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体裁作文 > 教育资讯

深秋芦苇散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13:45:43 体裁作文
深秋芦苇散文体裁作文

篇一:陈所巨散文《走近芦苇》阅读

陈所巨散文《走近芦苇》阅读

走近芦苇

陈所巨

清寒的早晨,阳光已经有些灿烂了,风却依然凛冽,丝丝地割人。

滩上有一大片芦苇,大概可以称为“芦苇荡”了。早些年,一到秋天,芦苇就被人割了去,或当柴烧,或作造纸原料。不知是因为忙碌,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今年,这片芦苇没有在秋天里砍去,就这样以整体的阵势,经历了一整个冬天。寒冷无疑征服了它们,改变了它们。那种征服与改变是强有力的,无法抵御的,你只有接受它,听凭它摆布。你能做到的只是心中有数,紧紧地守住你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东西,本质的东西。

你这样做了,所以你才能这样依然故我,那寒冬只改变了你的外在,你的容颜,你的服饰。而你的心已经沉入脚下的泥土,在那里顽强地过冬,如那些同样在泥土下越冬的小动物。生命的顽强在于它保留自己本质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它不必告诉别人,它必须守住这至关重要的秘密。

但芦苇毕竟真的变老了,一片褴褛,一片令人心酸的枯衰,只那一声不响的沉默还在显示着它本性的强硬。枯叶在风中呜咽,枯干的芦花在风中摇曳,似乎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这大片的无可奈何是不是让我也受了感染,情不自禁的无可奈何了呢?

人生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就像那些无可奈何的芦苇一样。我们经历过,也可能为此沮丧过。我们同样在被岁月与生活征服和改变的时候,裹紧身子,守住信念与信心,摆出一幅越冬的样子。或许我们的外在形体也确实被改变了,褴褛和枯衰了,但我们的心也在厚厚的泥土之中,那泥土就是我们无边的智慧和倔强的秉性。我们失去些什么,得到些什么呢?我们无疑是战胜了,保住了我们的本性与本质。我们无疑会为此庆幸,为此作为胜利者而越发目光敏锐,坚定不移,信心百倍。

走进芦苇,想跟芦苇说些什么?芦苇无言,我亦无言,无言是否也是一种理解,一种沟通,一种心有灵犀呢?脚下泥土松软,头顶阳光充沛,泥土与阳光都是春天的样子了。芦苇和我近在咫尺,这是怎样的一种亲近?生命的亲近,躯体的亲近,思想和心灵的亲近,或者另外一些我们尚且弄不明白的思维和行为的亲近。我们同样是在越冬之后,带着褴褛和枯衰走进早春的,在没有荣誉的寂静之中,在容易被遗忘的一隅,在往往可能遇到的误解和鄙视的目光之下,我们是不是由衷地涌起一缕无可奈何呢?也许不会,这时候的我们已经因经历太多,明了和洞悉一切而宠辱不惊了。我们明白了自身的价值和和崇高之处,我们还需要那些烟云一霎的掌声和鲜花吗?

脚下松软的泥土弹跳着,暗示我行走的节奏。我便感觉到了我的轻盈和愉悦,一种解透人生、战胜自己的轻盈与愉悦。这是一种越冬乃至更深层次的脱胎换骨的过程,涅磐的过程,也是自我解脱、自我净化的过程。我们经历过,战胜过,我们就可以说我就是“我”。也只在这时候,我们才真正感觉到了理解自己,在滚滚红尘之中守住自己善的本质,原来是最难的事情。

猛然地发现脚下的泥上的表层有些异样的东西,那是密匝匝的褐色的小尖椎,那是芦苇的笋尖,那是又一茬新生的芦苇尖锐的宣言,那宣言同样是强大的、无可置疑和不可抗拒的。那就是生命,那就是新生的思想和人生方式,那就是我们从痛苦和迷惘中越冬时所期盼的目的。要不了多久,那些越冬的苍老的芦苇就要倒伏下来,代之而起的将是更加年轻的欣欣向荣的强大的阵势。

我知道这才是必然,才是世间万物历尽苦难生死更替的本真。

9.第段中加线句“我们的心也在厚厚的泥土之中”的含义是什么?请简要回答。(4分)

10.文章第段在艺术手法上有什么特点?请结合内容加以分析。(6分)

11.理清全文思路,简要回答是怎样一步步“走近”芦苇的。(6分)

第—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参考答案:

9.(4分)我们用无边的智慧和倔强的秉性(2分),保住我们的本性和本质(守住信念和信心)(2分)。

10.(6分)(1)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那是”,“那就是”两组排比,节奏铿锵,增强了气势,突出表现了的欣喜之情;(2)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1分),把“芦苇的笋尖”比作“宣言”,“生命”,“新生的思想和人生方式”,“我们从痛苦和迷惘中越冬时所期盼的目的”(1分),揭示了芦苇的象征意义(或比喻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题,即在痛苦和迷惘中坚守本性最终获得新生(2分)。(第一点2分,第二点4分,意对即可,但要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11.(6分)(1)感受芦苇的外在形象,(2)理解了芦苇的生命内涵,(3)由物即人,感悟守住本性的重要意义,领悟到人类传承与发展的人生哲理。(每点2分,意对即可)

篇二:写景作文:深秋的芦苇

写景作文:深秋的芦苇

写景作文:深秋的芦苇

深秋时节,赴崇明岛开会,热情好客的主人安排我们外出游览。在北滩一个叫前卫生态村的地方,我们尽情领略了芦苇的风采。

沿着木板架设的弯弯曲曲的小路往前走,不一会儿,我们便被密密匝匝的芦苇所包围。淡淡的阳光下,苇叶毫不吝啬地挥洒着即将褪去的绿色,似乎努力烘托那泛白的芦花。芦苇丛中湿润的泥土上,布满了核桃般大小的洞眼,偶有蟛蜞悠然地爬行。见到蟛蜞,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夏日的夜晚,不光是蟛蜞倾巢出动匆匆觅食,还有青蛇盘踞在芦杆上伺机捕捉蚊虫,金蛉子与青蛙比赛歌喉而胜负难分,萤火虫忽闪忽闪着跟满天星斗较劲哦,芦苇,原来有如此神奇的集聚效应。它不单单涵养水土,又是特定条件下的植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怪不得这里被命名为生态村。

一只小鸟从头顶掠过,飞向远方,无意间牵引了我们的视角:蓝天、白云,一直拓展到芦苇的尽头。呈现出的,是广袤而又无比纯净。我忽然想起孟浩然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个中意蕴,与此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微风轻拂,摇曳芦花无数,此起彼伏的沙沙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种情境。公路处编史办副主任田虎南叹道:真好听啊(来自:WWw.zW2.CN 爱作文网)!我戏称:这就是天籁之音,人间乐曲的鼻祖。

在一条小溪的岸边,我们登上了此处唯一的建筑圆锥形的五层木塔。据深秋之高而仰望苍穹,踏芦苇之空而环顾无垠,不由飘飘然生出几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噫,人生有此瞬间,也不失为一大快事。夕阳的余晖给茫茫芦花镀上了诱人的金色,连绵不绝,延伸至天际。渐渐地,风势转强,掀起阵阵波涛,沙沙声变成了哗哗声。我们犹如置身于大海里的礁石上,彻底摒弃了困扰都市人的喧嚣与紧张、污染与拥挤,无遮无挡地感受着实实在在的返朴归真。我觉得,这原始的粗犷丝毫不逊于西部地区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但其骨子里的清新洒脱,则是后者无法企及的。

深秋的芦苇魅力无穷。不过,为之黯然神伤的也不乏其人。最早有《诗经》中思念心上人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后来演绎成哀叹个人身世的不幸,如白居易的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再后来,所有的深秋景物都被蒙上了灰暗的色彩,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便是一例。有极端颓废者,干脆直言自古逢秋悲寂寥,把整个秋季渲染得肃杀凝重,了无生机。

久而久之,芦苇竟沦为嘲讽和挖苦的对象。那句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简直把它贬得分文不值。殊不知,芦苇的好处太多太多,它可以入药、盖房、扎扫帚、编帘子等等,必要时还能生火做饭,算得上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最难得的,是它默默无闻地于荒芜之处捍卫人类家园的忠诚和不畏严酷的非同寻常的生命力。这,不正是我们所尊崇与讴歌的吗?

事实上,喜欢、眷念深秋乃至芦苇的更是大有人在,原因恐怕不仅仅在于丰收的季节、单纯的野趣。远的不说,就看刚才发生的:参观完生态村,我们上了车子,领队清点人数,少了田副主任等几个人,左等右等还是不见他们的踪影。回头去找,终于在半路上发现他们。田副主任笑着解释,他们迷路了。这怎么可能呢?大家一块行动,谁也不会拉下。答案只有一个,是深秋的芦苇让他们流连忘返、乐不思蜀而走失的,可谓我言秋日胜春朝啊。

北滩渐去渐远,芦花还在不停地招手,仿佛齐齐呼喊着:热爱秋天的人,必将热爱生活的全部!

篇三:散文 深秋

下班之后,挤过人肉饼后的公交,穿过城市繁华明明灭灭的光影。沉默中淡然且淡漠地以一种上帝的姿态注视着这短短旅途中形形色色的人群。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一个人穿越村外那个荒芜的坟场。多像啊,一样让人感到烦闷,一样让人感觉到窒息的绝望。

有许多骷髅在眼前摇晃,他们在笑,他们在闹,他们在低声交谈,偶尔向我投来一两瞥混不经意的目光。似十月凌晨里起床第一卷寒风。他们说着我听得懂听不懂的语言,在他们的大世界里游离张狂。

下车,深吸一口郊区里流畅到带清香的空气。便不再想走。

哦,忘了说,我住远离人群的风景区中,“十里河滩,湿地公园”。早上有金灿灿的阳光从尖头山侧升起,有蕴育朦胧轻纱似的薄雾笼罩的河床,以及那些水鸟、白鹭、话梅还有百灵。我总能在等公交的间歇间从那里寻到我梦的痕迹。

盯着久了,也就好似自己走在这样一场梦里,身前身后都是薄薄的一层我怎么看也看不透的雾,眼神无法聚集在远方,只能微微向前张开手,向前慢慢走,摸索着穿过林,穿过一个个串联起来的故事。

做完梦,亦或者梦还未完,公交车就像个姑娘似的来了。公交车本来是好的,记得初中时看过一句话:“希望总在未班车中开来”喜欢了很多年。可是现在,事实告诉我,我所喜欢的,往往将我载入我所讨厌的厌恶的,极度排斥的环境中去。 而我,却无力去反抗。

命运总是在妥协中四平八稳向前行着。每一个生命,或者类似于我这样的生命,都像是一个个早已在工厂流水线上排好了队向前行的产品。

尔后等待命运的大手将你归划到次品,还是合格品的行列。

那些顺从者的合格品,便端着红酒杯,出入酒绿灯红的世界;而次品,则在街角与秋风,与尘埃,进行一场思想上的交流。

但,人们只需合格品,因为他们站着高,享受欲理上的快感。

次品,在精神的田野上开垦,就算硕果累累,也终只在树的尸身上闪光。

其实,晚上的那条河那坐山,那些精致到让我沉醉的风景,我是看不到的。

也许,正是这样一种不可见,让我能常常走进它的梦里,走近它。听它的心跳,体会到它的温柔。

正是这样一种不可见的可见,让人充满向往,在绝望里为生命的生,所挂住的最后一丝留恋。 爬上五楼,打开房间前窗的纱窗,推开后窗的门,甩开鞋子打着赤脚然后泡上一杯热茶,或仰身倒于床上闭眼睡觉或举起一本在前晚还未看完的书或者拿出本,继续昨夜凌晨里的纠结。多数时候,我是直接闭眼睡觉的,累或者其他。我不知道,要我说,也说不出来。

然后,到晚十来点的时候,起床,下楼,一遍一遍穿堂而过这片小建筑群里的街巷。穿越每一盏灯,抚摸每一块石,转角跑到一个陌生的角落,然后落寞地笑,间或抽上一根烟。

烟,慵懒地在夜里慢慢向上升,慢慢变淡融入黑的色里,好比一场朝圣,一段灵魂在解脱里向着天堂而去。

好像,一段故事。终被时间的庞大暗黑给吞噬。

“想起一个离开的人,就像拿起一把无形的刀”,某次,我对朋友说。他告诉我,所有的揪心,只是因为有一只手在紧紧握住回忆,握住一段枯萎了,再也复回不了的情。 我就笑,然后告诉他们滚。然后,他们就真的渐渐全部不见了。

这样也好,就没人再来打扰我,就没人再来说些不中听的话,做些连他们自己都明白的无任何意义的事了。

我也乐得清静,不是都说岁月静好岁月静好吗?这样真的挺不错的。

至少,我乐得做自己,不必管对错。

至少,我知道,在那遥远遥远的地方,存在着这样一个地方。

让死而复生,让时光回溯。

体裁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