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的,可否给个解释甲是某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2005年9月,乙为牟利找甲帮其出版一部淫秽书籍,并送给甲5万元现金.甲收下钱后,接了书稿,但是害怕出事,没有给乙出版.甲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5 02:07:46

无罪的,可否给个解释甲是某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2005年9月,乙为牟利找甲帮其出版一部淫秽书籍,并送给甲5万元现金.甲收下钱后,接了书稿,但是害怕出事,没有给乙出版.甲是否构成犯罪
无罪的,可否给个解释
甲是某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2005年9月,乙为牟利找甲帮其出版一部淫秽书籍,并送给甲5万元现金.
甲收下钱后,接了书稿,但是害怕出事,没有给乙出版.甲是否构成犯罪

无罪的,可否给个解释甲是某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2005年9月,乙为牟利找甲帮其出版一部淫秽书籍,并送给甲5万元现金.甲收下钱后,接了书稿,但是害怕出事,没有给乙出版.甲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如果某甲是国家工作人员,则他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和非法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当然,非法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由于甲自动放弃犯罪,没有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免除处罚.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受贿罪是利用职务便利,索贿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甲应为害怕出事,未能给乙谋取利益,但由于其行为已经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刑法上已经构成了受贿罪的既遂,他因为害怕出事未能给甲牟利,只能算是一种减轻处罚的情节.
当然,如果某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则他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但构成非法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中止,应免于处罚.对于某乙的五万元钱,应当上缴国家.
对不起,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某甲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话,根据刑法第六修正案的规定,甲的行为构成商业受贿罪,不以他是否已经为某乙谋取到了现实利益为已足.由于他另外涉嫌的非法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行为构成犯罪中止,免于刑罚.会以商业受贿罪论处.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