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朝代顺序表顺口溜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07:01:06 字数作文
篇一:中国历史朝代顺序表-顺口溜
中国历史朝代顺序表——顺口溜
第一种
夏商与西周
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
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楚吴
二晋前后沿
南北朝并立
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
皇朝至此完
第二种 [香港版本]第一首
炎黄虞夏商,周到战国亡,秦朝并六国,赢政称始皇。 楚汉鸿沟界,最后属刘邦,西汉孕新莽,东汉迁洛阳。 末年黄巾出,三国各称王,西晋变东晋,迁都到建康, 拓跋入中原,国分南北方,北朝十六国,南朝宋齐梁, 南陈被隋灭,杨广输李唐,大唐曾改周,武后则天皇, 残皇有五代,伶官舞后庄,华歆分十国,北宋火南唐, 金国俘二帝,南宋到苏杭,蒙主称大汗,最后被明亡, 明到崇帧帝,大顺立闯王,金田太平国,时适清道光, 九传至光绪,维新有康梁,换位至宣统,民国废末皇, 五四风雨骤,建国存新纲,抗日反内战,五星红旗扬
第三种 [香港版]第二首
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
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
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
第四种 [香港版本]第三首
夏、商、周,
春秋、战国、秦。
西汉、新
公元界线平帝分,
东汉、三国、西东晋,
南、北朝,
隋、唐、五代、宋、辽、金,
元、明、清。
民国寿命短,
社会主义气象新。
以上约计四千二百春。
第五种 [香港版本]第四首
夏后殷商西东周,春秋战国秦皇收,
西汉东汉魏蜀吴,西晋东晋兼五胡。
匈奴羯氏羌慕容,拓跋代北后称雄。
宋齐梁陈是南朝,北魏齐周称北朝。
北周灭齐传於隋,隋又灭陈再统一。
隋灭唐兴称富强,五代十国各称王。
契丹兴起在北方,建号为辽入汴梁。
五代梁唐晋汉周,宋朝建国陈桥头。
女真建金先灭辽,打破汴京北宋消。
南宋偏安在江南,蒙古兴起国号元。
灭金灭宋归一统,元朝统治九十年。
明代共传十六君,满洲初起号后金。
后金国号改为清,入关称帝都北京。
人民觉悟革命起,清帝退位民国立。
人民民主再胜利,齐心奔向共产国。
第六种
盘古三皇五帝更,
夏商周(西周、东周)秦两汉(西汉、东汉)成,
蜀魏吴争晋(西晋、东晋)南北(南北朝),
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
第七种 最简短的
夏商周秦汉晋隋 唐宋元明清
第八种 最朗朗上口的
经子通,读诸史。考世系,知终始。自羲农,至黄帝。号三皇,居上世。 唐有虞,号二帝。相揖逊,称盛世。夏有禹,商有汤。周文王,称三王。 夏传子,家天下。四百载,迁夏社。汤伐夏,国号商。六百载,至纣亡。 周武王,始诛纣。八百载,最长久。周辙东,王纲堕。逞干戈,尚游说。 始春秋,终战国。五霸强,七雄出。嬴秦氏,始兼并。传二世,楚汉争。 高祖兴,汉业建。至孝平,王莽篡。光武兴,为东汉。四百年,终于献。 魏蜀吴,争汉鼎。号三国,迄两晋。宋齐继,梁陈承。为南朝,都金陵。 北元魏,分东西。宇文周,兴高齐。迨至隋,一土宇。不再传,失统绪。 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义之,国乃改。 炎宋兴,受周禅。十八传,南北混。辽于金,皆称帝。太祖兴,国大明。 号洪武,都金陵。迨成祖,迁燕京。十六世,至崇祯。阉乱后,寇内讧。 闯逆变,神器终。清顺治,据神京。至十传,宣统逊。举总统,共和成。 复汉土,民国兴。
-----摘自 《三字经》
第九种
夏商周秦西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
隋唐五代和十国,辽宋夏金元明清。
篇二:中国历史朝代口诀及其顺序表
中国历史朝代口诀及其顺序表
三皇五帝始, 尧舜禹相传。 夏商和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列,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民国再共和,代代往下传。
篇三:历史朝代口诀及其顺序表
中国历史朝代口诀及其顺序表 三皇五帝始, 尧舜禹相传。 夏商和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蜀吴,两晋前后延。南北朝并列,隋唐五代传。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民国再共和,代代往下传。
篇四:中国历史朝代顺序表-顺口溜[1]
中国历史朝代顺序表——顺口溜
第一种
夏商与西周
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
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楚吴
二晋前后沿
南北朝并立
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
皇朝至此完
第二种 [香港版本]第一首
炎黄虞夏商,周到战国亡,秦朝并六国,赢政称始皇。
楚汉鸿沟界,最后属刘邦,西汉孕新莽,东汉迁洛阳。
末年黄巾出,三国各称王,西晋变东晋,迁都到建康,
拓跋入中原,国分南北方,北朝十六国,南朝宋齐梁,
南陈被隋灭,杨广输李唐,大唐曾改周,武后则天皇,
残皇有五代,伶官舞后庄,华歆分十国,北宋火南唐,
金国俘二帝,南宋到苏杭,蒙主称大汗,最后被明亡,
明到崇帧帝,大顺立闯王,金田太平国,时适清道光,
九传至光绪,维新有康梁,换位至宣统,民国废末皇,
五四风雨骤,建国存新纲,抗日反内战,五星红旗扬
第三种 [香港版]第二首
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
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
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
第四种 [香港版本]第三首
夏、商、周,
春秋、战国、秦。
西汉、新
公元界线平帝分,
东汉、三国、西东晋,
南、北朝,
隋、唐、五代、宋、辽、金,
元、明、清。
民国寿命短,
社会主义气象新。
以上约计四千二百春。
第五种 [香港版本]第四首
夏后殷商西东周,春秋战国秦皇收,
西汉东汉魏蜀吴,西晋东晋兼五胡。
匈奴羯氏羌慕容,拓跋代北后称雄。
宋齐梁陈是南朝,北魏齐周称北朝。
北周灭齐传於隋,隋又灭陈再统一。
隋灭唐兴称富强,五代十国各称王。
契丹兴起在北方,建号为辽入汴梁。
五代梁唐晋汉周,宋朝建国陈桥头。
女真建金先灭辽,打破汴京北宋消。
南宋偏安在江南,蒙古兴起国号元。
灭金灭宋归一统,元朝统治九十年。
明代共传十六君,满洲初起号后金。
后金国号改为清,入关称帝都北京。
人民觉悟革命起,清帝退位民国立。
人民民主再胜利,齐心奔向共产国。
第六种
盘古三皇五帝更,
夏商周(西周、东周)秦两汉(西汉、东汉)成,
蜀魏吴争晋(西晋、东晋)南北(南北朝),
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
第七种 最简短的
夏商周秦汉晋隋 唐宋元明清
第八种 最朗朗上口的
经子通,读诸史。考世系,知终始。自羲农,至黄帝。号三皇,居上世。
唐有虞,号二帝。相揖逊,称盛世。夏有禹,商有汤。周文王,称三王。
夏传子,家天下。四百载,迁夏社。汤伐夏,国号商。六百载,至纣亡。
周武王,始诛纣。八百载,最长久。周辙东,王纲堕。逞干戈,尚游说。
始春秋,终战国。五霸强,七雄出。嬴秦氏,始兼并。传二世,楚汉争。
高祖兴,汉业建。至孝平,王莽篡。光武兴,为东汉。四百年,终于献。
魏蜀吴,争汉鼎。号三国,迄两晋。宋齐继,梁陈承。为南朝,都金陵。
北元魏,分东西。宇文周,兴高齐。迨至隋,一土宇。不再传,失统绪。
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义之,国乃改。
炎宋兴,受周禅。十八传,南北混。辽于金,皆称帝。太祖兴,国大明。
号洪武,都金陵。迨成祖,迁燕京。十六世,至崇祯。阉乱后,寇内讧。
闯逆变,神器终。清顺治,据神京。至十传,宣统逊。举总统,共和成。
复汉土,民国兴。
-----摘自
《三字经》
第九种
夏商周秦西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
隋唐五代和十国,辽宋夏金元明清。
租界
是指两个国家议订租地或租界章程后,在其中一国的领土上为拥有行政自治权和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的另一国设立的合法的外国人居住地。在中国是指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划出的作为外侨居留、贸易的一定区域,多位于港口城市。1845年11月15日,英国在中国上海设立了近代史上的第一块租界。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宣布收回所有的在华租界和租借地。自此租界的历史在中国宣告结束。
帝国主义国家在上海的租界图
“租界”这一名词在中文中出现的时间为1860年。一般认为,租界要具备中外文件条约作为依据,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区域内的外国居留民行使独立完善的行政、司法体系。中国的租界制度以最早建立的上海租界为蓝本,并影响到其他租界。租界最主要的特点是内部自治管理,并不由租借国派遣总督,而是成立市政管理机构——工部局,担任市政、税务、警务、工务、交通、卫生、公用事业、教育、宣传等职能,兼有西方城市议会和市政厅的双重职能。
与被割让的领土不同,租界在名义上其领土仍属出租国,并且自身不具备治外法权的属性。但历史上租界使用国均是借由本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公民领事裁判权。租界的行政自治权限制了租让国在其区域内行使行政权,部分租界甚至还有立法权限(《中国人权发展纪录》,
第一章第5节)。租界的领土主权所有国将租界视为外国领土,不敢轻易干涉租界内部事务,更别提军队、警察开驻,因此难以对租界内的行为进行司法活动,要从租界引渡犯罪的非租界使用国公民一般就会很困难。这个特点也往往令租界成为一些持不同政见者或战争时期平民的避难场所。
租界地:是指依据条约,一国将某部分领土租借给另一国,供其在租期内用于条约所规定的目的。
领事裁判权
consular jurisdiction
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例外或侵犯。
领事裁判权制度于1890年首先在日本得到废除。其后土耳其于1923年、暹罗(今泰国)于1927年、波斯于1928年、埃及于1937年,中国经两次世界大
战,先后予以废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一与国家主权原则根本不相容的特权制度在全世界废除。
什么是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例外或侵犯。
最初,在十字军东侵(11~13世纪)以后,西方国家开始在东方国家推行这种制度。当时在东方国家定居的欧洲国家商人,在他们自己中间推选出领事,处理本国商人彼此间的争议。随着历史的发展,西方国家领事权力更加扩大,到19世纪,通过不平等条约,它们把领事裁判权制度强加于亚非国家[中国、日本、暹罗(泰国)、波斯、埃及等],使这些国家的领土主权受到严重损害。
在中国大规模的反帝爱国运动五卅运动中,工人阶级曾经强烈提出取消领事裁判权的正义要求。中国近代史上,取消领事裁判权始终写在爱国、救国斗争的追求中。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一种特权制度。按照这项不平等的制度,殖民国家的侨民可以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为列强?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w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我庋蛊群团壑趁竦亍胫趁竦厮业娜嗣翊罂奖阒牛强梢院鞣俏槐爻械T鹑巍>咛灞硐治呵让裨诰恿艄缸铮虺晌袷滤咚系谋桓媸保挥善浔竟诰恿艄牧焓禄蚍ㄍヒ勒掌浔竟缮罄恚恿艄床荒芤婪ㄗ肪科浞稍鹑巍?/p>
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1851年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历史朝代顺序表顺口溜)章程》、1900年沙俄炮制的《俄国政府监理满洲之原则》等等不平等条约当中,都有列强在中国攫取领事裁判权的条款。
受西方国家强加的领事裁判权制度之害历时最久、影响最深的国家是中国。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的规定可以说是领事裁判权制度在中国的开端。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规定,中美人民间的刑事案件,依被告主义办理,中美民事混合案件,由“两国官员查明,公议察夺”;美国人之间的案件由美领事办理,美国人与别国人之间涉讼,由有关国家官员自行办理,中国官员不得过问。1844年中法条约、1847年中国与瑞典挪威条约以及1858年中俄条约均有类似规定。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除规定被告主义原则以外,还规定了“两国交涉事件,彼此均须会同公平审断”的“会审”制度。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则又规定了原告人的本国官员可以“赴承审官员处观审”,有不同意见,“可以逐细辩论”的“观审”制度。
除上述条约以外,许多西方国家援引最惠国条款,也取得了在华的领事裁判权。曾经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有20余国,即英、法、美、俄、德、日、奥匈、意、比、西、葡、丹、挪、荷、秘、墨、智、瑞典、瑞士、巴西等。外国在华享有的这种域外的管辖权,不仅由在中国的领事组成的法庭行使,而且还由专
篇五:中国历史朝代口诀及其顺序表
中国历史朝代口诀及其顺序表
三皇五帝始, 尧舜禹相传。
夏商和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列,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民国再共和,代代往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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