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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08 10:54:09 小学作文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小学作文

篇一: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操作流程

一.登陆“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http:/www.coc.gov.com),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二.左键单击“企业版用户”进入“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所有企业必须要用资质锁进行登录,如没有资质锁或不能用资质锁进行正常登录,请写明情况发邮件告知系统主管部门。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录入→保存→确定提交→企业注册基本信息变为只读状态→如需修改请申请修改企业基本信息。

三.左键单击“个人版用户”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的“建造师初始注册登录入口”,下载保存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压缩文件personalreg.zip),在程序目录中选择“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打开“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在项目树中打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进行申请表录入,建议使用程序自动生成的文件名称保存。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一级建造师考试时申报信息一致,企业名称应与待导入企业名称一致,个人信息导入企业版时需进行验证,否则个人信息不能正常导入到企业版中,个人申请表保存时如出现“录入验证错误”请检查个人信息录入是否完整、正确。

四.左键单击“企业版用户”进入“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单击项目树中的初始注册→导入个人信息→浏览→选中后上传数据文件→申报状态待报状态下选中申请人进行审核→填写企业意见保存→选中上报→打印报表。

打印报表内容:

1.点“申报状态”中的“审查中”→生成汇总表→导出EXCEL文件保存→打印。

2.点“申报状态”中的“审查中”→选中查看→打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从这里打开新窗口查看表格→文件打印预览看效果→页面设臵→打印。

一.登陆“浙江建造师网”(网址http:/zjjzs.ccein.org.cn),进入“浙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二.企业版用户进入登陆入口,一级企业可用资质锁登录,其他企业必须用密码形式进行系统登录。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登陆入口→申请注册→登录→企业基本信息录入→保存。

企业基本信息只有通过企业所在地直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进行个人信息的上报。

三.个人版用户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人登陆入口→注册(查询)二级建造师考试或考核合格人员已建立数据库,注册信息必须与数据库信息查询一致,注册中单位名称选择必须是企业基本信息已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才能在查询中搜索到→登录→申报信息录入保存→基本情况录入保存→考试情况录入保存→主要业绩录入保存→数据上报确认个人信息数据上报给企业→报表打印→打印注册报表的所有页。

四.企业版企业对申报材料审核、上报:选中→受理→双击姓名→申报审核保存审查意见→选中→同意→选中→上报。

建造师注册需知(含初始和增项注册):

一.注册对象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受聘于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单位,并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人员。

二.注册申报程序

注册申请采用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网上及书面申请资料应当同时上报。一级建造师在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http:/www.coc.gov.com)上进行填报,二级建造师在浙江建造师网(网址http:/zjjzs.ccein.org.cn)上进行填报。建造师注册实行分类管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网上申报由个人申请、企业直接报送至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网上申报由个人申请、企业集中申报,经企业注册地县(区)建设局汇总后逐级上报市城建委,市城建委负责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建设厅审批。市城建委统一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5日。

三.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一套;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四份和附件材料二套;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一级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另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

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应提供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一套。 申报材料应当用A4纸复印,附件材料前加清单后依次装订成册(申请表与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不要装订在一起),每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贴上申请材料清单。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附件材料清单

1. 聘用执业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份;

2. 本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份;

3. 本人的学历证书 份;

4. 本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份;

5.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份;

6.其他相关证明 份。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联系人:

注册专业:

申请表一式

附件材料

注册初审意见表

联系电话 等级: 份 套 份

篇二:浙江省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身份锁操作指南

身份锁操作指南

一、下载身份锁驱动

下载驱动之前需要做: 将本机器有关拦截及防火墙等暂时关闭(不要插入加密锁)。 登录 中国建造师网站()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下载身份锁驱动。下载后的文件为eps1k_full.zip(压缩文件)。如果您下载后无法打开,请上网搜索并安装Winzip、Winrar等解压缩软件。

二、安装身份锁驱动:

必要前提:安装驱动时不要将加密锁插入电脑USB接口中。

操作步骤:解压缩eps1k_full.zip——〉点击eps1k_full.exe——〉点击“下一步”——〉勾选“支持智能卡登录操作系统或者VPN”进行安装——〉选择“重新启动”点击“完成”按钮,至此驱动安装完毕。驱动安装成功后通常会在电脑的右下角出现绿色三角对墙的图标,光标滑上去会显示“USB Token 1000 证书监视器”。

注意事项:在安装期间如有杀毒软件提示,放过还是拒绝,选择“放过”。

三、企业登录

下载身份锁驱动并安装后,请先确认企业的身份锁已插入计算机USB接口上。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下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页面,表示企业登录成功。 ?若出现“请插入身份验证锁,如果您没有身份验证锁…………”的提示,需要检查以下几种情况:

1, 身份锁是否插入计算机USB接口?

2, 身份锁红灯是否亮起?

3, 是否严格按照安装身份锁驱动步骤安装并完成?如果第一次安装未按正确步骤走,建议卸载驱动后重新安装。在添加删除程序中的卸载程序名称为Usb Token 1000 V4.2。

4, 尝试更换其它USB接口。

5, 建议在xp操作系统下安装并使用。

?若出现系统提示“请安装身份锁驱动,安装完毕后请重起计算机!”的提示,需要检查以下2项:

1, 是否严格按照安装身份锁驱动步骤安装并完成。

2, 请查看网页浏览器顶端是否有“浏览器阻止弹出窗口”的提示,点击白条提示“允许

弹出窗口”允许后会有‘安装控件之类的’提示,将此安装完毕再登录即可。

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mohurd.gov.cn/— 〉办事大厅——〉人员行政许可事项(8

项)——〉建筑市场监管司(3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线申报)。 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系统与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身份锁驱动通用。 技术答疑确认:010-88381873 88381891 技术问题处理传真:010-88382515

篇三: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暂行)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省建管局。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5、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二)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三、增项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四、注销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五、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说明: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中只需要复印件的,其原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2、各主管部门是指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表。

3、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网址:

jzsgl.coc.gov.cn,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网址:

www.jscons.gov.cn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上网。

4、除初始注册外,其他各项注册事项只需要在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操作。

5、延续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办事程序另行通知。

附件: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请到本站下载园地下载)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収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

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栺证书(以下简称资栺证书),幵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仸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注 册

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栺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栺取得资栺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栺证书幵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篇四:江苏省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江苏省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暂行)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省建管局。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5、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注:如外省调入我省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三、增项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注: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还需要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注册印章)、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增项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程序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四、重新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重新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份数和程序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五、注销注册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六、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一式两份,需注明:姓名、专业、证书编号和聘用企业名称);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污损更换的提供)。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说明: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中只需要复印件的,其原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2、各主管部门是指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表。

3、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网址: jzsgl.coc.gov.cn,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网址:www.jscons.gov.cn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上网。

4、除初始注册外,其他各项注册事项只需要在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操作,延续注册的办事程序另行通知。

5、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以及证书、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参照办理。

篇五:河南一级建造师注册相关问题解答

河南一级建造师注册相关问题解答

一、企业基本信息修改说明:

企业可以对其自身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具体步骤如下:

1、 企业级,点击页面左方"企业基本信息"调出该企业基本信息页面。

基本信息页面部分信息可直接在网上由企业自行修改,修改即生效;部分信息必须由企业提出申请并且省级同意后才可以修改成功,另外还有部分信息不可更改。

网上直接修改项:企业的联系地址、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6个项。

由企业申请省级审核的项:企业性质、工商注册地、地(市,州)、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8个项。

注意:1,地(市,州)的更改会影响二级审核流程,请慎重。

2,当企业类型为"施工"的时候,如《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中有人员时类型不可改。

不可编辑的项:组织机构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

需要特别注意的信息项:

企业名称:当该企业无任何上报数据之前,企业名称可以在网上直接修改,当该企业已经有数据上报,企业名称只能提出申请来变更。

是否省属:企业没有上报人之前可以在网上直接修改该项,如果该企业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已经有初始注册上报人员或已注册人员,那么只能从"是"变为"否"而不能从"否"变为"是";如果该企业只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有初始注册上报人员或已注册人员,不做任何限制。

2、 网上可直接修改的项,对其进行编辑后,点击"保存"即可;对于提出申请的项需要点击"基本信息变更申请",编辑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提交企业申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等待省级审核,审核电话:0371-68080730。

3、 省级登录后,点击"企业基本信息查看"进行来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 查看:省级可以查看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所提出的信息变更信息。

审核:省级同意或不同意企业的申请,不同意填写不同意原因。省级同意后企业信息直接修改,不同意,企业可以看到不同意原因。

编辑是否省属:省级可以对企业是否省属字段项进行编辑;如果企业没有初始注册上报人员或已注册人员,可以在网上直接修改该字段,如果该企业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已经有初始注册上报人员或已注册人员,那么只能从"是"变为"否"而不能从"否"变为"是";如果该企业只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有初始注册上报人员或已注册人员,不做任何限制。 注意 :企业在任何一个系统中提出修改企业信息申请,且该申请在未被省级管理部门审核之前,无法进行是否省属的编辑。

注意:

1.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的省级版企业基本信息查看中,可审核该省内企业在《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提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的省级版企业基本信息查看中,可审核该省内企业在《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提出的基本信息变更申请。

2. 正在申请基本信息变更的企业不能进行人员注册上报操作。

二、建造师注册

1、建造师变更注册的流程步骤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变更注册流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企业版操作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分跨省变更和非跨省变更。跨省变更需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三份(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非跨省变更提交两份,需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合同,现单位的聘用合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省厅审核原件,留复印件。执业印章统一由调入省收回。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分跨地市变更和非跨地市变更,提交材料咨询当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过程中的其他有关问题请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6228613 6603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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