

2.2了解情况,消除顾虑

在治疗的过程中,作为辅导员,要了解清楚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发生意外事故的原因和经过,与《办法》相对照,以明确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承担事故的责任,如果学校未履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有过错的,对学生造成伤害,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义务,无过错的,则无责任。二是要了解清楚受伤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并告知医保等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2.3做到及时沟通,给予更多关怀

经过治疗,有的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医疗费用的支付以及以后的学业等感到迷茫,应鼓励他说出心中的想法并不断沟通交换彼此的意见,坦诚交流,疏导他的悲观情

绪。同时,也要把学生的相关情况向学校领导反映,在他康复期间,辅导员应常找其聊天,安排学生帮他补习,通过各方面的工作让他在挫折中学会感恩。

参考文献

[1] 韩先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J].科技信息,2007(34).

[2] 杜杰.坚持“以人为本”构建高校和谐校园[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11).

[3] 沈月娣.高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法律责任[J].高等教育研究,2006(8).

[4] 荀萍,毛文富,方玉.大学生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研究[J].文教资料,2011(22).

篇三: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赔偿与预防对策

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赔偿与预防对策

作者:黄艳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15期

【摘 要】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属于一般人身伤害范畴,同时又具有自身独特的责任范围,目前主要由学校责任事故、学生责任事故、学校与学生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责任事故、混合型责任事故以及纯粹意外事故等五类。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以及二者的竞合模式。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赔偿责任既要充分考虑受害学生的补偿,又要考虑高校的特殊位置。为了更好地处理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我们可以从国家、高校以及学生个人等各个方面进行对策分析。

【关键词】高等院校;意外伤害;意外事故;责任赔偿;法律责任

一、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主要类型与责任范围

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就是在学校管辖的范围内,包括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设施、场地等范围,或者在其组织学生进行教学活动、校外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一系列行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大学生造成人身损害的意外事故。

从责任范围上看,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既属于一般人身伤害的范畴,同时也具有自身的责任范围。首先,该类伤害的主体必须是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因此具有特定的主体;其次,该类伤害一定发生在学校的管辖范围内,因此具有特定的地点;第三,该类伤害的行为与结果中,至少有一个发生在受害者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因此其时间也是特定的;第四,学校与学生之间具有特殊关系,它区别于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又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且它与民法中规定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与人身关系”也大不相同。那么,学校与学生关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可以归结为:兼有“教育与被教育”和“管理与被管理”的双重关系。

目前,高等院校意外伤害事故已经形成多种形式,我们根据责任的承担者对其进行归纳:第一种是由于校方过错导致的伤害事故,我们称之为学校责任事故;第二种是由于学生过错造成的伤害事故,我们称之为学生责任事故;第三种是由于与学校或学生有关的第三方的过错造成的伤害事故,我们将其划分为学校与学生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责任事故;当然,还会出现由学校、学生或其他相关人员等多方当事人共同导致的伤害事故,也就是混合型责任事故;另外,在实践中会出现因不可抗力或意外因素而造成伤害的现象,或者会在学校的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伤害事故,这些被定义为纯粹意外事故。

二、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高等院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公民的权利意识也逐步增强,因此有关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实际上,高等院校与大学生之间建立的是一种事实法律关系,高校对学生意外事故负有一定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高校在大学生意外伤害中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以及二者的竞合模式。

(一)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违约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也承认高校与学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一旦高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自校方的侵害,构成人身伤害时,学生有权依法要求校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高等院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在本质上是由于高校在提供教育服务的过程中,在其特定的服务场所内,因某种原因而客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高等院校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侵权责任

高等院校在其违约的同时还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如果学生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是高校未尽到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学生安全保障义务,对学生人身权利构成间接侵害,那么高校就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对于侵权归责原则这一问题,目前国内主要有“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两种主流思想。前者是指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法律上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后者主要是指原告能证明其损害系由被告所致且被告有过错,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告承担民事责任。

(三)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竞合

如果同一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同时适用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这两种情况,属于二者的竞合。根据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研究,笔者认为,竞合模式更有利于保护学生的权益,更符合民法的自由精神。

三、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赔偿问题

我国当前的大多数高等院校都是由国家、政府出资创办,只有少数是由企业办校。在处理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中“高等院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高等院校的特殊性质,避免由于巨额的损害赔偿金造成高校陷入困境,甚至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法治国家需要均衡保护社会资源与合法权益,这也是法治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因此,在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赔偿问题上,必须将平衡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放在重要的位置。笔者认为,我国可以通过确立高校限额民事赔偿制度,这有利于保护高校教育经费,保护高校教育的公益性。 但是,我们不能一味考虑高校的利益,必须在法律条件下最大程度地实现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因此,为了减轻高校的经济赔偿压力,保证其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完善和补充现有的赔偿责任机制,采取一定的合法措施对学校的赔偿责任进行风险分担。笔者建议从三个方面缓解学校赔偿压力:第一,鼓励高等院校与学生参加相应的

社会保险,将不确定的风险因素纳入到社会保险范畴;第二,由高等院校或主管部门牵头设立大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基金,根据意外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给予受害人适当的救济;第三,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创办者协助学校筹措损害赔偿金。

四、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对策

为了避免和减少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严格履行保护大学生的职责和义务。笔者认为,当前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国家应建立健全高校学生意外伤害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现用的高校意外伤害法规是由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的法律效力层次较低,尚不能够完全解决当前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因此,我国应对现有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法规进行合理补充与完善,提高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能力与处理效率。

(二)国家应建立并完善对高效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

从近几年高校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来看,目前我国高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制度尚需完善,安全防范意识有待提高,这也是防范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三)高等院校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

高等院校应加快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并以此作为治校方略。同时,要对学生设置法制安全课程,进行安全知识与法律常识的讲授,有效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例如,一般情况下,高校将其书记和校长作为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相关的科室及个人。

(四)结合社会保险机制,有效降低事故风险

在这一点上,我们应积极借鉴国外的经验,有效结合我国保险业,对高校意外伤害事故赔偿进行保障。高等院校与学生应当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进行合理的风险分担。

参考文献

[1] 李丽君.浅论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防范[J].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2009年04期.

[2] 甘刚.建立普通高校学生运动伤害应急机制的研究[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01期.

[3] 庞玉枝.高校体育安全与保险[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05期.

[4] 李乃蓉.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分析[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01期.

[5] 司雪侠.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探析[J].榆林学院学报,2010年01期.

篇四: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状及预防管理对策

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状及预防管理对策

作者:朱文玉 李仿

来源:《成人教育》2014年第11期

【摘要】对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现状进行分析,并从立法缺陷、高校管理、大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角度剖析了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提出了预防我国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管理对策,对降低事故发生率和促进事故发生后的依法解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原因剖析;预防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4)11—0064—04 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数据显示,高校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高达3000人,意外伤残事故更是屡屡出现,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探寻科学的预防管理措施、合理解决高校学生意外伤害问题意义重大,这不仅关系着高校学生个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也关系着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现状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在校人数从2003年的1108.6万人逐年递增到2012年的2391.3万人。近十年来我国的普通高校招生人数翻了一倍多,日益庞大的学生队伍给高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突显,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校园体育运动伤害。为了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我国绝大多数高校都设有广阔的体育活动场所和多样化的体育健身设施、器材。大学生的学习任务与其在初、高中时期相比轻松许多,有较为充足的时间选择喜爱的--体育活动。但由此引发的猝死、骨折、挫伤、扭伤等事件也时有发生。据调查结果显示,最易发生意外伤害的体育运动主要是篮球、足球、田径和体操,而这些恰恰是大学生最喜爱的体育活动。

2.安全事故伤害。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问题牵动着千千万万个家庭。进入大学校门开始寄宿生活后,家长首要关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孩子是否能够平安健康地度过大学生活。因此,高校在新生入学后就会展开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习、自然灾害演习等。但即便如此,由于种种原因,高校大学生安全事故依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大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以火灾为例,学生往往缺乏对危险的认知,没有考虑或充分考虑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更没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欠缺紧急情况下的自我救助常识。

3.校园犯罪伤害。近年来因校园犯罪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屡屡发生,其行为的恶劣程度令人瞠目结舌。国家的生育政策导致当代的80、90后大多是在祖辈父辈的娇生惯养下长大的独生子女,他们缺乏对他人的谦让和包容,当与人交往中产生矛盾或他人有侵犯其利益的行为时,就会引起争斗,甚至造成对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侵害

4.学生自杀自残伤害。当下大学生普遍具有较强的自我主体意识,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主要表现在对自我崇尚、自我价值、自身利益的追求。当他们认为自我价值得不到实现、自我追求得不到满足、自身压力得不到释放时,往往容易选择极端方式解决问题。近年来高校发生的大学生自杀或者自残事件,其原因大多是生活学习压力大,感情不顺遂,就业困难或者与同学、老师之间的小矛盾,而祖国未来的天之骄子们的内心承受能力实在还不够强大,抗挫折能力差,情绪持续处于消极状态而无法调节,又缺乏与家人、老师、同学、朋友的沟通交流,最终产生心理障碍导致悲剧的发生。

二、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问题剖析

(一)缺乏预防与处理的相关立法

法制的健全是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高校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尤其需要法律与相关标准的支持。目前我国关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共十七部,包括一部教育部2002年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十六部省市颁布的主要针对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地方性法规。作为现阶段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重要依据的《办法》,由于颁布时间较早,对人身、财产、责任等规定笼统落后、可操作性差,无论从责任承担还是处罚力度角度来看,都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而从适用范围来看,《办法》中大多数规定更适合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小学生,而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高校学生。因此,各地高校通常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其具体的管理办法,作为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依据。高校自制规定的好处是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个性化做出规定,但是这种方式也有一个缺陷,会造成全国高校在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适用标准的不统一。

所以,我们缺乏一部效力上高低错落、内容上相互衔接、完备而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有效预防、处理和法律责任追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重要的运行机制。无论是立法机关颁布法律还是教育部发布专门的处理规章,国家至少应当出台一部具有指引性的文件明确过错认定、责任承担、赔偿标准和范围,强制高校建立健全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减轻社会、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

(二)高校预防和管理的水平不高

高校在对学生意外伤害的事前预防教育和事故发生后的调查与责任认定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但是,现实中大多数学校热衷于将工作重心放在招生、就业、科研等方面,并没有高度重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当事故发生之后临时组合拼凑处理小组,缺乏专业性和责任感,不具有危机处理能力,工作效率低下,处理结果难以使各方满意。

1.缺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指导思想。在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一个适用于处理该类型问题的指导思想可以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但是现在的高校却普遍缺乏这种指导思想,这使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还在按照平时管理学生的思路来处理问题,这将导致处理效率低下,处理标准不一,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为后续跟进埋下隐患。

2.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专职部门。高校对学

大学生意外事故的预防

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重视程度不高,主要表现为有具体的安全管理办法,但内容单一,执行效果差,没有设立专职处理部门和配备指导教师,这导致意外事故的预防教育和处理工作往往不能很好地开展。事故发生后临时任命、慌忙善后,工作人员无法可遵、无据可依,仅凭个人想法和经验,并且不注重事后经验教训的总结,其结果是一旦处理不得当将会引发更多的矛盾,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3.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随着高校扩招,大学生人数每年呈递增趋势,相比之下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却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学校更在意的是教育规模的扩大而非学生利益的保护:年久失修的教学楼和宿舍楼,疏于管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老化的供水供电设备都存在着安全隐患,威胁着学生的人身安全。为了解决宿舍和教室紧张的问题,学校时常将刚刚修建或翻修完成的宿舍楼、教学楼投入使用,却不顾室内装修材料释放的甲醛、苯等有毒有害气体对学生身体可能造成的各种呼吸道疾病甚至是癌症的伤害。此外还有的建筑物没有达到安全标准、不符合抗震等级要求、消防设施未进行定期检查等大量可能导致学生出现意外伤害的隐患也未引起足够重视。

4.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意识淡薄。我国的应试教育体制决定了学生在其学习生涯中只关注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成绩的提升,他们的知识体系里缺少安全常识学习和自我保护认知。高等教育本应当走出这一传统教育盲区,将对大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贯穿整个大学学习的全过程,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可事实却非如此,大学生们最在乎的依然是成绩、科研、奖学金和好工作。教育的缺失、意识的落后使得多数学生能使用高精尖仪器做实验却不会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灭火器,能设计高楼大厦不知如何在火灾中逃生,更不用说具备抵御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将学生的安全教育摆在首位,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在我国有如此多的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了。

5.大学生心理疏导工作薄弱。据调查,我国存在一定心理困惑以及轻度以上心理障碍的大学生比例高达25%~30%,如果这些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久而久之很容易走向极端。主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心理干预是减少心理障碍,避免极端行为的有效途径,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干预,避免造成危害后果并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虽然各高校大多建立心理辅导中心并配备专业教师,但往往流于形式:许多学生羞于进入心理咨询室,怕被同学议论耻笑;还有的学生不接受和信任心理咨询老师,不愿意与陌生人分享心事。在多种原因的共同作用下,许多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处于半荒废状态,大门紧闭形同虚设,其所发挥的作用可想而知。因此,许多时候错过了化解事故或危机的最佳时机,使事态进一步恶化甚至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

(三)家庭教育责任的缺失

大学教育采用的是封闭或半封闭的住宿制管理模式,家在外地的学生只有放假期间才能回家,其余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所以部分家长就理所当然地将看管子女的责任完全推脱给学校,认为自家孩子的安危由学校全权负责,出了问题找学校,却忽视了在家庭中对子女的安全应当承担的教育责任。家长们这种淡化自身义务、强化学校责任的做法极大加重了学校一方的负担,无形之中也加大了自家孩子遭遇意外伤害的可能性。

(四)学生自我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较弱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虽说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频发有校方和家长的责任,但归根结底是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许多学生从事具有危险可能的活动时不会有意识地预防,事故发生以后只能靠身体本能的反应;走进人群密集的设施或者建筑物,往往不会事前关注消防通道和安全警示标志的位置,事故发生后只会采取跳楼等自杀式方式;处于陌生环境缺乏警觉性,遭遇犯罪分子后不善于运用智慧保全自己……可是即便如此,仍有许多大学生对高校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存有抵触情绪,逃避或者消极地对待。

三、完善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管理对策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实际生活中当我们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时候总是觉得如此力不从心,但这些困难却时刻提醒高校、家长、大学生以及社会各界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性,采用各种可行对策来降低事故发生率,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事故处理有法可依

对高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在立法上可以从两个方向进行:一是为高校意外伤害事故寻求法律支撑;二是建立和完善意外伤害保险以分散风险。

1.加强法制建设,保证有法可依。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立法,是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的必要前提,也是减少争议、解决纠纷的有效办法。首先,我国应当尽快出台一部《校园安全法》或《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专门法律或法律条款,做到客观公正,依法治校。其次,要明确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虽然在管理层面上学校与学生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受教育关系,但大学生从年龄层面上已经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事基本法律的规定,学校与学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监护、委托代理等关系,应当对各自的行为后果负责。再次,应当分别确定不同类型学生伤害事故的不同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的方式,从立法层面上对责任的承担主体进行划分,减少事后纠纷。最后,明确意外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结合各地司法实践予以制定,增加精神损害赔偿内容,并要体现对两方面主体的均衡保护。

2.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学校组织的大学生本人或其家庭自愿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承保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死亡、疾病、伤残等意外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向学生本人及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人身保险。它的保险范围主要包括因人身意外伤残死亡、疾病死亡赔偿金,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此类商业保险的优点在于当意外事故发生后,学生可以弥补自身遭受的损失或者将高昂的治疗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和学校的赔偿负担,是符合发展趋势的。教育部《办法》中明确指出: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因而从保护学生利益、减轻学校压力角度出发,建议今后在相关立法或教育部出台的专项规章中要求高校应当引进优质保险公司和合适的保险险种,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意外伤害保险,但不干涉学生自愿参加的权利,不直接参与保险办理工作,不从中盈利,尊重学生根据具体情况下做出的选择,帮助学生与保险公司就保险合同效力的起止时间等细节问题进行协商。此外,还应当要求高校配备专职教师处理意外伤害保险纠纷,制定保险事故发生应急预案,协助受害学生报案和办理理赔事宜,尽最大可能对学生进行保护。

(二)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面对日益频繁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高校必须有所作为。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需要从三个方面人手:

1.学校要树立正确的处理学生安全工作和意外伤害事故的指导思想。要遵循合理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任何工作都应以保护学生利益为前提,同时维护稳定和保持良好的秩序,保证突发情况及时解决,避免纠纷扩大化,对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2.学校应当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制。安全管理体制又包括事前的预防监督体制和事后的事故解决处理体制两个部分。对于事前预防,首先,要构建一个自上而下的责任管理机构,由校领导、各院系领导、学生辅导员、学校保卫部门组成,明确权责,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危机预见和处理能力;其次,强化对教育教学设施和宿舍楼生活设施的管理,制定严格的仪器设备使用要求和餐饮、医疗等服务性标准,定期对消防设施、建筑物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杜绝谎报瞒报现象;最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快速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各部门迅速反应,各司其职,控制局面,避免事态的恶性发展和扩大化,将负面后果降低到最小。对于事后的解决处理,首先,要保证依法办事,任何事故的处理都不能违反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处理过程中分清轻重缓急,将抢救学生的生命和治疗学生伤病放在首位,然后再考虑财产等的安全;再次,要处理好善后工作,注意保存证据,明确各方责任,及时通知事故学生家属,安抚受伤害学生、学生家属和其他受影响学生情绪,避免处理不当产生其他矛盾和冲突;最后,及时向上级汇报,合理限度公开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保证处理程序公平、公正、透明,保障上级部门、全校师生和社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行使。

篇五:大学生安全问题的防范与应对措施

大学生安全问题的防范与应对措施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高等教育向大众化迈进。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不断攀升,在校大学生人数居世界第一。这些变化既给高校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也带来了系列问题,其中安全问题显得很重要,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高校的稳定和谐、甚至关系到社会和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复杂的外部环境固然与此有关,但一些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搞好大学生安全防范与教育的意义重大,而高校安全防范与教育的现状却不容乐观。

一、大学生面临的安全问题

1、暴力和欺诈引发的安全问题。具体包括:打架斗殴、抢劫和绑架、流氓和强奸、盗窃、诈骗、威胁恐吓。

2、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问题。具体包括:心理健康疾病和出走、自杀和杀人。

3、意外伤害和疾病导致的安全问题。具体包括:意外伤害、疾病。

4、网络引发的安全问题。具体包括:上网综合症、侮辱诽谤、网络犯罪。

二、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

1、高校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当前高校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方式多元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校园的治安环境越来越复杂。与此同时,大部分高校的治安管理都未跟上,安全体系建设漏洞百出,造成校园安全事件频发。

2、高校安全教育存在问题。具体表现为: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机构设置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高校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忽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高校安全教育工作轻预防,重事故后工作、高校安全教育的系统性不强,实效性不高,与实际脱节,形式化严重。

3、大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当代大学生生活条件优越,国家太平,没有危机感,安全意识、生命意识薄弱,缺乏安全知识,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低。而且,大学生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生理发育基本成熟,心理发育严重滞后。当遭遇安全事故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减少伤害,如何自救。一些大学生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席卷下,受金钱万能论、读书无用论的影响无法静心读书,一心想着满足自己的私欲,乃至道德沦丧。从而表现出不注重思想道德修养,思想麻痹,疏于自身安全防范。还有一些大学生忽视法律知识学习,或者不懂得将所学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制观念并提升为法律意识,指导其行为。导致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许多法律盲区,法律观念淡薄。

4、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差。一项对3000名大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六成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差。调查显示,66%的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挫折时,会向父母及身边的朋友求助,仅有34%的学生选择自己想办法解决。而一所大学针对大学生存在的主要心理困扰因素、产生原因及应对方式进行的调查显示,造成大学生心理困扰的最主要因素分别是:人际交往、学习问题和情感问题。对困难的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大学生,当他们遇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挫折等问题时容易产生心理疾病,精神萎靡,一蹶不振,严重者轻生自杀。

三、安全问题的对策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高校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就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因此,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加大力度不可松懈。要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就必须进行改革,改变旧教育制度的不足。如果要真正消除安全隐患,必须抓住安全问题的根源,采取有效且强力的措施。改进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切实可行措施有:

(1).建立稳定统一的安全教育机构,为大学生量身定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安全教育机构的设立不完善,安全教育的内容就不全面,安全教育的效果就会不尽如人意,所以学校必须建立全面的安全教育机构。为了保证安全教育顺利和全面开展,必须制定合理明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以此来明确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方向。

(2).大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应两面兼顾。安全教育加强了,只是单方面从学生本身确保了学生安全,但是外界不安全因素仍时时刻刻威胁着学生的安全。所以,高校在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范的技能和能力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领导负责制,签订安全防范责任状,完善安全实施,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学习安全会议,使广大师生注意安全教育问题,尽量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两个方面都得到保障,才能为学生的安全加上双保险。

(3).提高安全教育水平。要提高安全教育水平一方面要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在软件方面保障安全教育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加大安全教育资金投入,确保教育设施更新,并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在硬件方面保障安全教育的顺利进行。另外安全教育应该不断探索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用高效、便捷的教学实施,如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网络平台,建立安全教育网站,传播安全教育知识,宣传国家的安全教育法律法规,通过网络来教育大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

(4).不断完善、充实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大学生的生存环境也是不断变化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也随着环境的变化而逐渐增多。大学生需要了解身边出现的新的不安全因素,增强安全意识,否则,当危险降临的时候他们就会不知所措劲儿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此时大学安全教育的不断更新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高校应该加强这些新因素的研究,提前预防,给大学生传授如何应对这些新问题的知识、措施、能力和技能,使大学生学会如何处理这些新问题,免遭这些新问题、新因素的侵害。安全教育是高校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也是大学生本身必须具备的一项重要素质。高校重视安全教育,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创建稳定、和谐校园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为大学生的成才、成长提供一种安全、稳定的环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必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力度,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积极开展防护训练,提高学生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防护往往能很大程度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护训练来提高其防护能力。防护训练以应急处置、火场逃生、现场救护等为主要内容。训练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讲授防护知识,让学生知晓有关应急、救护、自卫的方法;二是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治安巡逻、要害部位值守、社区联防等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出课堂到现实生活中去,提高辨识安全问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积极开展临危情景应急模拟训练,增加对

各种危险情景和环境的感性认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还应鼓励学生加强体能训练,提高防卫技巧和技能。

3、健全组织机构,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立以学院为主体的校、院、班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机制,实行群防群管,真正做好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健全、完善安全教育与管理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领导机构的积极工作,广泛宣传,督促检查,使各部门、全体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促使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的有效性,力争将大学生的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点。此外,需要建立健全安全问题的善后处理机制,统一为大学生购置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聘请法律顾问,合理定位学生、学校、家长、社会的关系。

4、规范高校管理机制,学校、政府职能部门携手搞好校园周边治理。高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并不是高校一家的事情,涉及到公安、文化、工商、税务、城管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规范好高校周边环境的管理机制,是搞好高校周边治理的基础,各职能部门携手出击,共同承担维护高校稳定的社会责任是治理周边环境的保障。高校应继续加大对校园安全保卫力量的投入,提高保卫人员的素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的支持,严厉打击危害高校及大学生安全的不法行为,抓好与地方的共建,切实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状况。

5、加大投入,落实必要的物防、技防措施保障高校安全,要有一定的投入。所谓花钱买平安,是必要的。在现阶段,一些传统的安全措施,如高校围墙、公寓低层的防护窗等仍是必要的。道路交通中的标志、减速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的投入也是必要的。校内各建筑设施务必消防达标,并经验收合格。要完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还要逐步加大如监控等的技防投入。这些都是保障高校安全的物质基础。

6.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从高校现实情况看,所发生的一些非正常死亡事件,甚至一些高校发生的恶性案件,有相当一部分与学生心理疾病有关。因此,要十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尤其对通过测试已经了解到的有严重心理障碍的人群,要给予特别关注。要通过建立心理咨询中心,分析心理障碍存在的根源,适时做好心理调试,以走出心理误区,减轻心灵的重负。要帮助学生“减压”并消除心理挫折,真正达到心态的和谐。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学习活动中,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并对学生的思想状况给予积极健康的引导,注重培养与学生的亲和力,认真学习“八荣八耻”观,使校园形成一种荣辱与共、健康向上的奋进精神和以人为本、团结协作的亲和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与冲突。

加强对大学生安全问题的防范与应对,既是保障大学生人身安全的必要手段,也是为国家培养较高安全素质人才的战略行动。因此,高校应培养学生热爱生命、关注健康、关注安全、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价值观,并能够达到由关爱自己到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全人类的境界,同时学校应当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安保措施。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和谐发展得到了保障,高校才能最终实现育人的目标,学生才能在阳光下成长为国家的栋梁。

参考文献:

1.《大学生安全问题与管理》高桂英

2.《大学生安全意识现状及存在问题》农艳春

3.《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意义、现状及对策》王从严、霍军亮

4.《大学校园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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