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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教育局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23:32:30 字数作文
宁海县教育局字数作文

篇一:宁海县教育局2013年招聘135名教师公告

宁海县教育局2013年招聘135名教师公告

浙江教师招聘网:www.kao910.com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精

神,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在2013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

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初中教师4人,小学教师81人,幼儿教师48人,特殊教育教师2人,共

招聘135人,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2013年

宁海县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初中、小学、幼儿、特教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除初中音乐教师岗位

外,均为具有宁海户籍(入户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前)或宁海生源的

符合其它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

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

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初中音乐教师岗位为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限户籍地。

2、初中美术教师和小学所有岗位均为2013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幼儿教师为2013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

以上毕业生。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2013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

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允许报幼师岗位(潘天寿艺术幼儿园幼教岗位

除外)。

4、特殊教育教师为2013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专业毕业

生。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体检、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报名

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9时至3月27日17

时。

对象为符合初中、小学、幼儿、特殊教师报考条件的所有毕业生。

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

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等资料原件

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二)测试

报考者于2013年3月29日下午3时前到宁海中学大梁山楼报到(进行考

前培训,领取面试准考证)。测试时须带身份证、学生证、面试准考证、

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等资料。测试时间:定在2013年3月30

日(星期六),内容详见准考证。测试形式为面试,具体为报考学科教

材内容的模拟上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分析

问题、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案、板书等方面

的综合素质评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教师等专业需增加技能

测试,面试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

算总分。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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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按招聘职位指标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末位并分的加试面试,面试形式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模拟上课和评

委提问,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计算,面试成绩不

足60分者直接淘汰)。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

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体检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有异议而查无实据者)与县

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7月1日至7月15日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

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工作学校,服务期必须达到5年,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年7月15日前);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员到2013年11月份左右,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批次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淘汰和不符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学科职位空缺均不递补。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获大学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一、二等奖学

金获得者、浙师大英才学子等荣誉称号(以上均指大四年级)和硕士学历以上毕业生,并且测试成绩优秀,城区有学科需求职位,可优先分配到城区中小学工作(需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定年限)。

联系电话:0574-65259627、65259628、65566610

(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宁海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65566610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hrs.gov.cn

宁海县教育信息网:www.nhedu.gov.cn

附件1:2013年宁海县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一览表

宁海县人社局

宁海县教育局

2013年3月19日

附件1:

2013年宁海县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一览表

篇二:2016宁海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_岗位表

2016宁海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_岗位表

通过最新浙江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可以了解到2016年浙江教师招聘统考将于1月中旬报名,4月16日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免费备考讲座请关注浙江教师教育网。

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体检、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 1月 26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至15:30时。

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290号),报名前填写《2016年宁海县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并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学校出具的招聘具体条件中对应的相关证明。

招聘指标

初中教师24人,小学教师84人,幼儿教师15人,共招聘123人,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2016年宁海县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初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均为宁海生源的符合其它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初中、小学教师报考条件为宁海生源的2016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

2、幼儿教师报考条件为宁海生源的2016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工作学校,服务期必须达到5年,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学历(2016年7月15日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年7月15日前);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员到2016年8月份左右,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批次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淘汰和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后形成学科职位空缺均不递补。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第一、二批次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获大学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需在大学四年期间至少获得二次),并且测试成绩优秀,城区有学科需求职位,可优先分配到城区中小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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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4年浙江宁波宁海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4年浙江宁波宁海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4年浙江宁波宁海县教师招聘121人,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在2014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初中教师26人,小学教师74人,幼儿教师21人,共招聘121人,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2014年宁海县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初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除初中、小学的音乐岗位外,均为宁海生源的符合其它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初中、小学教师报考条件为宁海生源的2014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其中音乐岗位不限生源地。

2、幼儿教师报考条件为宁海生源的2014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体检、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报名

2014年浙江宁波宁海县教师招聘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至15:30时。

对象为符合初中、小学、幼儿报考条件的所有毕业生。

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二)测试

报考者于2014年1月18日下午3时前到宁海中学大梁山楼报到(进行考前培训,领取面试准考证)。测试时须带身份证、学生证、面试准考证、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等资料。测试时间:定在2013年1月19日(星期日),内容详见准考证。测试形式为面试,具体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模拟上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分析问题、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

案、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教师等专业需增加技能测试,面试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算总分。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初中学科取足招聘名额后,如小学相应学科尚有余额,本人在报名时提出申请,按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小学相应学科,额满为止。

(三)体检。按招聘职位指标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分的加试笔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有技能测试的学科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计算)。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体检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有异议而查无实据者)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7月1日至7月15日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

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工作学校,服务期必须达到5年,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14年7月15日前);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员到2014年11月份左右,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批次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淘汰和不符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学科职位空缺均不递补。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获大学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以上均指大四年级)和在大三、四年级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并且测试成绩优

秀,城区有学科需求职位,可优先分配到城区中小学工作(需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定年限)。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教育信息网

附件:2014年宁海县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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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宁波教师招聘:2014年宁海县职高教师招聘9人公告

宁波教师招聘:2014年宁海县职高教师招聘9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师资现状和批准的2014年教师招聘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职高教师9名,其中计算机、数控技术、烹饪、体育、心理学、旅游、建筑各1名,模具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现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在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

(二)具体条件

1.面向全国,不限户籍地。

2.计算机岗位: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高级工及以上,或者Autodesk maya产品专家(二级)认证证书,或者Adobe中国认证设计师证书,或者获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网站设计、教学课件、计算机动画、网络管理与应用等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旅游岗位: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

4.数控技术、模具和烹饪岗位: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如获得由教育和人社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宁波市一等奖、或浙江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报考者,其学历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限在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体育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年龄限在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心理学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限在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建筑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限在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7 月 30 日到 7 月 31 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 。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事先从宁海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nhedu.gov.cn)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上交。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及有关荣誉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带普通话合格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都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

(4)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5)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需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将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核减和取消招聘职位数在宁海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报考人员于 8 月 4 日下午2:30—5:00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范围为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成绩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入围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宁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形式:主要以招聘职位学科模拟上课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体育、数控铣、模具、建筑、烹饪等学科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按模拟上课40%,技能测试60%计算面试总分。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不合格者淘汰。

3.总成绩

学科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

(三)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若最后一名出现多人考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再次加试笔试。

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学校。其中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如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合要求的;师范类在2014年8月10日前未取得与招聘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在2016年8月10日前未取得与招聘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流动手续。

(五)递补规定

面试实施一天前,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无故放弃面试,没有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淘汰,没有参加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淘汰,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的学科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教师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教师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59971562(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投诉举报电话:0574-65259620。

七、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65259687、65259627、65259628。

原标题:2014年宁海县公开招聘职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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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宁海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高教师计划表.doc

2.2014年宁海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宁海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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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2012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2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1)。其中:语文15人(其中1人为初级中学指标),数学7人,英语11人(其中1人为初级中学指标),科学5人,计算机2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宁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宁海生源是指经高考并被录取时户口在宁海。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011学年度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4、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

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累计任教5年及以上且2011学年度仍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任教年限计算至2012年8月底)。

5、报考者所学专业同招聘学科所需专业应相符,报考者所学专业同招聘学科所需专业不一致的,也可以按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资格类别报考相应学科,不受专业限制。

6、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7、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从宁海县教育信息网、宁海县人事编制网上下载《2012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3)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类别)对口的学科,

多报的职位无效。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现场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证明免收考务费。

5、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网上公示三天。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式:准考证于8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测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8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场考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8月24日起在宁海县教育信息

网、宁海县人事编制网上公布。

2、面试

(1)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告知面试时间。面试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模拟上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分析问题、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案、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需增加技能测试,面试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专业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试总成绩占总成绩60%。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加上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不再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有异议而查无实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反计划生育的;

3、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学校,不服从分配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派遣到长街镇山头、青珠、伍山、岳井、大湖,深圳镇溪边、大里、大蔡、双湖、马岙,胡陈乡、东仓,西店镇香岩等农村中小学工作,并在分配学校至少服务满五年,五年不到调离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核实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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