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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莫名被结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0:21:09 高中作文
女子莫名被结婚高中作文

篇一:女子结婚两年发现”富二代老公“是女人

女子“结婚”两年发现“富二代老公”是女人

2012年,蚌埠怀远县的小张姑娘认识了一位“富二代”高某,对方自称北京某集团总裁的儿子。两人结婚后,高某出手阔绰,给了小舅子一张房产证,是一套高档小区的住房。张家钓得金龟婿,十分开心。随后高某编造各种理由,找张家亲戚借钱67万元。时间一长,张家发现情形不对,于是质问“女婿”,这才发现所谓的金龟婿根本不是什么总裁儿子,房产证是假的,结婚证也是假的,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高某也不是男儿身,竟然是名女子。 打工女孩遇到“北京富二代”

2012年,怀远县的小张姑娘在上海一家工厂打工,认识了同事高某。高某对小张不错,经常约她出去玩,花钱也很阔绰,又称自己是北京一家大集团总裁的儿子,还让自己的“父母”与小张通话,小张对高某身份深信不疑,两人感情很快升温。

小张也将高某带回怀远老家,一家人对高某都很满意,觉得钓到了一个金龟婿,女儿从此衣食无忧。 2013年,小张准备和高某结婚。两人去领结婚证,高某说排队太麻烦了,自己在民政局有熟人,不用本人去也可以办理。很快,小高就把两本贴着他们合影的结婚证交给了小张,小张也不觉有假。

婚后,高某出手更加阔绰,说要给小张弟弟买套房子,并带着小张家人四处看房。没过几天,高某就给了小张弟弟一张房产证,上面写着怀远县某高档小区住宅一套。小张父亲满心欣喜。高某给小舅子买房这一消息在张某的亲戚圈迅速传遍了,张家人对高某更加信任。 “有钱女婿”亲戚圈里到处借钱

随后,高某陆续找张家亲戚借钱,先以开策划公司为名向小张父亲借了几万元,后又称自己的干爸是北京市海淀区国土局局长,能在北京低价买地,再后来又吹嘘自己父亲在北京的集团即将上市,正在发行原始股,以这些借口骗取张某四姨、二舅、小姨夫等人财物数十万元。为骗取信任,高某有时候也还给小张亲戚一部分钱,并且会多还,告诉他们这是赚的钱,然后以“能赚更多”为诱饵,再次借钱。

见高某总是借钱,张家很不解:既然是腰缠万贯的富家子弟,为什么经常缺这几万元?张家的几名亲戚在一次家庭小聚时聊到高某的情况,才发现在座的每人都曾借钱给高某,而且借钱的理由都一样,不仅如此,高某还和他们说要保密,不能让别人知道。 画皮揭开“金龟婿”竟是个女人

张家亲戚发现事情有蹊跷,于是让小张父亲去验证那张房产证的真假。经鉴定,房产证是伪造的。愤怒的张家人把高某喊来质问,经过对质,高某终于承认自己从头到尾都在欺骗小张家人,自己根本不是什么集团总裁的儿子,也没有一个国土局长的干爹,不仅房产证是假的,而且与小张办的结婚证也是伪造的。

第二天,张家人将高某扭送到公安部门。

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报案后,小张家人才知道高某竟然不是男子,而是女儿身。据办案法官介绍,高某身材较高,比较结实,面孔看起来偏中性,声音也不像女子,这才瞒过了小张家人。但是高某与小张同居三年,小张为何没有发现其中蹊跷?据了解,高某向小张撒谎说自己幼时得过一次怪病,导致性征不明显,出国做一次手术后就可以恢复。小张对此竟然也没有怀疑。

据了解,高某还曾有过因诈骗而入狱的前科。经过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决,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系累犯,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篇二:未婚女子户口本上“被结婚” 婚事耽搁2年多

未婚女子户口本上“被结婚” 婚事耽搁2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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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9日05:4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德合 正文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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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番周折终纠正,拿到新户口本当天她就和爱人登记结婚

本报讯(记者 杨德合)1月7日,拿到新户口本后,杨女士立即与爱人领了结婚证。而原户口本上的“已婚”二字,整整耽误了她两年多。37岁的杨女士常年在上海工作,一直未婚。在上海期间,她交了个男友,2011年,两人准备登记结

婚时,她却发现自己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从2008年就变成了已婚。

“我从没结过婚,这是怎么回事?”杨女士说,她的户籍最早在未央区明光路派出所,后转入尚稷路派出所,再后来又变成公安经开分局尚稷路派出所,随后又转入雁塔区东仪路派出所。“是不是在转来转去的过程中信息登入错误了?”于是,杨女士和爱人到处询问,修正自己的户口信息,“但每个环节都说无法考证,户口信息不能随意更改。”两年多来,杨女士和爱人为此事折腾,直到今年1月初找到尚稷路派出所,情况才得以解决。

“接到杨女士的反映后,我们非常重视。”17日下午,公安经开分局尚稷路派出所副所长任永宁说,他们将此事上报到公安经开分局户政大队。分局和派出所的民警一起找到西安市民政局,民政局也指派了专人负责并且成立临时工作小组。

临时工作小组经过几天走访,调查了大量涉及杨女士户籍信息的资料,“我们走访她生活过的地方,查询了未央区档案馆,均无迹象表明她曾结过婚。”任永宁说,未央区档案馆为杨女士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了自1996年11月至2009年5月之间存放于该馆的婚姻档案中,未发现杨女士在该区登记结婚。而雁塔区东仪路派出所也出具了一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这些情况足以支撑其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的修正。”

1月7日,杨女士拿到了新户口本,当天她和爱人一起赶到雁塔区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

(责任编辑:UN642)原标题:未婚女子户口本上“被结婚” 婚事耽搁两年多

篇三:【第3期】“被结婚”该怎么办?!

2014-05-15 左耳通灵-张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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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俗称身份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是公民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办银行卡、坐飞机、结婚、电信业务等等。如此重要的证件一旦遗失或者被复印,很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比如银行里的钱突然消失、莫名被结婚、莫名收到银行的信用卡账单等。

1、“被结婚”的法律救济

“被结婚”的情形往往是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身份证被人使用(比如冒用、借用、被盗用等),比如表妹冒用表姐的身份证结婚,导致表姐结婚时发现自己已婚。对这种情形,因法律规定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婚姻登记机关未能认真审查主体从而导致婚姻登记在程序上违法,因此,“被结

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撤销该婚姻关系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婚姻关系。

2、如何防范身份证复印件被盗用?

身份证复印件是办理业务的一个证明,往往是在身份证原件核对后业务机关留存的一份证明,比如购买房产、办理银行业务。那么如何防范不法份子利用身份证复印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呢?下面教大家一个简单的办法:

首先,注明收件机关;其次,注明用途;最后,注明再复印无效。具体案例如下:

注意细节部分:

1、标注越细越好,最好用蓝色圆珠笔,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

2、部分笔画与身份证上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

3、通常写三行,每一行后面一定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

4、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先将其撕毁。

篇四:开封女子结婚20年竟成小三房产纠纷牵出真相

开封女子结婚20年竟成小三房产纠纷牵出真相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承袭遗产的权利。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一个案件,孙女士和一名良人以夫妻身份生活了二十年,并持有“ 合法”的结婚证。“丈夫”去世后,突然冒出来的儿子,承袭了丈夫留下的房产。

经法院调查发明,这位丈夫在故里还有一个合法的妻子和完整的家庭。孙女士所持的结婚证件被证伪,二十年的婚姻关系成“婚外情”。孙女士向另一方索要25万元抵偿,目前该案件正在调解当中。

“丈夫”去世后生活近二十年的妻子成“小三”

今年2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确权案,原告孙女士要求分割被告名下一处房产。

孙女士与黄某相识于1988年,当时黄某在开封市区开办了一家皮毛加工厂,孙女士在该厂打工期间,和黄教员谈起恋爱。1991年两人开始共同生活,并在1993年领取结婚证,成为名义上的合法夫妻。

直到黄教员去世,两人不绝以夫妻名义相处。黄某在开封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们是夫妻。1999年,两人在开封市区共同购买了一套180多平方米的房子。后来黄某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款十几万,用于生意上的资金流转。

2011年11月,黄某病重不治去世。得病住院期间,自称黄某大儿子的黄伟( 化名)

和几个兄弟姐妹轮流看护。当时,黄伟就和孙女士私下协商,想分割这份房产,但不绝未协商成功。

后来,银行多次催缴贷款,并筹办收回房屋。该房屋又面临拆迁,黄伟以合法承袭人的身份,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获得约110余万元的补偿。今年1月30日,黄伟将房产正式过户到自己名下。

孙女士并不采纳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儿子”,和丈夫一块儿生活了近20年,怎么从来没有听丈夫说自己有儿子。但黄伟却称,父亲在新乡某县故里有一个合法家庭,有一个合法的妻子,生育了三个儿子,领养了一个女儿。

黄某不绝未与妻子离婚,当然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但从法律来说仍是合法夫妻关系。同时,孙女士的结婚证真伪又有待考核,所以孙女士是一个“小三”。

一块儿生活的证据“无效” 结婚证也被证伪

为证明这段将近20年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孙女士向法院提供了两人一块生活的证据,以及两人在1993年登记的结婚证。

孙女士的证据有银行缴费单据、医院住院单,证明自己住院期间黄教员不绝尽照顾职责。同时,还附带了多张两人的生活合照,多为外出旅游图片。

在她提供的结婚证内,记者看到各项内容都齐全,但出生日期、发证日期、身份证号等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涂改。孙女士说,结婚证都是黄某一手操办的,她没有去民政部门。后来黄某直接交给她一个结婚证,她也从没有猜忌过结婚证的真伪。

龙亭区法院相关人士说,他们曾持此结婚证到黄伟籍贯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实,民政部门称该证件印章较大、纸张较薄、且有多处涂改,证件涂改后应立即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在黄伟的《调取证据申请书》中,黄教员于1968年同申请人之母结婚,从未办理离婚手续,且原告提交的结婚证发证日期是1993年6月份,当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业务还在各乡镇,县民政局于2003年10月份才将该项业务从各乡镇收归县民政局,在此之前没有开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业务。所以,原告提交的结婚证是假的。

黄伟则向法院提交了一份2004年黄某籍贯所在地法院出具的撤诉书。原来,2004年7月黄某曾在故里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又撤诉了。依照撤诉书可判定,黄某在故里的妻子不绝合法。

当事人索要抵偿案件正在调解中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房产,当时是孙女士与黄某共同出资购买。当时确定房产归属时,房产证上写了黄某一人名字。

孙女士说,既然房子是共同购买的,就属于夫妻财产,她本身就拥有一半产权,再加上自己又照顾黄某那么多年,应该分到四分之三财产。

黄伟说,孙女士与父亲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还涉嫌构成重婚罪,更不大要存在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原告有证据证明他父母离婚,否则孙女士主张不能创建。

女子莫名被结婚

父亲去世后,黄伟替父亲还清了银行贷款,并从银行拿回了房产证,并办理了过户

手续。母亲和弟弟妹妹都主动放弃了承袭权,委托他承袭父亲财产,把父亲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是理所应当的。

考虑到孙女士照顾父亲20年,他同意给孙女士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绝不会把大部分房产份额都给她。如今,孙女士已经认可了黄伟的身份,也承认了结婚证是假的。她就向黄伟索要25万元的抵偿。

目前,此案正在积极调解中。

详细资料参考:

离婚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info/hy/

http://china.findlaw.cn/bianhu/ 刑事辩护律师

篇五:女子结婚8年后离家出走 丈夫诉离婚不知其真名

女子结婚8年后离家出走 丈夫诉离婚不知其真名

和一名女子结婚,在一起生活了8年,还育有一子。但直到去法院起诉离婚,李强才知道妻子是冒用他人身份和自己结的婚。由于妻子两年前已离家出走,他到现在还是不知道自己这个神秘的妻子姓甚名谁。

近日,溆浦县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奇葩的离婚案件。

女子“田红”和浙江男子李强在浙江打工认识并相恋,最后登记结婚。2004年,两人在李强的老家浙江开化县登记结婚,并在第二年生育了一个儿子。

8年间,“田红”一直声称老家在溆浦,父母已过世,家中只剩她一人。

结婚前几年,夫妻二人相处比较融洽。之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为此,“田红”也几次负气离家外出。直到2年前,两人一次大吵,“田红”彻底离家出走,此后再无音讯。

李强曾经尝试着去“田红”打工的地方打听,但也始终没有结果。因为除了知道妻子叫“田红”,老家在湖南怀化溆浦之外,其他的信息他全然不知。而直到这次提出离婚,他才发现连仅知道的信息都是虚假的。

溆浦县法院受理这起离婚纠纷案后,根据李强提供的地址信息,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溆浦的田红老家,田红父母顿时就惊呆了。

“不可能,我女儿没有跟什么浙江人结过婚。”老人说,田红在2003年就已与当地的一名男子结婚。担心女儿可能背上重婚罪名,他们赶紧把女儿叫回老家。

“夫妻”两人在庭上见面时,都愣住了,双方确实互不认识。

调查核实,原来是田红在浙江务工时,丢失过一代身份证,被李强的妻子捡来登记结婚,并一直冒用该身份。

经过溆浦县法院调解,李强最后撤回了与田红的离婚诉讼,并赔偿了800元。回到当地后,他将向法院申请撤销与田红的结婚登记。只是直到现在,他也还是不知道自己这个神秘的妻子到底姓甚名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李强之前完全不知道妻子不叫田红,当时一代身份证上的照片也比较模糊,不仅是他没怀疑,连登记结婚的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瞒过去了。两人生活的8年间,李强曾经提出想去岳母家看望,“她一直说家里没什么人了,也没什么好去的。”

参考资料: 石家庄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shijiaz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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