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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要交税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22:19:41 作文素材
赠与房产要交税吗作文素材

篇一:房产赠与需缴纳的税费

房产赠与需缴纳的税费

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

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710000以上0.1

2、赠与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契税:成交价×1.5%;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6、房产登记费:100元。

■实例:

问:现在有一套房子,是父亲要赠与孩子的,我想要知道的是详细的费用。

房子是在以前买的,买的时候价格是50多万,分期后价值是70多万,现在的价值大概是200万左右,150多平米的房子。

我现在想知道整套房子过户过来全部的费用,包括公证费用,所有的税,评估费什么的。

希望回答的扣紧主题回答我,我只想知道里面所需的费用,以及有什么办法可以省些费用吗?赠与过户会比买卖过户贵吗?总之,我想彻底的了解费用就是了。

回答:办赠与还是过户,其实很好判断!

就看你房子是不是普通住房?满不满5年?评估价和原购置价的差额大不大?

如果是交易过户:

一、营业税,150多平米的住宅房是非普通住房,

如果购置5年以内,按全额的5.6%,200万元×5.6%=11.2万元。

如果购置5年以上,按差额的5.6%,(200万元-50万元)×5.6%=8.4万元。

二、个人所得税。差额的20%;或者核定征收,国家规定1%-3%,具体问当地。

如果购置5年以内,按差额的20%,(200万元-70万元)×20%=26万元。

利息支付凭证需齐全,否则,(200万元-50万元)×20%=30万元。

或者全额的1%-3%,一般1%,200万元×1%=2万元

如果购置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只要你父亲书面声明一下即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契税:国家规定3%-5%,一般3%,200万元×3%=6万元。

四、免征印花税。

如果是赠与:

一、营业税。免征。

二、个人所得税。免征。

三、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

四、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

五、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

由上可见,赠与比交易多2%4万元的公证费,而交易的话,营业税就起码8万多,两者比较一下,应该就很清楚了!

去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吧!需要父母、兄弟姐妹全部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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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拿公证书,去税局交契税,房管部门办房产证。

房产赠与、继承、过户那个费用比较少点

(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三)通过买卖取得房屋办理过户的费用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房产赠与、继承过户如何办理费用多少?.2008年

房屋赠与的转移登记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办事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房屋继承、受遗赠的转移登记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房屋继承、受遗赠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继承书或者遗赠书记载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因房屋继承、受遗赠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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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继承书或者遗赠书(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死亡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受遗赠的还应当提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三)办事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4、受遗赠的,还应当缴纳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

赠与过户与继承房产交易过户相关费用2012年 赠与过户

费用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⑶契税的征收 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 证复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继承房产的费用有 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⑵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2. 3 1. 2 继承房产交易过户1

太原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八、继承(必须父母都不再世)

走公证 免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交易费=6元/m2

赠与房产要交税吗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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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房产过户规定

房产过户审核什么,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房产过户审核什么?

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一、房产继承过户的程序是什么

需要先办理公证,让所有的法定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之后带着身份证明、公证书、房权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即可,每平方需缴纳1元手续费和登记费80元。可以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你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共有人工本费80元)。

二、房产继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产过户的税费: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产过户的税费: ...

怎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房产继承产生的费用有哪些?

一、怎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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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

法院如何处理遗产房产,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一、法院如何处理遗产房产

法院在处理遗产房产时,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其他方相应的补偿;

2、若各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各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4、若继承房产系农村的宅基地房或新式里弄房,则可由法院作出房产分户的处理,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院的判决作出房产分户和一个房地产证分为几个房地产证的处理进行分割房产。

二、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房产继承过户手续的如下:

...

独子继承房产须办理过户吗,怎么办理房屋继承过户

一、独子继承房产须办理过户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家中独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继承开始时就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果其欲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将该房产转让、赠与给他人,那么必须先办理其为该房产所有人的物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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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赠与、买卖房屋纳税问题

一.近亲属之间赠与房屋所涉及的税的问题

1. 需缴纳契税

A.《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9月14日)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

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 缴纳契税比例为4%

《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2011年12月10日第2次修改)

第四条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第六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四。但是,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百分之三。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七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由多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3.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 买卖房屋涉及的税的问题

1. 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 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次修正,最新)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B.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3.接受赠与后的转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9月14日)

二、 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税收管理问题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三.其他税种,金额较小。

篇三:无偿赠与房产需要缴的税

无偿赠与房产缴哪些税

本课程主要讲无偿赠与房产需要缴纳的税种及相关具体政策规定。分七个部分:一、营业税;二、城建税;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个人所得税;五、土地增值税;六、印花税;七、契税

一、营业税

(一)征税规定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即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5%营业税。

由于无偿赠与没有价格,那么如何确定房产价格来计算缴纳营业税呢?赠与人应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该房产的市场价格,评估价格须经税务机关确认。

1、住房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无偿赠与他人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无偿赠与他人的,按照评估价格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无偿赠与他人的,免征营业税。

2、非住房

个人将非住房无偿赠与他人的,按照评估价格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二)免税规定

2009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程序性规定

根据财税?2009?111号第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对于符合暂免征收营业税情形的个人,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原件)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房产所有权证(原件)以及《个

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原件)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原件),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4)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6)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城建税

个人赠与房产缴纳营业税的,应根据营业税税款的一定比例缴纳城建税。城市市区税率为7%,县城、建制镇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赠与房产缴纳营业税的,应根据营业税税款的一定比例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

四、个人所得税

(一)免税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子女继承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643号)对多子女继承房屋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多子女共同继承房屋,子女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房屋产权由其中一个子女取得,其他子女应继承房屋的部分产权折价后以现金形式给付,对其他子女取得现金补偿的份额,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离婚财产分割个人所得税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并且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程序性规定

根据财税?2009?78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对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即与上述暂免征收营业税办理免税手续时所提供的材料相同。

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属于上述不征税规定第一种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4.属于上述不征税规定第二种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二)征税规定

1.根据财税?2009?78号第三条规定,上述免税情形以外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多子女继承房屋,取得房屋产权的子女再次转让房屋时,可以扣除的财产原值按以下公式确定:财产原值=取得房屋产权子女的继承份额+该子女向其他子女支付现金形式补偿款+相关税费;取得房屋产权子女的继承份额=发生继承行为前该房屋购置成本或者建造成本以及相关税费之和×该子女继承比例。

五、土地增值税

(一)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个人无偿赠与非住房符合以下条件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其他的无偿赠与房产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适用税率分别为30%、40%、50%、60%,速算扣除系数分别为0、5%、15%、35%。

或应纳税额=房地产评估价格*核定税率

我市目前核定税率为3%。

六、印花税

(一)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无偿赠与非住房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七、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税率根据赠与时间确定。1997年10月1日前的税率为6%,1997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税率为4%,2009年1月1日起税率为3%。

例题: A于2009年1月11日把位于我省B市市区的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住宅和一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商铺无偿赠与给其儿子C,住房评估价格110万元,商铺评估价格100万元。A、C各应缴纳什么税,税额是多少。

A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0.05%=500元

B应缴纳契税:(1100000+1000000)*3%=63000元

B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0.05%=500元

练习题

1、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无偿赠与他人的(A)。

A、全额征收营业税

B、按照评估价格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C、按照评估价格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合理费用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D、免征营业税

2、个人将非住房无偿赠与他人的(B)。

A、全额征收营业税

B、按照评估价格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C、按照评估价格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合理费用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D、免征营业税

3、个人把房产无偿赠与给(ABCD)的,免征营业税。

A、父母 B、兄弟姐妹 C、女儿 D、孙子

4、个人继承不动产的,在办理免营业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ABCD)证明材料。

A、继承权公证书 B、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C、房产所有权证 D、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县城城建税税率为(C)。

A、1% B、3% C、5% D、7%

6、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AD),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A、父母 B、朋友 C、邻居 D、孙子

7、关于土地增值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C)

A、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B、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征收土地增值税

C、房屋产权所有人将非住房无偿赠与配偶免征土地增值税

D、房屋产权所有人将非住房无偿赠与朋友免征土地增值税

8、土地增值税税率包括(ABCD)。

A、30% B、40% C、50% D、60%

9、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根据赠与时间适用以下税率(BCD)。

A、2% B、3% C、4% D、6%

10、个人无偿赠与非住房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税率为(D)。

A、千分之一 B、千分之五 C、万分之一 D、万分之五

篇四:赠与房产过户税费及所需手续

赠与房产过户税费及所需手续

一、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一)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

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三)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2、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四)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

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二、房产赠与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规定,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注:过户时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要求为准。

篇五:直系赠与的房屋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直系赠与的房屋需要交纳什么费用?而且被赠与的房屋以后出售会涉及到哪些税?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据此,你在接收父母无偿赠与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赠与双方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但是,你作为受赠人应全额征收契税和印花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

二、被赠与的房屋以后出售,要交纳营业税(税率5%)、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你属于普通住房,按差额计算营业税,如果卖价低于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当然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不是按全部收入交纳的,而是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 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三、被赠与房屋满2年过后出售仍按回答“二”缴纳税款。

四、你理解错了,营业税税率不是20%,二是5%,计算时也不是按全部收入,而是按卖价扣除取得时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算的。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文件规定: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因此,按照您的表述,您接受父母的赠与的行为,不征收契税和个人所得税。接受父母的赠与不存在需要征收营业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有关营业税的征免规定。其购房时间以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之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以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之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个人将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符合营业税免税条件的,应向住房所在地的区地税局(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只有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等三种情形可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除上述情况外赠与需缴税时的税率为20%,以打击借假赠与逃避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通知规定,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有关部门对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予以明确。今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可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等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对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有关部门强调,除上述三种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据了解,过去税务部门对于赠与房屋的情况是不收缴个人所得税的,而新通知的出台,可有效遏制非亲属间进行房屋交易,却假借赠与之名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发生。

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屋 不要交税 ! 手续时很麻烦的。

费用还是要点的 全加起来1000最多了!

过户费 工本费 等没多少钱。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按房价面积计算 也就几百元钱。煤气 电 水 过户 这个更没多少钱了

个人转让房屋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其中契税由买房者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缴纳。

营业税部分: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符合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材料及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

个人转让购买5年以内的房屋,应纳税额=售房收入×税率;转让购买5年以上的普通房屋,免征营业税;转让购买5年以上的非普通房屋,应纳税额=(售房收入-购房价格)×税率。 个人所得税部分,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住房转让所得,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房屋原值具体为:商品房房屋原值是指,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自建住房房屋原值是指,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房屋原值是指,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房屋原值是指,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房屋原值有以下四种情况,(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

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例如,某人转让自用5年以内住房,应纳税所得额=住房转让收入-原值-规定比例内可扣除的装修费用-支付银行的住房贷款利息-缴纳的销售税金-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根据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部分,在中国境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的个人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应纳税额=∑(增值额度×适用税率)。

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房以及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在原住房居住满5年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不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部分,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以购房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税率为3-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对于拆迁房,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目前无特别优惠规定。对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例如:某人以100万元价格购得一处面积为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住宅所在地的契税税率为3%,其契税应纳税额=100万元×3%=3万元。由于该居民购买的是普通住宅,符合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减半缴纳契税的规定,因此其实际应缴纳的契税为3万元×0.5=1.5万元。 印花税部分,买卖双方应纳印花税=购房金额×适用税率。

城市建设维护税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随营业税征收,计税金额为营业税的实际缴纳税额。外籍个人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购买商品房交房款后还需要交纳哪些款项?

1、

2、 住房维修基金,签合同时缴纳,开发商代收。 保险费,按揭性质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费率(费率因贷款年限不同,10年—30年

费率也不同)。抵押登记费:80元;工本费、代办费等,金额为贷款金额乘以千分之一(各家银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这几笔费用由按揭贷款办理银行收。

配套费。包括煤气、水表、电表、闭路电视、电话、可视对讲门等,这笔款项根据楼盘位置及开发成本来定,大概在5000元左右。该笔费用由开发商代收。

交房时,购房者就要交纳一笔配套费,拿到钥匙之后还要交纳装修保证金:每平方米为10元左右,主要是为了防止业主装修破坏承重墙等,装修完之后如果没有造成破坏,将返还给业主;

一次性垃圾清运费:120元;

预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等。这些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收。

在办理产权证时,主要交纳这些费用: 3、 4、 5、 6、 7、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高层住宅按成交价的3%缴纳。

2、合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证照印花税5元/证。

3、产权登记:80元/套。

二手房的交易费:

你的费用大概如下:

1.交易费.约3元/平方米.

2.契税:约1.5%*总房价.

3.印花税:0.05%*总房价.

4.评估费:0.5%*总房价

5.律师费:600元左右.(不做按揭,没有)

6.保险费(不做按揭,没有)

7.杂费:约200元.

为规范房地产交易收费行为,减轻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的费用负担,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局与省建设厅以浙价电[2002]7号转发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各地在执行中反映出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对反映的一些问题及住房以外的其它房产交易手续费等问题一并通知如下:

一、房产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经批准建立的房产交易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

二、房产交易手续费包括房产转让手续费和房产租赁手续费。

三、关于新的交易手续费标准执行时间问题,一律按房产交易机构受理登记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的价格(收费)政策执行。

四、对企业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的,免收房产交易手续费。

五、房产交易手续费按以下标准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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