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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无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16:25:30 字数作文
魔力无边字数作文

篇一:尘埃初定谈薄案

尘埃初定谈薄案:发现真实的中国政治

杨俊锋

今天上午10点,举世关注的薄熙来案一审宣判。这场轰轰烈烈的大戏,终于尘埃初定。其实,此案的判决结果如何,已无关宏旨。薄案之所以如此备受关注,其实并不在于允许微博直播或庭审纪录公开,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主政重庆期间,以“唱红打黑”为符号的一系列大张旗鼓的强权、民粹和极“左”措施。这固然为他博取了广泛的关注和不少的喝彩,但也因此招致了更多的憎恶,尤其是自由派,以及不少体制内人士。

这还在于,薄在中国官场中显得如此卓尔不群,极具个人魅力,距离权力顶峰也只差一步,无疑可谓中国政坛上一颗夺目明星。无论如何,薄都算得上能员干吏,他精力充沛、雄心勃勃、敢想敢干;而且形象洒脱俊朗、能言善辩,并擅长表演造势,博取民心,不乏忠实拥趸。总之,即便在真正的民选体制下,薄也完全可能在政坛脱颖而出。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尝言“薄书记是大陆的马英九”,这不仅是对其外在形象的嘉许,也不无对其政治前途的肯定和期许。

同时,他又有着马英九所不具备的雄厚政治根基和家底:其父乃新政权元勋,后来还位列真正掌握中国最高权力的“八老”前茅,又以长寿而成为“三朝元老”??其妻同为高干之后、娇美干练;爱子帅气倜傥,相继就读世界各顶尖名校??无论如何,他都会为大多数人艳羡乃至妒忌。

然而,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步步升,眼看他搞黑打,眼看他唱红歌,眼看他烈火烹油、轰轰烈烈;再眼看他轰然倒台,夫妻相继受审于世人面前,公然互讦;乃至为自辩脱罪,不惜自爆心腹属下与其妻偷情的惊人家丑??这一切,怎不令人感慨万千、一言难尽?

表面上看,薄实在很“不幸”:如果没有那一记耳光、没有王立军夜奔美领馆这些极富戏剧性的小概率“事故”,他至少可以安全着陆。但其实,正是当下这种权力不受制约的高度集权体制,一方面既成就了薄,但另一方面却又恰恰导致了他的优势自我膨胀为刚愎自用、野心勃勃、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以至于最后局面不可收拾。

这从薄案审判中,就可以清晰地看出其中的端倪——这也正是薄案公审的一大意义,即:把中国政治生活前面厚厚的幕布,无意间掀开了一角,让普通人也得以更为真切地窥见其一斑。这里姑且略举几例:

例如,在审判过程中,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指证薄有罪的证言,被公诉人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其实早在薄出事后,黄就已多次正义凛然、痛心疾首地讨伐过薄。但薄在位时,黄对薄是何等的毕恭毕敬。黄这种前后矛盾、自我掌脸的表现,为许多人所诟病。不过,他虽在法律上是重庆人大选出的当地行政首长,但在实际政治地位却比薄要低得多,也仍不过是薄的高级马仔。由此说来,黄当时的表现也并非完全不可以理解。

庭审中控辩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是:即便是王立军这样的地方副部级高官,薄熙来也可以当着其他官员的面,怒掴其面,并厉声斥骂。薄熙来撤免王,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无论是检方指控的为掩盖其妻杀人,

还是薄自辩的对王立军人格的不齿,都明显超越了现行法律和体制内的组织人事制度,而又几乎不受人任何阻碍,都说明了“一把手”实际权力是何等巨大而又不受制约。

本来,从法律的层面上讲,无论是依照宪法还是地方人大与政府组织法,撤免王立军的公安局长职务,应当由市长提请人大决定。同时,依照真实的组织人事制度,撤免王立军还应报公安部同意,并要由重庆市委常委会依照集体讨论通过(在此过程中,对薄撤免王的提议,依照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市委常委们本可以多数票否决),最后作出正式的书面决定。

但对于如此严重违法违纪的重大人事任免,至少在已经公开的报道和庭审纪录中,并未看到当时有官员表示反对;而在庭审中,检方向给法庭出示的证据中显示,有个别官员表示当时曾提醒过薄,撤免王立军要报请公安部批准,并需要作出正式的书面决定。这一“提醒”是否真的存在姑且不论,但至少没有起到作用。

这也可以使我们更为清晰地看到,在中国,法律规定、真实制度和潜规则这三者的微妙、复杂的差异与张力。比如,公共官员任免由人大决定乃属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党管干部才是真实制度,站队、忠诚或砸钱跑官则是潜规则。而这也正是中国法治不彰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这至少说明,在真实的政治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并非是法律制度,而是(党内)内部规章制度,甚至是潜规则。

薄对其妻杀人的筹划到实施,原本都并不知情,对此控辩双方都并无异议。在薄不知情的情况下,薄妻就能够轻而易举、肆无忌惮地杀死尼尔伍德。这并非因为薄妻其手段有多么高明,而首先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警方本来是打击犯罪、保护个人生命财产的公共部门,然而以王立军为首的警方官员,竟然不仅事后掩盖杀人,还在事前积极谋划、协助和怂恿。而且,只是一把手夫人的薄妻,竟可以擅自带人查抄王的公办室,并非法羁押、审查不够驯服的警方领导。而一把手夫人如此巨大的“影子权力”,则无疑正说明一把手的实际权力是何等巨大而不受约束。

也正是在这种高度集权体制下,薄才可以丝毫不用做任何表示,就有那么多商人挖空心思、不惜成本地给其家庭输送利益——薄辩称他并不知情,其实反而恰恰说明其权力是何等的巨大;也正是在这种体制下,才会有一干女性愿意投怀送抱,与他“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而绝不仅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

薄在法庭上被指控的罪行,无论是涉案金额2千余万的贪贿、非法打骂、解职王立军致其潜逃,在当下中国的官场上,其实都无甚稀奇。薄被指控的罪行和其之前被披露的滥权行为相比,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这次审判中,薄之前的滥权罪行被有意切割了。例如,薄在重庆时,大搞“文字狱”,哪怕网民匿名发几句牢骚都可能被滥施以劳教。如果说这未必直接体现薄的意志,那么黑打企业家却无疑是在薄一手决策和领导下实施的。具体方式是以公安部门为主导、检察院和法院配合,有罪推定、先定后审、政法一体、联合办案、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迫害律师??

其直接结果是,重庆不仅三位最富有私营企业家在打黑中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还有一大批次富有的私营企业家也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他们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定义的模糊性和“涉黑”罪名的易株连性,任意追

诉和滥用刑法中涉黑条款,即使是身家数十亿的企业家,其财产、自由乃至生命,都可以随意处置。而且据称,打黑中公安部门代替法院主导财产刑执行,涉黑当事人和亲属甚至连知情权都没有;“打黑”所没收的千亿财产,只有9.3个亿进了国库(盛洪:《重庆模式只是“中国模式”的一种极端形式》,共识网)。

以彭治民案为例。彭治民不仅是当地的第一大私营企业家,还是当地的人大代表。然而仅仅是因为彭对打黑提出过一些微弱的异议和批评,彭就被斥为“诽谤打黑除恶成果”、“挑衅司法尊严”、“影响了重庆形象”。最终人们只在报上看到一个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通稿(参见童之伟:《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系列》,国际财经网)。

薄在重庆的一系列做法,将绝对权力滥用的危险,展现地淋漓尽致。也许正是上述如此恶劣违法的手法,才会使王立军更为深刻地感知到这种体制的厉害。哪怕是王立军这样的高级警官,也会感到一旦触怒薄,完全可能莫名横死,于是才不得不孤注一掷,选择夜奔美领馆的这招险棋、下策和不归路。事遂不可收拾。因此,作为薄落马导火索的王立军事件,看似偶然,但在这种高度集权体制下,又何尝没有一定的必然性?

可见,薄被指控的贪腐,其实并非其主要罪行;在中国当下官场,就被指控的数额而言,薄甚至可谓清廉,至少许多百姓的观感恐怕会如此。而相比之下,薄践踏法治的危害远甚于贪腐。因而,其实更应该起诉的是他践踏法治的罪行。否则,对推动社会进步意义不大,也难以让薄的同情支持者所心服口服。

而之所以做这样避重就轻的选择,直接的原因可能在于,上一届最高领导层中,除了胡温两位之外,都曾亲临过重庆并对薄的做法给予过肯定和赞誉;如果审判薄在重庆的做法,无疑也是给那些领导人难堪。当然,最根本、深层次的原因恐怕在于,其实薄唱红打黑为代表的重庆模式,其实只不过是中国模式的极端化而已,都是人治、官治而非法治。因此审判重庆模式,又何异于审判中国模式?

总之,薄作为当地党委一把手,无疑可谓是只手遮天。有学者认为薄熙来败在其极权人格上。这当然不无道理。但窃以为,讨论官员的道德问题其实意义不大。依照大卫?休谟着名的“无赖假定”,应把所有的掌权者都先假定为一心只为私欲的无赖。关键是在于通过合理而又有力的制度约束,确保即使是魔鬼掌权,也能使其既积极为民众尽职而又不能违法作恶。

试想,如果薄的权力能够受到有效地制约和监督的体制下,薄还能够如此为所欲为,以至于走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境地?这种绝对权力恰如大片《指环王》中魅惑和魔力无边的魔戒。现实中鲜有人能抵挡住对绝对权力的诱惑,一如电影中人物之于魔戒。绝对权力与魔戒一样,也会害人。人们总是试图俘获更大的权力,但又何尝不是被权力所俘获?绝对权力不止是荣耀与地位的权杖,也可能是身败名裂的陷阱。

而高度集权的体制,必然会激发和纵容为官者内心的为所欲为的冲动和快感。这种体制对为政者自律性的要求无疑也是最高的——这也这正是中国总是不断推行旨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的运动的根本原因。然而,这种思维和做法早已被历史证明,其作用只能是暂时和局部的;要从根本上约束官员滥权,就必须通过外在的制度约束,即麦迪逊所言的“以野心对抗野心”。

而正是此高度集权的体制下,一方面既成就了薄,但另一方面却又恰恰导致了他的优势自我膨胀为刚愎自用、野心勃勃、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以至于最后局面不可收拾。这也说明,人的优点和缺点其实正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只不过在不同的环境下,表现不同而已!这一切,套用本朝红色经典歌剧《白毛女》的台词,再形象不过:“好的制度使鬼变人,坏的制度使人变鬼!”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薄何尝不是高度集权体制的受害者,薄家的悲剧又何尝不值得同情?尽管这首先在于他咎由自取。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薄郑重宣称:“在法庭上我如实陈述自己的意见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希望公诉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讲我的意见当作是恶劣的行为。当作是翻供。我国法律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设置了公、检、法相互制约的制度,特别是检法的互相制约的机制,还包括辩护人,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如果只听检察机关的一面之辞,会导致冤假错案大量发生”。

薄的这一席话,可谓形象地道出了法治对于制约权力滥用、保障个人权利的关键意义。只是,此言出于薄熙来之口,多少有些讽刺意味。相比被他主导的黑打倾家荡产、身陷囹圄甚至掉了脑袋的“黑老大”和李庄们,他至少享受到了公开而且至少形式上公正的审判,尤其是可以充分地行使辩护权。

薄在他自己沦为被告时,才又呼吁法治与人权,令人既唏嘘又愤恨。与当年刘少奇主席被批斗时才想起宪法,不无相似,尽管其“待遇”和结局不可同日而语。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为何在自己掌权时,不能想到这一点,反而对法治等这些权力制约机制置若罔闻,甚至还极力反对、践踏之?这也正是人性的可悲之处。须知,宪政、民主和法治这些权力制约机制,不单单有利于平民百姓,也同样有利于庙堂之上的官员。

篇二:期末考试答案

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南昌市期末终结性测试卷

八年级(初二)语文参考答案及评分意见

一、语言的积累与运用(21分)

1.默写(1)——(5)题略

(6)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 (7)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2.(1)石头没引起注意。 (2)警察们守卫。

3.A

4.第3句:删去“不”。第4句:将“有效的”移至“办法”前面。

5.略。说话注意对象和礼貌,能清楚地表达意思即可。

6.然而,没有人能断言那些狼藉斑斑的矿坑不会是人类自掘的陷阱。改为陈述句后语气不够强烈、肯定,不能有力地表达作者强烈的环保忧患意识。未改前的反问句更符合原文的意思,告诫人们对自然要有敬畏之心,要居安思危。(改句1分,效果答到一点给1分)

7.略

二、古诗文阅读(13分)

1.作者辞官离京时的心境

2.比喻,表现作者对理想和信念的执着追求

3.(1)映、照 (2)像北斗星那样

4.溪流两岸的形状像犬牙似的交错着,看不出溪水的源头在哪里。

5.作者透过字面写鱼,令我们对那清澈的潭水留下很深的印象,同时以鱼的活泼来表现作者初游时欢悦的心情。(答对一点给1分)

6.表达作者因贬官失意后,政治上的压抑,内心忧伤悲凉(凄苦孤寂)的心境。

7.例:小石潭幽静凄清(内容相近,符合对偶的句式要求即可)

三、现代文阅读(16分)

(一)

1.(1)shěn (2)kuí

2.“庙宇”是人对自然敬畏的寄托。“庙宇”象征着魔力无边的力量。人们期望得到它的庇护,不敢得罪和慢怠它。因此,文章用“庙”而不用房子写的就是这个心理。这样写也帮助了文章体现人性的多面和复杂的一个主题。

3.本文是一篇科幻小说。合理的、大胆、奇特的想像是它的特点之一。文中说,“这个洞似乎是一直通向地球球心的”,然后又说,核废料、保险柜、死尸、垃圾、罪证等,全投向洞中。在此给读者留下想像空间:这么多恶劣的垃圾堆向地球心脏,那后果如何??让大家依据文章的暗示,去想像,为下文的“注意”作了铺垫。

4.人们仍陶醉在自己一手造成的短暂的清洁与美丽的得意之中,尚未觉察到危险即将降临。再一次强调人们还没有醒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破坏了自然环境,即将遭到自然的惩罚。

(二)

1.臭氧层能“吞没”掉90%以上的太阳辐射的紫外线,从而避免了紫外线对人体及地球上所有生物造成的伤害。(1分)臭氧层被破坏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会给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极大的威胁。(1分)

2.从全球来看,大气中的臭氧含量正在逐年减少。(1分)列数字、作比较。(各1分)

3.核爆炸、卫星发射、喷气式飞机的飞行及工农业生产、生活、机动车辆等所排放的

大量废气和氯氟碳致使大气中的臭氧大量地被分解成氧分子,这些人为因素可使臭氧含量减少。(2分。如多写“火山喷发可使大气中臭氧含量减少”一句不得分)

四、作文(50分)

作文评分表(供阅卷教师用)

篇三:语丝社

语丝社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社团。从1924年底自1930年初,历时约五年多时间,以《语丝》周刊为依托,围绕着鲁迅和周作人,在“语丝社”的旗号下聚集了一批后来在文学史上留下赫赫名声的作家和学者,其中既有“五四”时期的文坛老将,亦有1920年代中期于文坛崭露头角的青年作者。除了周氏兄弟,语丝社其他重要成员有钱玄同、林语堂、刘半农、孙伏园、章川岛、李小峰、江绍原、顾领刚、废名、俞平伯等人。语丝社倡导“文明批评”与“社会批评”,实际上继承了《新青年》批判旧思想、旧文化、旧道德和鞭挞社会丑恶与黑暗的精神传统。在思想、文化及政治各条战线上,语丝社与“现代评论派”、北洋军阀政府、国民党新军阀及社会上的各种新与旧的黑暗势力发生了激烈的交锋。从人事上说语丝社与新潮社有非常密切的联系;鲁迅尽管没有参加北京时期语丝社的聚会活动,但以他巨大的感召力和在((语丝})杂志上撰写的大量文章成为“语丝派”的主将和领袖。语丝时期的鲁迅和周作人虽己失和,但同为语丝社的核心人物,他们在与社会上的敌对势力作斗争时却能联手作战,结成了暂时的统一战线。

语丝社早期重要成员李小峰在《语丝》杂志的基础上成立北新书局,语丝社因而与北新书局发生密切的联系。1927年10月《语丝》杂志在北京被奉系军阀查封,之后迁上海出版,已先行抵达上海的鲁迅接替周作人任第四卷《语丝》周刊主编。但此时周作人等语丝社重要成员仍在北京,空间上的距离、时事的变化及人际关系上的一些纠葛,使早已存在的“语丝派”内部的分歧愈加凸显出来,此时语丝社在社会上的影响已无法和北京时期相比。当柔石和李小峰接手编辑第五卷《语丝》周刊时,语丝社事实上己经解体。

莽原社、未名社和狂飘社也是在192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文坛上产生过一定影响的文学社团。鲁迅是莽原社和未名社的领袖人物,这两个社团的其余成员均为崇仰鲁迅的思想、文学与人格的青年作家。鲁迅在语丝社之外团结青年作家成立莽原社,是因为他不满语丝社的“疲惫”与“灰色”,有意培养敢于向黑暗社会挑战的生力军;未名社的成立则主要是为了出版翻译著作和介绍外国文学狂飘社是以高长虹为领袖的青年作家的群集,其成员具有强烈的社团意识,于批判旧思想旧文化方面表现出青年人特有的锐气,在社会上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高长虹也是莽原社的重要成员,他在鲁迅的领导下编辑《莽原》周刊,得到过鲁迅的赞赏和扶持。但鲁迅离开北京南下之后,莽原社内部“狂飘社作家群”与“安徽作家群”之间发生激烈冲突,高长虹迁怒于鲁迅,并公开向鲁迅宣战,导致了现代文学史上一场至今仍聚讼不休的公案。对于高长虹与鲁迅之间的冲突。

没有《语丝》周刊,便没有语丝社。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传媒当然没有今天这样发达和多样化,报刊杂志是当时传播思想文化的主要工具,文人要结社便必然要办报刊杂志;或者是反过来,既办了报刊杂志,便必然会在该报刊的基础上集合结社。语丝社属于后一种情况。朱光潜在论及报刊在现代中国的影响力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现代中国,一个有势力的文学刊物比一个大学的影响还要更大,更深长。”’“一个作家只要在一家著名的刊物上发表几篇文章,那便可能名扬天下,从此便能靠卖文为生,并有可能获得相当高的社会地 位(比如成为一名大学教授),从这个意义上说,杂志刊物真可说是当时社会上魔力无边的“怪物”了。而一个作家如果没有一个刊物作为自己发表作品的较稳定的阵地,那他的文学生涯便一定时刻处于一种危机感之中;即使某个文学社团的刊物接纳了他,其作品能在上面顺利地发表(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但如果没能成为该社团的一员,他便仍然难免寄人篱下之感。这可能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作家们那么热衷于参加文学社团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并非中国的作家们特别缺少“自我意识”和对自由的向往。

一《晨报副刊》与“抽稿风波”

书写语丝社的历史必须从《晨报副刊》谈起,而《晨报副刊》后来却是语丝社的对手“现代评论派”学者文人的重要阵地之一。

《晨报副刊》是新文学运动早期著名的“四大副刊”之一。出版于北京的《晨报》原名《晨钟报》,是以梁启超、汤化龙为首的“研究系”的机关报。《晨报副刊》是《晨报》的副刊,它于1921年10月12日正式出版。按照编者孙伏园的回忆,《晨报副刊》这个名字是鲁迅起的。原来的《晨报》第七版专门刊载学术文艺方面的文章,后来孙伏园得到总编辑蒲伯英的支持,将第七版扩充,改为四开四版单张出版,随同《晨报》附送,因此鲁迅建议将它命名为《晨报附刊》。蒲伯英是前清举人,书法家,字写得不错,又是总编辑,报头自然就要由他来写。不知道什么缘故(可能是为了追求“古雅”和“韵致”吧),蒲伯英却将“附刊” 写成了“副镌”,但是为了尊重鲁迅的原意,报眉仍用“晨报附刊”四个字(后来的文学史著作则按照一般的习惯称为《晨报副刊》)。’

孙伏园1911年曾就读于浙江绍兴山会师范,那时刚刚从日本回国不久的鲁迅担任学校的监督(相当于校长),因此他可算是鲁迅的学生。鲁迅是五四新文学运动成绩最卓著的作家,到了加年代中期,五四新文化运动虽然浪潮己过,但其影响已经在知识界深入人心,这时候仍欲在文化领域做一番事业的人自然会想到鲁迅。孙伏园有编辑才能,也想在出版界做一番事业,他既与鲁迅有师生之谊,平时也较相熟,理所当然就会想利用鲁迅这面旗帜所具有的号召力。著名的中篇小说g((可Q正传》就连载于1921年11月至1922年2月的《晨报副刊》上,这其中自然有孙伏园约稿和催促的功劳。在《晨报》及《晨报副刊》上,鲁迅一 共发表过六十余篇作品,其中著名的除了((6可Q正传》,还有小说《故乡》、《肥皂》、《不周山》(后收入《呐喊》集时改名《补天》)、《兔和猫》、《一件小事》。而鲁迅在1921年至1924年《语丝》创刊之前所写的杂文,绝大部分都发表在《晨报副刊》及《晨报》的增刊上,由此可见鲁迅和《晨报副刊》的关系之深。—考察一下鲁迅一生的写作,不难发现在他成名之后,1920年是他写作和发表作品都非常少的一年。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在1920年《新青年》原有的编辑同人圈子已经解散,并从当年9月出版的第八卷第一号起由陈独秀和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共同编辑,鲁迅在上面发表文章显然己经不太合适;而孙伏园编辑《晨报副刊》是从1921年下半年才开始的事,这段时间鲁迅没有一个可以经常发表作品的稳定的阵地。整个1920年以及1921年的上半年,鲁迅除了创作小说《风波》、《头发的故事》与《故乡》,所做的就是翻译和校勘整理《秘康集》,杂文的写作几乎停止。这说明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表作品的刊物对于写作者来说是多么重要,同时也说明编辑的“催逼”在文学和知识生产中起着不可小视的作用。

不仅鲁迅,另外如周作人、刘半农、钱玄同、林语堂、章川岛、顾领刚等人也都在《晨报副刊》上发表过大量文章(这其中当然和孙伏园任编辑有非常大的关系)。比如周作人,在孙伏园主持《晨报副刊》不久,即在该报上开设《自己的园地))专栏,从1922年l月22日起至1922年10月12日,共发表文章18篇(后均收入周作人自编文集《自己的园地》),而在专栏之外发表在《晨报副刊》及《晨报》上的文章更达79篇—总计起来,1922年周作人在《晨报副刊》及《晨报》上发表的文章将近百篇,平均不到四天即有一篇文章发表;另据初步统计,周作人仅在1924年2月份就在《晨报副刊》发表16‘篇文章另外各月发表文 章数为:1月份8篇,3月份7篇,4月份6篇,5月份6篇,6月份5篇,7月份6篇,8月份2篇,9月份6篇(另外一篇《舍伦的故事》则发表于由王统照主编的《晨报·文学旬刊》)。

但是到了1924年下半年,情况却发生了变化。这是因为从欧洲留学回来的刘勉己取代蒲伯英担任了《晨报》代理总编辑。他对孙伏园所编的副刊极为不满意,决定要进行“改革”。但是刘勉己的“改革”却要拿鲁迅的一篇稿子开刀,可能是孙伏园怎么也想象不出的事。以鲁迅当时在文坛在思想界的声望,他给《晨报副刊》写文章说是“赐稿”,应该并不算太过分。

鲁迅的那篇稿子是《我的失恋》,副标题“拟古的新打油诗”。鲁迅后来在(((野草)英文译本序》中说:“因为讽刺当时盛行的失恋诗,作《我的失恋》。”2按照孙伏园的回忆,稿子

本来已经发排,但就在出报的头天晚上,他到《晨报》馆看大样时,却发现刘勉己将鲁迅的文章抽掉了。孙伏园的脾气也是够不小,他当时就“按捺不住火气”,刘勉己说鲁迅的那首诗“实在要不得”,但是在孙伏园的质问之下一时又说不出何以“要不得”,孙伏园气急之下竟“顺手打了他一个嘴巴,还追着他大骂一顿”。3他倒是出了一时之气,但要想再在《晨报》馆待下去就不可能了。

《我的失恋》后来登在创刊后的《语丝》第四期上(此次发表鲁迅又增写了一节),并收入《野草》集。这首讽刺诗当然不能说多么出色(鲁迅的格律诗成就很高,但他并不以白话诗见长),但刘勉己说它“实在要不得”,却有更为复杂的原因。据有的研究者的分析,鲁迅的这首《我的失恋》讽刺的对象并不是一般写无聊的失恋诗的“诗人”,而是确有所指,那就是两年前(1922年)从欧洲回来的徐志摩4。《晨报》是“研究系”的报纸,而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得意门生,刘勉己看出了鲁迅讽刺诗的所指,他当然要抽去那篇已经孙伏园编发的稿子。除了人际关系方面的纠葛,思想观念、文化背景、价值认同以及审美趣味方面的差异甚至对立是存在于这次“抽稿风波”背后的“潜文本”。事隔五年之后,鲁迅写成《我和<语丝》的始终》,其中提到刘勉己“决计”对《晨报副刊》进行“改革”时,“己经得了‘学者’的指示’,,5这当不是无端的猜测。刘勉己“改革”的力度不小,不仅鲁迅的稿子在出报之前被抽去,此前不久,周作人记录整理的《徐文长的故事》也在连载了两期共八则之后遭到“腰斩”。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知识界,主要由欧美留学生组成的“自由知识分子”和主要由日本留学生组成的“激进知识分子”构成了两个互相对立的阵营,在新文化运动早期,面对共同的敌人—腐朽封建文化和列强军阀—他们尚能联手作战,在“五四”的浪潮过去之后,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便愈演愈烈,终至分道扬镰。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和周作人的私交也相当不错,在一般人看来他当然是属于周氏兄弟“圈内”的人,《晨报副刊》一旦由从欧美回国的留学生主政,他在报社里的处境岂能好得下去?他打刘勉己的那一耳光不会只是出于一时冲动,6也并不全是为老师鲁迅感到愤愤不平,可以想见在此之前他一定已经受了“代理总编辑”不少的气。

孙伏园后来回忆说,他第二天就去了鲁迅那里,告诉鲁迅说他从《晨报》馆辞职了。鲁迅认为孙伏园丢了《晨报副刊》编辑的饭碗与自己有关,就给了孙伏园“很大的安慰”。7这与鲁迅的说法是一致的:“但我很抱歉伏园为了我的稿子而辞职,心上似乎压了一块沉重的石头。””

《语丝》杂志的创办和语丝社的成立,当然有远为广阔和复杂的政治时事及思想文化上的背景。但《晨报副刊》的这次“抽稿风波”确实成了直接的催生剂。

二.先有《语丝》杂志,后有语丝社

语丝社的另外一个重要成员章川岛在回忆文章中说过这样一番话:在《语丝》的发刊词中,虽然第一句话就说:“我们几个人发起这个周刊??”在实际上,《语丝》并不是一个“同人刊物”,即这十六个长期撰稿者,原也没有一个什么“党”或“派”,只是这十六个人之中有几位一一当然鲁迅先生也是其中之一,常常在《晨报副镌》投稿,感到在孙伏园辞职之 后,《晨报副镌》将是另一副面目,而我们这几个人总还是要动动笔写写文章的,就不如自己来办一个刊物。先并没有要借此来专讲“趣味”,只是如果有人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来讲,也不妨讲就是了。??9章川岛的这篇回忆文章写于1956年,事隔三十多年,他说《语丝》杂志不是一个“同人刊物”,当然不是他的回忆有误,而是由于在五十年代中后期中国的政治文化语境里,“同人刊物”是一个犯忌的概念,事实上《语丝》杂志是个不折不扣的“同人刊物”。但章川岛的回忆却也指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先有《语丝》杂志,然后才有作为文学社团的语丝社。

最初建议创办《语丝》杂志的是孙伏园。他从1920年接手李大钊编辑《晨报》专门登载学术文艺方面文章的第七版,后又扩大为副刊,到1924年,《晨报副刊》己成为社会影响

和发行量都不容忽视的大报,期间他自然付出了不少努力和心血。孙伏园有编辑刁‘干,也想在出版界做一番事业,现在却由于《晨报》主编的人事变动而失业,肯定于心不甘。如果能另创一个新的刊物,而且办到其社会影响和发行量都超过《晨报副刊》,那岂不是对《晨报》炒他鱿鱼最好的“报复”么?在1924年10月至11月的鲁

魔力无边

迅日记当中,有多次孙伏园来访的记载,这并不奇怪:孙伏园非常清楚,要创办一份新的刊物而且要让它的影响超过《晨 报副刊》,单靠他一个人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他必须找到一班在学界文坛已成“气候”的作家学者支持设想中的刊物,有了他们作为基本撰稿人,未来的杂志刁‘能在北京乃至全国的文化界异军突起,站稳脚跟。他先去找鲁迅,然后去找周作人—尽管此时的周氏兄弟己经失和,但他无论与鲁迅还是与周作人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再通过鲁迅、周作人联合起北京文化界有实力和影响的人物,接下来再办一份有影响的刊物就有了非常好的基础了。

孙伏园的提议得到鲁迅的大力支持。一来鲁迅觉得孙伏园失去《晨报副刊》的编辑位置与自己有关,二来也许鲁迅觉得《晨报副刊》“改革”之后,他需要另外一个“可以说话”的地方。在现代社会,报刊杂志是知识分子重要的言论空间,是文化运动和文学生产的重要组织者,它们所具有的影响力和可能发生的作用是每一个有“现实感”的知识分子都不会忽视的。五四时期的陈独秀主办《新青年》,是他从事政治革命屡屡失败之后试图通过思想革命来改造中国社会;而胡适、傅斯年等“自由知识分子”也有过“入政府不如组党,组党不如办报”的认识。’”后来朱光潜也曾对此问题一针见血地指出:“在现代中国,一个有势力 的文学刊物比一个大学的影响还要更大,更深长。””就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现实而言,这话并不算太夸张。无论是“激进知识分子”,还是“自由知识分子”,甚至无论他们将自己的价值取向定位于“庙堂”,“广场”,还是“岗位”,他们都一致认识到了报刊杂志对于现代社会的意义。

得到鲁迅和周作人的支持,孙伏园就去联络其他人,希望他们成为未来刊物的撰稿人。周作人1924年11月2日的日记有这样的一记载:“上午在家。下午往访适之。又至东安市场开成北楼,同玄同、伏园、川岛、绍原、颇刚诸人,议出小周刊事,定名曰《语丝》,大约十七日出版,晚八时散。”’2这应该是第一次的“语丝聚餐会”,孙伏园充当了召集人的角色。鲁迅未参加第一次语丝聚餐会(以后也从未参加过),这是因为此时鲁迅与周作人的关系已经破裂,只要是周作人在的场合,鲁迅便不会露面,以避免不必要的尴尬。

章川岛参加了筹办《语丝》的第一次聚餐会。他的记忆中,《语丝》在正式出版之前,孙伏园曾写过一份“红字白纸约摸四开报纸大小的广告”,’3这份广告后来也曾经在《语丝》第三期的中缝登过。这份广告上说《语丝》杂志“由周作人、钱玄同、江绍原、林语堂、鲁迅、川岛、斐君女士、王品青、衣萍、曙天女士、孙伏园、李小峰、淦女士、顾颇刚、春台、林兰女士等长期撰稿’,。章川岛在回忆文章中还说:

在孙伏园辞去《晨报副刊》的编辑以后,有几个常向副刊投稿的人,为便于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受控制,以为不如自己来办一个刊物,想说啥就说啥。于是由伏园和几个熟朋友联系,在那年(一九二四年)的十一月二日正好是星期天,钱玄同、江绍原、顾领刚、周作人、李小峰和我在东安市场的开成豆食店集会,决定出一个周刊,大家写稿,印刷费由鲁迅先生和到场的七人分担,每月每人八元。刊物的名称大家一时都想不出来,就由顾领刚在带来的一本《我们的七月》中找到“语丝”两个字,似可解也不甚可解,却还像一个名称,大家便同意了。就请钱玄同先生题签.次日即由伏园去报告鲁迅先生,他表示都同意。后来又由伏园去联系了几位,就写了一张石印的广告,说这个周刊将在何时出版,是由某某十六人长期撰稿,到处张贴、发散。一个星期后,《语丝》便出世T。第一期只印了两千份,原打算卖不掉就送人的,但在几天内就卖完了,仃阅者尤其是外埠的,还不断汇款来仃阅。记得第一期就先后再版了七次,共印一万五千份。’4

章川岛的这个回忆可说相当重要,因为它几乎将《语丝》筹备时期各方面的情况都说到

了。刊物印刷费的问题,鲁迅说他是一次交了十元,之后就“不见再来收取”。鲁迅所出比商定的多出2元,尽管那时他的经济状况并不好。章川岛在他的另一篇回忆文章说“至于《语丝》所需的印刷费,当时商定:由鲁迅先生、周作人先生、伏园和我,四个人按月分担。”15章川岛的回忆与鲁迅所说并不矛盾,这是因为《语丝》出了第一期之后就大受读者欢迎,因为销路很大,杂志有不少赢利,印刷费自然可从这赢利中开支,而用不着由编辑人员来“按月分担”了。现在不清楚的是,出了《语丝》最初的印刷费用的,除了鲁迅之外,到底还 有哪些人。

“语丝”名字的由来,章川岛说得很清楚,是当时大家都想不出什么好的名字,便从顾领刚所带来的一本《我们的七月》中“找到”的,至于是怎样“找到”的则语焉不详。鲁迅则在回忆中说:“那名目的来源,听说,是有几个人,任意取一本书,将书任意翻开,用指头点下去,那被点到的字,便是名称”。’6鲁迅说的没有章川岛具体,也没有说《语丝》的名字是“任意翻开”的“任意”一本书中连在一起的两个字,还是“分二次”找到而凑在一起的。三十多年后周作人回忆说:“记得刊物名字的来源是从一本什么人的诗集中得来,这并不是原就有那一句话,乃随便用手指一个字,分两次指出,恰巧似懂非懂的还可以用。”’7周作人的这种说法流行多年,没有人提出异议。直到进入二十一世纪,刁’有当代学 人和编辑家龚明德提出另一种新的看法。’8章川岛说《语丝》得名于出席第一次“语丝聚餐会”的顾颇刚所带来的一本《我们的七月》,显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顾领刚在当日(1924年11月2日)的日记中有下列记载:到市场开成食堂,为伏园办周刊事,夜饭而归。 伏园以晨报侵夺文字之权,辞出。拟办一周刊,今日开会。到者有启明先生、绍原、小峰、廷谦、伏园,及予。命名久不决,予看平伯诗中有“语丝”二字,颇写意,不落褒贬,提出之,通过.’9

《我们的七月》是朱自清、俞平伯等组织的“我们社”所出版的不定期综合性文艺丛刊中的一种,署0.M.编,1924年7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2“内容包括散文、新旧体诗、短评、随笔、书信等。除封面设计《夏》署名丰子恺外,所刊二十篇作品均不具作者姓名。顾领刚当天手中所持的那一本《我们的七月》应当是俞平伯送给他的。其中的150一151页有未署作者名的《小诗》两首:一词的“命名权”—如果龚明德的考证成立的话—一事也一直不为人知。23有了固定的“长期撰稿人”,征集到了一定数量的稿件,有了第一期的印刷

费用,就可以开始准备出版刊物了。计划中的“小周刊”终于在1924年11月

17日正式出版。11月17日是星期一,正是周刊出刊的日子,但第一期的《语丝》 实际上在上一个星期六就印好了。11月15日这天李小峰和孙伏园就将印好的杂

志送到了鲁迅先生手上。

看起来这确实是一份不起眼的“小报”:16开的版面一共才8页!这时候可

能不会有人想到,这样一份小报将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史以及思想史上占有一

个多么重要的位置!

以下是《语丝》第一期的目录:

发刊词 开明: 伏园: 鲁迅: 钱玄同: 开明:川岛:绍原:衣萍:鲁迅:《生活的艺术》

《记顾仲雍》《论雷峰塔的倒掉》《祝爱新觉罗君迁升之喜并祝进步》

《清朝的玉玺》《夜里的荒唐》《译自骆驼文》《月老和爱神》((“说不出”》

其中的开明即周作人。本期一共七位作者发表文章,除了孙伏园外,都是早

期《语丝》撰稿人的“基本班底”。鲁迅一人贡献两篇文章,周作人加上发刊词

提供的文章共三篇,这也象征着周氏兄弟在语丝社中无可替代的重要性。不过从 文章的内容看,鲁迅以欢呼雷峰塔的“终究要倒”,周作人则宣称“中国现在所

切要的是一种新的自由与新的节制,去建造中国的新文明,也就是复兴千年前的

篇四:尘埃初定谈薄案

尘埃初定谈薄案:发现真实的中国政治

今天上午10点,举世关注的薄熙来案一审宣判。这场轰轰烈烈的大戏,终于尘埃初定。薄案之所以如此备受关注,其实并不在于允许微博直播或庭审纪录公开,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主政重庆期间,以“唱红打黑”为符号的一系列大张旗鼓的强权、民粹和极“左”措施。这固然为他博取了广泛的关注和不少的喝彩,但也因此招致了更多的憎恶,尤其是自由派,以及不少体制内人士。

这还在于,薄在中国官场中显得如此卓尔不群,极具个人魅力,距离权力顶峰也只差一步,无疑可谓中国政坛上一颗夺目明星。无论如何,薄都算得上能员干吏,他精力充沛、雄心勃勃、敢想敢干;而且形象洒脱俊朗、能言善辩,并擅长表演造势,博取民心,不乏忠实拥趸。总之,即便在真正的民选体制下,薄也完全可能在政坛脱颖而出。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尝言“薄书记是大陆的马英九”,这不仅是对其外在形象的嘉许,也不无对其政治前途的肯定和期许。

同时,他又有着马英九所不具备的雄厚政治根基和家底:其父乃新政权元勋,后来还位列真正掌握中国最高权力的“八老”前茅,又以长寿而成为“三朝元老”……其妻同为高干之后、娇美干练;爱子帅气倜傥,相继就读世界各顶尖名校……无论如何,他都会为大多数人艳羡乃至妒忌。

然而,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步步升,眼看他搞黑打,眼看他唱红歌,眼看他烈火烹油、轰轰烈烈;再眼看他轰然倒台,夫妻相继受审于世人面前,公然互讦;乃至为自辩脱罪,不惜自爆心腹属下与其妻偷情的惊人家丑……这一切,怎不令人感慨万千、一言难尽?

表面上看,薄实在很“不幸”:如果没有那一记耳光、没有王立军夜奔美领馆这些极富戏剧性的小概率“事故”,他至少可以安全着陆。但其实,正是当下这种权力不受制约的高度集权体制,一方面既成就了薄,但另一方面却又恰恰导致了他的优势自我膨胀为刚愎自用、野心勃勃、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以至于最后局面不可收拾。

这从薄案审判中,就可以清晰地看出其中的端倪——这也正是薄案公审的一大意义,即:把中国政治生活前面厚厚的幕布,无意间掀开了一角,让普通人也得以更为真切地窥见其一斑。这里姑且略举几例:

例如,在审判过程中,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指证薄有罪的证言,被公诉人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其实早在薄出事后,黄就已多次正义凛然、痛心疾首地讨伐过薄。但薄在位时,黄对薄是何等的毕恭毕敬。黄这种前后矛盾、自我掌脸的表现,为许多人所诟病。不过,他虽在法律上是重庆人大选出的当地行政首长,但在实际政治地位却比薄要低得多,也仍不过是薄的高级马仔。由此说来,黄当时的表现也并非完全不可以理解。

庭审中控辩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是:即便是王立军这样的地方副部级高官,薄熙来也可以当着其他官员的面,怒掴其面,并厉声斥骂。薄熙来撤免王,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无论是检方指控的为掩盖其妻杀人,还是薄自辩的对王立军人格的不齿,都明显超越了现行法律和体制内的组织人事制度,而又几乎不受人任何阻碍,都说明了“一把手”实际权力是何等巨大而又不受制约。

本来,从法律的层面上讲,无论是依照宪法还是地方人大与政府组织法,撤免王立军的公安局长职务,应当由市长提请人大决定。同时,依照真实的组织人事制度,撤免王立军还应报公安部同意,并要由重庆市委常委会依照集体讨论通过(在此过程中,对薄撤免王的提议,依照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市委常委们本可以多数票否决),最后作出正式的书面决

定。

但对于如此严重违法违纪的重大人事任免,至少在已经公开的报道和庭审纪录中,并未看到当时有官员表示反对;而在庭审中,检方向给法庭出示的证据中显示,有个别官员表示当时曾提醒过薄,撤免王立军要报请公安部批准,并需要作出正式的书面决定。这一“提醒”是否真的存在姑且不论,但至少没有起到作用。

这也可以使我们更为清晰地看到,在中国,法律规定、真实制度和潜规则这三者的微妙、复杂的差异与张力。比如,公共官员任免由人大决定乃属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党管干部才是真实制度,站队、忠诚或砸钱跑官则是潜规则。而这也正是中国法治不彰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这至少说明,在真实的政治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并非是法律制度,而是(党内)内部规章制度,甚至是潜规则。

薄对其妻杀人的筹划到实施,原本都并不知情,对此控辩双方都并无异议。在薄不知情的情况下,薄妻就能够轻而易举、肆无忌惮地杀死尼尔伍德。这并非因为薄妻其手段有多么高明,而首先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警方本来是打击犯罪、保护个人生命财产的公共部门,然而以王立军为首的警方官员,竟然不仅事后掩盖杀人,还在事前积极谋划、协助和怂恿。而且,只是一把手夫人的薄妻,竟可以擅自带人查抄王的公办室,并非法羁押、审查不够驯服的警方领导。而一把手夫人如此巨大的“影子权力”,则无疑正说明一把手的实际权力是何等巨大而不受约束。

也正是在这种高度集权体制下,薄才可以丝毫不用做任何表示,就有那么多商人挖空心思、不惜成本地给其家庭输送利益——薄辩称他并不知情,其实反而恰恰说明其权力是何等的巨大;也正是在这种体制下,才会有一干女性愿意投怀送抱,与他“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而绝不仅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

薄在法庭上被指控的罪行,无论是涉案金额2千余万的贪贿、非法打骂、解职王立军致其潜逃,在当下中国的官场上,其实都无甚稀奇。薄被指控的罪行和其之前被披露的滥权行为相比,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这次审判中,薄之前的滥权罪行被有意切割了。例如,薄在重庆时,大搞“文字狱”,哪怕网民匿名发几句牢骚都可能被滥施以劳教。如果说这未必直接体现薄的意志,那么黑打企业家却无疑是在薄一手决策和领导下实施的。具体方式是以公安部门为主导、检察院和法院配合,有罪推定、先定后审、政法一体、联合办案、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迫害律师……

其直接结果是,重庆不仅三位最富有私营企业家在打黑中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还有一大批次富有的私营企业家也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他们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定义的模糊性和“涉黑”罪名的易株连性,任意追诉和滥用刑法中涉黑条款,即使是身家数十亿的企业家,其财产、自由乃至生命,都可以随意处置。而且据称,打黑中公安部门代替法院主导财产刑执行,涉黑当事人和亲属甚至连知情权都没有;“打黑”所没收的千亿财产,只有9.3个亿进了国库(盛洪:《重庆模式只是“中国模式”的一种极端形式》,共识网)。

以彭治民案为例。彭治民不仅是当地的第一大私营企业家,还是当地的人大代表。然而仅仅是因为彭对打黑提出过一些微弱的异议和批评,彭就被斥为“诽谤打黑除恶成果”、“挑衅司法尊严”、“影响了重庆形象”。最终人们只在报上看到一个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通稿(参见童之伟:《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系列》,国际财经网)。

薄在重庆的一系列做法,将绝对权力滥用的危险,展现地淋漓尽致。也许正是上述如此恶劣违法的手法,才会使王立军更为深刻地感知到这种体制的厉害。哪怕是王立军这样的高级警官,也会感到一旦触怒薄,完全可能莫名横死,于是才不得不孤注一掷,选择夜奔美领

馆的这招险棋、下策和不归路。事遂不可收拾。因此,作为薄落马导火索的王立军事件,看似偶然,但在这种高度集权体制下,又何尝没有一定的必然性?

可见,薄被指控的贪腐,其实并非其主要罪行;在中国当下官场,就被指控的数额而言,薄甚至可谓清廉,至少许多百姓的观感恐怕会如此。而相比之下,薄践踏法治的危害远甚于贪腐。因而,其实更应该起诉的是他践踏法治的罪行。否则,对推动社会进步意义不大,也难以让薄的同情支持者所心服口服。

而之所以做这样避重就轻的选择,直接的原因可能在于,上一届最高领导层中,除了胡温两位之外,都曾亲临过重庆并对薄的做法给予过肯定和赞誉;如果审判薄在重庆的做法,无疑也是给那些领导人难堪。当然,最根本、深层次的原因恐怕在于,其实薄唱红打黑为代表的重庆模式,其实只不过是中国模式的极端化而已,都是人治、官治而非法治。因此审判重庆模式,又何异于审判中国模式?

总之,薄作为当地党委一把手,无疑可谓是只手遮天。有学者认为薄熙来败在其极权人格上。这当然不无道理。但窃以为,讨论官员的道德问题其实意义不大。依照大卫?休谟着名的“无赖假定”,应把所有的掌权者都先假定为一心只为私欲的无赖。关键是在于通过合理而又有力的制度约束,确保即使是魔鬼掌权,也能使其既积极为民众尽职而又不能违法作恶。

试想,如果薄的权力能够受到有效地制约和监督的体制下,薄还能够如此为所欲为,以至于走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境地?这种绝对权力恰如大片《指环王》中魅惑和魔力无边的魔戒。现实中鲜有人能抵挡住对绝对权力的诱惑,一如电影中人物之于魔戒。绝对权力与魔戒一样,也会害人。人们总是试图俘获更大的权力,但又何尝不是被权力所俘获?绝对权力不止是荣耀与地位的权杖,也可能是身败名裂的陷阱。

篇五:说说方圆哲学和方圆之道

说说方圆哲学和方圆之道

“方”和“圆”是最为普通的几何图形,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可见他们的踪影;而由方圆引出的“方圆文化”以至“方圆哲学”和“方圆之道”,就没那么普通了。这方圆文化、方圆哲学和方圆之道到底该怎么去看?我们从中又能“悟”到些什么呢?一旦真要“追究”起来,还真得费点功夫:

在众多的世间形状中,最有特色的就要算方与圆了。方形与圆形,是两个最基本的几何图形。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一切立体图形中最美丽的是球形,一切平面图形中最美丽的是圆形”。圆形在自然界中随处可见。用动的眼光看,大至宇宙、小至粒子,都有圆的痕迹:星球及其运动轨道,下落中的水滴,石块投入水面产生的波纹,树干的截面等。用静的眼光看,圆具有高度的对称性,其形状增之嫌多,减之嫌少,唯此最为完备,匀称、稳定、和谐。再观方形,方形拥有四边四角,代表着四面八方,其特点是平稳正直,不曲不斜,泾渭分明,四平八稳。但受客观环境影响,自然界中真正方形的事物,几乎无处可寻。然而,圆虽曲,却随手可画;方虽直,但做起来很难。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圆”是所有圆弧和曲线的概括,“方”是所有直线和角的概括,世界上任何形状和运动的轨迹都可以概括为“圆”或者“方”。 现代高等数学中直线和曲线关系的理论也与中国古哲学的这种方圆观相吻合,将直和曲在一定的条件下等同起来,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高等数学的主要基础之一是这样一个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直线和曲线是一回事。”而“微分学不顾常识的一切抗议,竟使直线和曲线在一定条件下相等,并由此达到那些坚持直线和曲线等同是背理的常识所永远不能达到的成果。” 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特别强调:“直线和曲线在微分中终于等同起来了。”中国古哲学的这种方圆观在现代唯物辨证法哲学中也有反映,唯物辨证法中著名的对立统一和普遍联系规律就明显反映了方,而著名的否定之否定的波浪式循环式发展规律就明显反映了圆。

说到中国的方圆文化,应该说发源于古代的“盖天说宇宙观”,古人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古文《周髀算经》中就提到“方属地、圆属天,天圆地方”;《晋书·天文志》也有“天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的说法,很明显,古时候的中国人认为天的样子就像一个倒过来的碗,覆盖在大地之上,大地则是平坦的,并且是个有棱有角的四方形,就像下棋用的棋盘,所谓东西南北四方,应该是针对这种几何图形而来。

既然人们认为天圆地方,那么“方圆”便成了世界,而这“方圆”便影响了人们对世界万物的认识,把“方圆”做为一种观念来行事,圆用规而成,方由尺而就,于是,孟子就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于是,人们就觉得做人也要如此,并聪明的把人们的言行规定为:行方智圆(李泌:“方如行义,圆如用智,动如呈才,静如遂意。”以“外圆内方”意蕴人格)。所为“行方”,是指做人要有棱角,要遵循规矩,要坚持做人的原则,要有人的骨气和品格,要里表一致。所谓“智圆”,就是说为人处事要周到细密审慎干练,要把事情办的圆满。因此古人遵循外圆内方的做人遵则,看来很有道理。黄炎培在给儿子的座右铭中写过四句话:“和若春风,肃若秋霜;取象于钱,外圆内方。”,就是希望儿子象古铜钱那样外圆内方,对人要宽容和善,象春风一样,对自己要严格要求,象秋霜一样严肃。这里用于比喻的古铜钱——“方孔圆钱”正是中国方圆文化的体现。

秦半两

方孔圆钱是我国历代钱币的基本形态。春秋战国时的货币形式多样,但秦始皇统一货币以后,就一律采用秦币的圆形,当然圆形币比刀币、贝币使用方便。在此之前的圆形钱币也是圆孔的,单纯为了携带方便,但自秦半两始,一律为方孔圆钱,那是因为在钱铸好后,需要将毛边磨平,古人是用一根方形的长棒将钱串起来然后打磨,而圆孔是无法完成这项工作的。这种外圆内方型钱币流通两千多年,到清末民初才绝迹。之所以一直为封建王朝各代沿用,除了圆形造型整齐划一、便于流通使用外,更重要的是与古代普遍流行的天圆地方宇宙观有密切关系。战国《吕氏春秋》,为秦国统一天下、治理国家提供了思想武器:“天道圜,地道方。圣王之法,所以立上下。何以说天道之圜也?精气一上一下,圜周复杂,无所稽留,故曰天道圜。何以说地道之方也?万物殊类殊形,皆有分职,不能相为,故曰地道方。主执圜,臣处方,方圜不易,其国乃昌。”这或许是秦始皇采用外圆内方钱币的主因。其后的论述还有:“圆方者,天地之形。方属地,圆属天。天圆地方。”西汉的《大戴记》说“上首谓之圆,下首谓之方”,“天道曰圆,地道曰方”。说明天地与君主的关系。东汉班固等编撰的《白虎通义》更从经学上予以解释:“天者何也?天之为言镇地,居高理下为人镇也。”晋鲁褒描述:“钱之为体,有乾坤之象。内则其方,外则其圆。”这样,外圆内方的钱币,用意是天命皇权,寓意是乾坤之象,造意是不易乃昌,最后上升到理想、神化和艺术美的最高境界。

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文化的发展必然具有历史的连续性。秦以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哲学思想便始终居于统治地位,因而孔丘的经济、文化思想对后世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汉武帝崇尚中庸,铸行“五铢”钱。废止了私铸,统一了铸币权,进行了成功的币制改革,奠定了中国钱币形态的基础。使儒家思想与钱币形态神妙地熔为一炉。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内方外圆、天人合一的中庸之道成为千百年中国文人志士追求的最高思想境界。而“方圆相融”的币形,也就成为中国人宇宙观和文化心态最理想、最形象的载体和图腾。孔丘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即重义轻利。“义”表示一定的社会伦理规范,“利”

表示人们谋取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的活动。利义观不仅是一个哲学范畴,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范畴。历史上关于义与利关系的争论是很激烈的,但无论如?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w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我浴耙濉蔽剑浴袄蔽玻皆蚕嗳诘墓鄣闶侵诳谝淮堑摹7娇自睬晌謇叵底钚蜗蟮牟觥?/p>

正当方孔圆钱与中庸之道在东方融合之时,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不谋而合地提出了自己的“中庸为美”学说。他说:人的行为无非分为三种:过度、适中和不及。勇敢位于懦怯与鲁莽之间;节制位于放荡与冷漠之间;中产阶层位于巨富与赤贫之间??。这位学者推崇“适中”,赞赏“勇敢”、“节制”,主张“发展中产阶层”。这似乎告诉我们中庸之道绝非中国人独有。但是,中国人的聪明在于“中庸之道”衍化成了一个具体的、魔力无边的形象——方孔圆钱。方孔圆钱通行的二千多年,正是儒家圣殿里烟火缭绕的鼎盛时期。这种方孔圆钱影响的范围包括中国、朝鲜、日本、越南以及东亚,这些东方的国家与地区无不尊崇儒教。而在未受到儒家哲学影响的西方,虽有亚里士多德的“适中”思想,却也未能产生可与方孔圆钱比肩的币形。

方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常见的一对概念,其内涵具有无穷的丰富性、相对性和多样性。一般来讲,方具有静态、部分、规则、原则性等含义;圆具有动态、整体、圆满、灵活性等含义;方与圆相辅相成,方以不变应万变,圆以万变应万变。有方无圆则拘泥,有圆无方则不立,方圆相济才能和谐。“天圆地方”是中国古人对天地的看法。“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天之大,包容四野,孕育万物,由此生发出中国古人“天圆地方,有容乃大”的宇宙观,进而衍生出了“外圆内方”的中国文化中的处世哲学。方乃做人之本,圆乃处世之道(“方圆之道”);何时该方,何时该圆;方到什么程度,圆到什么程度;都恰到好处、左右逢源,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的平坦和顺畅。可以说,“方圆之道”是一种为人处世的妙方,它的基本含义是“做事要方”、“做人要圆”。人活一辈子,无非是“做人”与“做事”两件事。做事难,做人更难。恰到好处地做人做事,需要极高的素质、悟性和技巧,这是做人的高尚境界。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执方圆行天下”的说法了。就是说要

字数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