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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旅行社北京5天游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0:32:21 体裁作文
广东旅行社北京5天游体裁作文

篇一:北京五天游

天安门-------故宫-------北海公园-----恭王府------晚上南锣鼓巷、后海坐船欣赏夜景

八达岭长城----鸟巢、水立方、奥林匹克森林公园

颐和园-----圆明园----清华、北大

香山------八大处(植物园)

欢乐谷

篇二:广东5日游

粤语、西关文化、广州美食,小蛮腰……广州这个古老又年轻的城市,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形成了独特鲜明的魅力,接下来,五日游遍广州特色景点,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Day 1 珠江 广州塔

刚来广州的第一天,您可以先吃一顿美味丰盛的粤菜,接着好好休息,准备美好的心情欣赏珠江夜晚以及地标建筑广州塔。大约下午四点多,您就可以乘坐广州地铁到客村站C口出,去当地很著名的食临盛宴酒家吃晚饭。晚饭后,您可以到海心沙散步,从广州塔码头乘船夜游珠江,接着再登上广州塔,俯瞰广州的夜景,此时你仿佛置身度外,感受着城市的车水马龙以及尽情地享受着灯光的艺术。

Day 2 长隆欢乐世界

第二天,您可以乘坐地铁直达长隆欢乐世界,然后您就安安心心地花一天时间在长隆尽情玩耍吧!因为游玩项目非常多,有刺激的摩托过山车、十二指过山车,还有全国唯一一个的双层木马,足够玩一整天,而且游乐场还有游行队伍跟你互动,类似于迪斯尼乐园,另外魔术表演、长隆国际马戏大剧院,森林实景舞台和国际化的豪华演出阵容绝对满足你! Tips:①为了省钱,建议网上预订或者团购门票,会有一定的优惠。

②建议避开节假日高峰期,这样就不用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排队上。

Day 3 陈家祠、沙面、石室圣心大教堂、上下九

陈家祠、沙面、石室圣心大教堂,这些兴建于19世纪末期的建筑都是广州著名的景点,虽然风格各异却都散发着浓浓的文化气息。陈家祠是清末极有代表性的民间建筑,沙面则是近代西方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建筑群,石室圣心大教堂是世界著名哥特式教堂,所以第三天小编将带你穿越到19世纪同时感受东西方文化的不同。岁月如梭,当一个现代人漫步其间,重新审视这些美丽的建筑,你是否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呢?感概之余别忘了逛一逛就在旁边的上下九步行街,它绝对能立刻把你拉回到现实,作为广州市三大传统繁荣商业中心之一,这里聚集了一批经营"西关名小食"的特色小食店,绝对让你大饱口福。

Day 4 白云山

白云山是广州的城市森林,但它的门票非常亲民,只需5块钱,绝对是一个性价比超高的好去处!所以你完完全全可以用一整天时间,好好地游玩,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去白云山也很方便,你可以乘坐公交车在白云山西门下,进入白云山就直攀白云山最高峰摩星岭,然后一路向南欣赏景色。具体游玩顺序为白云山西门然后登上摩星岭,接着是鸣春谷,再到天南第一峰还有能仁寺,最后是云台花园、麓湖公园以及广州雕塑公园这条路线好就好在景点一次性过,不用你走回头路,轻轻松松的就走完了白云山主要景区。

Day 5 中山纪念堂、中山纪念碑、越秀公园

历史上,孙中山的革命生涯与有着很大的缘分,今天继续带你远离城市的喧嚣,实地探讨孙中山先生的革命道路。首先第一站是越秀公园,它是广州最大的综合性公园之一。辛亥革命过后,孙中山先生常常在越秀山上读书治事,1921年12月,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下令将越秀山辟为公园。第二站是中山纪念堂,这里原来是1921年孙中山任非常大总统时的总统府,但是1922年陈炯明叛变时这里被炮火夷为平地。后来广州人民和一些海外的华侨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修建成大型建筑,现在已经广州市众多大型集会和演出的重要场所。

篇三:北京五日游

2012年10月17日

入住酒店 下午 天坛公园 龙潭公园 陶然亭公园

晚上 天坛附近就餐

预算: 100元

2012年10月18日

上午 8点出发去参观鸟巢,水立方,奥林匹克公园,

中午 休息吃饭

下午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香山(香山公园) ,吃完饭从香山返回酒店。

预算 150元

2012年10月19日

上午 6:28看升旗 ,故宫,北海公园,

中午 后海公园,中华世纪坛,中央电视塔,中央电视台

下午 逛王府井

预算 200元

2012年10月20日

上午 八达岭长城,航空博物馆,居庸关

下午 有时间随便逛逛,然后返回酒店

预算 100

2012年10月21日

上午 参观

下午 颐和园,圆明园,中关村

预算 120

2012年10月22日

上午 去天津

航母主题公园、海滨旅游度假区、外滩公园、洋货市场

下午 回酒店

预算500元

2012年10月23日 随便逛逛买点纪念品回程

预算 150元

总预算1320元

篇四:北京五日游攻略

北京五日游攻略(附交通)

第一天:

6月21日5点50分出门,打的到虹桥火车站,6点10左右到达,在侯车!7点高铁准点出发,北京我们来了!12点10左右到达北京南站!(办一卡通,押金20元,允值60元)。 前往星海琪假日宾馆:

宾馆优点:离开南锣鼓巷地铁站90米,离开南锣鼓巷50米,离开北海公园一站路,离开什刹海一站路,离开恭王府一站路。

宾馆缺点:房间小,设施比较简单,没有一次性洗漱用品,靠近马路的房间很吵,还有离开天安门广场有3站路,要看升旗得打的,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不友善,而且计价器乱跳,我们打掉20几块钱,出来是玩的所以就算了,实际公里数其实只要11元。

出行:地铁

下午:游天坛。

出行:地铁

晚上:全聚德(北海店)用餐,夜游什刹海!

出行:坐5号线再转6号线,北海北站下,50米左右就是什刹海,全聚德(北海店)就在里面。

(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广东旅行社北京5天游)

第二天

全天:游长城

出行:地铁或公交(建议前者)

1、建议:坐北京北站坐S2快车去长城(无一卡通排队要提前预定买车票,当天去基本上买不到票,有卡可以直接刷卡进站,带足水和干粮,做好防晒),由于有孩子和老人最终决定览车上长城。

2、公交877

晚上,夜游南锣鼓巷

出行:宾馆步行50米即到

第三天

上午:游頣和园

出行:地铁

中午:北大,清华门口一游(旺季开始,游客不让游览)。出行:公交

下午:鸟巢和水立方拍照留念。

出行:地铁

傍晚:北海公园。护国寺小吃用餐。

出行:宾馆步行

第四天

凌晨:3点多起床出发,4点不到就到天安门广场等待升旗仪式!上午,游故宫(旺季所有的宫殿不开放只能远远看)。

出行:

1、 出租车(我选择的是出租车)

2、 公交

中午:满福楼用餐,刷肉(北京特色)。

出行:公交车

下午:回宾馆睡觉,傍晚游垦街(鬼街),姚记炒肝用餐。

出行:步行到宾馆

第五天

早上巷口早餐馆,偶遇国培班同学,无比兴奋。

上午:恭王府

出行:步行800米左右

中午:整理行李往北京南站赶,切记退一卡通(我在灵镜胡同退卡)。16点高铁准时出发往上海虹桥!

出行:

篇五:2010年十大旅游案例

2010年十大旅游案例

[20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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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南京某旅行社低于成本接待和服务案

【案由】2010年7月18日,南京杨某等12名游客报名参团港澳五日游,在港澳游玩结束返回珠海逗留期间,珠海地接导游擅自将游览百货公司行程变更为珠宝店,并极力向游客推销香烟和珠宝,但游客都不愿意购买,为此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导游威胁并将所有游客赶下大巴车,双方对峙1小时之后,司机自愿将游客送到广州白云机场,导游一度阻拦。事后,游客将导游骂人的视频上传网络,并向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南京市某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以及向深圳地接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处理】在历时40余天的案件查处中,南京质监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密切合作,实地在南京、深圳、珠海、广州等地调查取证,取得了案件的一手证据。

经调查,该旅行社组织“港澳精品五日游”旅游活动,未事先征得游客同意即委托给深圳某旅行社,且没有将旅游目的地受委托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告知游客;该旅行社与深圳某旅行社的团费确认书标明地接费用为450元/人,同时深圳的旅行社承认南京的旅行社向其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且同时期南京的“港澳五日游”地接社费用报价在每人1300-1800元之间,深圳和广州的“港澳4-5天游”的成本价在每人1218-1500元之间,表明该旅行社付给深圳某旅行社的费用低于“港澳五日游”的接待和服务成本。

依据《旅行社条例》,南京市旅游园林局对该旅行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三万元、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期间正值旅游报名旺季,该社51家门店,1个月不能营业,经营损失可见一斑。处罚该社后,南京“港澳游”不约而同“涨价”,过去在广告中常见到的“千元港澳游”已经被“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取代。

【案例二】浙江某旅行社港澳专列团游客购物退款案

【案由】2010年5月4日,大量游客同时前往浙江省旅游局、杭州市政府、杭州市旅委上访,投诉浙江某旅行社不予退赔货款。经查,2009年10月,浙江某旅行社组织港澳六日火车专列团,报价为796元/人(参团游客可获价值100元的《钱江晚报》1年赠阅,旅游费用实际为696元/人)。超低价吸引了大批游客参团,截止2010年1月,该旅行社共组织了三趟港澳游专列,游客总人数为2947人。在游览期间,旅行社安排多次购物活动,诱导、强迫游客在珠海、香港、澳门等地购物。游客回到内地后发现,所购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旅行社退赔,但因该旅行社对退货事件处置不当,没有先行赔付,引发大量游客集体上访的群体事件,经媒体报道后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处理】经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通过采取四种方式,即港澳购物店退还、划拨、该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77万元)、旅行社总社垫付(50万元)以及业务操作人员支付,到2010年7月9日基本处理完毕,共计退货1565人次,退还货款312万余元,其中,退现金233余万元,退信用卡62余万元,以及价值18余万元的货物。

杭州市旅委举一反三,建立并推广大型团队活动报备制度,即无论以包机、专列、包船等形式组织或地接100人以上的团队旅游,都须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以加大监督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三】北京吕丽莉涉嫌旅游诈骗案

【案由】2010年初,多名游客向北京市旅游局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北京某旅行社取消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合同,员工吕丽莉有诈骗嫌疑。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以吕丽莉涉嫌诈骗,将其拘留。经查, 吕丽莉原为该旅行社出境中心员工,后于2009年1-10月底承包了该出境中心部分业务,以该旅行社名义操作出境旅?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w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我滴瘛?009年11月1日,该旅行社在报纸刊登声明,解除其与吕丽莉的承包关系,称吕丽莉的债权债务与其无关。在此之后,吕丽莉使用其私刻的印章,继续以该旅行社出境中心名义操作旅游业务,采取以超低价格招徕游客、再以向游客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弥补团款的方式,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初期间,将招徕的游客交包括该旅行社在内的其他10家旅行社安排出境旅游。2010年初,因吕丽莉未向上述旅行社支付或足额支付旅游团款,旅行社未如期安排游客出行,引发游客投诉和报案。吕丽莉案件涉及游客约200人,收取出境游保证金700余万元,除部分款项打入该旅行社出境中心对公账户外,大部分款项汇入吕丽莉的个人账户且不知去向。吕丽莉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检察机关批准,

已被正式逮捕。由于担心无法退回团款,游客数十次到国家旅游局、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旅游局等地上访,造成重大影响。

【处理】在北京市政府领导下,北京市旅游局协调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责成该旅行社及其上级单位尽全力解决,挽回游客损失。经反复协调,多方努力,该旅行社上级单位同意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全额垫付游客的损失。

【案例四】香港导游“阿珍”辱骂游客案

【案由】2010年1月,安徽省宣城市某电器公司开展有奖促销活动,获奖顾客可获得港澳双卧六日游大奖。电器公司委托宣城A旅行社承办此项旅游活动,A旅行社与没有出境游资质的宣城B旅行社合作,其后B旅行社又与深圳C旅行社签订了赴港澳游的委托协议。参加港澳双卧六日游的游客与B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2010年3月24日,51人的港澳旅游团从安徽出发,香港接待社为D旅行社。该团在港旅游期间,香港接待社所派导游李巧珍多次胁迫游客购物,并进行人身侮辱。该团游客将导游李巧珍在旅游大巴上谩骂游客的言行暗录下来,回内地后将录像传至互联网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网友戏称导游为“恶女阿珍”。

【处理】国家旅游局要求安徽省旅游局和广东省旅游局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安徽省旅游局指导、支持宣城市旅游局对本案涉及的A旅行社和B旅行社进行了调查处理。A旅行社和B旅行社均无出境游业务经营权,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即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B旅行社辩称,其与有出境游经营权的C旅行社有委托协议。经查,B旅行社与C旅行社之间的委托不符合有关出境游委托招徕游客的规定。宣城市旅游局依据此项规定,对A旅行社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960元,并处10万元罚款;对B旅行社处以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国家旅游局发函广东省旅游局,要求其调查C旅行社是否有零负团费、低于成本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广东省旅游局与深圳文体旅游局通过调查,以该旅行社将旅行社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B旅行社,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其罚款50000元。

香港旅游业议会对本案涉及的香港旅行社和导游进行了查处。该会认定导游李巧珍违反了《导游作业守则》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香港旅游业的形象和声誉,施以暂停导游证六个月的处罚,其后如果再次违反有关规例,将永久吊销导游证;对指派她接待旅行团的D旅行社处以4.75万港元罚款。

【案例五】湖南前乒乓球国手陈佑铭猝死案

【案由】2010年5月下旬,湖南前乒乓球国手陈佑铭与家人参加了湖南A旅行社组织的香港游,香港地接社B旅行社安排郑某某为该团导游。5月22日,郑某某将游客带到红磡一珠宝店,安排约20名游客入店购物。约20分钟后,陈佑铭独自走到店门外看报纸。半小时后,郑某某叫其返回店内,他进店后打算再离开时,被郑某某出言指骂并阻止他离开店铺,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陈佑铭气愤异常,心脏病发作,送医院后不治身亡。?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⒑笾D衬程永耄愀勐糜我狄榛嵯蚓奖ò浮>椋D衬澄拗さ加危值加沃は迪蛄硪恢P盏加谓枞。倜案妹加未牛愀跙旅行社没有核实郑某某是否持有效导游证。

【处理】事件发生后,香港和内地媒体大量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高度关注陈佑铭猝死事件,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处理。国家旅游局质监所就此代表国家旅游局,向香港旅游事务专员容伟雄发函,建议就此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做出严肃处理。国家旅游局质监所就此向全国发布了第4号“旅游服务警示”,提示广大游客“提防低价陷阱,抵制强迫购物”。湖南省旅游局协助湖南A旅行社及死者亲属处理相关善后事宜,并积极协调沟通,向香港提出妥善处理事件的希望和要求,转达死者亲属的诉求。经香港、内地多方共同努力,死者家属获得经济赔偿。

香港旅游事务专员责成香港旅游议会对陈佑铭猝死事件予以彻查,香港旅游业议会规条委员会于2010年6月21日召开全体会议,决定终止香港B旅行社的议会会籍,而终止会籍导致该社停牌。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表示,议会之所以前所未有地动用如此严厉的处分,是因为该旅行社使用冒牌导游,而且在随后书面解释时弄虚作假。

【案例六】江西某旅行社旅游合同违规案

【案由】2010年,江西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某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旅行社给予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2009年6月至7月间,江西省旅游质监所连续接到游客对江西某旅行社的多起投诉。经查,发现该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游客所持合同未加盖旅行社印章,该旅行社所持合同加盖的是组团部印章而非法人印章,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旅行社以往所签合同大多如此。

【处理】江西省旅游局就旅游合同印章的认定问题请示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批复明确指出:“旅行社给游客的旅游合同不加盖印章,或者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上加盖部门、门市部等其他非法人印章,均应认定为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合同”。据此,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江西省旅游局对该旅行社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听证后该旅行社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旅行社败诉,现正在向江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案例七】吉林103人团购遭遇假机票被拒登机案

【案由】2010年12月18日,吉林省103人在长春机场登机时,被机场方面告知所持机票为假票,不能登机。经查,103人是吉林长 春、敦化等地的市民,拟赴深圳参加由当地旅行社组织的港澳游自由行。103人委托延边某旅行社敦化分公司代订往返机票103张,票款合计156310元。未料,该分公司负责人粟某为偿还个人欠款,违法出具假机票,导致103人出行受阻,影响恶劣。

【处理】延边某旅行敦化分公司负责人粟某出具假机票违法,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该旅行遂主动与被害人代表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退还156310元机票款,同时赔偿游客的直接经济损失59000元。延边州旅游局针对该旅行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游客权益损害问题,撤消该旅行敦化分公司的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并收缴《备案登记证》,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该分社的《营业执照》;吉林省旅游局决定暂停受理该旅行在省内设立分社的备案,要求该旅行暂停省内其余分社经营业务进行整改。

【案例八】桂林某旅行社违规经营一日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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