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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运作模式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5:32:25 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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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产业发展基金的基本概念、特点及运作模式

产业发展基金的基本概念、特点

及运作模式

2015年9月15日

(原创文章,严禁抄袭)

产业发展基金又称产业投资基金。目前,我国的法律机构和金融监管机关尚无对产业发展基金的明确定义。根据国家发改委曾起草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来看,产业发展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等实业投资。根据目标企业所处阶段不同,产业基金分种子期(早期产业基金)、成长期产业基金和重组产业基金等。

一、产业发展基金的特点

与单纯的投资行为相比,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产业发基金定位于实业投资,其投资对象是产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产业中的创业企业的股权。即产业

发展基金是通过直接投资企业来发展企业,通过发展企业来实现自身的增值。

2.产业发展基金是一种专家管理型资本。它不仅为企业直接提供资本金支持,而且提供特有的资本经营、增值服务,与单纯的投资行为有着明显区别。

3.产业发展基金是一种专业化、机构化、组织化管理的创业资本。它通过专业化的创业资本经营机构,实现了创业资本经营主体的专业化和机构化,因而是创业资本的最高状态。

4.产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是融资与投资结合的过程,属于买方金融。与一般的商业银行不同,产业发展基金的运作首先是要筹集一笔资金,而这笔资金是以权益资本形式存在的,然后以所筹集的资金购买刚刚经营或已经经营的企业的资产,并为企业提供资本经营服务,其利润主要来自资产买卖的差价,而不是股权的分红。

5.产业发展基金有确定的退出机制。即在所投资的企业发育成长到相对成熟后即退出投资,以便于一方面实现自身的增值,一方面能够进行新一轮的产业投资,因而有别于长期持有所投资企业的股权,以获得股息为主要收益来源的普通资本形态。

6.产业基金是一种综合性管理行为。它的整个管

理活动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具体包括:基金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会计师、财务分析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

二、产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模式

依照我国法律,产业基金目前可行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从实践上来看,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应用最为普遍,在我国运营的多数外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多数注册于国内的创业投资企业采用公司制形式。

1.有限合伙制基金

在有限合伙制模式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普通合伙人代表私募股权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私募股权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实践操作中,多数私募股权基金采用基金管理人与一般合伙人(GP)分离的组织形式。

表1.有限合伙制运作模式

2.公司制基金

在公司制模式下,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投资,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可以直接作为股东参股基金,也可以作为外部顾问接受基金委托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以台湾地区为例,创投基金中85%以上雇佣外部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其余基金采取公司自行管理的做法。在实践操作中,一家基金管理人可能同时

管理多家基金。

表2.公司制运作模式

三、投放形式

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弥补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中资本金不足,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新增资本投入。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清晰,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具有高成长性,能形成行业龙头带动效应的企业。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地能形成较大产业规模,银行贷款额度较多且已

篇二: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及管理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及管理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投资领域的不同,相应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尚处于试点阶段,市场准入条件较高,而且政府主导性强。

1. 产业基金发起设立

1.1 发起条件

1. 基金拟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发起人须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持续保护良好财

务状况,未受到过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3. 法人作为发起人,除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外,每个发起人的实收

资本不少于2亿元;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每个发起人的个人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1.2 申报核准要求

1. 50亿元以下(含50亿元)规模的产业基金只需在发改委备案。

2. 50亿元以上规模的产业基金由发改委审批。

1.3 申报人

产业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作为申报人

1.4 发起人

由两类机构构成:一是大型产业集团,二是金融企业,后者中目前只有信托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在法律上没有障碍。证券公司有股票投资和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经验,但是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差异很大,根据分业管理的原则,证券公司不宜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1.5 设立形式

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三种方式设立:契约/信托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三种形式在法律基础和设立程序方面都已经没有障碍。

2. 产业基金的募集

2.1 募集方式和规模

私募方式募集,且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

产业基金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

2.2 交易方式

封闭式基金

2.3 存续期限

产业基金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

3. 产业基金的治理结构

3.1 产业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之间的制约和制衡关系。合

理安排好三者之间的激励和约束关系,是完善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 在股权结构方面,应该降低个别股东的控股比例,同时增加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家数,增加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应该在5个以上,而且每个股东的份额应低于全部股份的50%。这样,不同大股东相互之间的力量对比不会太悬殊,更有利于公司决策的民主和科学。

关于董事会的安排,要根据股东的出资数额进行合理的安排。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人数应该大于7个,少于15个。

3.2 引入独立董事和相应的制度安排

1. 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通过独立董事的行业协会和独立董事市场来进行评估选择并

通过股东大会来进行选举,股东大会赋予所有股东同等的提名权,实行差额选举独立董事。

2. 独立董事的行权机制:产业投资基金在发展初期以私募为主,独立董事人数可以确

定为不少于1/4或1/3。

3. 独立董事制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报酬和责任机制的设计等方面入手设置合理

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4. 产业基金的运作

4.1 运行模式

4.2 运作程序

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流程上,与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大致包括项目调研与立项、项目评估与决策、投资管理、投资退出四个阶段。

4.3 产业基金的风险控制机制

在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营过程中主要通过两个途径实现对运营风险的控制:一是建立和执行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项目管理阶段的风险控制。

1、 风险内控制度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业务风险内控制度主要包括: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内部稽核控制制度、资讯风险控制制度(主要是基金管理方与托管方之间信息系统的对接)等。

2、 项目管理阶段的风险控制

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等,这些风险的控制主要在项目的选择和决策阶段进行控制。本文项目风险指的是项目本身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

1、严格执行商业计划书

基金管理公司对业务计划书的审核应十分严格,计划书被反复修改后,确定了盈利目标和一定时间内要达到的某一经营目标。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应经常检查这些分阶段目标是否实现,如果发现企业的经营方向偏离业务计划书或者创业家没有完成阶段目标,就应及时查找原因,解决问题来控制风险。

2、管理咨询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雇员增加到数百名乃至上千名时,企业职能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企业如不能适时地实现从初创型事业到成熟管理体制的过渡,建立完善的职能管理部门,就会因为内部管理的混乱陷入失败的境地。只有少数企业家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企业成功地度过青春期。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地经验和资源。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市场研究、生产规划、经营战略、财务法律等各方面的专家,并且在社会上有广泛的信息与关系网络,可以为企业提供各种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必要时,还可以替企业物色所需有专业管理人才。

总之,为弥补企业家的管理经验不足和减少投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除了提供资本外,还利用其所具有的市场推广产品或服务和在企业成长阶段管理企业的丰富经验,向企业家的项目提供必需的技巧和专长:并在所介入的项目上投入大量时间进行管理。

篇三: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第一章 产业投资基金

第一节 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及特点

产业投资基金简称产业基金,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产业基金的设立到目前为止尚无法可依,因此一直以来对产业基金的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未获通过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中所定义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特征:(1)集合投资制度;

(2)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3)基金机构与管理机构分开。

第二节 发展我国产业基金的政策制约

虽然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实践已经风起云涌,但产业基金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还未建立,并且存在着较大的争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主要担心设立产业基金的风险,但风险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控制的,这一点并不能成为产业基金法难产的理由。实际上,现在的障碍主要存在于对创业投资和产业基金的概念和作用的争论上。其中,科技部和原国家计委之争最具代表性。原国家计委和科技部的立法思路从一开始就有分歧。产业基金立法的提出在原国家计委,但占产业基金半壁江山的创业投资基金立法,却由科技部倡导。科技部是七部委文件(即《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的牵头单位,它主张制订《创业投资公司暂行办法》,再附加《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来规制产业基金的主体-创业投资基金,以加强科技产业的发展力度。它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再另行制订一套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 的法律法规。而原国家计委则希望通过发展产业基金在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替代积极的财政政策融资方式。因此,早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就向国务院报批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但因在立法过程中引发的类似以上所述的许多争论性意见迟迟无法通过。当年7月,该《暂行办法》被国务院常务会议搁置。2003年以来,一

份旨在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文件草案已由国家发改委制订完成,正向相关部委征求意见并准备提交立法机关讨论。

在我国产业基金制度环境还未形成的情况下,相关主管部门坚持“先立法再放行”的原则,已经获批的这些产业基金要么属于个案处理,要么还处在监管部门的默许之中。而且这些基金都采取了在国内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出现,或在境外注册、境外募资,或与境外机构合作的迂回策略。因此,大规模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还不具备条件。

第三节 产业投资基金的筹集方式

一、按照组织形式分 产业投资基金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一)、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1、 公司型基金(Corporate Fund)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业务公司。基金的设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还要在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所在地登记。

公司型基金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当事人:基金股东、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Fund Manager)或投资顾问(Investment Adviser) 、基金转换代理人(Transfer Adviser)、基金主承销商(Principal Underwriter)。基金股东指基金股票的持有者。基金公司就是基金本身,按照股份公司组织形式建立,基金公司可分为封闭型基金公司和开放型基金公司两种。封闭型基金公司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是固定的,以后不在追加资本。因此也称为固定股份基金公司。开放型基金公司是指公司只发行一种普通股票,发行数量不固定,发行之后可以根据投资者需求随时增发基金股份。因此也称为不固定基金股份公司或追加型基金公司。

实际管理和经营基金资产的是一个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即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所负职责和所得报酬由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签订的顾问协议

(Advisory Contract)规定下来。其主要职责包括:有价证券的研究分析、制定投资组合和从事日常的基金管理。基金保管人一般是银行,它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及股息核算等。保管人也要同投资公司签订保管契约并收取保管费。

转换代理人通常也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由其负责基金股票的转移以及股利分配等。基金承销商负责股票发售的具体工作。基金承销商是管理公司的代理机构,负责按净资产价值加佣金卖给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人,再由他们负责卖给投资者。

2、契约型基金(Contract Fund)是指依据信托契约(Trust Deed or Trust Agreement of Indenture),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一般由管理公司、保管公司及投资者三方当事人订立信托契约。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并依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基金保管公司一般也由银行担任,它依据信托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以及有关的代理业务等。投资者即受益凭证的持有人,他通过购买受益凭证投资于基金,并根据其购买份额分享投资收益。基金的受益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和基金的财产权证明。

契约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可划分为现金型和垫付型两种:

1、现金型基金(Cash Fund)这是指基金最初设立时,投资者用现金购买受益凭证。待全部发行完毕后 ,资金全部资本总额也就全部获得,然后基金管理公司再将基金资产交由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并进行证券投资。

2、垫付型基金(Appropriation Fund)垫付型基金在最初发行时 先由基金管理公司垫付基金的资本总额用于购买各种有价证券,交由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再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归还发起人。

(二)、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比较

1、 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据国家的公司法成立。因此基金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除了两个当事人:即基金公司及其股东外,其他方面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与契约型基金一样。基金公司及其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基金的运作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基金公司如果本身不是管理公司,则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也需要通过委托管理契约来进行规范契约型基金根据有关国家的信托法组建。基金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契约型基金有三个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代理人和受益人。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基金的运作遵守信托法的规定。

2、二者依据的章程契约不同:公司型基金经营信托财产凭借的是公司章程 委托管理契约和委托保管契约等文件。而契约型基金则凭借信托契约来经营信托

财产。

3、 二者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基金组织公司的信托财产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起来的。前者既是一种所有权凭证,又是一种信托关系。后者反映的仅仅是一种信托关系。

4、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即公司的股东,他们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以股息形式获取投资收益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是信托契约的当事人,通过购买受益凭证获取投资收益,对基金如何运用所做的重要投资决策通常不具有发言权。由此可见,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的权利要大些、

5、二者的基金融资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由于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可以向银行借贷,这比较有利于公司扩大资产规模。公司发展有雄厚的资本作保证。契约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通过银行借款来扩大基金规模。

6、二者的运作不同:公司型基金募集资金在发售证券方面有很多优势。可以迅速将股票销售完毕。这当然要对经销商和承销商支付一定的费用。投资者办理股票移交手续后即成为股东,对于契约型基金而言,投资者只要向基金管理公司购买受益凭证,即成为该基金的受益人。在基金营运中,公司型基金同一般股份公司一样,除非根据《公司法》到了破产清算阶段。一般情况下基金公司具有永久性。这样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从宏观经济角度看,基金公司不随意成立和终止,这有利于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由于契约型基金依据信托契约建立和运作。随着信托契约期满基金运营也就终止,这样不利于基金的长期经营。

就两类基金的共性而言,无论是公司型基金还是契约型基金,都涉及到四个 方面当事人:基金受益人和基金投资人(公司型基金的投资人包括基金公司的投 资人和基金公司两个层次)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有的基金公司本身就是 管理公司,基金保管人即基金保管公司以及基金代理人承销公司。他们通统称为基金的四要素,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就不同基金组织形态而言,其本身并无优劣上下之分,从世界基金业的发展 趋势来看。公司型基金除了比契约型基金多一层基金公司组织外,其他各个方面 都有与契约型基金趋同化的倾向。因此,中国发展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过程中对

究竟是采用公司型基金还是契约型基金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争论,关键是看何者适合中国的国情

(三)、事业制、公司制与合伙制的比较

1、 事业制机构

在中国,事业制机构实际上是政府的一个机构。由于多年来政府一直是权利和信息最集中的地方而且信誉较高,所以事业制结构的优势是有政府支持,资金项目的来源都有一定的保障,而且能够保证支持某项产业发展的方向不变。但其不利之处是在资金的投入和创业项目的选择上受到诸多的限制,经常会为了实现政策性目标而导致资金效率的降低,不利于产业投资的滚动发展。另外,由政府部门作为投资的主体,其内部经营管理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轻则人才流失,重则营私舞弊。

2、公司制机构

由于公司制机构必须遵循公司法的规定,以赢利为目的,运作相对较规范,因此投资者对它较有信心。公司制机构在资本运作及项目选择上受到的限制较少,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它的缺点的容易偏离原来的扶持产业发展的目标而去追逐短期的利益,特别是房地产业投资是一个高度信息不对称的行业,代理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公司制机构中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这样的组织结构使投资者既要承担高风险,又要面对代理成本使其赢得的收益降低的威胁,长此以往他们容易失去对产业投资的兴趣。

3、 有限合伙公司

第一家产业资本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 年。在 70 年代末以前有限合伙制在产业资本中只占有很小一部分。然而从 1980 年到 1990 年 80%的产业资本是通过有限合伙制方式投入的。有限合伙制公司是目前美国产业投资公司最广泛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公司通常由两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普通合伙人通常是资深的基金管理人,他负责管理合伙公司的投资,并在公司的资本中占有很小的一个份额。通常为 1%。而有限合伙人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他们是投资基金的主要提供者,每个有限合伙公司都事先商定一个存续期,一般为 10 年。公司也可以根据条款延长存续期。但延期最多不会超过 4 年。在有限合伙公司成立的 3-5 年内,公司对创业企业

篇四:产业基金的概述、运作模式、业务流程

产业基金的概述、运作模式、业务流程

2014.3.24

一、产业基金的概述

1、 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大类概念,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进行投资,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未获通过的《产业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所定义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2、 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投资基金的区别

(1) 投资范围: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技术成熟的成长期企业未上市的股权,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属成长性及收益性投资基金,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更广些,并且更倾向于投资准备IPO的企业。

(2) 组织管理方面:产业基金的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之间的关系,由于缺少市场化的选择与安排,这样的激励机制促使其的投资方向,更加倾向于中长期的操作,促使收益的可持续性;而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采用的是市场化的方法,导致其收到市场的因素的影响较大,而使其的投资行为,关注短期,收益率的波动幅度较大。

(3) 投资领域:产业基金受到设立时的限制,而私募则是限制较少。

3、 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

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一个基金模式,投资对象是实体产业,而并非证券投资基金集中于有价证券,这是二者区别的显著特点。

4、 我国启动的新一轮经济改革,为产业基金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随着中国GDP增速的放缓,经济结构调整深化的时期,受到宏观政策和现有机制的影响,虽然近期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揽子的方案,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空间。2014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对于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及民间金融的表态,反应了政府对于民间金融的发展是持积极态度,这为产业基金的发展支撑了发展的空间。

二、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处在向深层次发展的时期,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投资,个人理财,资产配置与管理等金融服务,关注国内具有明显或潜在投资价值的企业成长中的需求和个人财富增长的愿望,以起到沟通市场、企业和个人的桥梁作用。 公司高层与管理团队具有成功的创业经历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涉及的投资项目包括地产、金融、新能源、医药医疗、公益等各大领域。公司具有现代化的经营理念、高水准的职业操守、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依托强大的投资研究和风险把控能力以及强大的基金担保机构,而且制定了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和制度,立足于国内市场,为机构投资和广大投资者提供全面的投资管理和顾问服务,通过专业、严谨的风险投资理念,有效控制和降低风险,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节能设备基金:基金规模800万 ,收益13.5%

项目描述:本项目融资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借款企业采购节能设备原材料使用。借款企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瞪羚企业,主要从事节能、环保的新型

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企业,主要产品有气能脉冲吹灰器、弱爆脉冲吹灰器、声波吹灰器,产品适用于电力、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借款企业因业务往来大多都是国家重点专业设计院、锅炉厂、大中型电力企业、石化集团等,因为账务结算有固定的结费模式,所以存在一定的账务结算周期,造成现阶段流动资金紧张,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缺口较大,因此短期内需要融资资金作为经营周转之用。

资金用途:本项目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借款企业购买原材料使用,短期内对资金有一定的需求,同时要预留部分流动资金以备企业后续经营不时之需。虽然企业自身准备了一定的资金,但仍需融资部分款项以作周转之用。

资金来源:1、北京某区两套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12.96平方米,51.02平方米。北京丰台区住房一套,建筑面积47.2平方米。三套房子曾在银行办理过贷款,贷款共计115万元,截止目前借款企业还款记录良好,本项目为全余额抵押;2、借款企业法人代表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风险控制信息:款企业提供的建筑面积112.96平方米的房产位于北京某区,小区总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周边有3家幼儿园,6家中小学,多家商场、医院、银行分布在周围。该套房产的评估价值为384.06万元;建筑面积51.02平方米的房产位于北京某区百葛路路口以南,小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3%。周边有百善镇中心小学,百善超市、百善镇医院、酒店、健身房,该套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22.45万元;另一套房产位,多条公交分布在小区周边,周边配套设施齐全,该套房产目前的评估值为174.64万元。借款企业提供的三套房产总评估价值为681.15万元,扣除其在银行的贷款115万元,房产尾值为566.15万元,由此估算,本项目抵押率为88.31%,项目风险较低。爱投资风控专员将在贷后严审该公司资金使用、经营管理及整体运作情况,及时向风险控制部门反馈相关信息。风控部门经过整理分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贷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通过严格的贷后监管避免风险的发生。

政策支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为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我国将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城市矿产”示范、再制造产业化、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等八大重点工程,必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提出,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是: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份额逐步扩大、节能环保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力争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大型企业集团

市场分析: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拉动经济增长前景广阔。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根据国家节能协会公布的数据,我国有50万台大中型锅炉处于运行状态。如果以每套吹灰器售价为20万元估算,行业未来空间将达到1000亿。在国内外大中型锅炉用户群中,将会形成一个对锅炉吹灰器需求的巨大市场。

企业背景:借款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节能、环保的新型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十年来,与国内等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合作,从事专业的节能技术设备的研发,并拥有多项独立的产品注册商标及专利。目前已申报产品“弱爆吹灰器技术”相关的中国专利77项,拥有授权专利47项,其中发明技术专利3项,占吹灰器行业专利授权总量的51%。同时该企业在2010年、2012年及2013年被认定为北京市瞪羚企业,同时是吹灰行业中唯一一家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备案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的朝阳产业。目前借款企业的吹灰器产品在火力发电企业应用较多,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同时在供暖、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垃圾发电等行业中的市场潜力巨大,因此对于借款企业而言,未

来几年仍然会保持高速发展状态。

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营状况:借款企业目前可以为多个业务领域提供整体节能解决方案,主要涉及的领域为:锅炉脉冲吹灰器、锅炉整体节能优化、锅炉除尘、锅炉炉型改造、余热利用、工业水处理、脱硫脱硝、物料清通机、烟气余热制冷等。目前主要产品有气能脉冲吹灰器、弱爆脉冲吹灰器、声波吹灰器。借款企业目前通过自有销售团队、代理商、商业支持平台、行业协会、能源合同管理和融资租赁等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产品国内外均有销售。借款企业2012年末累计实现收入超过1.7亿元,净利润超过6000万,2013年1-9月份实现收入1.8亿元,企业营业收入成快速递增趋势,预计2013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企业发展前景较好。

三、基金的业务流程

开户、认购、审购、赎回、注销

开户:填写开户申请书,出示有效证件,输入资金密码

认购:投资人在开放式基金成立之前的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单位,

申购:基金交易期内,通过基金代理人购买基金的行为,按照金额进行审购 赎回:在开放式基金成立之后,基金投资人按照基金单位价格卖给基金管理人并收回现金的行为

支付办法:支付现金时,直接分派到投资人的资金账户

四、产业基金在金融市场化改革中所体现的比较优势

由于美国QE(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在市场的逐步退出,促使世界上新兴市场化国家股市中,加之欧美资本市场的企稳,加之新兴市场国家普遍所面临经济结

篇五: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第一章 产业投资基金

第一节 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及特点

产业投资基金简称产业基金,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产业基金的设立到目前为止尚无法可依,因此一直以来对产业基金的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未获通过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中所定义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特征:(1)集合投资制度;

(2)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3)基金机构与管理机构分开。

第二节 发展我国产业基金的政策制约

虽然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实践已经风起云涌,但产业基金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还未建立,并且存在着较大的争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主要担心设立产业基金的风险,但风险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控制的,这一点并不能成为产业基金法难产的理由。实际上,现在的障碍主要存在于对创业投资和产业基金的概念和作用的争论上。其中,科技部和原国家计委之争最具代表性。原国家计委和科技部的立法思路从一开始就有分歧。产业基金立法的提出在原国家计委,但占产业基金半壁江山的创业投资基金立法,却由科技部倡导。科技部是七部委文件(即《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的牵头单位,它主张制订《创业投资公司暂行办法》,再附加《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来规制产业基金的主体-创业投资基金,以加强科技产业的发展力度。它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再另行制订一套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 的法律法规。而原国家计委则希望通过发展产业基金在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替代积极的财政政策融资方式。因此,早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就向国务院报批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但因在立法过程中引发的类似以上所述的许多争论性意见迟迟无法通过。当年7月,该《暂行办法》被国务院常务会议搁置。2003年以来,一

份旨在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文件草案已由国家发改委制订完成,正向相关部委征求意见并准备提交立法机关讨论。

在我国产业基金制度环境还未形成的情况下,相关主管部门坚持“先立法再放行”的原则,已经获批的这些产业基金要么属于个案处理,要么还处在监管部门的默许之中。而且这些基金都采取了在国内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出现,或在境外注册、境外募资,或与境外机构合作的迂回策略。因此,大规模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还不具备条件。

第三节 产业投资基金的筹集方式

一、按照组织形式分 产业投资基金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一)、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1、 公司型基金(Corporate Fund)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业务公司。基金的设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还要在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所在地登记。

公司型基金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当事人:基金股东、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Fund Manager)或投资顾问(Investment Adviser) 、基金转换代理人(Transfer Adviser)、基金主承销商(Principal Underwriter)。基金股东指基金股票的持有者。基金公司就是基金本身,按照股份公司组织形式建立,基金公司可分为封闭型基金公司和开放型基金公司两种。封闭型基金公司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是固定的,以后不在追加资本。因此也称为固定股份基金公司。开放型基金公司是指公司只发行一种普通股票,发行数量不固定,发行之后可以根据投资者需求随时增发基金股份。因此也称为不固定基金股份公司或追加型基金公司。

实际管理和经营基金资产的是一个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即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所负职责和所得报酬由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签订的顾问协议

(Advisory Contract)规定下来。其主要职责包括:有价证券的研究分析、制定投资组合和从事日常的基金管理。基金保管人一般是银行,它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及股息核算等。保管人也要同投资公司签订保管契约并收取保管费。

转换代理人通常也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由其负责基金股票的转移以及股利分配等。基金承销商负责股票发售的具体工作。基金承销商是管理公司的代理机构,负责按净资产价值加佣金卖给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人,再由他们负责卖给投资者。

2、契约型基金(Contract Fund)是指依据信托契约(Trust Deed or Trust Agreement of Indenture),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一般由

管理公司、保管公司及投资者三方当事人订立信托契约。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的 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并依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基金保管公司一般也由银行担任,它依据信托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具 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以及有关的代理业务等。投资者即受益凭证的持有人,他 通过购买受益凭证投资于基金,并根据其购买份额分享投资收益。基金的受益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和基金的财产权证明。

契约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可划分为现金型和垫付型两种:

1、现金型基金(Cash Fund)这是指基金最初设立时,投资者用现金购买受益凭证。待全部发行完毕后 ,资金全部资本总额也就全部获得,然后基金管理公司再将基金资产交由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并进行证券投资。

2、垫付型基金(Appropriation Fund)垫付型基金在最初发行时 先由基金管理公司垫付基金的资本总额用于购买各种有价证券,交由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再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归还发起人。

(二)、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比较

1、 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据国家的公司法成立。因此基金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除了两个当事人:即基金公司及其股东外,其他方面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与契约型基金一样。基金公司及其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基金的运作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基金公司如果本身不是管理公司,则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也需要通过委托管理契约来进行规范契约型基金根据有关国家的信托法组建。基金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契约型基金有三个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代理人和受益人。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基金的运作遵守信托法的规定。

2、二者依据的章程契约不同:公司型基金经营信托财产凭借的是公司章程

委托管理契约和委托保管契约等文件。而契约型基金则凭借信托契约来经营信托 财产。

3、 二者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基金组织公司的信托财产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起来的。前者既是一种所有权凭证,又是一种信托关系。后者反映的仅仅是一种信托关系。

4、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即公司的股东,他们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以股息形式获取投资收益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是信托契约的当事人,通过购买受益凭证获取投资(转 载于: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产业基金运作模式)收益,对基金如何运用所做的重要投资决策通常不具有发言权。由此可见,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的权利要大些、

5、二者的基金融资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由于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可以向银行借贷,这比较有利于公司扩大资产规模。公司发展有雄厚的资本作保证。契约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通过银行借款来扩大基金规模。

6、二者的运作不同:公司型基金募集资金在发售证券方面有很多优势。可以迅速将股票销售完毕。这当然要对经销商和承销商支付一定的费用。投资者办理股票移交手续后即成为股东,对于契约型基金而言,投资者只要向基金管理公司购买受益凭证,即成为该基金的受益人。在基金营运中,公司型基金同一般股份公司一样,除非根据《公司法》到了破产清算阶段。一般情况下基金公司具有永久性。这样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从宏观经济角度看,基金公司不随意成立和终止,这有利于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由于契约型基金依据信托契约建立和运作。随着信托契约期满基金运营也就终止,这样不利于基金的长期经营。

就两类基金的共性而言,无论是公司型基金还是契约型基金,都涉及到四个 方面当事人:基金受益人和基金投资人(公司型基金的投资人包括基金公司的投 资人和基金公司两个层次)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有的基金公司本身就是 管理公司,基金保管人即基金保管公司以及基金代理人承销公司。他们通统称为基金的四要素,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就不同基金组织形态而言,其本身并无优劣上下之分,从世界基金业的发展 趋势来看。公司型基金除了比契约型基金多一层基金公司组织外,其他各个方面

都有与契约型基金趋同化的倾向。因此,中国发展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过程中对 究竟是采用公司型基金还是契约型基金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争论,关键是看何者适合中国的国情

(三)、事业制、公司制与合伙制的比较

1、 事业制机构

在中国,事业制机构实际上是政府的一个机构。由于多年来政府一直是权利 和信息最集中的地方而且信誉较高,所以事业制结构的优势是有政府支持,资金 项目的来源都有一定的保障,而且能够保证支持某项产业发展的方向不变。但其 不利之处是在资金的投入和创业项目的选择上受到诸多的限制,经常会为了实现 政策性目标而导致资金效率的降低,不利于产业投资的滚动发展。另外,由政府 部门作为投资的主体,其内部经营管理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轻 则人才流失,重则营私舞弊。

2、公司制机构

由于公司制机构必须遵循公司法的规定,以赢利为目的,运作相对较规范,因此投资者对它较有信心。公司制机构在资本运作及项目选择上受到的限制较少 ,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它的缺点的容易偏离原来的扶持产业发展的目标而去追逐短期的利益,特别是房地产业投资是一个高度信息不对称的行业,代理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公司制机构中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这样的组织结构使投资者既要承担高风险,又要面对代理成本使其赢得的收益降低的威胁,长此以往他们容易失去对产业投资的兴趣。

3、 有限合伙公司

第一家产业资本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 年。在 70 年代末以前有限合伙制在产业资本中只占有很小一部分。然而从 1980 年到 1990 年 80%的产业资本是通过有限合伙制方式投入的。有限合伙制公司是目前美国产业投资公司最广泛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公司通常由两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普通合伙人通常是资深的基金管理人,他负责管理合伙公司的投资,并在公司的资本中占有很小的一个份额。通常为 1%。而有限合伙人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他们是投资基金的主要提供者,每个有限合伙公司都事先商定一个存续期,一般为 10 年。公司也可以根据条款延长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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