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体裁作文 > 教育资讯

大洋电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17:14:57 体裁作文
大洋电机体裁作文

篇一: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2)一中知行字初第330号

行政判决书

原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鲁楚平,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

委托代理人谢某,男。

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何训班,主任。

委托代理人曲红阳,女。

第三人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拱新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鲍文光,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余某,女。

原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大洋公司)不服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1]第26395号关于第4281609号“新大洋电机”商标异议复审裁定(简称第26395号裁定),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1年1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第26395号裁定的利害关系人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大洋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12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中山大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曲红阳,第三人新大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余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第26395号裁定系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中山大洋公司就新大洋公司申请注册的第4281609号“新大洋电机”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提出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而作出,该裁定认定:

一、被异议商标与第1697693号“大洋电机BROAD-OCEAN及图”商标(简称引证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类似,因此,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情况。本案中,中山大洋公司提交的纳税证明、审计报告和获奖证书的日期均晚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日期,中国电子元件协会出具的《证明》能证明中山大洋公司的知名度主要体现在微特电机行业,其提交的广告合同没有相应发票予以佐证,其提交的发票仅有一张早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日。由以上事实可知,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中山大洋公司的引证商标未构成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在与引证商标非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使用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山大洋公司所提异议复审理由不成立。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原告中山大洋公司不服第26395号裁定,其诉称:一、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差别仅在一个“新”字,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陆地车辆发动机、陆地车辆传动马达、陆地车辆电力发动机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空调机电机、抽油烟机电机、健身器用电机等商品均属于动力输出装置,特别是家用电机与车辆用电机同属于将电能转化为动能的动力输出装

置,二者工作原理、功能基本一致,具有可互换性。此外,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是规范的商品名称,其明显属于《区分表》第0748群组第二部分的“动力输出装置”,而该群组后面特别规定:本类似群第二部分与第七版及以前版本1202汽车零部件、汽车配件,1203摩托车配件及其他属于本类的发动机零部件等商品交叉检索。因此,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应当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符合《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二、中山大洋公司创立于1994年,至今已经有17年历史并在2008年成功上市。“大洋电机”系列商标经过长期、持续和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已经在广大消费者心中树立了极高的声誉,其产品自2003年以来持续多年在“微特电机”行业排名第一,早已构成事实上的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侵害了中山大洋公司驰名商标的权益。三、中山大洋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将“大洋”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在电机系列商品上,并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害了中山大洋公司的在先商号权,也系对该公司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抢注,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四、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马达和发动机,但该商标中含有“电机”,其含有不符合其指定使用商品特点的文字,可能误导公众,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综上,中山大洋公司请求本院判决撤销第26395号裁定。

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辩称:其坚持第26395号裁定中的认定意见,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此外,中山大洋公司在异议复审阶段并未提出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复审理由,上述两条理由不是本案的审查范围。第26395号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请求本院判决维持第26395号裁定。

第三人新大洋公司向本院述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相关规定,其请求本院判决维持第26395号裁定。

本院经审理查明以下事实:

被异议商标(见本判决附件)由新大洋公司于2004年9月22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初步审定公告,其申请号为4281609。该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2类商品:陆地车辆发动机、陆地车辆传动马达、陆地车辆电力发动机、自行车车毂、陆地车辆动力装置、陆地车辆用喷气发动机、小型机动车、摩托车、机动自行车、陆地车辆传动齿轮。

被异议商标被初步审定公告后,浙江大洋衣车有限公司、中山大洋公司就该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查于2010年3月10日作出(2010)商标异字第04686号商标异议裁定,该裁定认为:1、被异议商标与浙江大洋衣车有限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大洋DAYANG及图”等商标使用商品及服务未构成类似,浙江大洋衣车有限公司称新大洋公司恶意抢注其商标以及侵犯其企业名称权证据不足。2、被异议商标与中山大洋公司在先注册的“大洋电机BROAD-OCEAN及图”商标使用商品未构成类似,中山大洋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引证商标为驰名商标,该公司称新大洋公司抄袭、复制其引证商标以及侵犯其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证据不足。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引证商标(见本判决附件)由中山大洋公司于2000年10月16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于2002年1月14日被核准注册,其注册号为1697693。该商标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7类商品:空调机电机、抽油烟机电机、健身器用的电机、面包机用的电机。该商标专用权期限截止到2022年1月13日。

中山大洋公司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于2010年4月19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异议复审申请,其申请理由为:一、中山大洋公司的“大洋”电机经过宣传使用已经在相关消费者中建立了特别的声誉,请求认定引证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二、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异议商标应不予核准注册。

中山大洋公司未在其异议复审申请书中提出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复审理由。

中山大洋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电机产品宣传册、中国电子元件协会微特电机与组件分会证明、荣誉证书、税收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广告宣传资料、电机产品网站摘录等证据的复印件和打印件。

新大洋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了答辩,其答辩的理由为:一、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亦不构成驰名商标,不应享有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的权利。二、新大洋公司将自己的企业字号申请注册为商标,没有侵犯新大洋公司的商号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综上,请求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

新大洋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其企业变更证明、商标注册情况证明、荣誉证书、广告宣传和部分销售合同等证据。

经过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日作出第26395号裁定。中山大洋公司不服该裁定,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中山大洋公司向本院提交了《微特电机》杂志、该公司2001至2004年部分广告发票、该公司2000至2006年部分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该公司客户的部分证明材料、该公司自2002年获得的部分荣誉奖项、微特电机与组件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以及亚洲工业杂志《亚洲资源报道》1999至2003年广告的复印件作为证据。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新大洋公司向本院提交了其企业资质材料、收入和完税证明、获

篇二:2014年中国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行业广东省揭阳市TOP10企业排名

篇三:2014年中国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行业广东省广州市TOP10企业排名

篇四:2015年中国十大电机品牌排行

2015年中国十大电机企业品牌排行榜

1.三菱电机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创建于1921年,是引领全球市场的电机产品供应商,目前拥有10万多名雇员,是世界500强企业。

2.安川电机

安川电机(中国)有限公司是有近100年历史的日本安川电机株式会社全额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于1999年4月在上海成立。经营范围:安川品牌的变频器、 伺服电机、控制器、机器人、各类系统工程设备、附件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在中国国内的销售及服务。。

3.卧龙电机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处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集团公司主营:电机及控制装置、机电一体化产品、电动车及电源产品等高技术产业、房地产业、商贸业 等投资经营管理,部分主导产业分别与日本松下、意大利欧力合资经营,与美国艾默生合作经营。集团企业全面建立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ERP信 息管理系统,具有快捷、高效的管理运作体系和市场应变能力。主导产业经济技术指标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被评为全国机械工业核心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制造业 五百强、全国民营企业五百强、全国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先进单位。

4.大洋电机

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之一。致力于提供新能源汽车用永磁同步电机及控制系统卓 越解决方案的大型民营企业。2009年3月18日大洋电机与北京理工大学电动汽车国家工程实验室正式合作,合作开发的永磁同步电机及驱动系统产品已取得了 阶段性成功。大洋电机新动力公司生产的用车永磁同步电机及驱动系统产品具有效率高、高效工作范围宽、调速范围大以及力矩动脉低等特点。大洋电机目前生产的 产品功率范围覆盖广,包括7.5kW、15kW、20kW、30kW、60kW、110kW和130kW等系列,广泛用于2T--8T城市环卫车,12m纯电动客车、迷迪轿车(福田)、萨博车系等。

5.德昌电机

徳昌电机是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大型跨国集团公司,在微电机和集成电机系统的设计、研发及制造等领域具有全球领导地位。徳昌微电机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消费及商用产品中,包括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商业器材及个人护理产品、多媒体及视听产品等。

德昌电机是世界最大的马达制造商之一。在驱动方案设计、研究和制造方面均居全球领先地位。所生产的驱动组件与子系统被广泛应用于消费品及商用产品领域,包括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商业器材、个人护理产品、多媒体及视听产品及医疗护理仪器等。其产品远销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6.江特电机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特种电机和锂电新能源系列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电机行业骨干企业,江西省100强企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把公司打造成全国特种电机的重要生产基地是公司电机产业的发展目标。为此,公司坚持“高科技含量、特殊专用”的产品发展方向,走“做精 做强”的产品发展道路,凭借52年的专业化制造经验,积淀了具有江特特色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产品交付管理模式,树立了公司在特种电机领域的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有起重冶金电机、高压电机、港口电机、风电电机、防爆电机等,其中起重冶金电机、风电电机等多个产品的销售额位居细分行业前列。

7.ABB电机

ABB集团位列全球500强企业,集团总部位于瑞士苏黎世。ABB是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领导厂商。ABB下设5大业务部门,其中离散自动化与运动控制部提供帮助客户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效率的产品、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其电机、发电机、传动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电力电子和机器人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电力、运动和控制等自动化领域。ABB提供各种各样的同步电机,通过其在全球安装并已投入使用的所有电机的经验,使其对几乎所有行业、应用及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都有广泛周详的了解。

8.联宜电机

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68年,现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已形成电机、减速器、电子制品、电气制品等四大类300多个规格

3000多个品种的430万台年产能,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保健器械、家用电器、工业自动化、办公设备、环保设备等各类动力系统。

9.金龙电机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制造各类中小型电动机的知名企业。公司专业生产JM1,JM,IE1,IE2,IE3

高效、超高效系列各类三相异步电机,

大洋电机

JL1,JL系列铝壳高效、超高效三相异步电机,美国NEMA标准的高效EPACT及超高效电机,YB、YB2、YB3防爆高效、超高效电机,稀土永磁电机及各类伺服电机,变频电机,船用电机,单相电机,Y2,Y,YKK,YKS中高压 电机及各类特种特殊电机。电机功率从0.06KW到1500KW,达2500多品种规格。是目前中国电机行业产品规格最齐全的企业。公司生产的各类电机, 出口到德国、意大利、奥地利、西班牙等欧洲各国及澳洲、北美、南美、中东、亚洲等共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市场均享有较高的声誉。

10.华力电机

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70年,历经四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发展成为集科研、开发、生产、营销、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先后建立 起荣成、荣成新区及苏州三大生产基地,年生产能力达150万台、1800万KW,是中国中小型电机行业最具规模和实力的生产企业之一。

篇五:2014年中国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行业广东省茂名市TOP10企业排名

体裁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