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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天津爆炸,主播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5:20:14 字数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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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天津爆炸事件带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这两天在社交媒体上到处可见天津爆炸的新闻报道,看完那个爆炸视频后,感觉整个人都不 好了,实在是让人非常痛心,希望天津的朋友,那些消防战士能够平安的归来,愿一切安好!尽可能的把伤亡降到最低。

现在不去讨论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和经过了,犹如世界末日般的场景!我们从这件事当中又得到了哪些启示呢?

安全第一 警钟长鸣:事故不是等发生之后,才去检查,加强安全防护。特别是在一些易燃易爆的仓库,在平常的每一天都要严格的检查到位,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同时作为管理者,领导人都需要有社会责任感,严抓安全。习大大都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控制消除火情,全力救治伤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珍惜当下 你身边的朋友: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今天在腾讯新闻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说是一位消防战士才刚结婚12天,就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实在让人惋惜,消防战士是最可敬的人。

韩寒在微博中说:战士不会去煽情,他们只是战斗。

消防员的9句大白话:

英雄们,你们要好好的从火场走出来!

记得买好保险:据新闻报道,仓储场内6000多辆车辆近六分之一被烧毁。

在此次大爆炸中,被祸及的私家车辆也有不少,那么这些被爆炸所祸及的私家车辆是否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呢?我们查看了官网上的保险条款,发现包括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以及平安保险等保险公司的车损险理赔范围都包括了车辆遭遇爆炸、火灾等情况,不过大多保险却把火灾以及爆炸作为一个单独的险种。

不过此次大爆炸事件性质不一般,而且爆炸主责方是属于天津滨海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仓库,保险公司是否也会赔偿呢。

后来听保险相关从业人员解释说:对于此类爆炸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依照惯例是应该向事故责任方追讨赔偿。若责任方不明,车辆保险或财产保险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并采用“代位追偿”的方式,再由保险公司代投保人向事故责任方追偿。此次天津大爆炸事件社会影响巨大,且事故责任方尚未明确,不排除国家有关部门会介入赔偿流程中,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受波及车辆的损失。

类似这种被爆炸所涉及的车辆损失,一般都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当然前提是你有购买保险。而对于此次这种社会影响较大的爆炸,通常国家有关部门也会介入赔偿流程中,所以不用担心车辆损失问题。

小牛车小编温馨提醒:

生命如何脆弱,活着的人请珍惜当下;

让我们一起为天津祈福,为消防员祈福;同时希望能够落实追责,也希望这样的事情避免发生;

有空记得多打个电话给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们以及你周围的朋友们;

珍惜从小事开始,从身边开始!

篇二:天津塘沽爆炸事故有感

天津塘沽爆炸事故有感 天津港,也称天津新港,位于天津市海河入海口,处于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交汇点上,是中国北方最大的综合性港口和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火光冲天,在强烈爆炸声后,高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随后爆炸点上空被火光染红,现场附近火焰四溅。 第一次爆炸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发生在30秒钟后,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2015年8月12日晚23时50分接警后,最先到达现场的,是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不容商量、不容思考、不容躲避,在人们丝毫没有准备和防范的情况下,一场天崩地裂的灾难突袭而来。电视屏幕上,熊熊火焰,映亮了塘沽的上空。满满的整个塘沽,车水马龙,全部都被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挤满。资料显示:截至13日晚21时,事故已造成50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17人;住院治疗701人,其中重症伤员70人。

截止2015年8月13日早8点,距离爆炸已经有8个多小时,大火仍未完全扑灭。因为需要沙土掩埋灭火,需要很长时间。相关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

塘沽的火光冲天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爆炸带来的人员伤亡却是无法弥补的创伤。 我们很难想象会有多少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在哭声中沉溺,也很难想象有多少个青年壮志的梦想就此搁浅在爆炸的现场,可是爆炸有声,悲伤无声,我们只愿在经历了此次塘沽大爆炸后,各行各业都能够铭记人道职责和生命信念,将安全生产摆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界煤炭企业的领跑者"的雄心壮志和个人信念。塘沽的火光冲天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爆炸带来的人员伤亡却是无法弥补的创伤。我们很难想象会有多少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在哭声中沉溺,也很难想象有多少个青年壮志的梦想就此搁浅在爆炸的现场,可是爆炸有声,悲伤无声,我们只愿在经历了此次塘沽大爆炸后,各行各业都能够铭记人道职责和生命信念,将安全生产摆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

没有人希望灾难发生,但灾难来临之际,往往考验着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在猝不及防的灾难面前,更需要心与心的关怀和交融,这是战胜灾难的强大精神力量,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百折不挠的奥秘所在。

一次又一次袭来的灾难,只能使我们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强,使我们每一根神经变得更加坚强,使我们心贴得更紧,使我们中华民族更加团结!我们永远坚信灾难会过去的,黑夜终究无法吞没黎明的光。

点一支蜡烛,照亮回家的路,愿逝者安息,伤者痊愈,生者坚强 !愿我们好好爱自己,好好爱家人,彼此互相珍惜!愿我们在事故背后,深深的思考,从我做起,学习安全常识,

(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cnn,天津爆炸,主播)

牢记安全第一!

祈福天津,天佑中华!

篇三:习近平就天津爆炸事故追责强调12个字

习近平就天津爆炸事故追责强调12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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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09:40:29 新华网 参与评论(2833)人

习近平就天津爆炸事故追责强调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主持人:我们马上连线特约评论员刘和平先生。刘先生,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先后对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您做何评论?

刘和平(特约评论员):我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是三天之内先后两次就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严查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李克强总理在接受境外电视媒体采访时说,一定要彻查追责,公布所有调查结果,给死难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天津市民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

在习近平与李克强先后表态,要严查事故责任人的同时,《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回应公众关切,文章称中央连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这样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开处理,还有什么必要对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隐瞒?又怎么可能“官官相护”?

我认为,这背后给我们透露出的信息就是,对于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不仅要彻查责任人,而且会跟反腐败斗争一样,上不封顶,无论是牵涉到谁,都会一查到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在指示要追查责任时,还着重强调了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这也就味着,这次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不仅会追究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责任,而且有可能会追究相关党委部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将会开启中国重大责任事故问责的新模式。

(责任编辑:CN039)

篇四:天津爆炸事件的思考

天津爆炸案事件的思考

北京时间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截止18日上午事故遇难114人,其中包括消防人员50人,民警6人,其他人员27人,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虽然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也有许多人因此被追究责任,但逝者却无法复生,留给人们巨大的心灵创伤也无从弥补。我们要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反思总结,让这类事件不在发生。 从以往的事例中我们不难发现,绝大部分火灾事故都是由人们防火意识不强,不懂灭火方法和火场逃生造成的。我认为很有必要在此时刻,带着悲伤和缅怀,认真学习火灾的有关知识,即是对逝者的安慰,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下面是就施工单位情况的一些思考。

一、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1、由施工中明火引起(如焊接、炊事等)

2、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烟头。

3、驻地点火取暖或野外点火取暖,点燃周围木结构及其他易燃物体,导致火灾。

4、因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

5、由于机械设备发热,使接触的可燃物着火。

6、电气引起的火灾(如电气设备负荷过大,使接触点发热而引燃的绝缘层或落在导线上的可燃风尘,短路的电弧燃烧设备的可燃物,在雷电较多的地区,如果在建筑物上未有可靠的避雷保护装置,也可能发生火灾。

二、应急措施

1、印发并公布应急联系方式使施工人员周知。

2、当发生火灾事件时,知情人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消防组织机构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和员工灭火自救。

3、当组织的自救行动无法控制火灾事故蔓延时应立即打119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求救,同时若有人员烧伤时应拨打当地医疗机构急救电话120求救。

4、当发生火灾或相关的紧急情况威胁到人身或主要物资的安全时,应组织实施施工人员疏散或物资转移。

5、医护人员组织伤员的救护。

三、报警常识

1、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拨打电话“119”,报警,讲清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困等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所用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2、报警后,派专人到通往火场的路口,厂门口或街道巷口接应消防车。

3、特别提示:使用手机报警,可直接拨打“119”,前面不用加拨区号。使用公用电话报警,可直接拨打“119”,不收费。若有伤员,应立即拨打当地医疗机构急救电话120求救。

4、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灭火程序

1、当发生火灾时,参加灭火人员应了解物资燃烧性质,防止有毒气体中毒、窒息或引发爆炸,并选用合适的消防器材正确的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2、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禁止用水灭火,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进行人员与物资的疏散撤离。

五、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灶房、办公场所、仓库、生活区都应配备灭火器。

2、灭火器应安放在明显的地点,便于取用,但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灭火器放置要稳固,切不得放在潮湿或有强腐蚀性物品的地方,如条件无法满足时,则必须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4、灭火器要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查看压力、保质期等是否完好,及时更换不合格的灭火器。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先把灭火器颠倒摇晃几次,使粉松动,然后拔出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同时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出灭火,灭火时,要由近及远,左右横扫。

2、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手握住喷桶,另一手压下压把,站在火源上风侧对准火源底部喷射。(戴手套或用物品衬垫,以防冻伤)

3、自救时消防栓设备:可用于扑救室内初期火灾,火灾发生时,打开箱门或用硬物击碎箱门的玻璃,先按动箱门内运距离启动消防泵的按钮,然后取下水带和水枪,将水带接在消火栓接口上,拉出水带,开启供水阀门喷水灭火。

七、安全疏散

1、要在灭火器周围张贴应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应急通道要通畅,应急安全出口要处于打开状态。

2、消防队未到之前,应急领导小组快速启动,组织进行疏散,其他人员要服从指挥,消防队到达之后,由消防队组织疏散。

3、及时、正确通告,防止发生混乱。火势发展较缓慢且人员较多,疏散条件较差时,应先通告出口附近或最危险区域的人员,再视情况告知其他人员疏散,火势猛烈且疏散条件较好,可让全体人员同时疏散,现场要有专人维护秩序,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4、阻止脱险者重返火场。

八、火场逃生

1、在火灾初期,可向头上、身上浇些水,用湿棉被、毯子等将身体裹好,冲出火场。

2、被困房里,应关紧门窗,用湿毛巾、衣物等将门窗缝隙或孔洞堵死,且不断向门窗、近火墙、地面及屋内一切可燃物浇水,降温。

3、火场逃生必须做防烟准备,用湿毛巾堵住口鼻,如没有湿毛巾,用干毛巾、衣物等织物叠成多层捂住口鼻。

4、火灾初期阶段,临近地面的烟气比较稀薄,应采用低姿逃出火场,如果烟雾太浓,在辨明正确方向后,应沿地面爬行,逃离火场。

5、在高楼层发生火灾时,若疏散通道阻塞,被困房间内,可用床单、绳子等从窗口逃生(可从窗口到临近房间、低楼层或地面,不可跳楼)。

九、注意事项

1、电气设备附近或驻地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器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导电性的灭火器,应使用干粉式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3、在林区、牧区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当地的防火规定,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动用明火或进行焊接前,必须经林业、牧业部门批准,划定工作范围,清除易燃杂物,并设专人监护。库房内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保管。

4、每天下班前,要确认施工场所和办公场所门窗关好,电源切断。

十、一般烧伤及烫伤救助常识

1、用冷水冲洗受伤部位或将其侵入冷水中。

2、将所用受伤部位附近的戒指、皮带、鞋等除去。

3、切勿拿去粘在伤口上的衣物。

4、切勿弄破水泡,切勿揉搓或抓伤口处。

5、情况严重时应迅速送往医院。

火灾无情,生命无价。逝去的生命不能挽回,留下的创伤难以磨灭。我们要吸取教训,从平时做起,提高火灾意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相关知识培训,做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篇五:新闻发布会与公众舆论方向引导———比较“东方之星”沉船和天津爆炸事件系列新闻发布会的得失

新闻发布会与公众舆论方向引导———比较“东方之星”沉船和天津爆炸事件

系列新闻发布会的得失

作者:天天论文网 日期:2016-1-7 9:15:11 点击:2

摘 要: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对公众舆论引导起着重要作用。“东方之星” 沉船和天津爆炸两起事件系列新闻发布会在这方面效果迥异,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首场发布会“ 定调”是否精准,选择发布新闻的主体是否恰当,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及时、权威、明确和是否抓住了公众舆论的“痛点”。

关键词: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信息;公众;舆论引导

2015 年.给国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重大突发事件,无疑是6 月的“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和8 月的天津爆炸事件。二者同属于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单就遇难人数而言,前者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后者。沉船事件造成400 多人丧生,爆炸事件遇难人数为100 多。然而,公众在关注这两起事件的过程中,舆论的方向大相径庭。前者似乎奏响了一曲爱国主义、人道主义之歌,人们的目光聚焦在救援行动上,聚焦在对乘客、救援人员的揪心和牵挂上。事件过后有网友甚至评价“一连串的‘感动’和‘歌颂’,让丧事几乎变成了喜事”,此说当然言过其实;而天津爆炸事件,人们最感兴趣的不是救援甚至不是爆炸事件本身,而是聚焦与事件相关的不明究里的腐败问题,坊间传闻、猜测四起,“认定”爆炸事件与当地和更高级别的官员有关。这似乎成了整个事件中持久的舆论中心之一。这对事件过后处理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但在事件过程中,却一定程度冲淡甚至干扰了救援工作这个最大的当务之急。

造成公众舆论方向的这种天壤之别,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沉船由龙卷风引发,与自然灾害关系大)。但笔者认为,围绕这两起事件所举行的系列新闻发布会在引导舆论方面的得失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原因之一。

本文拟就此作一些对比分析。

一、首场发布会“定调” 和“ 第一印象” 至关重要凡遇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类似于沉船、爆炸那样人员伤亡特别严重的事件,因救援、善后、处理等有一个持续的过程,有关方面一般都会举行一系列新闻发布会,以满足受众对事件的关心、关注。

这些发布会的功能主要有:一是消除受众的信息不确定性,让他们及时了解与事件密切相关的动态、进展;二是引导舆论朝着有利于妥善处理事件、正确认识相关问题的积极的方向发展,澄清传闻,以正视听。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和天津爆炸事件,新闻发布会举行的场次、密度大体相当。前者从6 月2 日至13 日共召开15 场新闻发布会,后者从8 月13 日至23 日举行14 场新闻发布会。召开首场发布会的时间也基本一致。前者在事发次日下午5:30,距沉船时间(1 日23 时多)约18 个小时;后者在事发次日下午4:30,距爆炸时间(12 日23:30 左右)约17个小时。这表明,两起事件首场新闻发布会准备的时长差不多,首次向公众亮相的时机把握也相差无几。

然而,在内容发布的“定调”和现场氛围给公众留下的“第一印象”上却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差异。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新闻发布会一开始亮相就定调为“救援新闻发布会”,此后10 多场发布会都沿袭这一叫法,叫“‘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救援工作第×场新闻发布会”。事发18 个小时后,公众最关心的莫过于船上人员的命运,生还的机会有多大,有关方面采取了哪些救援措施,有无落水者被救起,救援工作最大的难度和最急需的人员物资是哪些等等。把新闻发布会明确为“救援新闻发布会”既顺应了公众心理,把准了他们关注的焦点和中心,也符合新闻发布会必须主题集中的突出特点,还一定程度起到了“守门”和“把关”的作用,即与救援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内容不是发布会发布的重点。而且,在发布会发布新闻的人,也的确讲的是救援方面的事情,使得首场发布会开成了名副其实的救援新闻发布会,如地方和军队投入多少救生艇、巡逻艇,多少潜水员等等,还特别提到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人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强调“搜救人命高于一切”,国务院总理已亲赴现场等等。发布会还报告截至目前救起14 名落水者,海军潜水员从船舱救出一名65 岁老人,并表示潜水员是重要的救援力量,仍有大量潜水员正紧急奔赴现场。这极大地吸引了公众的关注力和舆论聚焦点,相当于在议程设置环节就“圈定”了公众舆论的大方向。这场新闻发布会虽然有些按部就班,但整体上有条不紊,有章有法。尽管发布新闻的人将“尽最

大努力把损失降到最小”口误成了“降到最大”,也没有人注意或者在意。由于首场发布会调子定得好,公众舆论在关注整个“东方之星”事件的过程中,几乎没有形成影响救援工作的不利的次生舆情,这尤为难得。

天津首场发布会在这方面就逊色得多。首先,发布会的称谓没有统一的口径,有媒体报道为“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首场新闻发布会”,有媒体报道为“天津爆炸事故首场新闻发布会”,也有的报道为“天津滨海新区火灾爆炸事故首场发布会”,还有的报道为“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这一开始就让受众云里雾里,搞不清究竟是天津哪里发生了特别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瑞海公司、天津港、滨海新区之间是什么关系。笔者原以为,媒体报道的称谓之所以五花八门,可能是因为发布会现场只标明了笼而统之的“新闻发布会”这样含混的字样,查看视频才知,发布会现场什么字样都没有。这相当于新闻发布会未顾及新闻最基本的“W”。其次,天津发布会上也提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却未说明批示的具体内容,没有像“东方之星”发布会上“搜救人命高于一切”那样打动人的核心理念。第三,发布会没能回答公众最急于了解和关注的焦点,如起火爆炸原因,有无氰化物,火患是否彻底消除,人员财产损失,1 000 余名参战消防官兵是否安全等等。倒是发布新闻的一名负责人说“危险品爆炸物距居民区还是蛮远的”,让人颇为费解。既然“蛮远”,怎么会那么多居民需要疏散安置? 这给人留下了当地政府负责人没对爆炸事故特别在意的不良印象。

而且,当首场发布会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有记者提问起火的到底是什么物品时,央视和天津卫视的直播画面中止,画面被转到主持人演播室,主持人称直播暂停,天津卫视播放几首歌曲后,开始播放电视剧。这既是极不好的“第一印象”,也给公众留下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猜测、议论的空间。由此开始,类似于疑云、猫腻、腐败那样的次生舆情在公众关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就从未间断过。

所以,笔者以为,在同一事件的系列新闻发布会中,首场发布会有着至关重要的定调、定向的作用,组织者要有与此相适应的充分准备和重视程度。

二、由谁发布新闻,安排谁出场发布新闻十分考究新闻发布会有着正规、正式、隆重、权威等特点。因此,会议组织者安排谁或者邀请何种分量的人出场发布新闻极为考究。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属于特重大水上交通事__故,出场发布新闻的人应当具有同这一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匹配的分量。在这方面,新闻发布会的组织者安排比较恰当。在首场发布会发布新闻的人员中,打头阵的是交通部部长。这是主管全国交通工作的最高部门首长。他出场发布新闻,向公众传递了一个信号,即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在姿态和权威性方面给了公众一份值得信赖的积极的印象分。另外两位发布新闻的分别是省军区司令员和省政府副秘书长。他们分别代表参与救援工作的军方和事发地省级政府,分量也较为恰当。试想,如果首场发布会出面发布新闻的是轮船公司负责人和事发县级政府领导,效果一定大打折扣。在此后的10 余场新闻发布会上,会议组织者根据救援工作的进展,基本都安排和邀请了身份、分量得当的人出场。这是保证15 场新闻发布会始终围绕救援主题、取得较好效果的重要条件,也是正确引导公众舆论方向不发生重大偏离的重要保障。尤为难得的是,“东方之星”事件新闻发布会还经常不失时机地邀请一些一线参战人员参与发布新闻。给公众印象最深刻的是6 月5 日晚9:30 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某舟桥团团长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声音嘶哑地向介绍了架设浮桥的情况,感动现场,赢得一片掌声。这“无声胜有声”地向公众传递了救援工作正在奋力推进、分秒必争的事实。这位团长的出场绝不是巧合,而显然是精心安排的结果。

这方面,天津爆炸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显得相形见绌。首场发布会出场发布新闻的共有四位,分别是滨海新区政府负责人、天津公安消防局局长、市卫计委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后三位的身份、分量应无明显不妥,问题出在打头阵的新闻发布人的安排上。像党和国家领导人已作出重要批示的事件,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上已远远超出滨海新区的区域性事件。由相当于事发区级政府首长担当新闻发布的主角,比之“东方之星”事件新闻发布会上的主发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长,分量显然不够。这在姿态和权威性方面就先给公众留下了负分。人们会认为,有关方面要刻意矮化该事件。

区级负责人当然无法代表市委、市政府,他在发布新闻时只能说“对这一事件,我们地方政府深感痛心”。而这让人觉得特别别扭。照说,像“8·12”那样严重的火灾爆炸事件,出场打头阵发布新闻的

当是市一级的首长,至少应该是市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所以,天津事件,一开始公众和记者就在追问“分管副市长为何不露面”,由此滋生了许许多多的联想、猜测。这导致公众舆论的方向偏移。

此后举行的多场发布会,时不时还有出场人员不当或该出场而未出场的情况,致使各种议论、猜测话题一直持续,以致公众舆论的方向严重“拐道”,出现喧宾夺主式的错位,救援和事件本身反倒淡出了舆论中心。到第7 场发布会时,分管副市长总算现身,他解释了未能参加前6 场发布会的原因,即此前忙于处置救援等工作,无暇出席。此说似乎不能完全打消公众的疑惑。而当有记者问及“天津港方面为何一直无人参会”,会议组织者回应“我们抓紧安排有关人员到场”。这表明发布会的主办方在人员安排和邀请方面缺乏细致统筹考虑,有点“顾头不顾腚”。天津港负责人出场后,竭力想表达的是和爆炸事件没有关系,要撇清责任,这又给了公众很不好的印象。

纵观天津爆炸事件系列新闻发布会,由谁、安排谁出场发布新闻,多数时候并无太大不妥,问题出在关键人、重要发布人的安排和邀请上。而这关键的“一着不慎”,带来了连锁反应,以致无力把控、引导公众舆论的大方向。这不能不是一种教训。

三、信息发布的及时、权威、明确和针对性直接决定新闻发布会的质量,影响公众舆论的走向新闻发布会的质量高低、成功与否以及与此相应的对公众舆论的引导效果,固然同由谁发布和首场发布会的定调有关,但最核心的还是决定于每场发布会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信息越及时、越权威、越明确具体、越有针对性,就越能引导舆论朝着发布者期望的方向发展。这些方面,“东方之星”事件新闻发布会和天津爆炸事件新闻发布会也存在着较大差异。

其一、单从新闻发布会的场次和密度来看,两起事件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方面整体相当。可是,具体到每一场以及关键信息的及时回应上,前者明显优于后者。沉船事件事发次日下午5:30 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发布会又赶在几个小时之后连夜举行,给人的感觉是再晚也要把救援的信息及时传播出去。15 场发布会几乎都围绕救援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公众急于了解、关心的问题予以公布和回应,如有人关心打捞设备是否充裕,第二场发布会就明确回应:“一艘500 吨级的大型打捞工程船已于当日18 时到位,另一艘相同吨级的打捞船明早抵达。”相比之下,天津爆炸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数次出现延迟举行的情况,给人感觉信息披露不够及时或者发布会的协调组织出了问题。更为恼火的是,不少公众急于想了解的核心问题,发布会没能及时有效作出回应,有媒体总结说“新闻发布会开了七场,四大关键问题依然没解答”。这不仅给爆炸事件平添了“神秘色彩”,也给公众留下了揣测想象的空间和时间,直至无中生有的妄议和以讹传讹迅速发酵。因此,就有效引导公众舆论的方向而言,天津爆炸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效果不佳。

其二、在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方面, 出场发布新闻者(尤其首场)的身份、分量的差异让两起事件新闻发布会的高下不言自明。笔者还注意到,“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新闻发布会在回答有关公众关心的救援、打捞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时,颇为恰当地邀请权威专家出席发布会现场作答,如6 月5 日晚间的第10 场发布会就有一位水下打捞专家回答了四大专业性问题: 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割舱救援,为什么沉船不往岸上拖移,为什么要扳正沉船抽水起浮,为什么船体看上去没有太大损伤。这些都是公众极为关注、心存疑虑和困惑的敏感问题,不及时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极易滋生负面舆情。由一位资深专家而不是由官员出场解释说明,给了公众足够的心理认同,而且专家的回答足够权威,便起到了很好的释疑解惑作用。这样做,积极有效地引导了公众舆论的大方向。天津爆炸由化学危险品仓库起火引发,其中也涉及大量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公众和记者也一直关注、追问这些问题,可是,前后14 场新闻发布会,没有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化学危险品方面的专家到场解答问题。这是明显的败着,以致有媒体质疑“这是新闻发布会,还是工作汇报会”。

其三,新闻发布会最重要的功能是要发布新闻、传递信息,消除受信者的随机不确定性。这要求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比较“东方之星”沉船和天津爆炸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人们可以看出二者在这方面的显著差异。前者紧紧围绕救援工作,发布的多是具体、实在、明确的信息,15 场发布会,没有一位发布人使用“不清楚”、“无可奉告”、“下去了解”之类的词语;后者在这类词汇的使用上可能创了同类新闻发布会的纪录。从首场发布会开始,多频次出现、使用“不掌

握”、“不知道”、“尽快了解”、|“找同事核实”等含混词语。这是新闻发布会的大忌。公众会问:这也不清楚,那也不知道,那还开什么新闻发布会? 这不仅让人感觉被糊弄、搪塞,更容易造成公众舆论的方向飘忽不定,在稀里糊涂中朝着“猫腻”、“有鬼”的猜测方面发展,还会使得舆论对参会官员的信息掌握程度、自身专业性、基本媒介素养等产生较强质疑,极大削弱了新闻发布会应有的正面沟通效果。新闻发布会可能冒出许多发布者未曾准备、不曾预料的问题,偶尔使用“需进一步了解核实”的回应,情有可原,但像天津爆炸事件新闻发布会那样高频次出现答不上来的尴尬场景,便几乎丧失了对公众舆论方向的把控和引导。新闻发布会,“无可奉告” 之说时有使用,但多是发布者有意为之,主要针对不怀好意的挑衅式提问,或是关乎机密、敏感等不便正面回应的内容。像沉船、爆炸之类的重大危机事件,面对急于关心、关注相关信息的国人,使用“无可奉告”便是低级错误了。好在这样的错误,两起事件的新闻发布会均未出现。

其四、新闻发布会能否准确把握舆论脉搏、回应舆论“痛点”是能否正确引导舆论方向的关键,即新闻发布会必须有的放矢,针对公众最关切的问题作出消弭质疑、澄清误读、以正视听的回应。“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后,公众最大的不解是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扳正船体割舱施救,因为“时间越早救人越多”是再简单不过的逻辑。针对这个最大的舆论“痛点”,新闻发布会及时请专家给予专业性答复,即“船是瞬间沉没,下层的舱室还有空气和空间,具备生存条件。如果马上扶正,上层的水会灌到下层,船将彻底下沉,幸存者也会面临危险。因此,此时最重要的是保持船体稳定,派潜水员潜入船舱进行救援,生存者可能还有希望”。这样的新闻发布针对性极强,直接把住了公众舆论的“方向盘”。天津爆炸事件新闻发布会,特别是前6 场,在__回应舆论关切的核心信息方面没能做到又快又准,如“是否存在大量高毒性氰化物”、“天津港消防支队失联人数”等“痛点”问题经过多日发酵后才得到回应说明。而这些关键问题和核心信息的权威发布一旦跟不上,谣言必然满天飞。这种情势直至高层明确提出“公开透明、权威充分地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实情”的要求后,从第7 场发布会开始出现明显改观和好转,公众舆论的大方向才逐步回归到可以调控和有效引导的轨道上来。

众所周知,公众舆论的形成一般要经历问题提出、意见讨论、意见整合和公开表达四个阶段,即舆论意识的客体被列入公众关注的范围后,分散的公众成员会发表并交换观点、看法,逐步形成集合性的基本一致的意见,通过公开表达影响和作用于社会。在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环节上,舆论机关、组织有意识地发布真实、及时、权威、有针对性的信息和令人信服的评价性意见,可以有效地把控、引导舆论的方向。上述两起事件系列新闻发布会均旨起到这样的作用,但效果大相径庭。这颇值得总结、反思。

随着善后处置和责任追究逐步到位,“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和天津爆炸事件慢慢淡出公众舆论的视域。但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比较总结两起事件系列新闻发布会在引导舆论方向方面的得失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着十分宝贵的借鉴和诫示意义。

当然,或许由于天津爆炸事件自身的复杂性以及充分授权方面的不足,增加了舆论引导的难度,但系列新闻发布会在准确把握舆情关注、充分统筹协调、灵活机动处置上的欠缺与僵化,不能不是引以为戒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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