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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有感1200字以上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11 16:27:26 体裁作文
读《飘》有感1200字以上作文体裁作文

精选作文:读《飘》有感1200字以上作文

《飘》,是我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是值得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篇一:读《飘》有感

读《飘》有感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它记载了出身种植园主家庭年轻漂亮,个性鲜明的思嘉在她尚属青春年少的16岁花季时,就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使思嘉更加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投身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这双重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成了一位28岁的成熟女性的故事。

综观整本小说最具特色的当属思嘉那敢爱敢恨,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仔细考究她的一生,从故事的开篇情场失意开始,打击如永无止境的汹涌潮水向她一波又一波的袭来。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残酷的现实打败了。年仅16岁,那个本该在阳光下奔跑,在鲜花绿草间跳响生命之舞的妙龄少女就经历了丧夫之痛。年仅17岁就成了整天笼罩在阴霾和悲伤里的寡妇。虽然思嘉采取的作战方式并不是全都合乎道德规范的,但至少她没向困难低头,没有躺下来等死,而是竭尽全力去拼搏,去奋斗。这也是她最能鼓舞人们的地方。

清晰的记得小说的最后一章思嘉那句朴素但震慑人心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也是她在碰到困难屡试不败的法宝。而这句话也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对,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不管今天是多么悲伤,多么黑暗。而这句话也一直给我启迪,让我在困难面前不至于摔得粉身碎骨。

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每个人物鲜明独特的性格。

先说郝思嘉,有人说她好,有人说她坏。但在我看来,郝思嘉不能用单纯的好坏来评价,她不是单纯的好人,也不是绝对的坏蛋,在她身上,善恶是那样的模糊而混沌,又是那样的对立而统一,然而却是那样的真实!她坚强不屈,从亚特兰大逃到塔拉,面对庄园的荒芜,父亲的精神失常,生病的妹妹和已故的母亲,她是那么的悲痛与无助,但她并没像父亲那样一蹶不起,而是理智的、有组织的安排黑奴工作,甚至亲自下田摘棉花,一双纤纤玉手因劳作而变得粗糙不堪,从娇小姐成长锤炼为一个坚强到近乎残忍的女人。她有个性,敢作敢当,适应能力极强,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在那个战争刚结束的混乱年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不学会残忍的对待别人,就只能被别人或是生活残忍地对待。她是一个一旦决定了要做的事就义无反顾的女人,她不关心别人的想法,活的就是她自己!并且她是那样热爱故乡的那片红土!她有缺点,比如爱慕虚荣,但这使她更真实!她是如此漂亮又个性鲜明,聪明而思路敏捷,完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坚强和果断的几乎不像个女人。她的这种性格深深地震撼着我。

再说媚兰,正如白瑞德的评价:“她是我所认识的唯一完好的好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女性!”她与郝思嘉的母亲很像,一样善良、温柔,仿佛是一个天使。刚开始我觉得她是那种胆小、随叫随从、唯唯诺诺、没有主见的小女人。但是我错了,她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但与郝思嘉张扬的个性相比,她相对含蓄许多,郝思嘉是真实的虚幻,而她是虚幻的真实。

接着是白瑞德,如同他本人所说,他和郝思嘉是同一类人。他们的性格都是那么顽强,就像风中的小草,有一种韧性,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时髦而又非常真实的人,敢作敢为从不后悔,对别人的不屑从不记恨于心,还有对爱的那份执着,一旦认定了就毫不顾虑。他最后的结局是我不愿看到的,但对他也许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是一种幸福吧!

最后是阿希礼,阿希礼是一个只愿生活在过去、活在十二橡树旧的美好生活里的人,十二橡树的消失,使他不敢面对现实,没有追求新生活的勇气,甘心被生活淘汰,甘心活在阴影和梦境,十足的懦夫!有人同情他,但我认为一个自愿活在过去、只会逃避,不敢也不想面对现实的人,不值得让人同情。

我不仅要学习思嘉的坚强,还要学习她那绝处逢生的精神!在学校学好专业知识的同识,还要学会如何做人处事,向师兄师姐学习如何战战兢兢,处变不惊。今天累了,停下来休息一下,明天继续奋斗,但绝不可以轻言放弃!拿出所有热忱想成功的彼岸前进,一步一个脚印,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篇二:读《飘》有感

读《飘》有感

一个时代,一场战争。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她的脸上隐隐透着万丈红尘的沉沉烟嚣,十面埋伏。

她是斯嘉丽,南北战争里的乱世佳人。她是最美的女孩,爱上了英俊的艾希礼,可是对方的意中人却是温婉善良的梅兰妮。斯嘉丽在自己的不甘与命运的推搡下有了两次没有爱情的婚姻。

不过这样美丽的人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一番。

从前的养尊处优,美好幻想都在战争来临时随风而逝。斯嘉丽只能把从前的一切抛开,全家人的希望都在她一个人身上。当战争终于结束,斯嘉丽再也不用挨饿,还有了等了她八年的巴特勒的爱与富足的婚姻,她却你念念不忘艾希礼。最后的最后梅兰妮去世和巴特勒的离开,斯嘉丽才幡然醒悟自己那么多年的爱与执着都是自己的幻想,自己的挚爱应该是巴特勒而不是艾希礼。可是这时巴特勒早已远去,斯嘉丽再次振作要重新赢得巴特勒的爱。

倘若斯嘉丽早一点明白,也不用落到被抛弃的下场。她爱艾希礼是因为自己的幻想与可望而不可求的距离感使得斯嘉丽更加迷恋。而巴特勒的爱真实略带一点点富足,太现实,斯嘉丽在巴特勒的嘲讽中从没领会过他的爱有多么深沉。水中月镜中花,往往比真实搁在你眼前的金玉琳琅更加美丽。斯嘉丽是太晚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越是得不到,越美好。近在咫尺的东西,不珍惜不在意。有一天终于醒悟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经常听到别人说,好羡慕你如何如何,而我也羡慕别人怎样怎样。人们活在羡慕与不满足里面。总觉得别人的东西是最好的,而自己永远都拿不到。平常父母的爱,一句关心,一杯热牛奶,我们或许在羡慕有些富有的家庭;朋友天天在你耳边唠叨,当毕业或者离别了才会怀念那些曾经厌烦的废话。抓得住的东西,就应该紧紧握住不失去,否则真的会来不及。到时候纵然你情深似海,悔恨匆匆,时间也不会愈合伤口,放下脚步。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年少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趁着为时不晚,对你爱的人表达你的爱,对关心你的人好好回报。

往往在你身边真实的东西才是适合你的,就如巴特勒对斯嘉丽的爱,看似世俗,充斥着金钱,但是事实证明巴特勒才是斯嘉丽的最爱,艾希礼如何美好,并

不适合斯嘉丽。一个温和,一个凌厉,春风和傲梅的确不合适。买衣服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件衣服美艳无双,但是穿了一点也不合适;另一件衣服看似不那么光芒耀眼,却适合你的身材、气质。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如果真的哪一天,你爱的人或者事物离开,只要你还不死心,不要气馁。深深记得电影里斯嘉丽一身墨绿色的长裙,整个人倒在长长的红色天鹅绒地毯上,无力的看着巴特勒的远去,伤心之后,那双绿色眼睛再次燃烧出火花,她只要她想得到,就不会放弃,就不会做不到。就像斯嘉丽最后带着希望说出“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的时候,配乐响起,给人以深深的振奋。那一刻,每一个观众都觉得哪怕在失落的事情,都不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信心和勇气了。擦干眼泪,又是一个全新的自己。明天的天空不是灰色的,只要心里明朗,明天的天空一定是湛蓝的。

《飘》最后的结局不悲不喜,开放式,引人遐想。对于斯嘉丽最后是否赢回巴特勒的爱,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只要有这样的决心,带着迟到的珍惜与深深的爱,明天,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

篇三:读《飘》有感

读《飘》有感

胡雯雯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这本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了腾云驾雾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是一个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坚强勇敢,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

思佳丽,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仪,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我深受思佳丽的感动。

篇四:读《飘》有感

“她具有她的家庭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她就是凭着这种精神,永远把下巴高高翘起”—————题记

合上书页,脑海里还满是书中最后的场景,这已是我

一切都改变了,那个十六岁的郝思嘉在战争的洗礼中随着那冲满血腥与硝烟的一缕风逝去了??

让我们回到小说开篇,当卫希里穿着得体,骑着高头骏马,在无限灿烂的夕阳的衬托下,闯入郝斯佳的视线时,也就无意识的征服了这个他原本无意征服的心。接下来发生了最富戏剧性的一刻:稳操胜券的郝斯佳向艾西礼提出私奔的建议,艾西礼被吓到了,他很尴尬,婉转地拒绝了郝斯佳,赫思嘉给了他痛恨的一嘴巴。而这一幕又恰巧被白瑞德窥到。这就是赫思嘉与白瑞德的相识。这就是白瑞德的不幸了。卫希里以白马王子的形象深深烙印在郝斯佳心中。白瑞德却给赫思嘉留下一个偷窥者的猥琐面貌。设身处地的为赫思嘉想想,一个女孩子的这样出丑的隐秘之事被人撞破,白瑞德怎么可能给郝斯佳留下美好印象?他们的爱情一开始就蒙上了阴影。

当赫思嘉爱上卫希里时,她是个花季少女,傲慢、盲目、轻率,只想着吃喝玩乐。富裕的生活又掩盖了卫希里的缺点。赫思嘉爱上他还是情有可原的。为什么在战后,她已经成熟起来,洞悉艾西礼的缺点,明明看到艾西礼与媚兰婚姻美满、还有了个儿子的情况下,还像一个少女那样迷恋着卫希里,而对白瑞德无动于衷呢?我觉得原因很简单,是信仰,是自己编织的梦,就像一株大树如何包藏在种子里一样。

郝思嘉,她是含着金匙出生的富家千金,是公子少爷们狂热追求的情场高手,生活看似一帆风顺。然而,接二连三的打击令她头一次体会到了命运的残酷。首先是她心仪的对象、她以为会与她结为连理的卫希里的闪电订婚——新娘不是她。然后是终于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与之结婚的査理。她带着儿子背井离乡去了亚特兰大。那之后,战争的蔓延又逼迫她回到家,冒着生命危险。然而,母亲病亡,父亲先疯后亡,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了她的肩上,生活天翻地覆。并且,她得照顾卫希里的妻子玫兰妮,只因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的灾难还让她差点失去了父母遗留的农庄,她拼了命地把农庄保住,而后因为生活窘迫再婚,丈夫却又身亡了。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逐渐有了好转,然而她做为一个女强人却为人们所唾弃。最终,她与贯穿了整本书,性格不羁风流、我行我素、却与一直支持帮助她的瑞德结婚。但婚后的奢华生活一闪而过,她为瑞德的女儿的死亡与一个她与卫希里的误会让瑞德离她而去。

少女时代的郝思嘉,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郝思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郝思嘉是幸运的,

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卫希礼。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她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我对郝思嘉既喜欢又气愤,喜欢郝思嘉,喜欢她的现实,喜欢她的勇气,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我对她的气愤,是在我的眼中,她是大胆的,她的想法使她一直在追求卫希礼,她只为了卫希礼,为爱所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卫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

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卫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卫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但她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了一个乱世佳人!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在经历这一切之后,她是用什么力量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呢?瑞德离开她之时,她在文章末尾想准备用那个老法宝——暂时不去想那些,先做好准备迎接新的一天。这一点是郝思嘉的老法宝,不也正是我们应对生活中的困难方法吗?说真的,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有太多太多。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些我们唯恐与之照面的恶魔,我们只有从自身心态调整去冲破这些挫折。

我想到,我平时如何对待挫折的。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不下来的英语单词,看不懂的专业书,哪怕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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