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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到学校讨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9:29:08 作文素材
债主到学校讨债作文素材

篇一:冤亲债主讨债的表现

人人都有冤亲债主。杀生,吃肉,今生,前世,前前世……以下13条,任何一条都曾在我最亲近的家人身上一一得到过展现,字字句句真实不虚。望引起世人警惕,早日

化解。 一、【什么是冤亲债主】?

在今生前世或长久以来,我们与众生有了不同的牵缠和纠葛关系。有的是互为彼此的关心、照顾、帮助而形成的善缘。有的是彼此争执、抢夺、侵犯、伤害、凌辱、杀吃等种种形式而形成了的恶缘。这就形成了冤亲债主,历代宗亲的关系。彼此的各种因缘,缠结得愈深,不论是良善的或不良善的,彼此就愈容易在来世的轮回中再次相遇。属于情感引起的业缘,这次就用情感的形式解决,物质或生命引起的业缘,这次就以同等的形式偿付。六道轮回的根本实质,就是众生与众生之间,冤冤相报,相互还债,无有边际,没完没了。。

许多人觉得我是好人,心地好,从来没害人之心,为何会有冤亲债主?其实,无量劫来,我们身、口、意三业,造作了太多的贪瞋痴、杀盗淫等恶业,跟无量无边的众

生结了不少怨仇。别的恶业暂且勿论,单是杀生吃肉,就跟他们结下深厚的怨仇。

印光大师说:“凡属危险大病,多由宿世现生杀业而得。”一碗之肉,冤魂缠绕,一念杀心,罪债难逃。动物被我们杀害时产生无量的痛苦,这个怨恨就像无形枷锁,把它们的痛苦牢牢的锁住,让它们无时无刻不在痛苦的折磨中,而不得开解。它们痛苦如此之大,难怪今世遇到杀害它们的人,就迫不及待的要讨债, 讨回一个公道。我们看到人临终时的痛苦现象,看起来都不忍心。为什么会有这些现象?这都是大家的冤亲债主来算帐。大家不懂这些道理,只知道一味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不懂自己累劫来的冤亲债主,大部份都是被自己吃来的!

当今世界,人们缺乏因果观念,广造恶业,广泛地杀、吃动物,这些累生累世被害动物的怨灵,执着地附着在人们的身上,伺机报仇,不肯离去。由于这些怨灵充满仇恨,形成的磁场充满了破坏力,在人体中造成障碍,形成了各种当今世界无法解决的病症,如癌症、白血病、

高血压、糖尿病等。由于世界范围内广泛的杀业,导致了各种顽疾大量爆发,普遍存在,难以根除。

冤亲债主的纠缠是阴阳皆苦的果报,他们被我们伤害吃杀后,附着在我们的身上,时时刻刻影响干扰我们,身体不好、运势不好、事业不顺、夫妻不和、子女乖违、精神抑郁、失眠焦虑、甚至于修行的诸多障碍,几乎全部因为冤亲债主得不到超拔而欲索债所引起。 二、【冤亲债主讨债的预兆和典型表现】

自然因果律是道法的客观规律,在因果律面前,佛菩萨与人类,动植与万物,全都一律平等,没有分别。所以才有“菩萨畏因,世人畏果”之说。世人对昨日所造的种种恶因,并不能全都认清。但是恶果的释放却会如期而至,强迫人领受而丝毫不爽。世人都畏惧害怕恶果的释放所带来的厄运、困苦、疾病、财失等等结果,却不知道如何把握命运,修改命运,化因消业。

大多数人并不重视业报降临和展开前的众多微妙现象与体征。“其安”时忘忽,“未兆”时懈怠,“其脆”时轻慢,“其微”时麻痹。这些不良现象就是世人的通病,包

括许多修行者,也同样如此。都是不能高度重视冤亲债主索债前的细微征兆。错失于最佳时机的把握,被动地深陷于内乱全面发作之时。疲于应付冤亲债主讨债索命的全面展开。如果遇到自己福德已经严重不足之时,这种应付冤亲债主的被动行为,也就容易发生性命之危。 自然因果律的释放,冤亲债主的启动,其实都有一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预兆时期。在预兆期内都会在受报者的身内和报身的周围,呈现出多种前兆性现象和反应。这一现象在法界中是一种道法的制约与规定。也就是说,对于既往作恶今生为恶不多、不重的人。在道的法则中,都安排有一个预警期。提示、警告果报承受者,令其自省、自悟、自觉,告诫果报承受者:你已经面临果报,这是最后的警示与警告,给你一个最后的悔悟忏悔化解的机会。如果再不正确面对,忏罪化因,那么果报就要你自己全部承担和领受了

大道的慈悲,在于挽救每一个人的一点灵光实现回归大道。允许因果的释放,是由于因果律是自然规律,不得干预。而提前预警,则是道法的慈悲挽救和期望等待。

当然,这种预警期,征兆提示期,对于大恶之人,对于毫无人格之人,对于那些完全不能尊道贵德的人,那也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情。对于这一类人,果报都是并没有预警期的,常常都是直接展开,毫不讨价还价。如果极少数人在关键时刻,还能够良心发现,那么大道仍然还会一视同仁地对待。

预警期征兆显,极其珍贵,机会极其难得,把握住因果释放的征兆,“爲之於其未有也,治之於其未亂也”,可以说是人类最为明智的选择。这比在恶报全面展开以后,在承受痛苦和生死的拚搏中再想尽一切办法渡过苦厄,要容易得多,也轻松千百倍。自然因果律的释放,冤亲债主的索债寻报,会在我们身内和报身环境周围,呈现出哪些预警期的征兆呢?依据许多大德的观察与总结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前期的预警征兆,可归纳整理成十三个方面。将这些散在的征兆和经验集约起来分析,非常值得每一个修行实践者掌握和应用。我们归纳列举如下

篇二:【法帮时评】激情讨债 债主成被告得不偿失

【法帮时评】激情讨债 债主成被告得不偿失

原本只为索要2万元债务,谁料男子讨债未果,竟持械致人重伤,后不但赔偿被害人10.6万元损失,自己也领刑受罚。近日,洋县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库飞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详细]

律师点评

遇到恶意讨债、非法讨债,应该报警处理,以制止可能的犯罪行为,从而保护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 再次劝谏债权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一般以调解为主,欠钱不还完全可以去起诉,但选择打人方式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最合法有效的讨债方式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帮说法

根据债权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但这个债首先要合法,赌债以及别的违法之债是不予支持的。暂且不论债权合法性,任何人都没有殴打他人的权利。若债务人被殴打,可以根据受伤程度,分别可能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法院自诉要求审理、轻微的话公安机关可以给予相应的治安强制管教措施。

相关法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网友评论

@净化人间空气:钱是一般不能借出去的!除非你有识别人品的火眼金睛!

@Fighting-Su:所以打死不要借钱,欠钱的都是大爷,讨要还钱还是我们的错了

@闲观景色:借钱不还恨之入骨,行为过激损失惨重。

@用户54856

债主到学校讨债

06585[:以前黄世仁是大爷,现在杨白劳是大爷!没事别对外借钱,除非你是土豪钱多了烧的!

文章来源:法帮网

本文来源:法帮网(fabang.com)

篇三:“债主”手握借条讨债,“欠债人”认账,然而法院一审判“债主”败诉

“债主”手握借条讨债,“欠债人”认账,然而法院一审判“债主”败诉 2350万债务案案情峰回路转

本报讯 记者曾伟荣报道:“债主”手握借据和一份担保书讨要2350万巨债向“欠债人”和担保公司讨债,“欠债人”点头认账。然而,日前佛山中院对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峰回路转:“债主”败诉。

官司:

手执借条担保书讨债2350万

2005年11月,四会金×公司突然接到了一份诉状。该诉状称,从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止,招某共向周某借款33笔,合计人民币2350万元。2003年10月8日,在还清此前的利息的基础上,金×公司向周某出具了《担保函》,同意对招某向周某所借的全部款项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家住禅城的招某至今仍未能还款,于是周某便将金×公司及招某告至佛山中院。 庭审上,周某律师称,《担保函》上的公章已鉴定为真实的,金×公司应担责。

“欠债人”:

承认借款望延缓还款期限

招某代理人在庭上表示,2002年5月,招某父亲与另一股东成立金×公司,为加快公司发展,于是找到时任公司董事的招某,招某遂向周某借款。由于公司两股东间矛盾纠纷,致使公司业绩一落千丈,自己因此不能如期还款。

该代理人称,招某正多方筹集资金,望周某念及往日交情撤诉,延缓还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书假冒 巨债子虚乌有

然而庭审时,“担保方”金×公司与周某、招某的说法却完全相反。该公司表示,他们根本没有为招某的债务提供过担保,担保书上虽有盖章,但整份担保

书绝对是假冒的,债务是虚构的。

该公司称,公司成立时,招某的父亲任法定代表人,后董事会取消了招父法定代表人资格。招父为此事于2004年2月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认定招父交出公司的全部财务凭证及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等。但招父并未立即拿出公章,很有可能在交出公章之前用公章在空白便笺上盖了章,以作后来作假之用。 判决:

未证明付款行为一审败诉

“债主”周某称33笔借款均通过现金在内地交付招某,招某承认现金交付,但当时每笔凭证都撕毁了。法院认为,对于总额高达2350万元的交易,当事人均通过现金当场交付而不保留任何书面的凭据或证人证言,不符合日常生活中的交易习惯,可信度较低。

周某表示,出借资金来源于其在佛山三家公司的退股金,其中有两家公司是主要资金来源。然而法院审理发现这两家公司均于2000年终止合同(中外合资双方终止合作),周某获得的来源资金均形成于2000年前,而本案借款发生在2002年6月至2003年9月,故周某至少应对上述资金保存两年半的时间,留待招某来借。按照日常生活一般法则,存入银行进行保管是必然选择,而当事人称现金交付,其资金来源的可信度极低。

法院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实践性合同,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周某与招某除了自己的陈述外,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双方实际交付借款款项的事实。

据此,法院一审驳回周某的诉请。

篇四:读《伤花落地》有感.doc

读《伤花落地》有感

《伤花落地》这本书是由作家常新港所写的。他于1957年10月出生在天津新港。他曾写过五十余本书,获得过许多奖项。而我读的这本《伤花落地》则就是儿童文学大奖——冰心奖获奖作家书系中的一本。

《伤花落地》这本书写了毕必胜、郁葱葱、马程序和江鱼他们“四兄弟”之间发生的事。一开始“四兄弟”的关系很融洽。但当江鱼对杨天笑说了给她起外号的事,杨天笑就和马程序友好起来。随着马程序和杨天笑越来越友好时,“四兄弟”的关系也出现了裂缝。江鱼和马程序开始不断争吵起来。只到马程序的生日时,江鱼、毕必胜和郁葱葱每人准备了一个礼物,送给了马程序。从此,“四兄弟”的关系像以前那样和睦了。

就在“四兄弟”的关系恢复时,毕必胜的家里又发生了一件事。那就是毕必胜的爸爸偷偷地将家里的的积蓄拿去炒股,见有一点利益时,就向别人借钱去炒股。但是,毕必胜爸爸买的股票急速下跌,损失惨重,债主每天都上门来讨债。在这个时候,爸爸也瘫痪了。有着这么大的压力,毕必胜到学校里都没心思上课。 当他碰上高一班的梅可含时,便感觉轻松了很多。白天,他在想和如何保持与梅可含的友情,晚上,他就想如何才能不让爸爸负债累累。

有一次,毕必胜和爸爸的一次谈话触动了爸爸的内心。原来,爸爸“瘫痪” 是为了保护毕必胜和妈妈。从那以后毕必胜爸爸的股票开始回升。但是马程序和杨天笑却失踪了。毕必胜的爸爸给了毕必胜一些钱,让毕必胜、郁葱葱、江鱼和梅可含去找马程序和杨天笑。

虽然后来没找到,因为他们就像在生活中渴望快乐和伤心不已的自己,但是我们看见了冬天花开。

无锡师范附属小学

五(3)班 张骋

篇五:30种催款讨债成功绝招

30种催款讨债成功绝招

一、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本兵法有抓住主要矛盾和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之意,催款活动中抓住能够拍板还钱的人,才是有的放矢,否则只能缘木求鱼,不得其法。

催款时,面对欠债方,要找到能够拍板还钱的人作为讨债目标,即找到所谓的“王”。找准“王”后,要集中力量,彻底打击“王”,进而迫其拍板还清所有债务。不要与其下属或不相干之人纠缠不休,不要被其拖延、敷衍的手段所迷惑,尔贻误战机。

具体实施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要弄清谁是“王”,以确定讨债目标。

2. 要分析讨债目标的背景、性格及其主要活动规律,以制定相应的擒“王”策略。

3. 要有“宜将剩勇追穷寇”,“痛打落水狗”的精神,穷追不舍,直到事情圆满解决。

此计上策是:既能将欠债追回来,又尽量顾及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保全对方脸面,以不影响双方今后合作为佳。

二、借刀杀人催款兵法

此计可借的“力”有很多,可借政策、形势、上级支持、舆论宣传、人情、信誉等,范围之大,足以为实施本兵法提供广阔的用武之地,以下介绍几种常用的借“力”方法:

1.借助“人情”催款

此办法关键是“制造”一个债务人“抹不下这个情面”的局面,它可因血缘之亲、利益之亲、等因素而产生。善于发现、发掘并利用便可成为催款人手中的一大法宝。

2.借助“权利”催款

此办法关键是债权人实施“权利”的行为是否具有发法律依据,是否合法。

非法的讨债行为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且对债务人造成的损害,债权人还须负责赔偿。

3.借助“新闻媒介”催款

此办法关键在于利用舆论的力量作为一种外在压力使债务人不得不履行债务。

此计的关键是在借助及利用第三者的力量,顺利讨到欠款。掌握其精要,使其变化无穷,以“四两”微力拨动“千斤”难讨之债。此计运用之妙,存乎于心,刀可杀人,也可自杀,因此运用此计当慎之又慎。

三、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本兵法在商业活动中相当适用。如今的企业联系逾发紧密,分工逾发明细,一个企业的成败对很多企业都有影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帮助自己。扶危济困,欲擒故纵,才能商机无限,达到“双赢”。 当债务人无力还债时,若采取逼债等方式强制执行,无法取得好效果,即使追回部分债款,因债务人无法恢复生产,其余债款也就无法追回,不妨帮助他在经营活动中走上正轨,再让其还债不迟。

此计的关键是,债权人通过使用帮助债务人分忧解难这一手段,并且通过帮助别人实现自己的债权。

四、以逸待劳催款兵法

本兵法是债权人充分利用别的力量来一齐催款,这样可使债权人省去不少精力,专心自己的业务。也可使债务人时刻记挂债务,使其最终权衡出还债与不还债的利弊。

具体实施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债务人的情况,如了解债务人的家庭、企业情况、性格、朋友、领导、同事等,做到心中有数。

2. 选择具体实施方式,即是否考虑通过律师、通过债务人家庭各自从外或

从内实施突破,了解谁做说客合适,对这些说客以情、以利、以理说服之。促使他们下决心办好所托之事。这就是所谓的“以逸”。

此计的关键是想办法让债务人处于一种困难局面,让其坐卧不安,使其最终权衡出不还债,将会受到名誉、职位、地位、更多钱财等的更大损失。因此债权人不必重复奔波,要善于把握主动,见机行事,以不变应万变,以静制动,让债务人乖乖就范。

五、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本兵法与“擒贼擒王”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含义就是只惩罚一个,以使其余多数人受到威慑,既节省了时间、金钱、精力又警戒了大众,是对付“法不罚众”的一条好计。

具体实施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此计在什麽情况下使用。当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很多个,又相对

居住较近时考虑使用本兵法。

2. 选择好这个要杀的“一”。对各个债务人的情况作细致了解,瞅准那个

欠债数目相对较多,欠债时间较长,且又相对狡猾无赖的“钉子户”。

3. 选择好要“杀”对象后,这时要考虑用什么方法来“杀”。通常是向法

院起诉,通过法院来审理和宣判,一是具有威慑力,二是可以通过张榜公告晓谕众人,向其余债务人传递信息。

4. “杀”了“一”后,债权人要及时将此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给其

余债务人,并以“一”的结局来警示迫使其他债务人还债。

此计的关键是:必须选择具有普遍意义、比较有把握胜诉且能够讨回所有债务的典型债务案例,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将催款成功的典型案例加以详细报道,使之能及时被人们知晓,从而极大地促动和威慑那些赖账不还的债务人。

六、釜底抽薪催款兵法

此兵法是面对顽固的赖帐大户,我们不一定与其正面交锋,而是想办法威胁削弱甚至消灭其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条件(如停止供应关键部件、主要生产资料),迫其就范,乖乖地完“币”归赵。

此计的关键是:

1. 要善于发现的赖帐人“釜底之薪”。

2. 要善于运用“釜底抽薪”的手段和方法。如冻结银行存款、停止原料供

应、联合其他债权人一致行动等。

3. 针对其要害,采取果断行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七、围魏救赵催款兵法

本兵法是遇到顽固的债务人时,要积极寻找能够牵制对方的办法如债务人急于得到的东西或害怕失去的东西等,了解其心理上的弱点和商务安排中的缺陷,一旦找到其要害,不必正面出击,可乘其不备,攻其要害(要合法)迂回包抄,断其后路,施加压力,迫其就范。

此计的关键是强调迂回战略,找到牵制债务人的致命之处,迫其主动还债。

八、隔岸观火催款兵法

鹬蚌相争,鱼翁得利。在催款前期可在对方内部“煽风点火”,引起内乱,然后坐观事态发展,一旦时机成熟,就要由“坐观”迅速转为“出击”,收回欠款,实现债权。

运用此计切记不可急于趁火打劫,要坐山观虎斗,静待债务方内部矛盾激化,达到削弱对手的目的。否则,操之过急常会使债务方内部再一次达成暂时团结,一致对外,为我方平添阻力。

此计的关键是充分利用债务方内部存在的矛盾,使之激化,以至分崩离析,势不两立,然后我方顺应形势,徐徐图之,见机行事,直到收回债款。

九、笑里藏刀催款兵法

常言道“恶人不打笑脸人”。微笑可消弭对抗、缓和冲突。利用人性讨债就体现了此计的兵法思想。利用人性讨债是讨债人利用人际交往中的心理交流,通过与债务人建立某种信任、友谊和支持,造成一种融洽的气氛,达到讨债的目的。 债的关系的当事人,不论是公民还是经济组织都不可避免地结成特定的人际关系,使债中渗入“人性”的因素。积极的因素可使债务履行的易如反掌。人性的因素包括:

1. 平等的原则。平等是人们相处和友好协商的基础。

2. 激发对方兴趣的原则。找出对方感兴趣的东西,虚心讨教,就会获得对

方好感。

3. 争取同情原则。同情别人,是人们证实自己存在的价值的一种方式。

4. 演戏原则。以自己的人格和人格的表现吸引对方,引起对方的自愿自发

行动,达到自己的目的。

此计的精要是“刚中柔外”,同债务人建立一种友谊的方式,来达到讨债的目的。

十、瞒天过海催款兵法

此兵法运用一个“瞒”字,是示假隐真的策略。“示假”就是调查清楚对方的急需解决的情况,再利用人们常见不疑的事物迷惑对方,有条件的在表面上可暂时满足对方的需求,用利益引其上钩,达到迫其就范、乖乖还债的目的。“隐真”就是通过那些公开的,人们习以为常的东西,“隐藏”、“弱化”自己的真实目的。“过海”的过程也很重要,“过海”中如被对方识破,将前功尽弃。 具体实施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运用司空见惯的东西迷惑债务人。

2. 弄清楚债务人最希望得到的利益是什么,最想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3. “瞒”的目的是“过海”,即得到所有款项。

此计的关键在“瞒”,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示假隐真勾起债务人的种种欲望,我方可利用之施展计谋。此计需环环相扣,因此每一细节都需精心策划,不漏破绽,这样才能迷惑对方,达到追回欠款的目的。

十一、混水摸鱼催款兵法

本兵法是要把水搅混,让债务人无法安心工作,不知所措,混乱中迫使债务人偿还欠款,赔偿损失,并且可以趁火打劫,削弱债务人的力量,自己乘机得到一些补偿。

具体实施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要设法把水搅混,打乱债务人的布署。要制造可乘之机,主动把水搅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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