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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可以补过提问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21:22:56 初中作文
功可以补过提问初中作文

篇一:功可以补过。

二辩问题集锦

1. 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

2. 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3. 吸过鸦片的丘吉尔,毒打妻儿的斯大林,我们该给他们正面的评价还是负面的评价呢?

4. 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5. 其实按照对方今天的逻辑和观点,无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今天我犯了过错,那无论我再做什么也是无法弥补的。但是这样的观点我们绝不认同,因为这样只会产生一种恶性循环,导致犯错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我们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啊!

6.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7:怎样理解:个人有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将被保留5年,刑事犯罪记录保留7年?

8: 如果功不可以补过,何来减刑之说,何来戴罪立功之说? 如果功不能补过,立功凭什么可以减刑?

9:有人丢下了一个垃圾袋,犯了错,但是他又捡了起来,弥补了他的过错,而且对环境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功不能补过,难道他捡起垃圾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需要反复陈述的观点

1:功可以补过,指的是可以,不是所有!对方辩友为什么要那一些不可以弥补的过失否定功可以补过这个观点呢?

2:功可以补过,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补并不等于抵消!

3:正因为功可以补过,才使得每个犯过错误但是做出攻打贡献的伟人流芳百世!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我们哪里来的伟人,我们拿什么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4:如果功不可以补过,何来减刑之说,何来戴罪立功之说?如果功不能补过,立功凭什么可以减刑?

5:有人丢下了一个垃圾袋,犯了错,但是他又捡了起来,弥补了他的过错,而且对环境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功不能补过,难道他捡起垃圾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6: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罪犯都不需要坐牢,直接一枪毙命就行了。正因为要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才会设立监狱,让他们通过劳动改造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四辩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晚上好!

今天对方辩友旁征博引,文采飞扬,然而华丽的词藻却难掩其中的逻辑错误!

下面,请允许我一一指出。

第一,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过仅仅是指过带来的客观损失,却没有发现过还包括不良的社会影响,以及对“过错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等等。而补偿的手段也不仅仅是恢复原貌,还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补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等。所以对方辩友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第二,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某些过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补的。其实抛开功不看,什么都不可能补。也就是说对方辩友在论证的是过本身不可以补。而在之前的提问中对方已经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其实今天我们说功可以补过,并不等同于功可以抵过。 要正确的评判功于过的关系就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秉着一颗客观而又公正的心。我们理解受害人难过与无奈的心情。也理解对方辩友情词恳切的辩驳。但我们更应该从全局出发,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伤害!所以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面对功与过,我们应当理智而清醒。冤家宜解不宜结。没有人愿意看到横眉冷目,剑拔弩张。

所以当那些曾经有过的人向我们抛来真诚的橄榄枝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接受它呢?

当文革时期的坎树大王,在新时期组成绿化大队。七旬的老者忙碌于荒山之间,变光秃为绿洲。化腐朽为神奇。夕阳下他们沧桑的背影怎能不令人感动?

当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常跪不起。阳光下,纪念碑前这位领导人下跪的侧影显得凝重而庄严。历史向我们证明:一个民族因为它的真诚和勇敢而变的可贵!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所以我们要用理性之光去照亮浪子回头的路,让他们迷途知返。

用我们的仁爱去寻找人性的真、善、美!

谢谢大家!

我们的问题

1. 不用功,过,可不可以补?

2. 是不是所有的过都可以补?

3. 对于犯罪人来说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是提供重要线索,是不是重大立功表现?

4. 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

5. 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6. 现代也有。刑法第449条规定??如何理解?

7. 文学泰斗托尔斯泰少年时也曾酗酒,赌钱。放浪不羁。然而,《战争与和平》和他那简朴的坟墓却给了我太多的财富和太深的印象。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呢?

8. 对方辩友我们判断功能不能补过是不是要考虑到社会公平的因素呢?

9. 对方辩友社会公平包括对有过错人的公平吗?

10. 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11. 对方辩友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下跪,一跪民恩仇,得到世人的好评与赞誉如何解释呢?

12. 德国帮助以色列在全球范围内抓补战犯,得到全世界人的赞扬。可谓为和平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如何理解?

13. 足球明星范尼因补冷静的言行被主教练排除在国家对名单之外,但事后他诚恳的道歉获得了教练的谅解,并在随后的比赛中建功折服观众,如何理解!

14.毛主席曾对反动派说过:革命不分先后,立功者有赏,放下武器,将功补过吧!如何理解。

15.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自由辩论的对策

1. 是不是鼓励犯罪?

1) 人会不会因为裤子可以补好就将新买的裤子剪得百孔千疮呢?不会 !

2) 那人会不会因为感冒可以治好就在寒冬腊月光膀子呢?显然更不会!

2. 部分命题与全命题

1) 大部分可以吃海鲜,可是有少部分人吃海鲜。对方辩友您能说人不可以持海鲜吗?

2) 大部分的人吃猪肉,可是我们少数民族的同胞由于民族的信仰忌食猪肉。但是我们不能说人就不能吃猪肉阿

3. 补不全,补不好,补不彻底,补不及时,补得不令人满意就是补不好

举个例子解释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 爬山 我可能由于体力等各方面原因爬不高,爬不快。爬不远,爬不到山顶,爬不到尽头。那对方辨就能说我不可以爬山从而剥夺了我爬山的权利吗?

4. 客观损失无法补偿

1)对方辩友仅仅把过定格在无法弥补的损失,却没有看到过还包括其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个人社会评价的下降。

2)对过的补偿,不仅仅包括恢复原状,还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3) 好。我们暂且抛开功不谈。来看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对于过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但功不能补,什么都无法补。所以对方是不是在论证过本身就不能补呢?而对方?辨又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的呢?

5.是补偿而不是用功补偿

不是用功就能证明功补可以补过吗?对方的逻辑很有意思。杀鸡可不可以用牛刀呢?当然可以。为什么有的时候不用呢?因为没那个必要!

6.鼓励人们用于犯罪,因为功可以补过。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奇特,我们试着按这个逻辑倒着推导一下。是不是对方辩友说功补可以补过就是在鼓励大家坚决不自首,不揭发,不举报,不立功。反正功不可以补过。

当旷课逃学,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终于回归课堂,刻苦学习最后造福社会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过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功可以补过。

其次,功可以补过,从社会价值层面看,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它给了已经犯下过错的人一个采取积极的立功行动来补偿的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对于个人,由消极的空悲切到积极的采取行动来立功补过;对于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失因为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正如我国刑法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正是对功可以补过这一社会价值判断积极效果认同。

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回归辩题吧。我们今天讲功可以补过,决

不是说所有的功都能拿来补,也不是要抵消所有的过,更不是在任何极端的情况下都要来补。那样的话我们的辩题就应该是:所有的功一定抵消所有的过。那还是现在的辩题么?当然不是。

由此可见,从功和过的内涵及其关系上,从社会价值层面上,从事实层面上,都已经证实了功可以补过。如果执意否认它,那可是个不好补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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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BitterChoco当旷课逃学,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终于回归课堂,刻苦学习最后造福社会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过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功可以补过。 其次,功可以补过,从社会价值层面看,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它给了已经犯下过错的人一个采取积极的立功行动来补偿的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对于个人,由消极的空悲切到积极的采取行动来立功补过;对于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失因为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正如我国刑法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正是对功可以补过这一社会价值判断积极效果认同。

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回归辩题吧。我们今天讲功可以补过,决

不是说所有的功都能拿来补,也不是要抵消所有的过,更不是在任何极端的情况下都要来补。那样的话我们的辩题就应该是:所有的功一定抵消所有的过。那还是现在的辩题么?当然不是。

由此可见,从功和过的内涵及其关系上,从社会价值层面上,从事实层面上,都已经证实了功可以补过。如果执意否认它,那可是个不好补的过错.

其实按照对方今天的逻辑和观点,无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今天我犯了过错,那无论我再做什么也是无法弥补的。但是这样的观点我们绝不认同,因为这样只会产生一种恶性循环,导致犯错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甚至世界会变成一个邪恶的世界。

但事实不是这样,事实在告诉我们,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也变得越来越和谐,这正式在功可以补过的理念下才得以实现!!

对方辩友,你们可否想过,无论是成吉思汗,努尔哈赤还是文天祥,关羽(关云长)。他们这些历史大英雄,又有谁没有犯过一丝一毫的错呢??而古往今来,他们的英雄之气与天地间驰骋,在不同的境遇中演化出无穷的故事,不变的是他们留在世人心中的英雄地位,这正是功可以补过的结果啊!!

大家要知道,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人是眼前需要你帮组的人,最重要的事情是马上要做的,最重要的时间就是现在,如果像对方辩友所说的功不可以补过,就会使犯错的人产生消极情绪,带来恶性循环,这样就会迫使犯错之人失去了生命中所有最重要的事!那人的生存还有什么价值可言呢??

以上种种无一不证明对方辩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哪怕我们都非常欣赏对方辩友对语言和文字的玩味能力,但是玩味的前提是要用事实说话啊!!而事实是,在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不断地告诉我们功可以补过啊!!

在座的各位,总有一天我们会明白,人活着不能只想着自己,因为还有更多的事需要我们去做,还有更多的人需要我们去温暖。其实,一个人犯了过错并不可怕,也不用过分自责。因为除了上帝谁也有犯错的时候,请相信,即使我们犯了过错,社会也不会藐视我们,只要我们知错能改,在生活中以公正、率直、磊落和坦然面对我们的人生,在各种教训中不断调整自己,在乎忠义,以“国运复兴系我身”为理想,脚踏实地的前进,我们坚信,我们所犯下的过错会得到社会的包容,得到全人类的理解,因为功可以补过!!

篇二:功可以补过辩论赛资料整理

定义

“功可以补过”。过,即过错。功,指功劳。 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可以并不等于一定。补,是弥补、补救,并不等于抵消。而这个“补”为我们今天的辩题提供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过在前,功在后。我们要讨论的是已经出现过错后能不能够通过立功来弥补。具体来说,有两层含义:一是可以通过立功来补救已犯的过错。二是在功大于过时,功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以压倒过。对方辩友否定了功可以补过,必须说明所有的功都“不能”“不可以”补过。而我方则是对功补过的部分肯定。只要辩出某种功可以补过即可。

论据

1、从功和过的关系来看,功和过是矛盾相互对应的两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在内涵上功和过能够互补。过造成的损失和消极影响完全可以用功所带来的收益和积极影响来一定程度的弥补。当叱咤网络的中国黑客幡然悔悟,组成绿色兵团,构建中国本土网络安全体系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先前年轻冲动时犯下的过错么?当旷课逃学,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终于回归课堂,刻苦学习最后造福社会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过么?答案当然是肯定

功可以补过提问

的,功可以补过。

2、功可以补过,从社会价值层面看,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它给了已经犯下过错的人一个采取积极的立功行动来补偿的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对于个人,由消极的空悲切到积极的采取行动来立功补过;对于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失因为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正如我国刑法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正是对功可以补过这一社会价值判断积极效果的认同。

3、面对功与过,我们应当理智而清醒。冤家宜解不宜结。没有人愿意看到横眉冷目,剑拔弩张。所以当那些曾经有过的人向我们抛来真诚的橄榄枝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接受它呢? 当文革时期的坎树大王,在新时期组成绿化大队。七旬的老者忙碌于荒山之间,变光秃为绿洲。化腐朽为神奇。夕阳下他们沧桑的背影怎能不令人感动?当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常跪不起。阳光下,纪念碑前这位领导人下跪的侧影显得凝重而庄严。历史向我们证明:一个民族因为它的真诚和勇敢而变的可贵!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我们要用理性之光去照亮浪子回头的路,让他们迷途知返。 用我们的仁爱去寻找人性的真、善、美!

4、一个人犯了过错并不可怕,也不用过分自责。因为除了上帝谁也有犯错的时候,请相信,即使我们犯了过错,社会也不会藐视我们,只要我们知错能改,在生活中以公正、率直、磊落和坦然面对我们的人生,在各种教训中不断调整自己,在乎忠义,以“国运复兴系我身”为理想,脚踏实地的前进,我们坚信,我们所犯下的过错会得到社会的包容,得到全人类的理解,因为功可以补过!

5、事物是有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组成的,要看一个事物有利还是有弊,就要看好处大于坏处还是坏处大于好处!好处大于坏处,就是好事物,坏处大于好处,就是坏事物!我们之所以说他是好事情就是功大于过,功劳大了,补了他的过。19世纪初,英国一所贵族学校里有个特别调皮的孩子,贪吃,顽皮,以致他不得不转学,在青年时还吸食过鸦片;同是19世纪初,俄罗斯一个酒厂老板的儿子,嗜酒如命,还毒打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那么这么严重的错误是不是证明了他们的过错无法弥补呢?恰恰相反,他们就是在二战中反法西斯战争中的两个伟人,前者是英国首相丘吉尔,后者是苏联二战时期最高领导人斯大林。真是因为他们在二战中的赫赫战功,弥补了他们以前犯下的错啊,如果功不能补过,那么后人眼中只会有他们的负面印象了!

需要反复陈述的观点

1、功可以补过,指的是可以,不是所有!对方辩友为什么要那一些不可以弥补的过失否定功可以补过这个观点呢?

2、功可以补过,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补并不等于抵消!

3、正因为功可以补过,才使得每个犯过错误但是做出攻打贡献的伟人流芳百世!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我们哪里来的伟人,我们拿什么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4、如果功不可以补过,何来减刑之说,何来戴罪立功之说?如果功不能补过,立功凭什么可以减刑?

5、有人丢下了一个垃圾袋,犯了错,但是他又捡了起来,弥补了他的过错,而且对环境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功不能补过,难道他捡起垃圾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6、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罪犯都不需要坐牢,直接一枪毙命就行了。正因为要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才会设立监狱,让他们通过劳动改造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7、我们今天讲功可以补过,决不是说所有的功都能拿来补,也不是要抵消所有的过,更不是在任何极端的情况下都要来补。那样的话我们的辩题就应该是:所有的功一定抵消所有的过。那还是现在的辩题么?当然不是。

8、从全局出发,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伤害。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9、“功可以补过”不等于“功一定可以补过”。第二,“功可以补过”不等于“所有的功都可以补过”。第三,“功可以补过”不等于“功可以补所有的过”。第四,“功可以补过”不等于“功可以抵过”。

问题

A:1、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3、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4、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5、毛主席曾对反动派说过:革命不分先后,立功者有赏,放下武器,将功补过吧!如何理解?

B:1、杀人是不是过?

2、你是不是认为所有的开国元勋都没有杀过人的?

3、你们说功不能补过,那么杀过人的开国元勋是不是都应该被拉起枪毙呢? C:1、对方辩友我们判断功能不能补过是不是要考虑到社会公平的因素呢?

2、对方辩友社会公平包括对有过错人的公平吗?

D:1. 不用功,过,可不可以补?

2. 是不是所有的过都可以补?(介个问题不知道问了有什么意义。。但我们还是问问吧)

反驳

1、其实按照对方今天的逻辑和观点,无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今天我犯了过错,那无论我再做什么也是无法弥补的。但是这样的观点我们绝不认同,因为这样只会产生一种恶性循环,

导致犯错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我们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啊!

2、补不全,补不好,补不彻底,补不及时,补得不令人满意就是“不能补过”吗?举个例子解释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爬山我可能由于体力等各方面原因爬不高,爬不快,爬不远,爬不到山顶,爬不到尽头。那对方辨友就能说我“不可以爬山”吗?

3、对方辩友仅仅把“过”定格在无法弥补的损失上,却没有看到“过”还包括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个人社会评价的下降等。对“过”的补偿,不仅仅包括恢复原状,还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而这些显然是可以做到的。

4、对于“过”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但功不能补,什么都无法补。所以对方是不是在论证“过”本身就不能补呢?而对方又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的呢? 其实今天我们说功可以补过,并不等同于功可以抵过。

5、不是用“功”补偿就能证明功不可以补过吗?对方的逻辑很有意思。杀鸡可不可以用牛刀呢?当然可以。为什么有的时候不用呢?因为没那个必要!

6、说“功可以补过鼓励人们犯罪”。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奇特,我们试着按这个逻辑倒着推导一下。是不是对方辩友说“功不可以补过”就是在鼓励大家坚决不自首,不揭发,不举报,不立功呢?反正功不可以补过。

7、说“你们所说的补过只是补了过的损失”。损失正是过的一种体现,如果没有损失这个过还能称的上是过吗?补了这个损失正是在弥补过错,我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小了过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篇三:功可以补过的反方资料

反方资料

1、我方观点功不可以补过,荣誉不是护身符。过失已经造成,就不可能能够补过来。 除非是没有形成实质性的过失。否则再怎么,功也不能抵过。他再有功也只能说明对于此次事件他有功。功劳和他的过失不能相提并论。

2、功能补过的话,要警察干吗?过就是过,功就是功,不可互补。

3、小偷偷了东西是过,又把东西放了回去是功。而我要问的是:他的本质是不是小偷? ——是,所以功不能补过!!

4、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是不能补,要说的话也只能是减。

5、南京大屠杀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是中国人民心底的永远的痛,这个过怎么能用功来补呢

6、就贪官而言:一个省长如果他贪了几千万,就算他日后如何去做福世人,一经被发现了,一样无人情可言,而且受到的惩治可能更重----死刑!!!所以说:功又如何能补过呢!!

7、功就是功,过就是过。犯了错误的人千方百计弥补的都只是过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而永远不可能是过错本身!!我也想请问对方辩友,设立监狱不也正是对起过的惩罚吗?!如果说功能补过,那又何不让他继续存留社会去弥补起过错呢?!

8、功和过都是客观存在的,他们已成事实,再大的功劳也掩饰不了过错,更不要说补。 南京大屠杀,30 万中国人民无辜被害,难道仅仅因为一纸投降书,就可以弥补?

9、刑法是为了净化犯人的心灵,使犯罪的心重回正轨。犯人立的功是他心灵得到净化的外在表现。所以说国家就没必要用更长的时间或更残酷的刑法来净化他的心灵,因为这对谁都是一种浪费。所以犯人能获得减刑并不是功可以补过的表现。

10、那我想请问:现今世界灭绝的动植物越来越多,这是什么功可以弥补的吗?不要用诸如:人类发展了经济、科技等的借口来试图说明,因为人类的经济再怎么发达,岂可脱离自然? 自然少了其它生物,还叫自然?

11、我们的生活旅程是不断前进的,用个不恰当的比方:我们坐在疾驰的列车上,丢下了一个塑料袋--当然这是个过,当你意识或人家提醒这是个过时,你想弥补,你能叫火车停下吗?

12、对减刑的解释:如果功可以补过,那么,为什么犯人叫劳改,而不叫劳补呢?

13、过失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它所产生的后果不论是大还是小,已经是既成事实。即使你在过失发生之后而取得多么大的功劳,虽然可能这个功劳较过失大得多,但是和过失是毫不相干的事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比如说你打碎了一个碗之后,你有再做出了十个碗,这并不能弥补你打碎了那个碗的过失,如果那个碗没有打碎的话,你就应该有了十一个碗了。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14、功是功,过是过!一个人杀了人,然后他说:我错了!那个死去的人能活过来吗?如果对方认为功可以补过的话,那请你们让那个死去的人复活!如果做不到..那就请辩方承认:功不可以补过!

15、功可以补过却会使我们犯妇人之仁。会使我们事非不分,功过不明。如果功可以补过,岂不是林彪、胡长青之流可以无罪释放了吗?只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那这个世界岂不成了一团糟。所以我们应该功过分明,客观看待功与过,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16、功再大,过再小。都难以改变过存在的事实。前功也好,后功也好,也都无法否认过的存在。秦始皇统一了中国,成为中国第一个皇帝,他多么伟大,可历史仍把他称为暴君。

17、改“过”有很多方式。清醒地认识“过”,从根本上避免“过”的重犯,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但这决不是对“过”的补偿。“改”决不是“补”。如果“改”是“补”,那么犯人的劳改为什么不叫劳补呢。(这个我们可反驳偏题,讨论的不是功的问题)

首先请允许我指出对方立论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地方:

1.(功)首先明确一下概念,我们知道,功在字典里被严格定义为“一种超越平凡的贡献”,而对方辩友却认为,一切有积极意义的事情或者是改错行为都可以被称作是功,是否有点勉为其难呢?

2.(可以)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一个可以的问题,把能与不能都包括在可以的范围内,如果这样我方就必须否认所有的不可能,那么我们今天就没有辩论的余地了,这有意义吗?还有对方辩友认为犯错之后只要采取了补救措施,就算补了这个过,可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功是否可以补过,而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或是补救行为。

补过的并不是功,而只是一种补救行为,补救行为和功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名词,我们不是不鼓励改过,而是强调不能补过。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下跪,相对于日本政客来说确实感动了无数和平人士,然后这一跪真的就泯灭了恩仇吗?百万无辜的犹太魂灵谁还能带回阳间,这个过怎么补的回来,那是良知的人们的自我反省,它补救的只是一种影响,或自己内心的愧疚。

3.(补偿)对方辩友把补简单而偏执的判断为小范围的补偿,实在是有些遗憾。我们知道,补偿在现实生活中是指对损坏的具体事物的一种赔偿,只是一种的改错行为,而精神方面的呢?您听到的只是精神损失费吧,而真正的精神损失你补偿了吗?若补便是补偿那是不是你只要有钱就可以作为补的万精油了?所以我方认为,从有利于社会人心发展的标准上来说把补定义为“弥补”并非“补偿”,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

4.(过失)对方辩友认为过就是无心之过,但过也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有心之过,二是无心之过,即对方所说的过失。倘若您所补的只是无心之过的话,那有心之过呢?倘若您只能补得了无心之过,那您方的观点是不是有些牵强附会,以偏概全呢? 接下来请允许我来补充我们的观点:

第一 功与过是两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功就是功,过就是过,功过不能相抵。.秦始皇统一中国, 书同文、车同轨,这是功,几千年的沧桑都不变..秦始皇焚书坑儒, 严刑峻法、骄奢淫逸,这是过,同样,几千年之后,它仍就未被弥补掉。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注史册,不会改变。一个成熟、理性的社会应该是高度法治化的这不仅仅体现在法律条文方面,也体现在公民对待事物的态度和观念上。在法治化的社会,功与过都应该是明确的。如果功过可以作为互补的筹码,也就意味着这个社会的法令可以像商品一样等价交换,法律何来公正严肃?所谓功可以补过,补的只是过的消极影响而并不是过本身。功与过本身就不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概念,对方辩友,您可以明确的告诉我多少的功可以补多少的过么,又或是什么样的功可以补什么样的过呢?显而易见,不能。

第二,补过的并不是功,而只是一种补救行为,补救行为和功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名词,我们不是不鼓励改过,而是强调不能抵过。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下跪,相对于日本政客来说确实感动了无数和平人士,然后这一跪真的就泯灭了恩仇吗?百万无辜的犹太魂灵谁还能带回阳间,这个过怎么补的回来,那是尚有良知的人们的反省,它补救的只是一种影响。从个人角度来讲,如果功过可以相抵,那么功岂不是变成了人们的免罪金牌?早在2000多年前《韩非子。说疑》中就有:“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于明也,非能生功止过者也。”这也说明了只有正确的认识到功不可以抵过,才有助于培养个人的人生观,从而达到鼓励其遵纪守法的目的,也可以鼓励无功之人更好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往后1000多年著名宰相诸葛亮亦云 “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千年以前我们的国人就知道赏罚分明的必要性,为什么到现在对方辩友一直执迷不悟呢?人生不是简单的加减,因果二字连接世间百态,所有的过程都不是简单的等号可以承接。世间没有时光机,所有发生过的事情已

然不能改变,我们要做的是三思后而行,明白人生没有橡皮擦可以将过错擦去。 反驳:

1、(功和过是矛盾相互对应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在内涵上功和过能够互补。) 我们承认矛盾对立统一这样的立论,但是功过相补却无法令人信服,我们常评论说毛主席是三分过七分功,我想请问如果功过可以相补,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评论我们敬爱的毛主席只有四分功呢?

2、但请对方辩友注意,我们一直在强调功和补救行为的不同,我方并不是说不能改过,而是强调不能抵过,他们后来的补救行为根本不能是功,而只是补救,如果一个人在犯错之后不知道去补救,那只会不断的堕落,一错再错。他们所做的是他们应该做的挽回举措,如果开车伤了人,司机把受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这算功吗?难道受伤者还要给司机送锦旗表示感谢吗?

3 (给犯错之人一个补救机会,对已经造成的损失因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正如我国刑法68跳规定。。。。。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我们同样承认这样的刑法规定在某些方面是个双赢之举,但是这从根本上是因为法律制定者有仁义之心,他们给发挫者的是一个补救机会,他们不希望一个生命因为一个非有意的错误而坐大半辈子劳而变得毫无意义。再者,我们同样提醒对方辩友注意,我们现在生活在法制社会里,赏罚分明是我们老百姓翘首期盼的,如果功过相抵,那么有如文强,杜国栋之类的万恶的贪官就可以少受刑法?这是平民百姓万万不同意的!功不抵过对法制社会的完善起到推动作用,是一种更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4 (砍树大王,在新时期变成绿化大队。。。)

这样的问题我方已经一再强调,他们只是一种补救行为,并且曾经的伤害是一直被人们铭记着的。地球母亲现在千疮百孔,再怎么修补也无法回复到300年前的模样。

5、功过已然存在,历史无法倒退,我们要正视错误,不要把功过可以相补作为自己犯错的资本。再有您方的立论只是在证明有些过是可以补的,到底功可不可以补过,相信在座各位自会有公论。

篇四:功不可以补过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下午好:

很高兴今天与对方辩友在这里探讨功可不可以补过这个问题。开宗明义,我们首先来明确以下几个概念。功是功劳的意思,代表积极的前进的对事物起推动作用的事物;是过错过失的意思,代表消极的、对事物发展起阻碍作用的事物;不可以即为完全没有发生的可能性。而补的含义则是还原、修复使其恢复原有状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客观存在,功是功,过是过。所谓功可以补过,只是存在于某一部分人心中的主观意识。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再大的功也掩盖不了过的存在,更不用说补了。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驻史册,永不改变。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从功过对我们造成的主客观影响来看。过对客观事物造成了一定的损坏,不仅无法使其恢复其原样。而且对主观个人情感造成的损害也是无法弥补的。我们说一个杀人犯杀了一个人,但他在逃亡途中救了另一个人,难道我们就说这个杀人犯不是罪犯了吗?他的罪名依然存在啊,他依然给被害者以及其家人的情感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啊。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为过消得人憔悴的人可大有人在。

第二,就本辩题来看,过指的是曾经的过错,而功指的是你现在的功劳。二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功与过是发生在两个时间段内相对于统一主体但本身并没有关系的客观存在。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这样的功过,是如何在时间及空间里神奇地相遇并互补的?而且,在历史不断地前进与发展过程中,功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就拿。。。来说。。。。。只是这种转化,我们无法定义为补。只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罢了。

第三 ,功不可以补过这种思想可以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以及整个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一个人一旦形成了功可以补过的思想,他的价值判断就会发生偏离。价值导向也会产生错误。一个社会一旦纵容这种思想的存在并任其发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陷入“好人不犯罪,犯罪也可以补。”这样一个怨念地而且无法挽救的深渊。我想对方辩友难道不记得去年中政法学生砍死教授这桩血淋淋的案件吗?那个学生品学兼优或者还经常拿奖学金为学校争过荣誉,但依旧在砍死教授后落得一个杀人偿命的下场。这不就在体现我国法律严格具有震慑力的同时也阐释我方功不可以补过的观点吗?可见,功不可以不过,不是不近人情,而是为了真正的公平。

综上所述,我方站在发展的角度上,坚持认为功不可以补过。

[辩论赛求助]功可以补过,这些是我想到的,希望听听大家的看法,谢谢![4.8][正方]

功可/不可以补过。我是正方。

我的想法是:

1。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

2。功的积极影响可以弥补过的消极影响

3。“补”不是“抵”

4。虽然功过都是既成事实,客观存在,但在人的心里感情上是相通的

问题:

1。功过是放在一个人身上说好,还是可扩大到某人的功补另一人的过?

2。如果反方不断宣扬“承认过错高尚,然后才能人能更好做出功劳”怎么反击?

3.我方(正方)哪里最易被攻破?

以上是我目前想到的,我只是打过两场比赛的新手,经验不够,希望大家能多多指正。

篇五:功可以补过辩论

论据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历史往往是留给后人去评价的,开创贞观之治的李世民,他当初也是弑兄杀弟逼父退位才登上王位的,但后来他开创的贞观十年令人对他的褒多于贬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刑期间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者,可以减刑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德国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下跪,为自己国家以前犯下的过错道歉,我们不是受害者,不知道受害者接受不接受,但是我能肯定的是,我们都接受了。

关于无法弥补的过错————《交通法》路人因闯红灯被撞死,死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钱就可以了。

我们并非鼓励犯罪,我们只是坚持过错可以用功劳去弥补,两者不对等。

文学泰斗托尔斯泰少年时也曾酗酒,赌钱。放浪不羁。然而,《战争与和平》和他那简朴的坟墓却给了我太多的财富和太深的印象。

毛主席曾对反动派说过:革命不分先后,立功者有赏,放下武器,将功补过吧!

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

李俊

陈述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生在世,出现过错是难免的。一生中大大小小恐怕不计其数。但是我们要说,“立功补过,善莫大焉。”过错并不是无可挽回的。我方今天就来论证:功可以补过。

还是首先来明确一下概念:根据《汉语大辞典》的解释,

过,即过错

功,指功劳。

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可以并不等于一定。

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补并不等于抵消。

所以我们要用理性之光去照亮浪子回头的路,让他们迷途知返。用我们的仁爱去寻找人性的真、善、美!

所谓补,指的是把过的后果和影响减缓到最少, 最低, 而不是像乘坐时光机一样回到事情还未发生前

功可以补过,但不是抵过

功指的是有成效, 对大众有利益的事情, 而一个人只有在觉悟和悔改的情形下, 才能够作出真正有成效的事。 因此, 功必须以当事人已经觉悟为前提。就如“周处除三害”, “华盛顿砍樱桃树” 这些都是因为当事人本着忏悔之心, 所以他们才能够做到以功补过。

惩罚的意义在于使犯人醒悟, 进而以功补过

当我们的过造成的损失和消极影响完全可以用功所带来的收益和积极影响来一定程度的弥补时, 这不就证明了功可以补过吗?

要正确的评判功与过的关系, 就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 秉着一颗客观而公正的心。 我们理解受害人难过和无奈的心情, 也理解对方辫友言辞恳切的辩驳。 但我们更应该从全局出发, 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 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 尽可能的减少伤害, 也借此让受害人获得补偿!所以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现, 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我们所说的是功可以“补”过,而不是抵过,所以我认为补只是在过原有的基础上促成向好的方面发展,而不是将其抵消,即将过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所谓补,指的是把过的后果和影响减缓到最少, 最低, 而不是像乘坐时光机一样回到事情还未发生前

功可以补过,但不是抵过

功指的是有成效, 对大众有利益的事情, 而一个人只有在觉悟和悔改的情形下, 才能够作出真正有成效的事。 因此, 功必须以当事人已经觉悟为前提。就如“周处除三害”, “华盛顿砍樱桃树” 这些都是因为当事人本着忏悔之心, 所以他们才能够做到以功补过。

惩罚的意义在于使犯人醒悟, 进而以功补过

当我们的过造成的损失和消极影响完全可以用功所带来的收益和积极影响来一定程度的弥补时, 这不就证明了功可以补过吗?

要正确的评判功与过的关系, 就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 秉着一颗客观而公正的心。 我们理解受害人难过和无奈的心情, 也理解对方辫友言辞恳切的辩驳。 但我们更应该从全局出发, 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 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 尽可能的减少伤害, 也借此让受害人获得补偿!所以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

现, 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我们所说的是功可以“补”过,而不是抵过,所以我认为补只是在过原有的基础上促成向好的方面发展,而不是将其抵消,即将过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问答

①问:是否鼓励人们用于犯罪,因为功可以补过。

答:对方辩友的逻辑很奇特,我们试着按这个逻辑倒着推导一下。是不是对方辩友说功不可以补过就是在鼓励大家坚决不自首,不揭发,不举报,不立功。反正功不可以补过。

②问:是补偿而不是用功补偿

答:不是用功就能证明功不可以补过吗?对方的逻辑很有意思。杀鸡可不可以用牛刀呢?当然可以。为什么有的时候不用呢?因为没那个必要!

③问:是不是鼓励犯罪?

答:1) 人会不会因为裤子可以补好就将新买的裤子剪得百孔千疮呢?不会 !

2) 那人会不会因为感冒可以治好就在寒冬腊月光膀子呢?显然更不会!

④问:秦始皇。。。。。。

答:时代要求,能推动历史前进,就能证明他的功已经补过了

⑤问:杀人是不是过?

答:2.你是不是认为所有的开国元勋都没有杀过人的?

3.根据一般人理解,杀人要偿命,那么杀过人的开国元勋是不是都应该被拉起枪毙呢?

---------功可以补过,但不是抵过.

⑥1.若对方指出林彪的例子,我们可以这样说:他并没有对他的过错做出任何的补救措施,如果他做了,过错依然是可以补救的.

2.若对方说我们的想法是否是鼓励犯罪,是否是太过消极,我们可以这样说:我们不会因为可以治好一个人的腿而去可以打断他的腿,就像是我们不会因为感冒可以治好而可以在冰天雪地里光膀子啊.既然你说功不可以补过,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那么人在犯了过之后除了接受惩罚之后还能做什么?对方说我们的观点消极,我看对方的观点才是真正的消极啊!

⑦问:过是过,过是存在的,你们所说的补过只是补了过的损失,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功可不可以补过而不是可不可以补过所带来的损失.

答:损失正是过的一种体现,如果没有损失这个过还能称的上是过吗?补了这个损失正是在弥补过错,只是不一定能完全补足这个过失,但这依然是补了过啊,我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小了过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啊,并且---------功可以补过,但不是抵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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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