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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20:23:45 体裁作文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体裁作文

篇一:【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专业】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生网站-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分数线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专业】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生网站-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1、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2、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以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确定学院批次调档线。 4、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当的情况,理工科主要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主要参考外语、语文等单科成绩,进行取舍。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8、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无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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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第一次学代会资料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会议资料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

须 知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青年政治生活的盛事。本次大会得到了学院领导以及上级团、学组织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院广大青年学生也对本次大会寄予了殷切的希望。为确保本次大会顺利进行,请全体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服从大会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要求如下:

一、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应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参加大会,充分体现我院团员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服从大会统一领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大会报到,采取到各代表团签到,由代表团团长在大会召开之前五分钟将统计好的本团到会人数统计单报签到处。每次会议各代表团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场完毕。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事不能到会或需提前离会的,需事先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大会秘书处批准。

三、大会期间,代表和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团徽,出入会场必须佩带代表证。 四、各种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大会期间不得对外转借、复制,需于会后将收回的文件及时交还。会议对外宣传报到,统一由大会宣传组负责。

五、代表应遵守大会作息时间,各代表团应按大会规定时间和要求安排活动。开大会时要求集体列队入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注意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六、全体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大会纪律,注意场内卫生;不得随便走动、不大声喧哗、不吸烟、不做与大会无关的事情;大会进行时请关闭移动电话;会议结束时,各代表应当先行欢送领导和来宾退场后,按秩序退场。

七、大会选举过程中,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程序和指定路线进行投

票,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投票。

八、全体代表要自觉遵守大会各项规定,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大会讨论和大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大会各项任务,保证大会顺利进行。

议 程

一、听取并审议《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学代会提案工作的报告》

三、选举产生第一届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委员会及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全面部署未来五年我院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日程安排

篇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各学部及相关单位: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于第11~13周进行。请各学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落实检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常规检查

各学部通过组织听课、评课、评教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教师对学院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材供应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找出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风和学风建设以及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

1.学生评教活动:

为更好的落实个性化教育,自本学期起,学生评教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请各学部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网络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1)评价时间:①第一阶段,12周周一至13周周三(5月13日至22日)组织学生对13周前结束的课程进行评教;②第二阶段,16周周一至17周周三(6月10日至19日),组织学生对13周后结束的课程进行评教;

(2)评价步骤:学生登陆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jw1.hustwenhua.net/或http://jw2.hustwenhua.net/)。

2.教师评教活动:以学部、系、教研室听课为主,检查课堂教学

情况。

3.教师评学活动:以学院干部、学部(系)领导、教研室主任等听课为主,检查理论课和实践(实验)课课堂学习情况,学生学习能力和效果情况。

4.教学信息收集:各学部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一线教师与学生意见并汇总。

(二)重点检查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从2013年起,全省所有省属本科高校都要建立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结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要求,做好数据统计和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2.强化教风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针对所有教师(包含外聘、兼职)进行教学基本规范[包括:《教学工作基本规范》(院教[2008]4号)、《课堂教学管理规定》(院教[2008]2号)、《多媒体辅助教学管理规定》(院教[2008]6号)、《课程考试安排及考场管理办法》(院教[2008]7号)、《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08]9号)、《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关于课程考试管理以及成绩录入的有关补充规定》(院教〔2011〕3号)等]学习,切实贯彻,并检查执行情况。

3.加强学风建设

针对当前我院学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学生带食品进教室、上课睡觉、玩手机等,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

4.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第十三周为期中考试周,本学期学院考试检查小组将继续对各类试卷、考试组织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按学年进行综合评价。

5.实践(实验)教学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实践教学落实情况,实验教学运行表、各类实习计划表、实验和实习教学大纲、检查实验教学进度执行等情况,包括学生出勤情况统计,学生实验报告作业的完成情况。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

— 2 —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关于做好2013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部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并填写自评表格,作出学部自查报告。学部要认真执行《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院学位〔2013〕1号)文件精神,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并对学生论文进行最后筛查,认真履行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在即,各学部专业系要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

1.第11~13周:学部根据学院要求列出检查计划,第12周周一(5月13日)前交教务处。第13周周五(5月24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内容的汇总表及学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交教务处(需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在总结中写明学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成绩与尚需改进的问题。

2.第14、15周:教务处就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分析,对相关问题给予反馈、答复。对检查中涉及全院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方面的问题,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以及《教务简报》上给予集中答复。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课堂教学信息与质量评价表 2.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学风信息表

3.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室、语音室、机房情况检查一览表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 3 —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课堂教学信息与质量评价表

听课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 4 —

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学风信息表

(任课教师填写)

学年第 学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5 —

篇四: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建筑施工》课程设计报告

题 目:某校区办公楼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学 部: 城市建设工程学部 专业班级: 11级工程管理(2)班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2013年 6月 24 日至2013年 6月 30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 ···························· 2

1.1建筑设计特点 ························ 2 1.2结构设计特点························ 3 1.3建设地点特点························ 3

1.3.2气象资料 ······················· 3 1.4施工条件·························· 4 2.施工方案 ···························· 4

2.1施工流水段划分 ······················· 4 2.2施工机械地选择和布置 ···················· 4 2.3土石方工程························· 5 2.4基础工程·························· 5 2.5砌筑工程·························· 6

2.5.1 砌体品种及部位···················· 6 2.5.2施工准备 ······················· 6 2.5.3施工工艺 ······················· 6 2.6钢筋混凝土工程······················· 7

2.6.1砼工程的工艺流程图 ·················· 7 2.6.2施工准备 ······················· 7 2.6.3材料要求 ······················· 7 2.6.4作业条件 ······················· 7 2.7现场的垂直和水平运输 ···················· 8 2.8装饰工程·························· 8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 9 4.劳动力,材料,机械等各项资源需求量计划 ············· 9 5.施工进度计划 ·························· 9 6.施工平面图 ··························· 9 7.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 10

7.1组织措施·························· 10

7.1.1有力的指挥体系 ···················· 10 7.1.2优秀的施工队伍 ···················· 10 7.2物质措施·························· 10 7.3技术措施·························· 10 7.4经济措施·························· 11 7.5配合措施·························· 11 7.6信息管理措施························ 11

某校区办公楼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概况 1.1建筑设计特点

本工程是某校拟建的办公楼,位于××区,总建筑面积

3018.46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414.2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7层,建筑高度自室外筑成地面到女儿墙顶23.1米,平面示意图参见图1。层高为3米。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耐久年限为15年,采用二道设防。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墙体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楼面现浇,屋面为平屋面,有女儿墙,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内墙面为混合砂浆抹灰,外墙面砖饰面。详细建筑概况见下表:

图1 建筑平面示意图

1.2结构设计特点

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墙体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楼面现

浇,屋面为平屋面,有女儿墙,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内墙面为混合砂浆抹灰,外墙面砖饰面。详细结构概况见下表:

1.3建设地点特点 1.3.1地质水文资料

拟建场位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场地地势平坦,地貌属长江二级阶地,地下水的埋藏类型为上层滞水,主要赋存与结构松散,孔隙连通性好的上层杂填土中,大气降水及地表生活用水为其主要补给水源,地下水位较浅,据场地附近有的水文地质资料,地下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

地质状况:坡地回填土场地,表层为杂填土,厚度1.0m,中间层为素填土,厚度为2.0m,最下层为黏土厚度未揭穿,地基承载力fk=350kpa,Es=14.7Mpa。 1.3.2气象资料

建设地点属亚热带气候,全年光照充分,雨量充沛,冬有严寒,夏有酷暑,

平均气温16.3℃,极端最高39.4℃,极端最低温度-18.1℃,春秋为降水期,全年平均降水量为1204.5㎜,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室外平均风速2.6m/s,附近河流最高水位29.93m,最低枯水位8.86m,水位降幅高达20.06m。

基本风压:ω。=0.35KN/㎡。 基本雪压: S。=0.40KN/㎡ 1.4

施工条件

本工程由XX市某建筑公司承担,该公司分派一个施工队负责。施工队有挖

土工5人,抹灰工19人,粉刷工17人,钢筋工30人,混凝土工22人,普工34总共127人。根据需要可招收部分民工协助工作。施工用的水、电均从厂区取得。建筑材料及构件均可用汽车运入工地,多孔板及迭合梁均由市建工局半坡村预制厂制作。

临建工程中除搅拌棚,木工硼,材料库等需设置外,办公及其它生活用房均可利用已建成的宿舍楼。

可供施工选用的起重机有QT1-6型及QT1-2型塔吊。井架,门架等。汽车有解放牌(5T),黄河牌(8T)可以使用。卷扬机、搅拌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混凝土振捣器、脚手架板等可按计划供应。

2.施工方案

2.1施工流水段划分

本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及施工程序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 各分部工程的施工顺序如下:

基础工程:挖基坑→做垫层→砌柱下独立基础→回填土

2.2施工机械地选择和布置

(1)QT1-2型塔式起重机。由塔身、起重臂、底盘组成,回转机构位于塔身下部。该机塔身与起重臂可折叠,能整体运输。起重量1~2t,起重力矩160kN·m。 (2)QT1-6型塔式起重机。由底盘、塔身、起重臂、塔顶及平衡臂组成,为上回转动臂变幅塔式起重机。起重量2~6t,起重力矩400kN·m,起重半径8.5~2m,起重高度26.5~40.5m,轨距3.8m,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机构吊装。

根据工程需要选用QT1-6型塔式起重机两台,起重机的安装位置见施工平面图。

篇五: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办法

院学术〔2014〕1号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院学位管理行为,切实保证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评定和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院学士学位按照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进行评定和授予。

第三条 本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定本院学位评定的学术规格标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学位评定和授予工作;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位申请、初审和推荐工作。

第四条 凡本院2014年后毕业(含2014年)并具有本院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毕业生,具备本实施办法中学士学位评定和授予条件者,均可以向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章 授予条件

第五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达到下列学术要求,经本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 1 —

(一)必备条件: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经学院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者。

(二)选择条件:满足下列条款之一(艺术类专业毕业生不受此款限制):

1.按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外国语等级要求,参加国家统一外国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或近两年内(以毕业当年6月30日为准)参加雅思(IELTS)考试,总成绩达到5.5分以上者;或参加托福(TOEFL)考试,总成绩达到65分(iBT)以上者。

2.参加本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国际知名机构、国内一级学会、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并获得二等以上奖励者。

3.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内外正规大学或科学研究机构硕士研究生正式录取资格者;或在校期间已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资格证书者(凭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可查阅审核的证书);或考取国家公务员、选调生者。

4.专业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5分者(参照2012版培养方案中专业核心课程之规定);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90分者。

5.在学院开展的个性化教育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者,(其成绩由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六条 基于学分互认方式前往本院国外合作大学继续修业并获得国外合作大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以向原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本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在学院规定的修业期内(含两年延长期),未获得国外合作大学学士学位的,对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已修课程采取学分互认或评估方式认定其已修学分,修完本院相同学科门类?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w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我蛔ㄒ担ⅰ?2 —

达到第五条要求的,可以向该专业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本院学士学位。

第七条 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毕业前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得授予学位。

第八条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的要求,学生毕业后,原则上不再补授学位;但毕业当年由于各种原因需缓授或补授学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自己努力并经考核达到要求的,可以向原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补授学位证书的发证日期按照本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的实际日期填写。

第三章 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学士学位评定和授予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初审、公示与推荐。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对本学部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逐个进行初审,符合学士学位评定和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应在学部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将初审未通过的相关事由告知学生本人。学生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初审决定和事由不服的,可在接到相关决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

公示期结束后,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将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推荐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复审与学位评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学位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评定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评审中有争议的,由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超过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

— 3 —

上票数同意通过的,即为评定通过;未通过的,发回学生所在学部,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通知学生本人。

(三)学位公布与备案。经评定通过的学位获得者名单,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并报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四)学位授予。学院或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当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向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申请补授学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补授申请。申请者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审核表》(见附件二),并向原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相关业绩实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核。学部组成三人以上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相关实证材料进行鉴定与审核。实证材料真实可信并且达到要求的,可以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提名(推荐评议材料须经学部评定分委员会三人以上签字认定);经鉴定,实证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实证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拒绝或者不予受理其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补授推荐材料应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三)补授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分委员会提交的补授申请进行审议和表决,学位评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的,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学院公布与备案,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式发文公布补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上报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已经通过学位评定,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情况的,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认定后,撤销其学位资格;已经授予学位的,收回其学位证书,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到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拒绝交回学位证书的,提请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 4 —

第十四条 非本院本科毕业生,申请本院学位的,可以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不适用于本院2013届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的学位补授及遗留事宜,仍按往届毕业生的学位评定与授予办法办理。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的修改及补充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

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归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暂行实施办法》(院发〔201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达

到选择条件审核表

2.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

位审核表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2014年3月4日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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