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女子替女儿代孕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7 03:40:33 字数作文
篇一:英国女子替母亲代孕
英国女子替母亲代孕生下弟弟妹妹 此举引发争论
医学父亲 詹妮和托尼 外公外婆/领养父母 外公外婆 血缘母亲和继父露丝和埃里克斯 阿姨和叔叔姐姐/外甥女 曼迪血缘母亲/姐姐 母亲 艾伦这一家的复杂关系一直被当作话题 46岁的英国妇女艾伦·布朗生了三个孩子,不过只有一个才是她名正言顺的女儿,另一对龙凤胎则是她为自己的母亲和继父代孕所生,所以从法律上来说,这对龙凤胎儿女又是自己的弟弟和妹妹。
这一家关系有点复杂
家住英国西伦敦的艾伦为自己的母亲詹妮和继父托尼代孕了一对龙凤胎—埃里克斯和露丝,再加上自己的女儿曼迪,这一家的关系显得有点复杂。
对于埃里克斯和露丝来说,艾伦既是他们的生母,又是他们在法律上的姐姐,与此同时,詹妮和托尼既是他们的外祖父母,又是他们的父母。而曼迪既是他们的姐姐,又是他们的外甥女。
不过,这一家在接受英国《每日邮报》采访时都坚持,他们并不为家庭成员关系问题所困扰,一家人关系紧密,相处愉快,是一个正常的家庭。
65岁的詹妮是一名售货员和收银员,现在已经退休。“小时候,双胞胎叫我和托尼‘妈妈’、‘爸爸’,而管艾伦叫‘肚妈妈’。现在,他们直呼艾伦名字,对于他们来说,她是他们的第二个母亲。”
“我们从一开始就告诉他们实情,生龙凤胎时候,曼迪5岁,她知道我肚子里怀的是外公外婆的孩子,孩子生下之后,他们会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艾伦如此表示。 埃里克斯则说,在学校,大家总是把他的家庭作为话题,问个不停,“但是这些都只是标签而已,我们是一个正常的家庭。”
(转载于:www.smhaida.com 海 达 范 文网:49岁女子替女儿代孕)女儿主动表示愿意代孕
那么,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这还要从詹妮和托尼相识相爱说起。
1992年,31岁的托尼与当时已42岁的詹妮通过工作相识相恋。不过,在当时,两人并没有想到结婚的事,更没想过要孩子。詹妮当时与前夫已经育有一儿一女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托尼与詹妮越来越觉得对方就是自己想要共度余生的人。于是,在1999年,两人决定结婚。
事实上,首先提到孩子问题的是艾伦。举行婚礼的那天早上,一家人在印度餐厅用餐,艾伦问母亲詹妮和继父托尼:“那孩子怎么说?既然你们结婚了,是否要孩子呢?”
这个问题在詹妮和托尼心中激起了波澜,两人对孩子的渴望也一发不可收拾。后来,詹妮告诉艾伦,她考虑寻求代孕。
听到母亲这么一说,艾伦马上回应道:“不要找陌生人代孕,如果你们想要孩子,就让我来给你们代孕吧。”艾伦事后回忆称:“那时我正处于很好的生育年龄,对我来说,一切显得很自然。”那时,艾伦32岁,是一位单身母亲。
倒是詹妮有点震惊。“我被艾伦毫不犹豫的态度震惊了,但是她一直很坚强,也很无私,看看她一个人把女儿带得多好就知道了。”
诊所起初并不愿受理
2000年10月,他们开始联系伦敦的妇科生育中心,并在随后进行了代孕所需要的一系列生理和心理的评定测试。
最开始,詹妮希望用自己的卵子,不过因为动过子宫手术,詹妮的卵子并不能用,于是一家人最终决定用艾伦的卵子。
但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诊所不愿意受理他们的代孕请求。考虑到曼迪当时还小以及艾伦在代孕后的复杂身份,诊所工作人员只同意一种代孕情况,即卵子不是艾伦的,只能是其他捐赠者捐赠的。
但是,詹妮一家却坚持用艾伦的卵子。“最好是我自己的卵子,如果不行,那就用艾伦的。对于用一个不知道其家庭历史背景的陌生人的卵子,我感觉不舒服。”
最后,通过三人坚持不懈的持续申请,代孕请求终于获得批准。2001年,他们尝试宫腔内人工授精(IUI),即直接把托尼的精子输入艾伦的子宫。不过,两次都失败了,之后,他们开始尝试试管婴儿技术。
12月,艾伦发现自己怀孕了。在艾伦怀孕时,詹妮和托尼则负责照顾曼迪,并为艾伦打理家务。
2002年5月初,艾伦顺利生下一对龙凤胎。露丝是先出来的,40分钟后,埃里克斯也出生了。
生产时,詹妮和托尼就陪同在旁,孩子生下后,艾伦让医生把孩子先递给詹妮和托尼抱,之后才把孩子抱到怀中。
同一周,领养程序完成。当然,出门时,陌生人很自然地认为詹妮带的是孙辈。“当有人问:‘哦,今天你做奶奶的来负责吗?’我会告诉他:“不,我是他们的妈妈。"詹妮说。 外界有的理解有的批评
目前,艾伦和曼迪生活在一起,而詹妮、托尼以及龙凤胎生活在一起。不过,两家都在西伦敦,距离很近,只要10分钟就可以到对方的家,两家也经常走动。
托尼表示,亲友们对他们的做法表示理解,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和詹妮多想要属于他们的孩子,而艾伦又那么愿意提供帮助。
“的确,在社交网站上有人称我们为怪人,并责问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大部分人还是理解我们的做法。”托尼说。
就在上月,《每日邮报》 还报道了另一个离奇的家庭:一位母亲通过试管婴儿技术,为自己的同性恋儿子生下了一个孩子。
这些报道都引发了争论,有一些批评的声音指出,这样的做法不符合伦理,并对代孕和生育法律的健全提出质疑。
篇二:失独女子60岁产女
失独女子60岁产女
:我的经历不可仿效(图) 2014
年05月26日 08:49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顾秋萍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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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如今4岁的女儿,让盛海琳又感到幸福的回归。 资料图片
失独后冒险60岁产女
盛海琳:“我的经历不可仿效”
这位中国最高龄产妇的双胞胎女儿已经4岁了,日前母女三人在苏州吐露心声 60岁,本是儿孙绕膝安享晚年的年纪,但安徽的失独妈妈盛海琳却在此时选择了“重生”,通过试管婴儿产下双胞胎女儿,成为中国最高龄产妇。如今这对双胞胎女儿已经4岁,聪明活泼可爱。
5月23日晚,64岁的盛海琳携双胞胎女儿一起登上苏州一亲子节目的舞台,与其他几对年轻爸妈带可爱宝贝的家庭不同,盛海琳看起来更像孩子的“奶奶”。现场,这位妈妈向观众诉说了她特别艰辛的育儿经历和辛酸往事。
1
回首过去
“女儿走了,我也活不下去了”
婷婷是盛海琳和丈夫吴京州的女儿。乖巧懂事的她曾让这个一家三口每天都沉浸在幸福中。
2009年的春节,婷婷和新婚四个月的丈夫一起回到安徽池州的公公婆婆家,年仅28周岁的婷婷和丈夫再也没有回来,因煤气中毒不幸双双身亡。盛海琳说,她到今天都不敢回想起那一幕,得到消息时,她已经悲伤得晕死过去。
盛海琳和丈夫一蹶不振。在女儿的墓地旁,盛海琳甚至也为自己准备了一块墓地,而盛海琳的丈夫也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每天嚎啕大哭,借酒浇愁,有时甚至半夜12点起床喝酒。
前晚的节目现场,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幕,盛海琳都会几度哽咽。在独生女儿煤气中毒后,盛海琳陷入了深深的愧疚中,总觉得是自己的过错。是自己没有教会女儿最简单的生活常识,没有让女儿产生危险意识,所以才会酿下悲剧。带着这样深深的愧疚,盛海琳觉得,未来已经没有了,活着比死去还难。
2
重新振作
“我要自己重新怀孕”
很多亲友看盛海琳夫妇如此痛苦,就建议他们去领养一个孩子来走出阴影。盛海琳夫妇通过很多途径甚至想到去公安局领养被拐卖的儿童和代孕等途径,但最终都没能成功领养。
此时已经步入老年期的盛海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自己重新怀孕生子。可是一个已经60岁的老人要重新怀孕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60岁已经绝经,进入了衰老期,完全不具备怀孕的条件,要想怀孕,就必须要打破生长规律,让身体回到青年状态。
中国此前也并没有这么大岁数还试管成功妊娠的先例,所以盛海琳无疑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盛海琳要打破生育极限的做法,却没有得到丈夫的支持,吴京州认为这有太大的危险。专家也建议盛海琳不要冒险。但盛海琳却跪着求丈夫戒酒,甚至以离婚来威胁丈夫。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时,在年轻夫妻中,试管婴儿的成功率最高也只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很多人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而盛海琳经过三个月的身体调养,只试了一次,就成功怀孕了。
3
十月怀胎
“上手术台前,我想到写遗嘱”
成功受孕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对已经60岁的盛海琳来说,此次怀孕最大的考验是心肝脾肺肾以及心脑血管能不能承受妊娠毒血症带来的痛苦,其中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可能会得癌症,而且除了其他药物本身的毒副作用外,还会产生比如头晕、浮肿、食欲减退、恶心等症状,而这些症状,盛海琳在怀孕的过程中几乎都有过。而更危险的是,在怀孕期间,盛海琳几乎已经走不动,在医院做检查时,都靠轮椅推着。
盛海琳自己作为一个医生,比任何人都要更加懂得其中的危险性。在十月怀胎的每一天,盛海琳都是小心翼翼的,她说,只要任何一种可能会导致流产的行为,她都不会去做。有时候甚至咳嗽,她都要憋着。真正让她觉得恐惧的一瞬间,是即将临产的时候,“当时甚至想到了要写份遗嘱,怕死在手术台上”。但盛海琳依然咬紧牙关挺了过来,终于,在2010年5月25日剖腹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大的3.7斤,小的2.9斤。”取名吴尚智、吴尚慧。一个失独家庭,终于以另一种方式得到了慰藉。
4
幸福回归
“妈妈,等你老了,我们牵你走”
盛海琳的一对女儿如今已经4岁,十分乖巧可爱。说起姐妹俩的名字,盛海琳骄傲地说,是想让女儿们拥有“无尚的智慧”。而两个女儿也没有辜负盛海琳和丈夫的期盼,只要见过她们的人,都会不停地夸她们聪明。在苏州这档《宝贝你真棒》的亲子节目中,盛海琳携一对双胞胎登台,在亲子游戏中,吴氏姐妹在切完蛋糕后,没有自己先吃第一口而是分给了妈妈吃,赢得了现场一阵掌声。
盛海琳说,平时生活中有时候也会有尴尬的时候。女儿的同龄人都会喊自己奶奶,而两个女儿却围着自己不停的喊妈妈。但吴氏姐妹特别懂事,有时候童言无忌,吴氏姐妹会和妈妈说:“妈妈,我还没长大,你不能死。等你老了,我们牵着你走。”盛海琳也开心地表示,有孩子就有希望,四年下来,她和老伴身体等各方面一切都好。盛海琳表示,她以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但她现在却怕死,她要为两个女儿坚强健康的活下去,一直要活到104岁!
5
不忘悲伤
“有新的快乐,但伤痛不会淡”
虽然两个女儿的到来给这个曾经的失独家庭带来了不少欢乐,但盛海琳至今都无法忘掉大女儿离世的痛苦。因为女儿是春节期间离世的,所以她到现在都不过春节。而在对两个小女儿的教育方面,盛海琳则说:“因为经历了那场痛苦,所以对两个小女儿的教育会比对大女儿的教育要稍微严格,要让她们懂得最基本的生活常识。”
虽然走出了失独的痛苦,但盛海琳依然要面对很多现实问题。她表示,现在最缺的就是体能。因为已经64岁,她和老伴只能请阿姨来照顾一对女儿。此前盛海琳和老伴的退休金只够他们自己养老,而如今,除了养老还要养小,每个月两个女儿的花销就高达一万元。但是盛海琳也依然没有屈服,自女儿百天起,她就到处演讲,在一个地方少则一天,多则两三天,如今她几乎走遍了全国。“我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多为孩子积攒一些钱。我已经64岁了,为了孩子几乎拼了。”她称等身体差一些,就固定在一个城市,“即便不去做保健讲座,就在医院做个医生,一个月的收入也很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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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忠告
“我的经历不可仿效”
盛海琳高龄产女的事情让很多不孕家庭都找到了希望,纷纷去找盛海琳,希望她能提供建议。但盛海琳却表示:“我的经历不可仿效”。
她说,很多时候,特别是春节期间阿姨回去过年的时候,就必须要她和老伴自己带两个女儿,这时的日子往往是她最困难的时候,常常忙得焦头烂额。
“很多时候,我甚至想到要把孩子往地上扔,往墙上砸,我知道,我是精神恍惚了。”
盛海琳说,为了两个女儿,她奔波各处赚钱,自己的生活也因为两个女儿的闹腾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自己是医生,所以现在盛海琳对试管婴儿的态度却更谨慎。
“希望那些还想要生孩子的人,首先要考虑好有没有能力对小孩的教育、生活环境负责。其次,要看大人自己的身体行不行,如果不行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否则既养不了小也养不了老。”盛海琳甚至直言,“我身体健康、有医疗知识、家庭不错,像我这样经历的人并不多,所以我不可效仿。”
篇三:巴西一女子无法生育 55岁母亲自告奋勇代孕生孙
巴西一女子无法生育 55岁母亲自告奋勇代孕生孙
克雷丝与母亲妮瓦达
巴西圣卡塔琳娜州31岁的女子克雷丝无法生育,其55岁的母亲妮瓦达自告奋勇,替其女儿代孕生孙。新生儿将于二月初出生,届时孩子的生母将是外婆。
据巴西《环球报》网报道,克雷丝和丈夫现生活在圣保罗州一个城市,17岁时她就被确诊无法生育。当时,其母亲妮瓦达就打算代女孕育。母亲妮瓦达说,“我当时就对女儿说,如果她想要孩子,我可以替她生”,“这是爱的表现,这是我献给女儿的最好礼物”。
2014年5月份,通过人工授孕,女儿和女婿的一个受精卵被植入了
妮瓦达子宫。17天后医院传来喜讯:妮瓦达成功怀孕。经医院超声波检查,妮瓦达子宫内的孩子发育健康,是个男孩,预产期是2月4日。
对此,妮瓦达母女俩十分高兴。妮瓦达说,“我们都很激动,孩子也可能提前出生”。妮瓦达称,她将在圣保罗州的一所医院剖腹产下这个孩子。
妮瓦达说,“我很明确自己的身份是外婆。大家都很支持我,包括我的丈夫。这次受孕很奇妙”。
妮瓦达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戴安妮31岁,是收养的,而克雷丝和拉依吉是其亲生的。妮瓦达说,“刚结婚时医生说我不能生育,于是我们就收养了一个女孩,但是想不到同一年我就生了克雷丝”。
没有生育能力的克雷丝也效仿母亲收养了一个女孩朱莉娅,现在朱莉娅已经4岁了。
篇四:全球代孕黑幕背后的惊人利润
全球代孕黑幕背后的惊人利润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个人财力的增强,中国、日本等国家中越来越多不孕不育的富裕阶层人士开始想方设法寻求代孕渠道,并希望能够用这种方式为自己生育后代。在这一背景下,一个横跨全球的灰色代孕产业链正在蓬勃兴起。
此前有报道称一对澳大利亚夫妇在泰国委托代孕,却最终遗弃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新生儿。还有报道称在泰国一名日本男性被怀疑雇用多名女性为其产子。不仅仅是泰国,美国和印度也迎来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求子”夫妇。
泰国代孕黑幕之利润高于贩毒
日经中文网报道,“甘米由我来抚养”,8月5日泰国女性帕特拉蒙o詹布瓦对蜂拥而至的国内外媒体这样说。她表示,去年12月一对澳大利亚夫妇遗弃了由她代孕而出生的龙凤胎中患有唐氏综合症的男婴。
对此,世界各地的责难声不绝于耳,人们为甘米募集了约2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18万元)的捐款作为抚养费。但澳大利亚夫妇却否认称“是误会”。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8月5日,在曼谷一公寓里通过代孕出生的9名婴幼儿受到了保护。有消息称被怀疑是委托人的日本男性在乌克兰和印度也尝试通过代孕获得孩子。该男子的目的是什么?对此有着各种各样的猜测。
这两起事件再次反映出的问题是代孕的“国际化”。在泰国,法律并未禁止代孕,因此不仅是日本和澳大利亚人,来自美国、德国、西班牙以及以色列等世界各地的夫妇也蜂拥而至。“我很健康。我想为孩子挣抚养费”,在网络上,只需要100万日元(约合6万人民币)左右的报酬就可以找到泰国女性代孕的广告比比皆是。
虽然存在语言、签证以及国籍等种种障碍,为了代孕而远赴重洋的夫妇仍络绎不绝。在
英国和荷兰等地,法律允许“不支付报酬”的代孕,但愿意免费代孕的女性并不多。在日本,主要委托妻子一方的姐妹或母亲代孕。如果无法委托近亲,就只能选择去代孕被广泛普及的国家找人代孕。
与拐卖和走私儿童的犯罪不同,代孕中介们打着帮助别人圆梦的旗号,游走在法律和制度的灰色地域,通过合法地“出售孩子”来获得比毒品贸易更加巨额的利润。
由于缺乏保护女性的法律,泰国代孕黑市充满剥削。澳大利亚广播电台的记者2012年曾经在泰国调查过代孕产业,他发现代孕妈妈的酬劳最多能拿到10000多美元,而中介向外国客户的收费一般是在30000~50000美元。
泰国的很多代孕机构声称代孕母亲没有结过婚或没有生过孩子,其实并非如此。泰国的代孕母亲一般年龄在20岁上下,像甘米风波中的代孕母亲帕塔拉蒙虽然只有21岁,但她此前已经生过两个孩子,分别是6岁和3岁。
印度妇女代孕一次可获4700英镑
代孕业务仅在全球少数国家是合法的,根据非官方数据,印度每年从这一产业中获得的收入高达23亿美元。
据英国《每日邮报》此前报道,印度“婴儿工厂”日益兴旺,许多印度女子沦为“生娃机器”。这些女子为他人代孕生子,每次可获得4700英镑(约合人民币4.8万元)报酬。这个新兴行业正帮助贫困印度女性及其家庭摆脱贫民窟,过上更舒适生活。
位于印度古吉拉特邦阿南德市的Akanksha不孕不育诊所已经成为印度商业代孕行业的桥头堡。这里治疗费为1.7万英镑(约合人民币17万元),其中4700英镑(约合人民币4.8万元)是支付给代孕女性的报酬。这家诊所10年前开始提供代孕服务,至今已经接生700名婴儿。
代孕女性通常来自贫困家庭,她们因代孕所获得的报酬对其家人的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40岁女子萨拉o佩特莉亚(Sarla Patelia)2009年到2012年担任代孕母亲,所赚报酬用于建新房,全家已搬离贫民窟。佩特莉亚说:“为人代孕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她有2个孩子,丈夫患有肿瘤。依靠代孕收入,她帮丈夫做了手术。
30岁女子妮塔o马克瓦拉(Neeta Makwara)2008年为一对外国夫妇生下一个男孩,2011年曾为另一对夫妇生下双胞胎。第一次的代孕收入被丈夫挥霍掉。第二次,她用这些
钱建起新房子,现在靠每月出租房屋为生。
商业代孕于2002年在印度合法化,但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依然属违法行为。美国存在代孕现象,但其费用比印度高4倍。Akanksha诊所医生称,廉价是外国夫妇选择在印度代孕的因素之一。此外,印度医生和医疗科技都很专业,而来自乡村地区的代孕女子意味着她们过着干净的生活方式,她们没有吸毒、酗酒以及吸烟等恶习。
中国代孕黑市:代孕母亲供不应求
据估计,中国约有1000家提供代孕服务的公司。多家提供代孕服务的公司分别表示,国内对代孕的需求太大,“供不应求”,其中至少有三家表示它们每年的业务增长量在30%左右。虽然无法进行统计,对于每年通过代孕诞生的婴儿数量,业内人士估计在5000到1万人以上。
1986年中国诞生第一名试管婴儿不久之后,利用这种技术的商业代孕就开始出现,至今已经诞生的婴儿数量在10万名以上。在中国,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可以合法开展试管婴儿手术。
但2001年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开展只能用于确实证明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妇,有需要的夫妇可以通过捐献获得卵子和精子,但“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然而,正规途径的捐精捐卵存在诸多限制、需要排队等候,也并不允许对捐献者进行挑选。
中国卫生部门会定期联合其他执法部门打击代孕。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门可以吊销参与代孕的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行医资格和执照,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法律界以及代孕公司表示,作为部门法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并无法对医生和医疗机构以外的个人和公司进行长效监督。
一些代孕机构会借助于一些暗地里开展试管婴儿手术的私立医院进行移植,另一些代孕机构则开设了自己的地下诊所与有资质的医生合作。还有一些为了规避国内的法律风险、追求更高的利益,也开始向海外拓展——安排客户进行海外代孕之旅。
代孕在中国是非法的。但不孕不育增多、最近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以及要求生孩子的文化压力,这些因素加起来助长了代孕黑市蓬勃发展。有专家说,每年通过代孕黑市诞生的婴儿超过一万个。
在网络中间人、可疑的私人诊所和昂贵的出国旅行构成的阴暗世界中,这一行当将渴望孩子的夫妻和急需现金的贫穷妇女联系到一起。
人们往往将代孕增多与等到快40岁才组建家庭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富裕夫妇增多——这
种趋势增加了怀孕的难度——联系到一起。一些学者说,中国严重的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导致不孕不育增多,不过这种说法尚未得到科学证明。
在美国委托代孕需约59万元
代孕最初源自美国。1978年,英国诞生了首个体外受精的婴儿,这使代孕在技术上成为可能。而从80年代起代孕逐渐普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等地承认代孕。有很多名人曾公开宣称有代孕经历,如美剧《欲望都市》的女主演莎拉o杰茜卡o帕克和英国知名歌手艾尔顿o约翰等。日本演员向井亚纪也曾赴美通过代孕得到了双胞胎。
在美国委托代孕需花费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9万元)以上,故委托代孕的夫妇以富裕阶层为主。特别是近年来,因为在美国代孕具有使孩子获得美国国籍,且可选择性生育男孩等优点,中国的富裕阶层竞相选择赴美。美国的中介机构也在中国开设代理店,吸引人们赴美代孕。
“在美国找代孕妈妈可要花好几年呢”,在印度通过代孕生育了3个小孩、其中包括一对双胞胎的美国人这样说。印度人口超过12亿人,且贫困者很多,故相比美国在此更易于找到费用便宜的代孕妈妈。包括出国费用在内只需数百万日元。
代孕=剥削穷人?
很多国家尤为禁止向代孕母亲支付报酬的“商业代孕”。但印度法律限制宽松,故2000年代前半代孕在印度急速发展。据非政府组织SAMA称,印度国内的代孕机构超过了3000家。还有供数十名代理母亲从怀孕到分娩集体生活的宿舍。她们的目的是赚取相当于丈夫年收入数倍的报酬,用以孩子的教育等。
另一方面,很多意见也批判称这是“剥削穷人”。印度政府在2013年禁止了同性夫妇和单身者委托代孕。泰国政府也基于最近的事件,积极出台禁止单身者委托代孕等的相关规定。
如果在A国难的话,就去B国——据代孕中介机构WorldofSurrogacy称,最近为寻找代孕母亲而远赴墨西哥的日本人等正在增加。
对于代孕,其他国家的态度是什么呢?
在欧洲,德国、法国对代孕持否定态度,德国的《胚胎保护法》将代孕归类到滥用人工生殖行为而立法禁止,同时禁止使用死亡男性的生殖细胞。但德国却又对事实出生的代孕子女网开一面,也就是代孕的委托方可以通过收养程序确定与代孕子女的亲属关系。
在俄罗斯,不禁止代孕行为,这与俄罗斯有1000多万不孕不育患者、人口老龄化严重的背景有关系。俄罗斯的许多医疗机构提供代孕手术服务,再加上周边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前苏联国家有丰富的美女资源,愿意充当代母或出售卵子。俄罗斯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代孕服务成为不错的吸金朝阳产业。
而在新加坡,即使有医学证明夫妇不孕,也不可找代孕母亲产子,否则就属于违法。但如果这对夫妇到国外进行同类手术,生产后成功在国外登记为孩子父母,再返回新加坡,当地政府则未必会追究代母产子问题。
澳大利亚,不同省份对代母产子有不同程度的法例规管,其中昆士兰是唯一一个严禁代孕母亲产子的地方。
篇五:论代孕服务 - 代孕法律问题
文章来源亲子宝贝代孕公司 代孕服务 代孕服务这个词很多人都听说过,有不少电视台曾经做过专题采访,目前它已经变成一种社会现象。人们所理解的代孕,通俗的说就是因婚姻双方中的女方没有生育能力,用她人的身体“借腹生子”,来实现繁衍下一代的目的。它保障了不少不能生育的女性和健康的丈夫的生育权,实现了家庭血脉的延续,使家庭更完整、更稳定。 代孕服务的特点:女方没有生育能力。通过体外受精(试管婴儿)和人工授精两种方式实现。没有任何身体接触。不触犯任何法律。代孕的方式:人工受精方式代孕是指通过医学辅助手段将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志愿者的体内,在体内进行受精,并完成怀孕全过程,这种方式的孩子是和代孕者有遗传关系的。试管婴儿代孕就是使用需求方的卵子和精子,做成试管胚胎,植入代孕志愿者的体内完成怀孕的全过程。代孕的情况分为四种:精子、卵子均来自于夫妻双方,借用代理孕母的子宫;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经体外授精(试管婴儿)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精子来自需求方,卵子由代理孕母提供,经人工授精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卵子由妻子提供,经异质人工授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代孕者生育。 代孕服务双方的关系:代为他人生育的女性,通常称为代理孕母、代孕妈妈、代孕母亲、代母;委托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称为委托方、委托人、委托父母。代孕给社会带来的好处:杜绝了部分贩卖、偷盗婴儿的罪恶行为;帮助了不育家庭和经济较困难家庭;杜绝了医院对不育患者的故意误诊、加重病情、 榨取钱财的罪恶行为;解决了收养制度上的昂贵开支、烦琐程序、漫长等待、血缘遗憾、质量缺陷;保证了家庭血脉的延续,增强了不育家庭的稳定性。
代孕妈妈为委托人代孕,不仅要利用自已的子宫及生育机能,而且在一定时间会减少劳动收入,甚至无收入,一旦代孕妈妈因代孕而无经济来源的情形下产生经济恐慌,为他人自费代孕必然会使其生活更加拮据,甚至因生活营养不良还会导致婴儿发育问题。因此,代孕母亲通过代孕方式来获取一定的酬金,对委托方和自己都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措施。怀孕的女性应是婴儿的母亲,但以科学的角度来说,代孕女性的子宫仅是胚胎发育需要的“土壤”环境,因此在人的情感方面就会使人产生困惑,人是感情复杂的动物,因而在实施时应慎重。 代孕服务 - 代孕法律问题
代孕的出现解决了不孕不育带来的困扰,同时也对传统提出了挑战代孕改变了传统生育方式。应对代孕协议和代孕生育进行法律规制,保护代孕母亲、代孕委儿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孕是代替他人怀孕生育,即指女性接受他人委托,用人工生育方式为委托方生育孩子的行为.在这一行为中,为他人生育的女性通常被称为代孕妈妈,委托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称为委托方或委托父母。不能生育或者不愿生育的夫妻均可借助这种方式生育子女。
代孕可分为三种:一是精子、卵子由夫妻双方提供,仅借用代孕者的子宫;二是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经体外授精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三是卵子由妻子提供,经异质人工授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代理母亲代孕生育生育权是人类维护人口生产不断延续的一项自然权利,随着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生
育权已由一种自然权利演进为法律上的一种权利。生育权已成为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国家基于保障人口质量和控制人口数量,通过立法予以确认的。
生育权最早出现于19世纪后期,是为当时女权主义者要求的“自愿成为母亲”的权利。它具体包括三项权利:
(1)生育决定权;
(2)选择生育方式的权利;
(3)对生育婴儿的性别进行选择的权利。
对于那些不愿生育或者不能生育者,他们可以此为据采用人工生育方式进行生育,不管目的如何,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可以视为生育权的正当行使.因此,笔者认为代孕行为是代孕妈妈行使生育决定权的结果一个人若享有生育的权利,必然同时享有此三项权利,即便代孕者没有对胚胎做任何基因上的贡献。但若对代孕生育的性质不加分析而一概予以否认甚至加以禁止,将会侵犯委托人的生育权利和代理母亲的生育权。如果代孕者与孩子存在直接的基因关系,法律更应保障代孕者的生育自由。
总之,代孕生育是人类利用医学科技来实现生育权的方式,它不仅帮助了不育者实现生育和养育孩子的愿望,而且他们拥有了享受天伦之乐的可能。
合法与否
代孕是指将患者夫妇的受精胚胎,植入另一个女性的子宫,由该女子替他们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
卫生部科技司司长刘雁飞说:“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卫生行政部门将严肃查处任何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以上是卫生部的明确态度,而对于代孕技术将何去何从,医学界及社会伦理和法学界都一直在讨论。之所以讨论,是因为该技术从某些角度讲,是有一定的社会和医学需求的。还有很多女性因为子宫因素无法生育,这些人可能只能通过代孕技术完成心愿。
但是,代孕技术的特殊性,使得该技术给社会、患者家庭带来巨大的隐患,与我们当代的伦理道德规范相违背,而且,我国的法律也不允许实施代孕技术,并且,一旦患者因为代孕技术产生的纠纷,将没有法律的支持,注定是没有保护。
有偿与否
代孕行为虽为许多国家所确认,但代孕行为一旦染上金钱,就会被有些国家禁止,将其视为非法和犯罪。1985年英国颁布了《代孕协议》,承认代孕行为,但禁止酬金代孕,规定凡代孕费用超过1万英镑的代孕行为都是非法的。其作法认为一个人不能通过商业代孕行为——即有偿代孕合约转让或放弃做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这一问题,有观点认为将生育行为与金钱挂钩,不仅侵犯了妇女尊严,而且降低了妇女
人格,贬低其地位。这是因为妇女若以收取酬金为目的,出让其子宫为他人生育孩子,会使人看作其为生育机器,从而成为他人奴役的工具,这从根本上违反了平等原则。
法律规范
1、不利于保护妇女生育自由和人身自由权
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如果一味放任委托双方自由协商,欺诈、胁迫代母代孕生育的情况也有可能出现,这必将侵害妇女生育自由权,如果协议对代孕妈妈的限制过多并实际履行,也侵害了代孕妈妈的人身自由权。
2、不利于维护代孕子女的利益
代孕孩子出生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恶意地以代孕协议主体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主张代孕协议无效或者主张撤消,或者代孕子女为残疾子女委托方以根本违约为由欲解除合同,都将会危害代孕子女的利益,也会给予社会增加负担。
3、容易引发社会纠纷
在代孕期间代孕妈妈是否有权自主决定人工流产,在孩子出生前委托方死亡或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和生活安排如何处理,代母在怀孕过程中一旦产生意外或代孕婴儿有缺陷是谁的责任,酬金代孕中的费用在何种情况下才完全给付,都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和代孕子女的利益,如果任由双方自行决定,便很有可能引发社会纠纷。综上分析,法律应对代孕协议的个人化问题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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