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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男孩小说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02:22:18 体裁作文
解剖男孩小说体裁作文

篇一:解剖残雪小说中的精神符号

解剖残雪小说中的精神符号

作者:陈利江 杨静

来源:《文教资料》2013年第33期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残雪带着现代主义风格的作品席卷文坛,引起了褒贬不一的说法。解读残雪的作品,需要突破常规,进入潜意识当中,为作品中的人物找到其所代表的精神符号。在残雪九十年代的作品《痕》中,痕是被膨胀的人性,代表金钱与虚名的收席人和景兰不停地腐化痕的人生,严肃的铁匠老头是痕内心仅存的理智,这些种种化作痕内心深处的各种不同声音,身份不断变化的茶馆老板演绎着各种声音在痕内心的挣扎,而这种挣扎最终还是败给被丑恶的世俗麻木了的人生。这也正是痕坠落的全过程。

关键词: 残雪 痕 精神符号

残雪是新时期先锋文学的代表。她的作品用怪异陌生的叙述模式、跳跃式的写作手法、故事发展时空的断层式转变演绎着人生与人性。这与以往小说“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传统模式大相径庭。在1994年发表于《人民文学》第一期的小说《痕》里,残雪成功地扮演了潜意识解读者的角色。在小说中,她用呓语一般的叙述语言把现实与梦境混淆起来,把意象随意堆砌,用一种陌生化的写作方式如幻化般演绎小说主人翁的整个人生。一切事情的来源无从查起,主人翁的命运更是叫人捉摸不透,乖戾的小说气氛处处彰显着个人化风格,读者感到压抑的同时却对结果充满期待。这样阅读过程是一种漫长的等待。对于习惯于传统阅读模式的读者来说,在阅读过程中,这些人的真实身份就像一把钩子紧紧地钳住读者的心,本以为谜底会在小说的结尾被一一表明,可是阅读完通篇后才发现,作者压根就未打算给予这些人特定的现实身份。就好像近藤直子女士在《陌生的叙述者——残雪的叙述法和时空结构》一文中讲到的:“那种熟悉的不可思议、那种熟悉的陌生感、那种每次暗示读者的未知的迷,不仅在每一篇里重现,而且在每一篇小说里从头到尾都存在。”[1]事实上,残雪是把人的精神当做具体的人来描述,人物往往不代表真实的人,而是一种精神符号。人物的名称不是真实的人物,却以人物的身份出现,这无疑给读者造成一种迷幻。一个人的命运往往是一种精神走势,是人的精神或品质的变化过(来自:WwW.ZW2.CN 爱作文 网)程。因此,读者需要拨开迷云般的表象,细细解剖每一篇小说背后的精神符号,才能读懂小说的内涵。

在《痕》这部作品中,残雪把大量注意力投入到痕、铁匠老头、收席人、景兰、茶馆老板等这些精神符号的发展走势中。

一、痕——膨胀的人性

痕是被虚名膨胀的矛盾人性。在小说里,痕在没有得到“合同”之前,习惯于乐此不疲地向别人吹嘘自己编织的草席。但是凭空出现的收席人打乱了他原有的生活,一纸看不懂的合同给他带来了丰厚的收入。哪怕是在痕胡乱编织草席,甚至一张草席都编不出的情况下,仍然能保证家里天天吃肉的美好生活。于是在这种虚名与厚利的幻境中,痕对生活失去了热情。他不再

关心收席人的来历,也不再思索“合同”里写的究竟是什么。痕越发失去往日的勤快,编草席这项谋生技能日渐消退,记忆力也强烈衰退。他失去了时间观念,“对年代的记忆开始模糊”。对于自己的成果被丢弃在荒山这档事,痕也从最初的惊讶和担忧,到最后的习以为然。他不再担心生活,反正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送钱来。对于后来的痕来说,似乎只要有金钱收入,什么样的人生成就都无所谓。痕成日无所事事,唯有空想,天天漫无目的地眺望窗口。他也曾渴望突破这种生活,可惜这蜜水般的生活把他的激情给消磨光了。后来,丰衣足食的“合同”被收回了,习惯于慵懒和安乐的痕还是没能清醒过来,每晚“在梦中变成一个柔弱的婴儿,贪婪得吸吮着一只大甜瓜”。他要在这一只梦中的甜瓜里找到暂时的安全感,让梦来继续麻木自己的人生。

二、铁匠老头——仅存的理智

铁匠老头是痕内心的缩影,是提醒痕回归现实的桥梁,他严厉而理智。痕对于铁匠老头,既害怕又期待。老头带着明晃晃的钩刀,一直在警示痕堕落的可怕,这钩刀给痕浑浑噩噩的人生带来些许恐惧,也算得上是他苍白人生中的一点波动。铁匠老头的话犹如严肃的至理名言一般,当痕被惰性和名利吞噬的时候,能给痕麻痹的心,割上一刀。铁匠老头企图打破痕对“合同”的幻想,告诉痕单调麻木的日子对人生来讲是种可怕的煎熬,通往成功的冒险捷径并不适合痕,脚踏实地工作才是真实的活法。在被虚名冲击得暗淡无力的岁月里,痕喜欢铁匠老头的警告,他甚至在一顿说教后,萌发要“开始一种新的尝试”的念头,他还在临睡前特地从妻子那得到肯定,“五十二岁不算晚吧”?“不算”。可惜第二天醒来时,懒惰和享乐的人性再次击败痕的热情。最后,面对被虚名厚利膨胀的痕的人生,铁匠老头失望地离开了。

三、收席人和景兰——金钱与虚名

行踪诡异的收席人神出鬼没,他和景兰分别代表了金钱与虚名。收席人从不询问或查看草席质量,他到来的目的只是给痕送钱。实质上,他明白痕的草席没有利用价值,每次收完后,他都把痕的草席扔在山上。无论草席好坏,让他抬价与降价的依据是市场行情。也就是说,在痕的经济收入中,痕根本没起到真正作用,他是一个傀儡,被市场行情牵制,被他人左右。但痕乐于被这些牵制,因为这样的牵制,有时候反而会增加他的收入,而他根本不需要付出什么。景兰在痕出名前就待在痕的身边,在小说的前一部分中,景兰代表痕的虚荣心,在没有人发现痕的价值之前,他是唯一能和痕交流的朋友,因为他的话语里总会用上阿谀奉承的言辞“了不起的织手”、“非凡的创新者”等。在小说的后半部,景兰的身份转化为虚名。痕终于出名了,景兰开始利用他们的友情,以痕的名义在外捞钱。景兰带来的莫名其妙的黄衣服表弟,让痕的虚荣心越发膨胀,以至于痕在这种虚荣心中丢掉了自己,任由他人牵制。收席人和景兰都是迷惑痕的世俗虚影,从名利上引导痕一步一步地迷失自我。在痕的世界里,名与利是同时存在的,当代表金钱的“合同”被收席人带走之后,景兰也随之消失了。

四、茶馆老板——内心挣扎与软弱

《痕》里边的茶馆老板是个神出鬼没的人,他的出现给这篇小说增添了梦魇般的虚幻。茶馆老板有时候是个瘫痪的病人,有时候是铁匠老头,有时候是村里的任何一个熟人。这些人物的变换,代表的是痕内心深处的挣扎,每一个人物代表着他的一种心声。茶馆老板身份的变化混淆了痕的世界,不停地适应新老板,也让痕感觉人生的疲惫。他犹豫着,徘徊在人性迷失的十字路口。他曾经试图辨认,他希望有一个固定的老板满足自己的传统观念,不需要每天带着漂泊般的头脑适应一个新人物。但是老板的怒吼让他失去辨认的勇气,老板娘斩钉截铁的教训使痕的胆怯暴露无遗。最后“觉得自己没有力量与之争辩”,觉得“更应该在夜里睡得死沉沉的,做一些婴儿的好梦”。这就是他坠落的全部内心过程。

关于《痕》,我们可以尝试解读它的精神内涵,却很难在现实中为这篇小说寻找一个真实的折影,因为残雪天马行空的写作方式,从一开始就未打算给她的作品设置特定的现实背景。然而,正如高玉在《论残雪的写作及其研究意义》一文中提到的“残雪90年代的小说越来越趋于内心,有了更多的隐喻和象征,但传统小说的因子还比较多,与现实的关联还比较密切,虽然晦涩,我们还可以猜测并解密”。[2]这种“解密”就是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为

《痕》中每个精神符号找到现实折影。因为每个读者的人生经验和内心体验不尽相同,所以这些精神符号被解剖后的现实折影也必定不尽相同。这正是残雪作品的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近藤直子.陌生的叙述者——残雪的叙述法和时空结构[J].北京大学学报,2007,11(06):66.

[2]高玉.论残雪的写作及其研究意义[J].文艺争鸣,2011(11):107.

篇二:解剖小人

我们在小说、影视剧和现实生活中,常常看到形形色色的小人。那么,什么是小人呢?我查阅了很多资料,都没有找到一个肯定的答案。一般我们印象中的小人都是背地下手、暗箭伤的阴毒之人。人过去有人曾认为:有德有才是圣人,有德无才是君子,无德有才是小人,无德无才是无赖。从上述说法,我们可以看出,所谓君子并不是完美无瑕的理想人物,他有明显的局限性;而对于小人,除了人品不敢恭维,我们一定不能否定他的才识和能力。因此,君子斗不过小人。

小人常常能得志。之所以这样,小人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下面我们将用客观的态度对小人做一次系统的解剖。

敢想敢为的独特品质

君子也有欲望,但常因遥不可及或不该有非分之想而放弃,知足者常乐。小人有不断膨胀的欲望,为了自己的私利、地位、荣誉,甚至仅仅是嫉妒心、虚荣心和好胜心,通常是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只要有想法,就会果断地付诸实施,这种想要就要的思维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种积极的驱动力。

厚颜无耻的宽阔胸怀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达到目的,采用的是不违法、不违规、不缺德的仁义之道,他们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害怕别人戳自己的脊梁骨,常常因自己的所作所为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实际上,君子用不着规则,规则因小人而定,却又常常限制不了小人。无论别人多么反感,小人却能以恬不知耻的胸怀泰然处之。

阴阳兼顾的处世哲学

君子是只存在于阳界的人,无赖是存在于阴界的人,而小人则是行走于阴阳之间玩儿过界的人。他们即熟知阳界的规则,又常常采用阴界的手段,能够达到阴阳平衡。小人认为,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因此,仅就手段而言,小人就比君子多了N种选择。

持之以恒的坚韧毅力

小人为了自己的目的,不管别人如何反对,自己受了多大的屈辱,都以极大的忍耐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再败再战,锲而不舍,即便是不成功,也“虽败犹荣”。

能言善辩的应变能力

君子往往不喜欢告状,他们认为这会使领导对自己产生看法,得不偿失。另外,他们认为即使告状也无济于事,反被狗咬。小人喜欢告状,他们认为即使不成,至少也能先入为主、混淆视听,最多不过各打五十大板。小人告状或挑拨离间常常能够得逞,那是因为他们懂得说什么,怎样说,善于顺势借势。表面上,他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公利,这是最明智的方法。将别人的不足添油加醋,不断放大,而将自己的问题避而不谈,甚至隐匿、销毁、作伪,颠倒黑白,反正也没人能说得清楚。 审时度势的适应能力

君子为了坚守自己心目中的那一块圣地,往往是黑白清楚、泾渭分明、按部就班,并且自始至终都是一根筋,不会与时俱进。小人则绝没有什么条条框框限制,他们遵循的是完完全全的实用主义,交往什么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时时刻都在变化。最令人折服的是他们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分裂型人格。

无中生有的创造能力

小人如果抓不到别人的破绽时,他们就会运用最后一种杀手锏,那就是污蔑陷害。搞得你筋疲力尽,名誉扫地,终于彻底崩溃。

自古以来,君子就不是小人的对手。小人的克星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大智大勇、通达贤明的圣人,但这种人少之又少。小人也有勇气、魄力大小之分,通常小人也惧怕无赖,真可谓是以毒攻毒。

面对小人,你有三种选择。其一,像圣人一样游刃有余;其二,像君子一样敬而远之;其三,像无赖一样同归于尽。朋友,你选哪一种呢?

篇三:浅析余华小说叙事中的共同意象

浅析余华小说叙事中的共同意象

作者:冷瑞婧

来源:《语言文字学》2015年第05期

【摘要】作为中国先锋小说的杰出代表人物,余华在小说创作过程中打破传统小说写作模式,创新小说叙事方式,引进多种意象。从余华创作的长篇以及中短篇小说都能从中发现共同的写作意象,本文即对这些共同的意象进行分析研究,探讨余华先锋作品中这些共同意象引进的意义。

【关键词】余华,共同意象,先锋小说

一位作家的创作思想总是离不开他所生存的生活环境,灵感的的涌现不仅来自于作者本人的生平经历和创作实践,而且来自于作家在广泛阅读基础上的阅读体验。余华小说创作便是如此,他在《许三观卖血记》英文版自序中说到:“我知道是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养育了我的写作,给了我写作的身体、写作时间、写作时的心跳。而文学给了我写作时的眼睛,让我在曲折的时间和惊人的现实那里,可以看到更为深入和更为持久的事物。”[1]

出生在浙江杭州,生活在浙江海盐县的余华一生都对家乡江南小镇的河与水,桥与石巷难以忘怀,尤其是与哥哥在童年时经常去家旁边的一口池塘构成了余华《在细雨中呐喊》中多次出现的“池塘”意象。无论是长篇小说还是短篇小说的创作都可以从中发现余华童年时的记忆以及浙江海盐的地域文化在余华成长过程中所给予的巨大精神辐射力。

一、人体器官

余华小说创作中多有涉及医学方面的叙事,无论是《阑尾》中以阑尾为线索结构的父亲与两个儿子之间的故事,还是《许三观卖血记》中“他们”无意中说到的“这叫备皮,动手术以前要把周围的毛刮干净,我去年割阑尾前就把毛刮干净了。”[2]如若没有做外科医生的父亲和从事医生工作的母亲,以及余华自己一段时间的牙医生涯,作者可能就不会想到如此专业的医学题材。在小说《阑尾》中,当做外科医生的父亲非常骄傲地说着一些有关割阑尾时的专业术语如“盲肠、腹膜炎、穿孔”等使得我们兄弟俩激动不已时,父亲进一步聊到的一位英国医生在情急之下自己给自己割阑尾这“了不起”的惊人举动更使得我们兄弟俩目瞪口呆。从而导致了下文“我们俩”在父亲阑尾炎发作时也希望父亲如英国医生般勇敢,却暴露出父亲吹嘘虚荣、胆小怕事的一面。而《许三观卖血记》中作者通过旁观者的视角来夸张方铁匠的儿子脑壳上的头发要刮干净如割阑尾时一样,使得情节发展态势扣人心弦。

除此之外,余华在中短篇小说创作中有关死亡及暴力方面的叙事也涉及医学方面的专业术语。如在小说《现实一种》中,男医生从山岗的脚下开始一点一点切除在骨骼上的肌肉与筋膜组织来获取骨骼,三十来岁的女医生不用尺就能笔直地从胸骨到腹下解剖山岗的皮肤,胸外科医生以及腹部的医生刮除脂肪组织和切除肌肉组织后呈现出他们所需要的胃、肝、肾、脏,眼

科医生取出的眼球,口腔科医生要的上颚骨和下颚骨,泌尿科医生所需的睾丸等等,这些专业医学人物形象的刻画不仅反映出余华在这些方面的熟悉程度,同时也刻画出人性另一方面的残忍和冷酷。与《现实一种》有着共同身体解剖意象的小说《死亡叙述》则让我们看到了一位卡车司机撞死一位男孩之后长期受心理折磨而在第二次闯祸后想去赎罪的惨痛结局。镰刀砍断了“我“的盲肠,拔出去时划断了我的直肠,使里面的肠子一拥而出,锄头将“我”的肩胛骨砍成了两半。铁鎝中的两个刺分别砍断了肺动脉和主动脉,另两个刺插入了左右两叶肺中,铁鎝拔出后两个肺随之荡到胸膛之外,而“我“的鲜血“很像一棵百年老树隆出地面的根须”。在这个叙述中,作者通过通过直白地描绘这惨不忍睹的一幕让人反思这位司机当时在撞到女孩时到底该不该逃跑,当“我”抱着逐渐冷却的女孩走进村里去找医生时,“我”可能早已预料到此时的结局,但我没有退缩。一方面是对卡车司机这一次没有逃跑的认同,另一方面是对那些只知到发泄怨恨而没有询问事实真相的村民们的谴责,如果这位抱着女孩的男士不是凶手而是好心的路人甲呢?

二、电线杆里的嗡嗡声

余华小说多有采用马尔克斯中的叙述手法,用一个孩童的视角来观察世界,或者通过对儿时的回忆来追忆往事的细节,从而增强作品的真实性和可读性,

“电线杆里的嗡嗡声”可能存在于我们大多数人的儿时记忆中,好奇地凑在电线杆旁听着电流的嗡嗡的声响,仿佛电线杆在述说着今天它看到的故事。余华正是通过这一细节描写向读者展现作品中的孩子们的世界。在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中,当刑警队长马哲看见目击人头的一个孩子时,他“正将耳朵贴在一根电线杆上。”问他为什么在这儿时,孩子回答“听声音呀,那电线杆里有一种?嗡嗡?的声音,听起来真不错。”通过小孩的回答暗示谋杀案件进展得毫无头绪,一切仿佛都是徒劳,轮回式的杀人事件终于让马哲承受不住精神压力而精神失常。在余华另一长篇小说《在细雨中那呐喊》里,当国庆的父亲另“嫁”他人而抛弃国庆将家里的东西搬空时,国庆到“我”孙荡的家来找我,“我们站在屋外的石板路上,身后的木头电线杆发出一片嗡嗡的声响。”此时“电线杠嗡嗡的声响”同国庆此时乱糟糟的心情相互映衬,他杂乱无章的话语让“我”听到的是“一堆如同苍蝇一样乱糟糟飞来的印象。”此时额“我”注意力就被身后的电线杆的嗡嗡声吸引了去,说明国庆此时语无伦次,感受到了被父亲抛弃的伤心和绝望。从而增强了叙事的空间感和真实感。中篇小说《爱情故事》同样叙述了电线杆发出的嗡嗡声。当男孩到车站买两张到四十里以外的某个地方的车票去和女孩检查是否怀孕时,“女孩一直躲在车站外的一根水泥电线杆后。在她的四周飘扬着落叶和尘土,水泥电线杆发出的嗡嗡声覆盖着周围错综复杂的声响。”“电线杆发出的嗡嗡声”与“周围错综复杂的声响”单调与嘈杂相映衬,正如女孩此时平淡无奇的心境与男孩的忐忑不安的心情相照应,也预示着此后他们的爱情道路会因男孩态度的转变坎坷。正如结尾二十年后的他们,女孩爱情依旧与“我”的失魂落魄相呼应。用环境描写来衬托主人公的心情和境遇,体现出余华创作时注重细节描写的细腻。

三、插队知青的“肝炎”

“文革”给予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一代人难以磨灭的记忆,余华出生在1960年,十几岁的时正见证着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地开展,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另一个侧面让余华看到了此时的腐朽与黑暗。知识青年如果要回到城里,必须是后台够强,背景够硬,要不就得从自己不多的口粮中抠出一些去“送礼”,就像许三观教导回乡下的一乐:“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两盒烟,买一瓶酒,去送给你们的生产队长,到时候就能让你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而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别说乡下,就是城里人的生活也是十分拮据,环境的贫苦与劳累让大多数下乡知青不堪重负。

正如《许三观卖血记》中到农村插队落户的一乐,当几年以后的一天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时,“他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手里提着一个破旧的篮子,篮子里放着几棵青菜,这是他带给父母的礼物。”[3]只半年没有回家的一乐在身心备受折磨之后就让许玉兰和许三观认不出来了,当一乐在家住了十几天父母要催他回乡下时,他以恳求的语气求他父母“让我在家里再住些日子吧?”,“我实在是没有力气,我回去以后也没法好好干活……”,“你们就再让我住些日子。”最终还是带着母亲炸的两根油条和煮的两个鸡蛋深一步浅一步地走了。当二乐夜里背着一乐跑回家时,“医生说一乐的肝炎已经很严重了”,也正是余华从现实中引入这一插队青年的得肝炎的事件才让许三观为了救儿子从林浦到上海去卖血,才让许三观在追求平等的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生命存在的价值,他可以继续通过卖血来拯救自己的儿子还在去上海卖血的过程中发展了卖血的下一代——来喜和来顺这两位摇船的兄弟俩,构成《许三观卖血记》第二十六章到二十八章的内容,让我们看到了“轮回”的生命意义。在另一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呐喊》里余华通过隐含作者“我”的叙述讲述了刘小青的哥哥也是带着母亲给他煮的两个鸡蛋回了乡下,只不过这次他再也没有回来。那个使他生命感到窒息的地方迫使他可伶巴巴地向怒气冲冲的父亲求救,“我” 听到极其崇拜的吹笛手哭泣的声音,看到步履蹒跚的他如同一个垂暮的老人慢吞吞地走向码头,最终在“我”十二岁那年秋天,刘小青的哥哥患急性黄疸肝炎死去了,作者也借此消解我和刘小青之间的矛盾。

余华是一位揭示时代病的专业作家,用插队知青的“肝炎”引出三方面的问题。首先,从一乐与刘小青的哥哥相继得肝炎直接引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那一特殊历史时期受到身体与心理双重折磨的压力,以此不仅让知识青年得不到用武之地,还浪费了大量的人才资源。其次,知识青年要想早点回城,不得不依靠父母的力量,但若像许三观那样的家庭,用“血”来换取给队长送礼的烟和酒,无疑增加了知识青年家庭的巨大负担。最后,这一社会问题更增加了社会的腐败程度,让那些“队长”中饱私囊,破坏了社会的风气。因而余华引进这一意象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揭示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时代弊病。

四、没有自己名字的白痴挑煤工

短篇小说《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的主人公“来发”与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呐喊》里与国庆成为同行的矮小的男人一样都是一个挑着煤炭的白痴形象。而这两个白痴的形象却都是余华在小说中塑造的正面人物。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以第一人称“我”作为故事内人物叙述者,以主人公的身份出现,然而“我”却经常被“他们”捉弄,因为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他们叫我什么我都会答应。然而当好心的陈先生告诉他们“我”的名字叫来发时,我却被他们利用去抓住我的伴侣“喂”——一只被“我”养肥了的狗,拿来宰杀炖着吃。当我轻轻地叫了它一声“喂”时,“它一听到我的声音,呼地一下窜了出来,扑到我身上来,用头用身体撞我,它身上的血都擦到我脸上了,它呜呜地叫着。”一只狗尚能如此温情地回报它的主人多日来对它的照顾,而许阿三却丧失人性地不断欺侮一个傻子,并利用“我”的傻残忍地宰杀了我的精神伴侣,如此无耻无赖的地痞流氓形象与“我”一个愚笨、单纯的傻子形象形成鲜明对比,作者以此鞭挞了中国下层社会中那些恃强凌弱,毫无羞耻之心的许阿三形象。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呐喊》里,与国庆成为同行的挑煤工——一个矮小的男人也是一个白痴,如“来发”一样,“别人随便叫他什么名字他都会答应”,也是一个没有自己名字的人。但他所拥有的宽容、认真、严谨以及兢兢业业的态度却是我们大多数正常人所没有的。他并不嫉妒国庆抢了他大部分的生意,反而跟国庆笑逐颜开地在茶馆里相对而坐;他对钱一丝不苟,我们对他随心所欲的叫唤他也会认认真真地答应;当他把煤倒入用户家的煤筐后,“还会十分自觉地从后门拿出扫帚和簸箕,清扫地上的煤屑。然后异常严肃地挑起空担走了出去。”所有这一切都是大家看不起的白痴挑煤工所具有的超乎常人的闪光点,还是说余华想要揭示的是在现实社会中,这些在一个正常人身上本该具有的品质都被旁人看做是傻子的行为?

五、结语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不论是人体器官、电线杆里的嗡嗡声、还是插队知青的“肝炎”、没有名字的白痴挑煤工,余华利用他的先锋笔法选择传统小说中少见的意象入文,引人深思。同时,余华以此意象来展示文本表达的主题思想,揭示中国在特定历史年代某一阶层中的世态万象。作为同一作者,自然其所表达的一些思想内容可以在不同的话语环境中重复利用来为作品服务除上述所列意象之外,余华尚有许多在作品中多次出现的意象值得探讨,希望有志之士进一步探究。

参考文献

[1]余华.《世事如烟》,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1月

[2]余华.《现实一种》,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1月

[3]余华.《在细雨中呐喊》,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1月

[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1月

[5]余华.《黄昏里的男孩》,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2月

[1]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2]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页

[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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