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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3:24:43 体裁作文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体裁作文

篇一:《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电影赏析

最后的风情——《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电影剧本赏析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是台湾作家白先勇的短篇小说,主要叙述了金兆丽这位风月场中的老大姐,从良嫁人之前,在“夜巴黎”的最后一夜里的所见所闻,所知所感。这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以饱含沧桑、怀旧的笔调,塑造了一个历尽风尘、有血有肉的女性形象。她坦率、泼辣、粗俗,却不乏善良和温柔。在熙熙攘攘、纸醉金迷的俗世里,她始终保留着一块净土.一份纯洁的感情在心中。这种内心的真与现实的假形成巨大的张力,使金大班的形象蕴含了某种永恒的悲剧性;而金大班的“真”最终被现实的“假”所活埋,更是深化了这种悲剧性。

电影用金大班在夜巴黎的最后一夜的叙述作为铺设,间歇插入金兆丽心中过去的故事.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回望的是她的一生,看透的是所有小姐们的命。毫无疑问,月如是她的挚爱,她甚至已经为他怀上了孩子,做好嫁为人妇的打算。但是一个富贵人家又怎会允许一个舞女嫁入他们家呢?最后她也只能惨淡地结束了她的初恋。

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总是爱着同一类人,后来的秦雄,更多的是月如的影子。他们的爱情,更多的像是金兆丽的母性泛滥和秦雄的恋母情结,只可惜这份最后的温暖也败给自己的年龄。

最后,金兆丽选择了和自己的老相识共度余生。回望她的一生,她总是希望找到一个真的能理解她的心的人共度一生,但就像她说的:“只怪我心眼太高,不知错过了多少。”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她才会选择一条有物质保障的余生的道路吧。

影片的结尾,在《最后一夜》的歌声里,她看到角落里那个酷似曾经的月如那般羞涩的白衣面孔,她一如当年般走上去牵起他的手,缓缓步入舞池。她在摇摆里缅怀过去,同时也在告别这曾经的辉煌与不堪。曲终人散去,回眸一瞥,竟是无尽的孤寂与悲凉。

整部影片体现了一种以金大班为代表的人生哲学。她在与封建的家庭的斗争中永远失去了爱人月如,她只能让这一份真挚的爱情在心中永远的扎了根。沦落风尘是命,不能抗,只能从。但只要有一份感动珍藏在心底,她就能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过日子。人生注定了要有大风大浪,而命运注定了人的力不从心。繁华已逝,与其力挽狂澜,不如泰然处之,不作无谓的抗争,顺从自己的个性而活着呢! “认命”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之一。骄傲的人类,有时候也必须承认命运的独裁。这是人类永远不愿意承认的自然法则。然而,人类能够纵容自我的乐观个性,带着点点心酸去将命运的苦酒一饮而尽。痛苦大醉以后,依然笑傲人生。

篇二: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作者白先勇于1937年7月,生于广西桂林,是台湾当代著名的回族作家。他是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的儿子。1956年在建国中学毕业,1965年,取得爱荷华大学硕士学位后,白先勇到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教授中国语文及文学,并从此在那里定居。他在1994年退休。出版有短篇小说集《寂寞的十七岁》、 《台北人》、 《纽约客》, 散文集《蓦然回首》, 长篇小说《孽子》等。

旅美学人夏志清教授曾说:“旅美的作家中,最有毅力,潜心自己艺术进步,想为当今文坛留下几篇值得给后世朗诵的作品的,有两位:于梨华和白先勇。”他甚至赞誉白先勇为“当代中国短篇小说家中的奇才,五四以来,艺术成就上能与他匹敌的,从鲁迅到张爱玲,五六人而已。”也因如此,白先勇2008年获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荣誉院长职务。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是白先勇创作于1968年的作品,一直被视为当代文学中的佳作,小说讲述了上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风华绝代的舞女大班金兆丽及“百乐门”四大美女的风月传奇和悲情因缘,作品中对上海滩十里洋场的繁华和奢靡的描绘,成为“海上旧梦”追忆的一个缩影。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主要讲述了舞女领班金兆丽的故事,她原是上海百乐门的当红舞女,到台北后成了夜巴黎的领班。“在风月场中打了二十年的滚,才找到个户头”, 小说通过她在告别舞女生涯最后一夜的活动及意识流动,刻画了金大班的复杂性格和描摹了她作为舞女的悲苦一生。

小说的题目,有一个词“最后”。这个“最后”,在《金大班的最后一夜》里,是金大班作为舞女的最后一夜,是她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一个“从良”的新起点,但是她并不知道从此是否可以幸福的生活下去。金大班的这最后的一夜,看着新舞女的遭遇,想起了自己上半生的故事。在势利刻薄的母亲和好吃懒做的哥哥的逼迫下,为了生计,十八岁的单纯的金兆丽成了舞女,在和同样单纯的富家子盛月如恋爱后,被盛家拆散,被母亲和哥哥强迫打掉腹中胎后,“有点不像以前的金兆丽”了,这个上海舞厅的“玉观音”渐渐成了台北的“金大班”,一个处事练达的舞厅大班,一个不能再等着恋爱的四十岁的女人。小说塑造了金兆丽这个人物形象的矛盾性,她孤傲,看不惯众多姐妹陆续嫁进富商的大门,最终在年老

色衰时为了拥有安稳生活,又只能无奈的走向这条她所厌倦的传统道路。金兆丽复杂的思想和内在性格的丰富性使她与周围人相处时表现得既善又恶。她对弱小者的同情和规劝,让她看起来好像一个看透世事的这人,引起人们的尊敬;她对欺压着嫉妒憎恨扭曲的心理又让她显得庸俗不堪、自私冷漠。她由曾经对爱情真挚向往到最终亵渎爱情,选择没有爱的婚姻之路,她的种种选择和改变,都表现出了这个人郁结的内心特征,而这也正是她的复杂个性所导致的。

本文采用了倒叙的手法,并且倒叙占了很大的一个比重。原因之一是因为对于过去的风光,金大班是无法忘怀的。不过,金大班是一个实在的人,她总是因为现实而回过去,也总是能从回忆中抽身而去。原因之二是因为这是金大班做舞女的最后一夜,过了这一夜,明天就要做老板娘了,和过去的生活告别了。所以在这告别往昔的时刻,必定会不自觉地回忆起过去。白先勇用回想的倒叙方式重塑了金大班的过去,表现了他对时间无可挽留的感慨和对过去的怀念。时间不断地流逝,它首先让你衰老,失去青春,我们只能在时间的长河中怀念失去的光辉。

白先勇通过对倒叙的灵活运用,一方面表现了作品中人物的性格特点以及他们过去的经历,说明人物对过去的怀念;另一方面,透过人物的过去,又体现了作者自身对过去怀念和对时间无情流逝的感慨。

这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以饱含沧桑、怀旧的笔调,塑造了一个历尽风尘、有血有肉的女性形象。她坦率、泼辣、粗俗。却不乏善良和温柔。在熙熙攘攘、纸醉金迷的俗世里,她始终保留着一块净土在心中,一份纯洁的感情在心中。这种内心的真与现实的假形成巨大的张力,使金大班的形象蕴含了某种永恒的悲剧性;而金大班的“真”最终被现实的“假”所活埋,更是深化了这种悲剧性。

篇三: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舞女的命运

----浅析《金大班的最后一夜》金大班结局的必然性

摘要:作为《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中的唯一女主角,金兆丽身上,无疑具有众多复杂的品质,以下,将从性格方面,浅析金兆丽最终结局的必然性。

关键词:高傲,妥协,归属 她有女人的高傲和美丽,但没有女人该有的独立,实际上,金兆丽完全有能力自立,以她在百乐门 头牌的地位,自己取得经济独立没有任何问题,在文中,秦雄对她的承诺, 听到那样的承诺,她心里苦笑, 她在百乐门走红的时候,一夜转出来的台子钱恐怕还不止那点。由此可见,以她的能力,赚的钱足以自己丰衣足食的过完下半辈子,可惜,在风月场上打拼的她,早已不甘于平平凡凡过完下半辈子,她宁愿把自己后半辈子的生活托付与一个年近六十的暴发户身上。她自己鄙夷嫁人的现实,最终自己也选择了这条路。这是金兆丽下嫁商人妇的必然结果。

一,高傲美丽,却也妥协。

纵使最为辉煌的舞台,最终,也会落幕,就像金大班,在文章中,在舞台生涯的最后一夜。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纱金丝相间的紧身旗袍,一个大道士譬梳得乌光水滑地高耸在头顶上;耳坠、项链、手串、发针,金碧辉煌地挂满了一身,她脸上早已酒意盎然,连眼皮盖都泛了红。① 这是金大班在最后一夜的服饰的描写,由此可见的,即使在最后一个晚上,离开这个灯红酒绿,让她 曾经辉煌无数的舞台,她不会大意,她的骄傲,她的虚荣之心,表现无疑。在同时,在与童经历的对话中,她的语前动作是:金大班听见了这句话,且在舞厅门口煞住了脚,让那群咭咭呱呱的舞娘鱼贯而入走进了舞厅后,她才一只手撑在门柱上,把她那只鳄鱼皮皮包往肩上一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搭,一眼便睨住了童经理,脸上似笑非笑地开言道:"童大经理,你这一箩筐话是顶真说的呢,还是闹着玩,若是闹着玩的,便罢了②在门口刹住脚的动作,显示出在风月场上厮混的她,懂得如何去反驳一个人,知道在怎样的一个场合下,如何去苛求一个人,她的高傲,苛刻,甚至是女人的泼辣,在这个动作上,可以体现。

金大班似乎就是带着这样的高傲,才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地方,生存的有地位。实际上,她的本性并非如此,而是残忍的现实遭遇,让她变成了这样,比如,她的爱情,她与月如的爱,她为此付出了多少,也许,只有自己懂得,作为一个舞女,深知与月如的地位悬殊,但她还是愿意将那个孩子生下,无奈,妈妈和哥哥联合起来,狠心而残忍地把她和月如那已经成形的男胎打下来的时候, 作为一个女人, 没有什么比失去自己的亲生骨肉更为痛苦地事了,看着那个还未面世却已经夭折的孩子,金兆丽彻底绝望了, 她无法承受这样的事实,她这样回忆道: 一辈子, 只有那一次, 她真的萌了短见: 吞金, 上吊, 吃老鼠药, 跳苏州河,偏他娘的, 总也死不去。寻死的念头不是一次, 自绝于命的行动不只一回③ 面对承受不了的现实,以及无法挽救的孩子,还有她的爱情,她妥协了,开始了放纵自己。真正走上舞女这条路,在后来,面对她一手培养的朱凤,遇到与她相似的遭遇,在朱凤的身上,她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再次她向善良妥协了,她将那颗钻石戒指给了朱凤,让她另寻出路。

二,有资本能力,却不自我经济独立。

作为一个女人,生活在男人的世界中,要想摆脱被男人玩弄的现状,唯一的途径就是取得经济独立,在《玩偶之家》中,倔强的娜拉出走了,她的勇气和自信,让人佩服。可惜,娜拉出走后生活,让人担忧,没有取得经济独立的女性,最终不得不依靠,也不得不去做男人的玩偶。

金兆丽,这个美丽高傲的女人,实际上是不用作为男人的玩偶生存的,作为一个全职舞女,在百乐门的舞台卖笑,取得经济独立是可以的,在得知朱凤怀了孩子,无法再舞女生涯继续下去的情况,金大班把右手无名指上一只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钻戒卸了下来,掷到了朱凤怀里,"值得五百美金,够你和你肚子里那个小孽种过个一年半载的了。④ 这个举动说明,金兆丽的生活水平不会低于那些已经下嫁的姐妹,她出手阔绰的行为,表明至少她是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同时,朱凤,这个与金兆丽有着相似命运的苦命女子,由她金兆丽一手培养的台柱,这一过程足以说明,在百乐门这个卖笑的风月场上,金兆丽懂得很多很多。她的能力不止会卖笑,她还懂得怎样去经营。她的世故聪明,与圆滑,不止于此,在朱凤叫那一声大姐的时候,她已经觉察,她的眼光打量着这个还未真正经历时事的年轻舞女,看穿朱凤,还有问朱凤的问题,个个戳中要害。这些,都足以说明,金大班,这个高傲又美丽的女人,她在风月场上,犹如一个智者,有这种能力,让自己获得基本生活,没有任何问题,但是,金大班,她却不要这样的独立, 上天却给安排了陈发荣一个六十大几的老头,她也接受了,最终,她也将像任黛黛一样,坐在那个明阳别墅,慢慢老去。

三,反对现实,却也顺应现实。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也许,可以称之为金大班,最后贵族的一夜,看惯了风月场的种种卖笑生活,此刻的金大班,也即将从大红大紫的舞后,到最后的草率嫁人。曾经,多么的风光无限,在最后一夜,似电影一般,用回忆将她的一生演绎出来,也许,她会苦笑,她人生这场电影,至始至终,导演不是自己。她是风光无限,人人追捧的女主角,但是,再风光,人生这场戏,她须得按照别人的意愿去演,在不想笑的时候笑,在想哭的时候不能哭。 。 作为一个舞女,金兆丽看惯了风月场上的种种虚情假意,作为一个四十岁的女人,金兆丽懂得这个年龄的女人,已经不需要爱情了。所以,那怕秦雄给她那么多的稀奇玩意,他给她五年的许诺,以及他七万的存款,对于金兆丽来说,已经没有任何诱惑力了。四十岁的女人,她懂得生活的本质,她也深知,她这个曾是百乐门头牌的舞女,想要的生活是怎样。曾经,她鄙视和不屑那些下嫁商人妇的姐妹。她的高傲,她的美丽,让她寂寞,更让她妒忌,女人妒忌的力量,无法用数字计算,她心不甘,那个曾经被她称为小骚货的任黛黛,最终有了那么好的归属,她的富有,她的地位,以及她的神情,都让金兆丽妒忌不已,所以她的目标是 超过她,用自己四十岁以后的年华,去为自己的虚荣买单。

所谓自古商人重利轻情意,陈发荣,这个在南洋苦了一辈子的老头,在以后,真的愿意将金兆丽像贵妇一样一直捧在手里吗?一个低级舞女,追求的幸福会是怎样。白先勇的笔下,有的舞女成了高官太太,有的成了上流社会的交际花,有的成了贵妇人,而金大班,也即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又或许,都不是。

在那已经过去二三十年里, 走进金兆丽生活中的男人,有太多太多,三六九等,各不相同。而她,对待他们的态度也各各不同, 更多是逢场作戏, 也有体贴和宽厚, 甚至还有痴心爱恋, 短短二三十年,全部展现的是一个舞女,即金大班这个风尘女子的情感世界,又或者是她的生存世界。

即将年老色衰的金兆丽,最终为自己的后半生找到了这样一个归属地,老大嫁作商人妇。 到底下嫁商人妇是被迫无奈之举, 还是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在表面上看,金兆丽似乎下嫁,实际上不得已的选择,面对衰老,她无能为力,她甚至不敢告诉陈老头自己真实的年龄 。这其实,金大班对于自己的命运是担忧的,在那个舞池中,她是众星捧月,在舞台后面,她是孤单的,独自抽烟的那些足以看出,她是多么的独单。看似风光的她,对于即将嫁给商人妇的命运,实际上是茫然的,一直想象自己日后如何超过那些姐妹,因为她自己没有目标,她有的,只是超过别人。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也许,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贵族的最后一夜,在金兆丽结束了自己的舞女生涯,告别了灯红酒绿,从此,进入普通家庭,成为人妻,这个高傲美丽的女人,她能如愿以偿,像其他那些姐妹,成为她眼中的贵妇人吗?我们不得而知。

参考书目:[1] ①②③④来自《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电子版

[2] 朱栋霖 丁帆 朱晓进, 《中国现代文学史》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年5月版

篇四:《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改编权之争的思考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改编权之争的思考

[摘要]经由小说作者许可使用而改编的电视剧剧本是二度创作的新作品,该作品依法享有独立于原作的新的著作权。本文通过著名作家白先勇先生著名短篇小说《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改编权之争的几个焦点问题的分析,阐述小说原著与改编作品电视剧剧作之间著作权权属关系的确定。

[关键词]著作权人;改编权;许可使用;许可使用期限

著名作家白先勇原著短篇小说《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以下简称《金大班》)2004年由瑞丰传播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公司”)以支付2万美元的版权授权金获得电视剧改编权,合约到2006年12月31日止。瑞丰公司因故未在2006年12月31日前开拍,但剧本已在授权期限内改编完成,因而确定2009年10月份与某公司合作拍摄电视剧。2008年5月31日,白先勇又将《金大班》的电视剧改编权授权给李某,期限则到2010年5月30日止。因此,李某认为瑞丰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其电视剧改编权及电视剧摄制权的侵犯,于2009年11月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求瑞丰公司及与其合作拍摄电视剧的某公司停止制作和发行电视剧《金大班》。本案虽因李某撤诉而结案,但所引发下列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1.瑞丰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是否有权独立行使对《金大班》的改编权;2.《金大班》小说原著与改编作品电视剧剧本的著作权权属关系如何确定;3.“授权期限”系约束改编权亦或摄制权。

一、瑞丰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是否有权独立行使对《金大班》的改编权

在原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许可期限内,从事改编的作品使用人能否独立行使改编权,不能一概而论。改编权是作者享有的改变作品类型或表现形式的权利,它是著作权的重要内容,也是著作权人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渠道。改编权是一种著作权利,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由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给他人行使或转让给他人。只有著作权人或者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人对作品的改编才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许可的改编行为如果不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则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这里的著作权人并不限于作者,当作者将包括改编权在内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时,受让人成为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有权改编或者许可他人改编其作品;第二,改编权和改编行为是可以分离的,这种分离表现在著作权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改编其作品,这正是著作权人行使其著作权的表现,但具体的改编行为却可以是著作权人以外的第三人行使,该从事具体改编行为的第三人并不是行使改编权,而是辅助著作权人行使其改编权。只有著作权人将改编权转让或许可给他人使用时,他人才能享有改编权。

授权许可他人改编其作品,在客观实践中又有“授权”和“许可使用”之分。著作权人授权他人改编自己作品,是著作权人行使改编权的一种简便形式,授权他人改编其作品,著作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此情形下,被授权人实际上并不能独立行使改编权。而“许可使用”,其权利种类又有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之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

笔者以为,本案中白先勇对瑞丰公司“授权”的实质应为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因为《授权协议书》中,白先勇允许瑞丰公司三年的授权期限内在全世界范围内独家享有对《金大班》的改编权,应被视为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专有使用改编权,这种方式排除了瑞丰公司以外任何第三人包括白先勇本人在三年有效授权期限内以相同方式行使改编权。

二、《金大班》小说原著本与改编作品电视剧剧本的著作权权属关系如何确定

从影视剧本的产生方式来看,分剧本创作和剧本改编两种方式。剧本创作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也是一个非常辛苦的原创性劳动过程,为了写好一个剧本,作者往往要花费很长时间收集素材、体验生活;而剧本改编一般是将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剧本的形式,虽然剧本是在文学作品的基础上改编而成,但两者在叙事方法、表现手段和构思规律方面均有很大差别。因此,改编剧本构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应视为形成了新的独立著作权。从性质上说,改编权是演绎权的一种,主要是指对作品类型或表现形式的改变。演绎权是指对已有作品的改变从而创作出具有相对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既然改编作品已经是完整的作品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只要该作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从其创作完成之日起就产生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本案中,作为原创作品的演绎作品,经瑞丰公司合法授权由夏美华女士根据《金大班》小说原著改编而成的电视剧剧本的著作权独立于小说原著的著作权,因此而取得作品演绎权应受到法律保护。至于改编剧本作品著作权人如何行使其权利如摄制权,原著作权人无权干涉。

三、“授权期限”系约束改编权亦或摄制权

本案中,备受各方争议的“授权期限”在白先勇先生与瑞丰公司签订的《授权协议书》中是这样规定的:“权利授权期限为三年,自2004年元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甲方于本协议下授权乙方之权利均由乙方于全世界独家享有;在授权期限内,乙方根据小说改编的剧本如因故未能完成拍摄,乙方仍享有其拍摄制作完成电视作品及衍生之权利,不受本协议书期限之限制。”

(一)两种不同理解

上述《授权协议书》约定的“授权期限”究竟旨在约束瑞丰公司的改编权还是摄制权,在理解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1.《授权协议书》属小说金大班改编权许可使用合同,该协议书约定的“权利授权期限为三年”,是指改编行为应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这个期限内完成,金大班小说改编之剧本的开拍日期则不受此限。

2.《授权协议书》关于权利授权期限为三年的约定,不仅是指改编要在三年内完成,而且根据小说改编的剧本也要在三年内完成拍摄,至少也要在三年内开拍。

(二)笔者认为本案“授权期限”仅约束改编权的行使而非摄制权

1.按照文义解释——《授权协议书》是改编权之许可使用合同,对协议书约定“授权期限”为三年之约定,也应是改编权之期限,而非摄制之期限。特别约定“不受协议书期限之限制”,已证明这一点。

2.按照协议书体系解释——《授权协议书》第二条“授权内容与地区”中第2款约定“甲方自合同生效后,……授权后基于小说改编或创作后的电视剧、剧本、相关资料……等,其著作权(包括著作人格权、著作财产权),相关权益以及一切利益,均属乙方于全世界永久单独享有,不受本协议书期限之限制”。从合同的有关条款上看“观点1”是正确的,“观点2”是错误的。《授权协议书》第八条“义务”约定,“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在本小说改编成剧本的后续创作、电视剧的投拍、宣传、发行过程,如需甲方给予配合,甲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也证明这一点。所以对于“授权期限”的理解,应结合合同其它有关条款从总体上进行系统解释,而不能断章取义,割裂合同条款之间的联系来进行片面解释从而得出“观点2”的错误认识。

3.按照订立协议的目的解释——从整个《授权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来分析,对小说著作权人白先勇来说,在《授权协议书》中规定三年期限的限制,目的无非在于督促改编权使用人及时使用作品,加快作品的传播和流转,并防止专有改编权人垄断使用改编权。既然改编权使用人瑞丰公司已经在授权期限内完成了剧本的改编行为,这也正契合白先勇先生订立改编权授权期限之初衷。

改编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自己改编自己的作品,也可以授权他人改编其作品,还可以将改编权转让他人或许可他人改编自己的作品。著作

权人自己改编自己的作品是著作权人行使改编权的最基本形式。改编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许可改编其作品的人以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改编其作品。本案中,根据《授权协议书》的约定,白先勇先生将《金大班》的电视剧改编权三年内在世界范围内独家授予瑞丰公司享有,本质上是许可其在三年内享有专有改编权。按照协议,在该三年内,白先勇不得再授予第三人相同的权利。双方《授权协议书》还约定,瑞丰公司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不受该协议期限的限制。经由改编而产生的是二度创作的新作品,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剧本,该新作品依法享有独立于原作的、新的著作权。该新的著作权即不受白先勇基于小说的著作权的约束,也不受三年约定期限的限制。被许可人何时拍摄电视剧或作其他使用,完全是自己的权利;对于白先勇而言,三年的意义在于,只要超过约定的三年期限,他就有权将《金大班》的电视剧改编权再次授予第三人,这与瑞丰公司已经获得的权利无关。因此,李某关于瑞丰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其电视剧改编权及电视剧摄制权侵犯的主张于法无据,李某无权要求瑞丰公司停止拍摄制作和发行电视剧《金大班》。

[参考文献]

1.杨延超.著作权权利结构重构[J].学术研究,2007,(6).

2.于定明,杨静.论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保障措施[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5).

3.冯晓青.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理论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4.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9.

篇五:看《金大班》有感

我看金大班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出自短篇小说集《台北人》,是白先勇的代表作之一。它充分体现了作者的艺术特色,包括写作技巧和情感认知。本文将通过对金大班人物形象的分析对此问题做出探究和论证。

文学人物的形象分析主要是在他(她)和其他人发生的关系中体现出来。金大班的人物形象自然也不例外。

《金大班》的故事发生在五十年代台北的一个夜晚,这是在风月场上混迹了二十多年的金大班的“谢幕”的最后一夜,但这一晚却颇不平静。

小说伊始,金大班和舞女们就因为迟到受到了夜巴黎经理童得怀喋喋不休的抱怨,"金大班,你们一餐饭下来,天都快亮喽。客人们等不住,有几位早走掉啦。"而金大班对小人得志,耀武扬威的童得怀充满了不屑和鄙夷,她先是“笑吟吟地答道”,继而是“脸上似笑非笑地开言道”,最后是“打鼻子眼里冷笑了一声”。她“连珠炮似地”回击是先礼后兵,严而有度,既发泄了心中的不快,又不至于和童闹得太僵。她对童的言行以及下文中“金大班且不答腔,乜斜了眼睛瞅着萧红美,一把两只手便抓到了萧红美的奶子上,吓得萧红美鸡猫子鬼叫乱躲起来,惹得桌上的客人都笑了。”和“一屁股便坐到了小蔡两只大腿中间,使劲地磨了两下,一只手勾到小蔡脖子上,说道:“我还没宰你这头小童子鸡,哪里来的鸡炖给他吃”,这些都反映出金大班在舞场二十多年的摸爬滚打练就的一身善于周旋,老成世故,准确把握各类人心理的硬功夫。这是一个舞女领班应当具有的特质,但这也只是金大班性格的一个侧面,而真正构成其艺术魅力的是她人性深处未曾熄灭的爱与善。

朱凤是金大班“费了一番心思,舞场里的十八般武艺都一一传授给她”的一个舞女,并且为了她当初还和童得怀置了气。所以当她告诉金大班自己怀了孕的时候,金大班“拉起朱凤的耳朵”,“冷笑了一下”,“狠狠啐了一口”,“一手扳起了朱凤的下巴,一手便戳到了她眉心上”,但是当她看到朱凤“充满怨毒,凶光闪闪”的眼睛时,母性在刹那间复苏,于是“把右手无名指上一只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钻戒卸了下来,掷到了朱凤怀里”。同时她也想起二十年前自己也像现在的朱凤一样,“替月如怀了孕”,却被心狠手辣,冷漠无情的姆妈和哥哥想方设法的打了胎。如果说世上的人可以简单分为两种:被人吃了再去吃别的人和被人吃了不再吃人。那么金兆丽显然属于后者,而这是一种可贵的品质。

最能体现金兆丽性格本质的,也是构成全文主线的是金同几个男人之间的关系。而这其中又可以分成两条线:从月如到秦雄是“谋爱”的一条线,从潘金荣到陈发荣是“谋生”的一条线。这是理想与现实,爱情与生活,精神与物质旷日持久的一场战争。这两种力量是交替上升,此消彼长的,构成了文学也是现实生活的张力。当然最终的结果,不言而喻。“四十岁的女人不能等。四十岁的女人没有工夫谈恋爱。四十岁的女人--连真正的男人都可以不要了。”虽然金兆丽最后败给了现实,嫁给了生活,但她心中仍然没有放弃对“爱”和“美”的追求(小说结尾处的那个“第一次到舞场来的嫩角色”正是对女性心中罗曼蒂克的爱情唱一曲挽歌,也是保留一份希望,虽然这份希望看似渺茫),而正是这种追求才是她(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在这浊世上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和勇气。

白先勇系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自幼受到浓厚的古典文化熏陶,后来又就读于台大外文系,美国爱荷华大学创作班。这种丰富的经历对他的文学创作构成影响——既能体现出细腻温婉的古典情怀,也能使他自觉地把西方现代派的手法运用到创作中去。

关于古典情结,不光是对含蓄深沉的意境的营造,更多的是对传统文化蕴藏的民间精神追求。举金大班为例,她并不是有着极高的文化素养和道德约束力,她对朱凤的手下留情只是来自于民间的一种“菩萨心肠”,这是最简单最质朴的民间理想,也是她最能体现“玉观音”这个诨名的地方。

进一步探讨这种民间文化对白先勇创作起到的作用,就不可避免的谈到新中国成立后台湾人和海外游子的“乡愁情结”。这里的乡愁不止是指对故土的怀念,还应包括对一切逝去的美好的人,物以及情感的追思和缅怀。金大班虽然是个有着二十多年舞场经历的舞女领班,但她时时刻刻没有放弃心中对美好爱情的渴望,因为她知道只有这种纯洁高贵的爱情才能让“她在别的男人身上所受的玷辱和亵渎,都随着她的泪水流走了一般”。这种对爱情的渴望就是人性的“乡愁”。

白先勇运用西方现代派的写作技巧也是显而易见了。当金大班看到“好像一只刚赖抱的小母鸡准备和偷它鸡蛋的人拼命了似的”的朱凤时,她回想起二十年前的月如,这里是运用了意识流动的手法。而“秦雄说他就喜欢比他年纪大的女人,解事体,懂温存。”这里又是很明显地佛洛依德“恋母情结”的体现。全文的时间集中在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却要交代跨度二十多年的故事,就要依靠镜头剪切(蒙太奇),倒叙插叙,内外视角的转换这些西方现代的写作技法。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体现了白先勇的艺术特色,他既能够表现含蓄委婉的古典意境,又能运用西方现代手法,做到出入古今,纵横中西。这种化用古今中外,游刃有余的能力值得我们后辈尊敬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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