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1:24:15 字数作文
篇一:大连:就业协议签和审全部网上办
大连:就业协议签和审全部网上办
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广大毕业生了解报到和落户的程序、地点及注意事项,方便快捷地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大连市人事部门专门制定了“报到指南”。
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自2008届毕业生起,凡办理来连报到落户和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服务业务的毕业生,均需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网站(w w w .d lg x b y s.co m)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同时,用人单位也需在网上进行实名注册。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签订和审核在网上进行。
就业协议网上审核的具体操作流程是:登录到首页的“毕业生服务区”,然后在“毕业生服务区”内,点击“就业协议审核”。成功进入“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页面后,点击“签订协议”。进入“毕业生就业协议申请”页面后,点击“选择单位”。待相关单位回复后,即可完成协议签订。需要注意的是,辽宁省外院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登录“单位服务区”打印《接收函》,持《接收函》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后,回校参加派遣。
落户门槛有所变化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高校毕业生落户大连的要求有变化: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下同)毕业生在择业期内须先落实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后,才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新政虽然取消了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先落户,后就业”的优惠政策,但对专科毕业生的落户条件却有所放宽。以往,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 区找到专业对口接收单位并符合我市《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方可落户,但今年起,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录、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后,即可落户大连。
国家规定,毕业生报到期限为两年择业期。2009年毕业生的择业期到2011年6月30日。生源地是指学生上大学以前的户口所在地。
落户程序
1.落户市主城区的(包括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需同用人单位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外地生源还须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
2.落户市新城区的(包括金州区、旅顺口区、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
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3.落户北三市及长海县的普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生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必备材料
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籍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户籍手续(《户口簿》或《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外地生源专科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籍普通中专以上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在我市居住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手续。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篇二: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人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毕业生在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等方面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列举出来,希望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毕业生落户大连的学历要求
问:落户大连市内及高新园区学历有何要求?
答:1、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外地生源暂未找到工作单位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2、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在大连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专业对口接收单位并符合我市当年公布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引进目录可从大连人事编制网(www.rsj.dl.gov.cn)及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查询)。
3、大连生源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择业期内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接收单位。
问:外地专科以下学历生源落户先导区及县市区学历有何要求?
答:1、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园区(含双D港)、金州区和旅顺口区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和急需专业的中专学历毕业生;
2、“北三市”(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及长海县可接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注:“北三市”及长海县接收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户口可落在大连市内。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问:如何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含办理人事代理),如实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区以上政府所属的人事代理部门盖章),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到高新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就业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盖章。 问:如何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答:凡在择业期内的国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外地生源毕业生(不含“北三市”及长海县),有志在大连就业创业的都可以在大连市内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毕业前,持《就业协议书》到政府所属的人事代理部门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将《就业协议书》返回学校。毕业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三、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的办理
问:毕业生毕业后为什么要报到?
答: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应及时到就业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统筹、办理相关的人事、组织关系等手续;如果暂
未找到接收单位,本人愿意把人事关系放在政府的人事部门代理也可。因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从办理就业手续之日算起。
问:大连市内生源,应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1、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先办理归户手续。
2、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不急于报到,只要在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都可办理就业手续)。
问:非大连籍生源已派遣到大连,应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1、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2、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问: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原籍,应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省内生源毕业生按照辽公治户[2004]54号文件的要求,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相应证件按报到落户程序到就业所在地办理。 问:辽宁省外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原籍,应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省外生源毕业生持报到落户证件及原籍《户口簿》到大连市高校毕
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换取《准予迁入、出证明》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出证明》、《毕业证》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落户。
四、毕业生档案的提取
问:毕业生就业后如何提取个人档案?
答: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一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接转,不允许个人提取。大连市市属院校毕业生档案到学校提取,大连市市属以外院校毕业生档案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提取,超过择业期的,到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提取。
五、毕业生改派程序
问:毕业时,报到证是派往外地的,现在又在大连找到了工作单位(含人事代理),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在择业期内符合进连条件想改派到大连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改派后,持原《报到证》、《毕业证》及与大连接受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接收手续,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已在大连签订了就业协议但还没报到,想改派到外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已派到大连但还未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在择业期内想改派到外地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和原大连接收单位的退函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签署改派意见,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已在大连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想改派到外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已在大连报到落户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持原大连接收单位的退函、《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毕业生改派户口迁移介绍信》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签署改派意见,最后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在大连原来签了一家企业,但还没有办理报到手续现在又找到了一家新的单位,手续怎么办理?
答:持原单位的退函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其它报到所需证件办理报到手续。已办理了报到手续的,市内企业间调整按干部调转手续办理,不再办理该派手续。
六、国家非统招毕业生手续的办理
问:国家非统招毕业生,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答:国家非统招的“五大”毕业生就业手续在户口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凡是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含人事代理)市内四区毕业生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1、 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表》一式两份。
2、 到用人单位盖章;办理人事代理的需由政府所属的人事部门人事代理部盖章。
3、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栏盖章,无主管部门的需由政府所属
篇三:2016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招募千人公告
(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2016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招募千人公告
为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我市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54号)和《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实施办法》(大人社发〔2015〕151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入2016年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人数
本次储备计划依托部分市属和区、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服务。
(二)招募对象
大连生源未就业2014、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毕业生。其中,对有就业愿望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列入储备计划。(注:“大连生源毕业生”是指高考时由大连行政区域考入大学的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招募岗位的要求及其他条件;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因犯罪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限考时间范围内人员均不得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加储备计划资格。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报名和审核时间:11月26日-12月4日(周六、周日除外);地址: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服务窗口(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2.审核时所需证件(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现场填写《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并仅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储备计划资格。
4.招募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体检
1.体检对象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体检公告,参加体检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列入储备计划。
(三)上岗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完备手续、签订服务协议,安排上岗工作,随缺随补。 在招募期间,不按规定履行招募工作程序和不服从调剂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服务期限、待遇和管理
(一)服务期限
列入储备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储备期限为1年。高校毕业生储备期满后自主择业。储备期间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二)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在储备期间,每月可享受1300元的岗位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和区、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管理
1.户口档案管理。储备期间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应落回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其档案转至市或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
2.日常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服务协议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对解除协议的,服务单位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本次招募过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体检
1.体检对象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体检公告,参加体检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列入储备计划。
(三)上岗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完备手续、签订服务协议,安排上岗工作,随缺随补。 在招募期间,不按规定履行招募工作程序和不服从调剂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服务期限、待遇和管理
(一)服务期限
列入储备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储备期限为1年。高校毕业生储备期满后自主择业。储备期间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二)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在储备期间,每月可享受1300元的岗位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和区、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管理
1.户口档案管理。储备期间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应落回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其档案转至市或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
2.日常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服务协议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对解除协议的,服务单位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本次招募过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84618709。
附件:2016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岗位需求计划.xls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6日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6日
篇四:辽宁省内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大全
辽宁省内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大全
序号 市 网址
1 沈阳市 .cn/campus/
2 大连市 .cn/
6 丹东市 /byszt/index.asp
7 锦州市 .cn/news8/default.ASP
8 营口市 /
9 阜新市 http://rsj.fxzsw.cn/
10 辽阳市 /rcsc/bysfw.asp
11 盘锦市 /bys.asp
12 铁岭市 .cn
14 葫芦岛市 /plus/list.php?tid=6
9 辽宁科技大学 /home.do
19 辽宁医学院 http://lnmu.baidajob.com/webbuild-model/model-b/default.asp
20 大连医科大学 http://dy.job100.com/
21 辽宁中医药大
/university/universityIndex.action?univid=2584925
22 沈阳药科大学
29 东北财经大学 http://jiuye.dufe.edu.cn/views/
30 沈阳体育学院 /
31 鲁迅美术学院 /university/universityIndex.action?univid=9017 32 大连大学 http://202.199.159.198/index.asp
33 辽宁科技学院 http://210.30.224.100:8080/WebSite/default.jsp
34 辽东学院 .cn/
36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cn/2zsjyzdc/index.asp
37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cn/zsjy/index.asp
38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http://zsb.dlvtc.edu.cn/jobindex.asp
39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http://jyzdz.lnnzy.ln.cn/
40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
41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
46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
47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 /webbuild-model/model-c/default.asp 49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
51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http://jiuye.lnmec.cn/jiuye/
52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zs/index.aspx
53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university/universityIndex.action?univid=9120
54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http://jy.bhcyzb.com/
55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jyxx/
56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zhaosheng/index.asp
57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http://210.30.108.9/jobweb/mainPageAction.do
58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cn/ColumnsAct.asp?coln=招生就业处&coli=554
59 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cn/art2/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http://124.93.200.95/zsb/web/gonggao.asp 辽宁工业大学 http://60.21.206.163/zsj/jynet/default.asp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http://ggxy.com/bumen/jyw/main/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http://zsjy.lnpc.cn/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 /job_20060522/default.asp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http://job.419.com.cn/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http://60.22.150.217/zszl/index.htm 沈阳大学 http://zsjy.syu.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http://job.sie.edu.cn/ 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 http://gcxy.sut.edu.cn/jiuye/Index.asp 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 /zhaosheng/index.shtml 营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ml/jiuyeshixichu.html
篇五:在大连就业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流程
关于外国语学院毕业生派遣相关工作的通知与说明 全体2010届毕业生:
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安排和辽宁省关于高校毕业生鉴证、派遣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院毕业生派遣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如有不明白的事项欢迎来电咨询。负责就业刘臣老师电话: 办公室:8463515 移动电话:81137326 18940893155
一、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之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档案和户口的依据,毕业后档案和户口按照就业协议书迁往所签约单位或所在城市人事局。
二、就业鉴证时间:
就业鉴证是指学校收取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入学通知书、劳动合同等到辽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办理派遣手续。 第一次鉴证时间:2010年5月20日之前
第二次鉴证时间:2010年6月10日之前
已上岗实习的同学需抓紧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全体同学需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将就业材料按时交到学院团委。欢迎大家随时递交协议书到刘臣老师办公室。
三、在非大连市就业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毕业生在非大连市就业签订协议书时,需盖用人单位和人事局的公章,不需要网上注册。但是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青岛工作的同学除协议书外还需入市审批函
四、落户大连的规定:
根据2009年大连落户新政策,落户大连除需与大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外,还需有正式劳动合同(毕业后签订)和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的凭证后方可落户。
五、在大连市就业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在大连市就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
1.盖用人单位公章
2.在大连毕业生就业协议网上进行审核。
3.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各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盖人才中心和人事局的章。(须完成网上注册后方可办理)
▲网上审核的步骤如下:网站地址/retype/zoom/d7e811c5aa00b52acfc7ca2f?pn=2&x=0&y=0&raww=653&rawh=408&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299.90811638591117&md5sum=b1d043be40ef03fed1d643b56ce441b9&sign=093dbb3d30&zoom=&png=799-&jpg=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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