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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作文400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0:17:31 初中作文
读故乡有感作文400初中作文

篇一:读《故乡》有感

读《故乡》

可悲的人物,可悲的时代

——理性分析篇

《故乡》我很早就读过了,但却一直将它的名字记为《闰土》。这是不足为怪的,闰土正是这篇小说中的核心人物,他所体现的,也是这篇文章的核心精神。

文章以“我”回故乡的所见、所闻、所感为线索,在其中以插叙回忆的手法,表现了故乡的变化。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就是闰土。作者首先描绘了闰土小时候来“我”家与“我”一起愉快玩耍的快乐童年景象。从闰土的谈吐行为来看,那时他是一个聪慧健康、活泼天真且单纯可爱的乡下男孩,可以看出他的前程其实不可限量。但是,当闰土二十多年后再次归来,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的“我”被一声分明的“老爷!”惊得一个寒噤。再仔细打量,眼前的分明是个“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而且“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的通红······手也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的一个贫穷麻木,饥寒交迫而且悲观无奈的底层农民!

造成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的,究竟是什么?是战争,是苛税,是那个混乱黑暗的时代!闰土就是那个可悲时代的可悲受害者!而杨二嫂,“我”其实都一样,都辛苦地活着,仅仅是活着。

那时的中国,正在大换血,一切都在翻天覆地烦人变化中。西方的思想和技术将中国社会搅了个底朝天。几乎所有中国人都活在混沌、麻木、不安、民族虚无之中。在这样一个混乱危险的年代,人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人人都仅仅“辛苦而辗转“地活着。社会失去个性,失去自省,人们亦是如此,一切仿佛跌入一个无底的死循环。

有一个心理学名词叫做“元认知力”,通俗地说,它就是对认知的认知,即“自省力”。正由于拥有这种能力人类能够不断从错误中学习到经验,可以说正是这种能力让人类有了今天。可是,我们从文中看到,在诉说自己苦难的时候,闰土“只是摇头······仿佛石像一般”,他对于自己,对于社会,可能根本就没有进行过反思和自省。这样一来,他就如同没有元认知力的大部分动物一样,逆来顺受,能做的几乎只有依靠活着的本能解决衣食住行,不思考,不认知,连他的愿望也只到吃饱穿暖,求神拜佛的这样一个层次。这种从一个爱思考爱动手有好奇心的男孩到一个生存木偶人的变化是那个时代的偶然吗?当然不是。《骆驼祥子》就是一个响亮的回答。这一切所导致的就是人人吃穿不保。在这种情况下,更高级的道德问题自然免谈,更深刻的自省反思更是没戏,然后社会当然更加完蛋。哦,我的天!这是多么可悲的时代!它所产生的,又是多么可悲的人物啊!

当然,不得不说的是文中“我”的形象。虽然“我”也在辛苦的活着,但是“我”在思考,在反思。这正是那个时代没有彻底落入深渊的原因。正如文章结尾所说:“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只要有人还在努力,哪怕时代可悲,人们可悲,这社会总归还是有救的。说道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转入下一篇了。

我们的“故乡”终将走向何方?

——感性共鸣篇

我非常喜欢《故乡》这篇文章的原因,不仅仅是它细致的刻画和深刻的思考,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产生深切的情感共鸣。

“字字诛心”,我只能这样形容。

鲁迅先生最厉害之处在于,一百年前他的思想,到了一百年后的今天,不仅仍然适用,而且随着岁月愈发显得深刻而透彻。《故乡》所体现的是一种由于社会不可抗力所导致的精神没落,此处的“故乡”不仅仅是地理意义的一块生“我”养“我”的土地,更是几十年前那段无忧童年岁月的心灵归宿。作者在后文提到:“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鲁迅先生在怕什么?他在怕“希望”无人问津,“希望”无法实现,这条路永远不会有人走。这“希望”很渺茫,似乎不切实际,这种心情着实可以理解。为什么?

因为现在的中国社会与一百年前一样,正在变革,人们的思想正被冲击。一百年前,工业革命带来了一次价值观大换血,一百年后,互联网与电子信息技术,再一次将人们推上风口浪尖。科技的高速发展导致了物质的过分丰裕,可是人们的精神世界还没有做好准备。全球经济一体化导致货币化渗入各个领域,“金钱”成了一张世界通行证。这对于很多如闰土般从不反思的人来说,是个大好事。因为他们只需要活着,那么只需要钱,这催生了拜金主义。而全球成为“全球村”直接冲击了“国家”这个单位的存在感。这极容易在标准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的青年中产生从众而引发民族虚无感。

可这与《故乡》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的“故乡”其实是指儿时没有利益,没有烦恼,无忧无虑,单纯天真的一种精神状态。在人们成年之后,它将演变成一种冷静,一种反思的能力。这两者,正是使人们保持个性、冷静思考、不断前进的源泉。但现在,太多人丢了自己的“故乡”。

原因与《故乡》中其实类似,一百年前,是战争与封建;现在,是物质与金钱,人们在这极度物质丰裕的时代里,已经可以从物质得到太多,而忽略了精神的充足与否。人们丢了“故乡”,丢了冷静,丢了反思,丢了“看淡”的精神,这使得社会极度浮躁,人们都泡在物质中,拜金、追星、民族虚无,却从不停下脚步仔细审视一下这片喧嚣中那份心中的净土,那片“故乡”。

我妈妈给我说:“你与同学的友谊终会随风飘散。”我心里很难受,难道十年之后我们再相会,人与人之间真的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了吗?我们不能一起像初中一样欢愉的玩耍吗?我妈妈说:“没办法,社会就是这样。”是呀,现在我与小时玩伴见面,永远都是成绩、中考、成绩、中考,哪怕是在一起玩,也总是缺了些什么。不,我们不能做闰土,将来在社会里被像木偶人一样提来提去,为物质拼搏大半生,到几十年后回过头来发现其实自己一无所有,精神园地一片荒芜!

现在的中国社会,变革正以一种惊人的渗透力影响着你的一切。如果你能守住自我,保持精神,不随大流,不跟风,常与自己对话,守住心中的净土,在物质社会主义,奋力前进,最终你会发现,你的故乡,依旧灿烂!

篇二:读《故乡》有感

读《故乡》有感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故乡》的经典专集。

《故乡》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也是新文华运动的倡导者之一——鲁迅。他的作品以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呐喊》、《彷徨》、《阿Q正传》、还有《朝花夕拾》??鲁迅的著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把笔触伸向各种不同的文化现象:描述见闻、评说人事、言志抒情。在他的文章中,有无情的揭露、愤怒的控诉、尖锐的批判、辛辣的讽刺、机智的幽默、细致的分析??形式丰富多彩。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收入了《狂人日记》、《药》、《阿Q正传》、《故乡》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呐喊》以卓越的艺术语言——严格的现实主义手法,形神俱似的艺术形象,巧妙的艺术构思,真实地描绘了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尖锐有力地批评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揭示了深刻的社会矛盾。鲁迅希望通过小说集的呐喊,来唤醒麻木的灵魂,表现了他对于民族生存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渴望。《狂人日记》——狂人看到的世界和普通人看到的不一样。狂人看到了那个封建社会的本质——吃人。狂人时时提防着想吃他的人,从外人到亲人,到自己,疑惧层层深入,所有的人都成了吃人的人。《故乡》——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了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在向往的境地;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时的闰土已经不复小时候的可爱、圆润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作者对记忆中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进行了比较,对儿时故乡的美的逝去感到惆怅与

怀念,对现在的故乡的破败和凄苦感到悲凉愤慨。

读了这几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狂人日记》,《狂人日记》里的人杀人、吃人,十分可恶。我们应该保护每一个生命,不能杀害它们。在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件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记得有一次,我在散步,走着走着,看见了几个中年男子拿着一把刀正在挖一只流浪狗的内脏,后来,还用热水烫它的毛,我看到后,感觉十分恶心,心想:“他们太残忍了,吃狗肉,一点人性都没有,他们会遭报应的!”后来的这几天,我的脑海里经常会想到小区里的那一幕。我真希望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要杀人、伤害动物,也不要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已有。小狗可以帮我们看家,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它们。以前,我也养过一只小狗,叫吉吉,我和它非常亲密。有一次,我和它走散了,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吉吉,我很着急,于是,我就回家了,准备在家里等它。吉吉真是一条“神犬”,没过一会儿,它真的跑回来了,吉吉一下子跳到我的身上,对我伸出舌头,我激动得亲了它好几下,它也活蹦乱跳。后来,爸爸、妈妈为了不让我学习分心,所以就把吉吉送到了老家。每当我看到其它小狗时,就会无比想它。

鲁迅的专集中有许多真情实意的故事,也有震撼心灵的文字,让我们一起读一读,更好地了解鲁迅吧!

601班 姚思妤

篇三:城南旧事读后感400字

城南旧事读后感400字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到了一本好书,使我感慨万千,读过后荡气回肠。这本书的名字就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儿时在故乡北京经历过的记忆犹新的事情。

文章里字字句句透着京味,让人在觉得有趣的同时又充满新奇;在文章的最后,又用了那么一个感叹式的结尾,让人在回味中又略带忧伤,在忧伤中又为主人公的成长而感到兴奋与激动,在品味之余,又多了一点恍惚。一本书读下来,既让人在跌宕的情节中为主人公捏了一把汗,又让人觉得心中五味陈杂。真像是一位厨师,让人枯燥的文字中感到文字的佳肴也是那么的可口。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领悟到了一些道理。

成长的价值不是在于结果如何,而是在于过程是否有意义。如果成长的过程是残缺的,无意义的,那么,即使结果再完美,再称心如意,成长也是一个无意义浪费时光的举措而已。没有意义,没有感慨,没有收获,没有坎坷,这样的成长不叫成长,而是单纯的消磨时光,浪费时光。不配叫做成长。

反之,如果过程是有意义的,即使结果并不那么称心如意,这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一个成长的收获,一次成长的蜕变,一次成长的磨练。

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我既明白了成长价值的所在,又欣赏到了一篇好文章,又使我长大了许多。

城南旧事读后感400字

文/李佳蕊

我看了《城南旧事》后,感触极深。最多的,就是心酸。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古城的残片,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

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这一切的一切,慢慢渗入我的脑海:缓缓走过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书,我只要你们与我分享一下珍惜童年的心情。每当看到小孩子们在操场上追跑打闹,每当听到路边熟悉的儿歌旋律响起,每当闻到久违的糖果香味还是那么沁人心脾,我总会想起小时候的天真,可爱。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我相信同学们读了这本书,我们的将来,会更美好。

城南旧事读后感400字

文/李佳蕊

《城南旧事》是台湾作家林海音描写的的她从六岁到十三岁的童年往事。整篇文章道出了人世的复杂多变,也道出了英子面对人世凄苦的所有困惑和思索,让我的心不免有些凄凉。

读故乡有感作文400

文章讲述了作者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日本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一切让英子感到新奇,会安馆前的“疯”女人,常被打骂的小伙伴妞儿,隐藏在荒草丛中的小偷儿,敢于冲破旧家庭,追求新生活的兰姨娘,丢下自己的孩子来做奶妈的宋妈,她们都曾和英子朝夕相伴,但最后却一一离去。直到最后,严厉又慈爱的父亲长眠,“我”被放上长女的家庭责任,童年远去。

文章中的五个故事都是以悲剧结尾,让人不觉有些感伤。在英子与“疯”女人聊天说事的时候,我不免有些担心;帮助“疯”女人和妞儿母女相认,又偷妈妈的镯子帮助母女俩逃跑,让我感到她有一颗多么善良、纯真、快乐的

心。在读的过程中让我感受到了,即使在那样的年代,作者仍然把属于童年的快乐单纯明媚阳光都带到我的面前,是我不禁勾起童年——无忧无虑,和一群小伙伴快乐地玩耍;看见新鲜东西不停的议论;在足球场踢足球;雪地里玩雪橇打雪仗。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时光,把握美好的回忆。

城南旧事读后感400字

《城南旧事》写的是林海英在北京城南的趣事。她的童年是那么令人向往;那么让人羡慕。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慧安馆的故事。慧安馆主要是讲小英子帮助一个在别人眼里是疯子的人找到孩子。林海英写出童年幼稚真实的感觉把我深深的感触了。我更触动我的是小英子那刻骨铭心的童年。不过,小英子在小学六年级时就没有了爸爸,让人觉得很可怜,也很惋惜。小英子那么小就没有了父亲,却还能坚强乐观的长大,让看实觉的很佩服。更何况还成了一个大作家,更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读书心得:童年却不能继续了!夹竹桃落了,英子长大了,不能再是小孩子了想想小英子的不幸,又想想我们的幸福,我实在感到太惭愧了。当小英子帮妈妈干活,领弟弟妹妹时,我们却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当小英子帮妈妈煮饭时,我们却在外面玩。当小英子帮家里作家务洗衣服时,我们却坐在电视机旁看动画片??就在这种环境长大的小英子却成了一个大作家,生活的坎坷磨炼出了小英子这样的一朵永不低头的梅花。《城南旧事》这本好书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我走向成功的道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谈话。这句话说的一点儿也不错,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是十分大的。《城南旧事》就是一本值得我们仔细体会琢磨的好书。

篇四:读《故乡》有感

读《故乡》有感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平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篇五:《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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