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谭家湾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04:41:36 体裁作文
篇一:郧县谭家湾镇谭家湾村完全小学
谭家湾镇谭家湾村完全小学“全面改薄”计划
明细清单
一、 校舍建筑面积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综合楼1530平方米,1500元/㎡, 需求资金229.5万元。
(二)、生活用房714平方米,1500元/㎡,需求资金107.1万元。
1. 新建学生食堂600平方米,需求资金90万元。
2. 新建厕所114平方米,需求资金17.1万元。
二、新建运动场地5600平方米, 500元/㎡,需求资金280万??
三、附属设施:加高围墙150米,150元/㎡,需求资金2.25万元。
四、生活设备:
1、购置抽烟机1台,4万元/台;洗碗机1台,5000元/台,学生餐桌100套,300元/套;四层货贺16个,单价200元/个;刀具柜2台,每台400元;换衣间衣柜及衣服架5组,单价6000元;餐具回收车2台,单价500元;清洁用品存放柜2台,单价3000元;消毒柜2个,单价3000元/个;保洁柜2台,单价3000元/个;碗、盆、刀、桶一批计2.2万元。
2、饮水设备:建饮水房2间,增添饮水设备1套共计10万元;
3、安保高清摄像头12个以及其它配套设施6万元;
五、课桌椅:更换480套学生标准课桌椅,单价200元/套,共计9.6万元。
六、图书:新增图书6150册,单价18元/册,计11万元,阅览桌椅45套,单价700元,书架12个,单价700元。小计15万元。
七、教学仪器设备:新增科学、数学教学仪器1498件,计9万元。
八、体育仪器:新增体育教学仪器201件,计1.7万。
九、音乐仪器:新增音乐教学仪器72件,计6.4万。
十、美术仪器:新增美术教学仪器122件,计0.4万。
十一、信息化设备:
1、增加电子备课室计算机45台,专任教师使用计算机30台,单价4000元,班班通设备3套,单价1.2万元。
2、多媒体教室设施设备1套5万元。
3、网络宽带接入所需费用2万元。
篇二:谭家湾大桥56米系杆拱梁支架现浇施工方案
沪 昆 客 专
谭家湾大桥
56m系杆拱梁专项
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6标第三项目分部
二零一二年三月
1 编制总说明
1.1 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和规范。
(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160号)
(3)、铁道部《客运专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建设〔2009〕226号)。
(4)、铁道部《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J946-2009)
(5)、铁道部与地方政府对铁路建设的商谈纪要及实施协议等。
(6)、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关于项目建设管理的文件。
(7)、谭家湾大桥设计图(第一册)图号:长昆客专施(长玉段)施桥-169A、1孔56m简支系杆拱(桥通Ⅰ-06);
(8)、为完成本单位工程拟投入的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
(9)、我单位拥有的科技成果、工法成果、机械设备状况、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
1.2 编制范围
本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为:沪昆客运专线谭家湾大桥上部结构1-56m系杆拱。
1.3编制原则
? 以满足本标段工程施工需要为目的,合理配置施工队伍、机
械设备、工程材料等资源。
? 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组织连续均衡施工生产,做好工序衔接,确保按工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 突出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施工的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确保全桥工程质量。
?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采用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 严格执行现行的《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积极推广增产节约,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4本桥主要技术标准
? 铁路等级:高铁
? 正线数目:双线;
? 设计活载:中-活载;
? 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 线路最大纵坡:4.0‰;
? 线路最小曲线半径:直线;
? 224省道路基宽度15m,净高不小于4.5m;
?地震:地震基本烈度7度。
1.5 施工中采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
?《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TB0002.2-2005)
?《铁路钢桥制造规范》 (TB10212-2009)
?《铁路钢桥保护涂装》 (TB/T1527-2004)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 规范》铁建设(2010)241号
2 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谭家湾大桥位于湖南省溆浦县小横垄乡前接长城岭隧道,后衔梨子坪隧道,横跨S224省道,全桥起止里程为DK279+761.53~DK280+188.05,全桥长426.52m,桥跨布置由东向西为:11×32m 双线简支箱梁1-56m 双线系杆拱。谭家湾大桥桥址表覆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细角砾土、细圆砾土、卵石土、上更新统坡残积细角砾土、碎石土及下伏震旦系下统洪江组砂质板岩、江口组砂质板岩、构造带角砾岩,角砾岩强度300kpa。根据区域地质资料,结合钻探揭示及物探,桥址区发育黄茅园-溆浦压性非活动逆断层,以中风化灰岩作为基础持力层。
2.2结构构造
本桥结构为钢管混凝土简支系杆拱结构,计算跨径56m,梁长58m。主梁采用箱型截面,拱肋为钢管混凝土结构,圆形截面(拱角处为圆端形截面)。
2.2.1拱肋
拱肋采用钢管混凝土结构,计算跨径56m,矢高14m,矢跨比1:4。拱肋线为二次抛物线,抛物线方程:Y=56(56-x)x/562。拱肋横断面采用哑铃型钢管混凝土变截面,拱顶截面高度h=2.2m,拱脚截面高度h=2.8,钢管直径为1m,由厚14mm的钢板卷制而成,每根拱肋
的两钢管之间用δ=14mm的腹板连接。每隔一段距离,在圆形钢管内设加劲箍,在两腹板中焊接拉筋。拱管内灌注C50补偿收缩混凝土。两拱肋中心距11.8m。
2.2.2横撑
拱肋之间设有五道一字形横撑。横向风撑采用外径1m的圆形钢管,钢管内不填充混凝土。
2.2.3吊杆锚具
吊杆采用平行布置,间距4m,全桥共设11对吊杆。本桥位于4.0‰纵坡上,吊杆垂直于系梁布置, 吊索采用PES(FD)7-61成品索,抗拉强度标准值为1670Mpa,疲劳应力幅200 Mpa,钢丝按GB5223标准执行,采用双HDPE保护层,并外套不锈钢护套。采用LZM7-61带万向饺构造的锚具。
2.2.4主梁
主梁采用等高度、单箱五室预应力混凝土箱形截面,梁高1.4m、顶板厚0.35m、底板厚0.35m、边腹板厚0.8m、中腹板厚0.35m、中横隔厚0.4m、边横隔厚3m。梁部不设置检查孔,底板设泄水孔,边腹板和中腹板设通气孔。
考虑今后养护维修需要,所有横隔墙设置进人洞,为减少箱梁内、外温差,每道腹板均设置φ=10cm的通风孔。
(转 载 于: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津市谭家湾)梁体纵、横向预应力钢束采用标准抗拉强度fpk=1860Mpa的高强度低松弛钢绞线。预应力管道采用金属波纹管成孔。
拱座竖向预应力钢束采用抗拉强度标准fpk=830Mpa的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直径25mm,内径φ35mm的铁皮套管成孔。
2.3 主要工程数量
篇三:谭家湾隧道施工钻爆设计
谭家湾隧道钻爆施工设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述
本项目位于长江北岸,处于四川盆地工部边缘、大巴山南缘与鄂西山地接壤地带。线路南北两端最低,中部上磺坝稍低,总体呈“M”形,地形起伏很大。北部白杨河谷地海拔高程多在200m上下,白杨河谷地与上磺坝之间的大泉山山地海拔在900m以上,上磺坝海拔740m左右,往南至青庄坪一带的松涛山海拔又升至1000m以上,翻过分水岭进入梅溪河谷地,海拔逐渐降低,至梅溪河大桥附近海拔190m左右。
2、工程地质
隧道围岩以珍珠冲组泥岩为主,夹砂岩,中-微风化。产状9-12°∠24-32°;裂隙较发育,产状为:①265-266∠75-76°②284-286∠87-89°③143-146∠40-43°,层间结合一般,岩体较破碎,呈中薄层结构。弹性波束1980m-2440m/s,(BQ)=265-276.3,地下水一般呈滴水状,夹煤线段和砂岩夹层段局部呈淋雨状。围岩自稳时间短,拱部无支护时,洞室拱部、肩部易发生小坍塌,进而发展为中--大塌方。
二、光面爆破设计
1、质量标准
开挖掘进是隧道施工的最重要工序之一。爆破质量直接影响隧道施工的安全、掘进速度以及经济效益,爆破效果不好。对围岩的破坏范围过大,将会造成坍方影响施工安全;石碴块度过大,将会影响装运速度;超挖过大,增加回填量直接影响经济改益;欠挖补炮,增加工序直接影响掘进速度;底板不平(不在同一平面内),影响下一进尺的开挖:炮眼利用率不高,增加钻眼的时间和工费。因此,为了避免盲目施工并获得良好的爆破效果,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公路隧
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的有关规定,编制隧道光面爆破设计,其质量标准如下:
(1)眼痕率不小于80%;
(2)岩面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缝,爆破后围岩的扰动深度小于0.8 m;
(3)隧道周边不应欠挖;
(4)平均线性超挖值小于10cm;
(5)爆破后围岩稳定,基本无剥落现象;
(6)最大线性超挖量小于25cm;
(7)炮眼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即每次循环进尺要达到2. 0 m以上。
2、设计原则
(1)确保人员及构筑物的安全;
(2)符合爆破质量标准;
(3)爆破后的岩面光滑平整,肉眼几乎看不到爆破裂隙,原有构造裂隙也不因爆破影响而有明显扩展,可保持围岩的整体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施工的安全;
(4)一次成型:周边轮廓精确地符合设计要求,节省因超挖、欠挖而增加的工程量和费用,提高掘进速度和质量;
(5)与喷射混凝土和锚杆支护相配合,形成一套多快好省的隧道工程施工新工艺。
(6)可行性原则:爆破设计必须符合施工条件,切实可行,达到安全上可靠,技术上可行,效益上可观。
三、光面爆破施工工艺
1、爆破工艺简介
隧道开挖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炸材料等进行钻爆设计。钻爆设计根据爆破效果调整爆破参数。凿孔为人工钻眼,利用自制的多功能操作平台和凿岩机施工,钻爆设计中的炮眼有掏槽眼、辅助眼(内圈眼)、周边眼,掏槽眼
采用斜眼掏槽。
炮眼布臵符合下列规定:周边眼沿隧道开挖轮廓线布臵,保证开挖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底板和仰拱底面采用预留光爆层爆破。辅助炮眼交错均匀布臵在周边眼与掏槽眼之间,力求爆破出的石块块度适合装碴的需要。周边爆眼与辅助炮眼的眼底线在同一垂直面上,掏槽炮眼加深10~20cm。周边眼装药结构选用小直径间隔装药结构。钻爆作业必须按照钻爆设计进行钻眼、装药、网络接线和起爆。
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炮眼的深度和斜率应符合钻爆设计。掏槽眼眼口间距误差不大于3cm、眼底间距误差不得大5cm;辅助眼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得大于5cm;周边眼眼口位臵误差不得大于3cm,眼底不得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3~5cm/m。凿岩机钻眼时,掏槽眼眼口间距误差和眼底间距误差不得大于5cm;辅助眼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得大于10cm;周边眼眼口位臵误差不得大于5cm,眼底不得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5cm。当开挖凹凸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炮眼深度,使周边眼和辅助眼眼底在同一垂直面上。所有装药的炮眼采用炮泥堵塞,堵塞前应事先将炮泥制成比炮孔直径稍小一点的炮泥条备用,堵塞长度大于30cm,不得采用炸药的包装材料等代替炮泥堵塞。钻孔完毕,按炮眼布臵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炮眼应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外插角的误差,一般小于3m时外插角的斜率宜为0.05;大于3m时外插角的斜率宜为0.05~0.03;外插角的方向应与该点轮廓线的法线方向相一致。
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在独头坑道内不应小于200m。爆破严格按爆破设计方案实施,每道工序,应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蛮干、不违章,药包制作要指定范围,严禁有外人在场,火工品有专人保管,按当日配送制,火工品设专人登记,做到帐物相符,起爆后,爆破员应及时清理场地,各施工人员应认真负责,服从命令,不得疏忽任?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w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我桓鏊澜牵繁M蛭抟皇В龅浇艏鼻榭黾耙赡盐侍猓笆鼻胧颈ǜ妫Vぐ踩⒅柿俊⒏魅嗽庇裘芘浜希繁8霉こ?/p>
顺利完工。
在实际操作中要不断地根据爆破效果进行调整。装药采用长药卷送药器装药,周边眼按爆破设计方案采用间隔装药法,使用导爆索连接各周边孔的药卷,小竹片固定药卷位臵。其它炮眼按设计的装药量,进行偶合连续装药结构。
装药注意事项:根据需要长度,直接使用工厂已装配好带导爆管的非电毫秒雷管,保护好雷管段数标记。加工起爆药卷时,保护好雷管段数标签或标记。将不同段数的起爆药卷分开装箱,以便装药时按照起爆顺序“对号入座”。在炮眼装药时,避免导爆管损坏。装药时,分段从上到下进行,以免落石砸断或打破导爆管引起瞎炮。采用簇联或用连接块连接各孔的导爆管,对导爆管部位适当予以防护,放到安全地点,以防落石或其它坠物打击。
网路连结:在所有非必须的机具、设备撤离爆破面之后,才开始连结网路。连结尽可能靠近眼孔,尽量缩短孔外网路,连结整齐,便于直观检查网路。连结系统应尽量短,不要拉细、打结,避免导爆管、连结块受损坏等。为了保证安全、可靠的起爆,起爆雷管的导火索最短长度不小于1.5m,起爆雷管应包扎在离导爆管自由端不小于10cm处。整个网路的起爆,使用普通引线8号火雷管。网路连结好后,认真检查连结是否正确,是否每个眼孔的起爆药卷都包括进去了,是否每个簇联或连结块内都有引爆雷管。当使用孔外延期控制时,检查各连结点雷管的段数是否符合设计。起爆后,发现瞎炮时,先查明原因,因孔外导爆管损坏引起的瞎炮,可以切去损坏部分,重新连接导爆管,再行起爆。此时,接头尽量靠近孔眼位臵。因孔内导爆管损坏或是导爆管本身问题引起的瞎炮处理应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装药堵塞技术要求:炸药量的分配根据炮眼填装系数进行,采用直眼掏槽可适当增加10~20%,保证掏槽效果,分配完后,按安装整卷或半卷药的档次调整。炮泥成分为泥土、砂和水;合理的重量百分比为土:砂:水=70~80:8~10:13~20,最小密度达到1.9g
/cm3并具有较好的柔软性,炮眼堵塞长度不小于30cm。爆破结束后,排烟完毕,检查爆破效果,如爆破进尺、轮廓线超欠挖、炮痕保存率、爆方石块大小、抛距等情况,并综合考虑,逐步修正爆破设计,以达到满意的钻爆效果。在隧道钻爆施工中,爆破作业人员必须遵循《爆破安全规则》规范化作业,根据洞内地质变化情况来调整爆破参数和爆破方案,得到批准后实施,建立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及承德市地方有关爆破施工的安全规定,确保安全施工。
2、隧道爆破设计参数
隧道爆破设计的各项参数如下:
2.1炮眼直径
炮眼直径对凿岩生产率,炮眼数目,单位耗药量和洞壁的平整程度均有影响。加大炮眼直径以及相应装药量可使炸药能量相对集中,爆炸效果得以改善。但炮眼直径过大将导致凿岩速度显著下降,并影响岩石破碎质量,洞壁平整程度和围岩稳定性。因此,必须根据岩性和工具,炸药性能等综合分析,合理选用孔径。
2.2炮眼数量
炮眼数量主要与开挖断面,炮眼直径,岩石性质和炸药性能有关,炮眼的多少直接影响凿岩工作量。炮眼数量应能装入设计的炸药量,通常可根据各炮眼平均分配炸药量的原则来计算。其公式为:
N=qS/rα
式中 N—炮眼数量,不包括未装药的空眼数;
q—单位炸药消耗量, kg/m3;
S—开挖断面积,(m2);
α—装药系数,即装药长度与炮眼全长的比值。 r—每米药卷的炸药质量,kg/m,硝铵炸药的每米质量见下表。
篇四: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与被告于洋、胡斌金融借
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与被告于洋、胡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窑坡渡信用社于2011年11月26日以被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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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津民二初字第175号
民事裁定书
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住所地津市市金鱼岭办事处文家湾社区金鱼岭广场28号。
负责人蒋学锋,该社主任。
被告于洋,男。
被告胡斌,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与被告于洋、胡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于2011年11月26日以被告于洋、胡斌下落不明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589元,减半收取794.5元,由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负担。
审 判 员 谭 洪 妮
二0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六 日
书 记 员 于 敏
篇五: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诉被告沈立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诉被告沈立新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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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津民二初字第171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住所地津市市金鱼岭办事处文家湾社区金鱼岭广场28号。
负责人蒋学锋,该社主任。
委托代理人龚雪银,男。
被告沈立新,男。
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以下简称窑坡渡信用社)诉被告沈立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1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谭洪妮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2年2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窑坡渡信用社的委托代理人龚雪银、被告沈立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窑坡渡信用社诉称,2008年12月29日被告向原告贷款30 000元后仅偿还部分利息,本金及大部分利息经原告多次催讨未还,故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本金30 000元、按月利率10.695‰的标准支付2009年7月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并在此基础上加付20%的罚息。
窑坡渡信用社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贷款申请报告、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及展期申请书、借款展期协议各1份,拟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及相关约定。
被告沈立新辩称,原告诉称属实,但被告暂时经济困难,无力偿还。
被告沈立新除当庭陈述外,未提交其他证据。
对原告窑坡渡信用社提交的上述证据,被告沈立新质证后无异议。本院认为,该证据形式与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与本案有关联,本院依法均予以确认。
根据原告窑坡渡信用社的举证、被告沈立新的质证以及本院的认证情况,结合当事人庭审陈述,本院确认以下事实:
2008年12月29日,沈立新与窑坡渡信用社签订1份借款合同,约定:沈立新向窑坡渡信用社借款30 000元,借期一年,月利率10.695‰。同日,窑坡渡信用社向沈立新发放30 000元贷款。2009年12月26日沈立新向窑坡渡信用社申请贷款展期一年,窑坡渡信用社同意,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展期到期日为2010年10月29日,展期期间借款利率按年利率12.42%执行。沈立新仅按照约定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2009年12月29日,借款本金及以后的利息均未偿还。
另查明,沈立新尚欠贷款本金30 000元,截止2012年2月29日,按约定利率标准,计算利息为8085元[30 000×792×12.42%÷365],即本息合计38 085元。
本院认为,本案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窑坡渡信用社与被告沈立新签订借款合同,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保护。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原告窑坡渡信用社按合同约定发放了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沈立新作为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属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原告窑坡渡信用社要求被告沈立新偿还贷款本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部分支持。关于逾期计息,虽然双方对此未作约定,但按举轻以明重的法律原则,被告应当支付该期间的利息,因原告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计算此期间利息标准,本院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利率标准计算利息至2012年2月29日,其利息具体数额以本院确认为准,2012年3月1日至本院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利息,故原告主张逾期利息按合同利率加付50%的标准支付无合同约
定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沈立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贷款本金人民币30 000元并支付利息8085元(利息计算至2012年2月29日),2012年3月1日至本院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12.42%计算;
二、驳回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超出上述第一项确认金额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4元,减半收取402元,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负担21元,被告沈立新负担38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谭 洪 妮
二 0 一 二 年 三 月 十 四 日
书 记 员 高 岚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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