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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奴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18:19:22 体裁作文
书是我的奴隶体裁作文

篇一:慈母和我的书 阅读

慈母和我的书

我忘不了我的小说第一次被印成铅字那份儿喜悦。我日夜祈祷的就是这回事儿。真是的,我想我该喜悦,却没什么喜悦。避开人我躲在一个地方哭了,那一时刻我最想我的母亲?? 我的家搬到光仁街,已经是1963年了。那地方,一条条小胡同仿佛烟鬼的黑牙缝,一片片低矮的破房子仿佛是一片片疥疮。饥饿对于普通人们的严重威胁毕竟开始缓解。我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我已经有三十多本小人书。

“妈,剩的钱给你。”

“多少?”

“五毛二。”

“你留着吧。”

买粮、煤、劈柴回来,我总能得到几毛钱。母亲给我,因为知道我不会乱花,只会买小人书。每个月都要买粮买煤买劈柴,加上母亲平日给我的一些钢 儿,渐渐积攒起来就很可观。积攒到一元多,就去买小人书。当年小人书便宜。厚的三毛几一本,薄的才一毛几一本。母亲从不反对我买小人书。

我还经常去出租小人书,在电影院门口、公园里、火车站。有一次火车站派出所一位年轻的警察,没收了我全部的小人书,说我影响了站内秩序。

我一回到家就号啕大哭。我用头撞墙。我的小人书是我巨大的财富,我觉得我破产了,从绰绰富翁变成了一贫如洗的穷光蛋。我绝望得不想活,想死。我那可怜的样子,使母亲为之动容。于是她带我去讨还我的小人书。

书是我的奴隶

“不给!出去出去!”

车站派出所年轻的警察,大檐帽微微歪戴着,上唇留两撇小胡子,一副葛列高利那种桀骜不驯的样子。母亲代我向他承认错误,代我向他保证以后不再到火车站出租小人书。话说了很多,他烦了,粗鲁地将母亲和我从派出所推出来。

母亲对他说:“不给,我就坐在台阶上不走。”

他说:“谁管你!”砰地将门关上了。

“妈,咱们走吧,我不要了??”

我仰起脸望着母亲,心里一阵难过,亲眼见母亲因自己而被人呵斥,还有什么事比这更令一个儿子内疚?

“不走,妈一定给你要回来!”

母亲说着,就在台阶上坐了下去,并且扯我坐在她身旁,一条手臂搂着我。另外几位警察出出进进,连看也不看我们。

“葛列高利”也出来了一次。

“还坐这儿?”

母亲不说话,不瞧他。

“嘿,静坐示威??”

他冷笑着又进去了??

天渐黑了。派出所门外的红灯亮了,像一只充血的独眼,自上而下虎视眈眈地瞪着我们。我和母亲相依相偎的身影被台阶斜折为三折,怪诞地延长到水泥方砖广场,淹在一汪红晕里。我和母亲坐在那儿已经近四个小时。母亲始终用一条手臂搂着我。我觉得母亲似乎一动也没动过,仿佛被一种持久的意念定在那儿了。

我想我不能再对母亲说———“妈,我们回家吧!”

那意味着我失去的是三十几本小人书,而母亲失去的是被极端轻蔑的尊严,一个十分自尊的女人的尊严。

我不能够那样说??

几位警察走出来了,依然并不注意我们,纷纷骑上自行车回家去了。

终于“葛列高利”又走出来了。

“嗨,我说你们想睡在这儿呀?”

母亲不看他,不回答,望着远处的什么。

“给你们吧!??”

“葛列高利”将我的小人书连同书包扔在我怀里。

母亲低声对我说:“数数。”语调很平静。

我数了一遍,告诉母亲:“缺三本《水浒》。”

母亲这才抬起头来,仰望着“葛列高利”,清清楚楚地说:“缺三本《水浒》。”

他笑了,从衣兜里掏出三本小人书扔给我,咕哝道:“哟哈,还跟我来这一套??” 母亲终于拉着我起身,昂然走下台阶。

“站住!”

“葛列高利”跑下了台阶,向我们走来。他走到母亲跟前,用一根手指将大檐帽往上捅了一下,接着抹他的一撇小胡子。

我不由得将我的“精神粮食”紧抱在怀中。

母亲则将我扯近她身旁,像刚才坐在台阶上一样,又用一条手臂搂着我。

“葛列高利”以将军命令士兵那种不容违抗的语气说:“等在这儿,没有我的允许不准离开!” 我惴惴地仰起脸望着母亲。

“葛列高利”转身就走。

他却是去拦截了一辆小汽车,对司机大声说:“把那个女人和孩子送回家去。要一直送到家门口!”

??

我买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青年近卫军》,一元多钱。母亲还从来没有一次给过我这么多钱。 我还从来没有向母亲一次要过这么多钱。

我的同代人们,当你们也像我一样,还是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的时候,如果你们也像我一样,生活在一个穷困的普通劳动者家庭的话,你们为我作证,有谁曾在决定开口向母亲要一元多钱的时候,心里不缺少勇气?

当年的我们,视父母一天的工资是多么非同小可呵!

但我想有一本《青年近卫军》,想得整天失魂落魄,无精打采。

我从同学家的收音机里听到过几次《青年近卫军》长篇小说连续广播。那时我家的破收音机已经卖了,被我和弟弟妹妹们吃进肚子里了。

直接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当然不能取代“精神粮食”。

我那时还不知道什么叫“维他命”,更没从谁口中听说过“卡路里”,但头脑却喜欢吞“革命英雄主义”,一如今天的女孩子们喜欢嚼泡泡糖。

在自己对自己的怂恿之下,我到母亲的工厂向母亲要钱。母亲那一年被铁路工厂辞退了,为了每月27元的收入,又在一个街道小厂上班。一个加工棉胶鞋帮的中世纪奴隶作坊式的街道小厂。

一排破窗,至少有三分之一埋在地下了,门也是,所以只能朝里开。窗玻璃脏得失去了透明度,乌玻璃一样。我不是迈进门而是跌进门去的。我没想到门里的地面比门外的地面低半米。一张踏脚的小条凳作门里台阶。我踏翻了它,跌进门的情形如同掉进一个深坑。

那是我第一次到母亲为我们挣钱的那个地方。

空间非常低矮,低矮得使人感到压抑。不足二百平米的厂房,四壁潮湿颓败。七八十台破缝纫机一行行排列着,七八十个都不算年轻的女人忙碌在自己的缝纫机后。因为光线阴暗,每个女人头上方都吊着一只灯泡。正是酷暑炎夏,窗不能开,七八十个女人身体和七八十只灯泡所散发的热量,使我感到犹如身在蒸笼。那些女人热得只穿背心。有的背心肥大,有的背心瘦小,有的穿的还是男人的背心,暴露出相当一部分丰厚或者干瘪的胸脯,千奇百怪。毡絮如同褐色的重雾,如同漫漫的雪花,在女人们在母亲们之间纷纷扬扬地飘荡。这使她们不得不一个个戴着口罩。口罩上都有三个实心的褐色的圆,那是因为她们的鼻孔和嘴的呼吸将口罩濡湿了,毡絮附着在上面。她们的头发、臂膀和背心也差不多都变成了褐色的。毛茸茸的褐色。我觉得自己恍如置身在山顶洞人时期的女人们母亲们之间。

我呆呆地将那些女人扫视一遍,却发现不了我的母亲。

七八十台破缝纫机发出的噪声震耳欲聋。

“你找谁?”

一个用竹篾子拍打毡絮的老头对我大声嚷,却没停止拍打。

那毛茸茸的褐色的老头像一只老雄猿。

“找我妈!”

“你妈是谁?”

我大声说出了母亲的名字。

“那儿!”

老头朝最里边的一个角落一指。

我穿过一排排缝纫机,走到那个角落,看见一个极瘦弱的毛茸茸的褐色的脊背弯曲着,头凑近在缝纫机板上。周围几只灯泡的电热烤着的脸。

“妈??”

“……”

“妈??”

背直起来了,我的母亲。转过身来了,我的母亲。肮脏的毛茸茸的褐色的口罩上方,我熟悉的一双疲惫的眼睛吃惊地望着我,我的母亲的眼睛??

母亲大声问:“你来干什么?”

“我??”

“有事快说,别耽误妈干活!”

“我??要钱??”

我本已不想说出“要钱”两字,可是竟说出来了!

“要钱干什么?”

“买书??”

“多少钱?”

“一元五角就行??”

“……”

母亲掏衣兜。掏出一卷毛票,用指尖龟裂的手指点着。

旁边一个女人停止踏缝纫机,向母亲探过身,喊:“大姐姐,别给!没你这么当妈的!供他们吃,供他们穿,供他们上学,还供他们看闲书哇!??”又对我喊:“你看你妈这是在怎么挣钱?你忍心朝你妈要钱买书哇?”

母亲却已将钱塞在我手里了,大声回答那个女人:“谁叫我们是当妈的啊!我挺高兴他爱看书的!”

母亲说完,立刻又坐了下去,立刻又弯曲了背,立刻又将头俯在缝纫机板上了,立刻又陷入了手脚并用的机械忙碌状态??

那一天我第一次发现,我的母亲原来是这么瘦小,竟快是一个老女人了!那时刻我努力想回忆起一个年轻的母亲的形象,然而竟回忆不起母亲她何时年轻过。

那一天我第一次觉得我长大了,应该是一个大人了。我为自己15岁了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一个大人了而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我鼻子一酸,攥着钱跑了出去??

那天我用那一元五角钱给母亲买了一听水果罐头。

“你这孩子,谁叫你给我买水果罐头的?!不是你说买书,妈才舍得给你钱的吗?!??”

那一天母亲数落了我一顿。数落完了我,又给我凑足了够买《青年近卫军》的钱??

我想我没有权利用那钱再买任何别的东西,无论为我自己还是为母亲。

从此我拥有了第一本长篇小说??

【问题】

1给下列词语中加线的字注音。

(1)颓败(2)干瘪(3)濡湿(4)内疚

2结合语境,解释下面加点词在文中的含义。

(1)但我想有一本《青年近卫军》,想得整天失魂落魄,无精打采。

(2)在自己对自己的怂恿之下,我到母亲的工厂向母亲要钱。

3文章的题目是“慈母和我的书”,文章也紧紧围绕此选材。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关于“慈母和我的书”的两件事。

4发表小说,这是作者日夜祈祷的事。但是小说真的发表了,作者这样写自己当时的反应:“我想我该喜悦,却没什么喜悦。避开人我躲在一个地方哭了,那一时刻我最想我的母亲??”你如何理解作者当时的心情?

5“母亲终于拉着我起身,昂然走下台阶。”这一句中“昂然”一词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6文中详细描写了母亲工作的场面有什么作用?

7“我”去向母亲要钱买书,遭到母亲一位工友的反对。文中安排这个情节的好处是什么?

8虽然全文没有一个字写对母亲的“感恩”,但是文章本身便是一个最好的表达。一位慈母成就了孩子的一生。在你的经历中,那一件事是你发自内心的感谢母亲呢?请作简洁的叙述并说明感谢的原因。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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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我推荐的一本书

我推荐的一本书

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

没有一个人,曾经像他那样一个人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

他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开始自己种植小麦,驯养山羊,和吃人的野人做生死搏斗,和太平洋一样广袤无边的孤独抗争……他把荒芜人烟的小岛建设成为了一个精神和物质上的乐园,并最终成功的返回了人类社会。鲁滨逊的故事鼓舞了无数个环抱梦想和激情的欧洲人,也鼓舞了全世界渴望成功、希望摆脱平庸生活的年轻人。

鲁滨逊是一位英国青年,他着了谜一样的渴望着发财暴富,于是去充满海盗、海难和可怕的热带病的大洋里旅行。他当过备受折磨的奴隶,逃跑后在巴西经营过种植园,但是这种缓慢的发财道路无法满足他的野心。他在其他人的怂恿下去非洲贩卖黑奴,正如他自己所说,听人家的坏主意,就会倒霉。他乘坐的海船被巨浪倒翻,其他人都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海浪冲到一个荒岛上,捡回了一条性命。当时,他的身上只有一些烟草、一把刀、一个烟斗。饥饿、焦渴、对可能存在的野兽的恐惧时刻折磨着他……但是他看到自己乘坐的那艘船被冲到了岸边的时候,激动的几乎哭了起来,他用自己的双手把这个小岛变成了一个世外桃园。随后,他解救了一个土人。在第二十八年的时候,他终于回到了英国,此时,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世界文学的明珠。建议大家去阅读一下。

篇三: 美国奴隶制度与三本名著

美国奴隶制度与三本名著

学院:土木建筑学院 班级:水利水电工程12级

姓名:李梦霞 学号:1201021319 看了《美国 我们的故事》后,我深感美国在奴隶制度废除后的巨大变化想写一篇有关奴隶制度的报告。而美国奴隶制度的废除要归功于南北战争,不得不使我想到三本与南北战争有关的名著。

美国奴隶制度起源于英国殖民者定居于北美洲的维珍尼亚州开始,至美国正式立国后奴隶制度仍然存在,直到南北战争后美国国会签署《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议案》,才正式废除美国奴隶制度。

美国由于是一个地多劳动力少,农产品出口市场广的地区,因此美国从殖民地时期开始,包括北方,就有着输入黑奴从事农业开发的经济动力。美国第一代宪法中的黑人是被代议制,南方的人民代表投票的权重,按奴隶数量增加60%。美国奴隶制就是由奴隶主的党内民主,代表了黑奴们的先进性。而另一方面,以弗吉尼亚为例,奴隶被作为农奴,与白种移民一样被授予50英亩的土地。土地产权当然是归属于奴隶主的。这样很简单的算术也发现,就算是穷鬼白人,贷款从码头上买回黑奴,用黑奴的名额申请50亩地,也有40%的劳动余额。南方的白种移民成了信仰基督教的奴隶监工,穷鬼也能贷款当主人,只要黑奴没早早死掉,就能无本生利,否则土地要给州政府收回。

弗吉尼亚还进一步订法,禁止将黑奴出借用于非农业生产的用途。这样就禁止了用黑奴劳动力于工商业。黑人不可能被出借用于其他行业,就只能与土地捆绑。黑人死了就土地没了,奴隶主就不会随意杀害黑人了。 所以美国黑奴的实际地位是农奴,和土地捆绑在一起,每年上缴农产品,终生隶属于主人。奴隶主的主要利益在土地上,按现代学者的研究,普遍采用家庭承包制的方式管理黑奴。

黑人五分三人头票数+按人头授50英亩土地的制度,催熟美国的奴隶制;但是在土地分清光以后,就自然而自地走向衰落。农业并不发达而早早分光了土地的美国北方各州,从1800起就开始慢慢废除奴隶制。南方的土地一直到1850年以后,才慢慢告尽。当北方废奴主义开始激烈时,正是南方奴隶制也走向衰亡的时侯。不久后林肯用强烈的废奴主义的演说上台了。

描写奴隶制的三部世界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飘》、《根》。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以前美国南方黑奴和奴隶主的故事。当时在美国仍然存在着奴隶制度,而这本书的作者斯陀夫人非常反对这种无用而令千百人陷入痛苦的法律。在南方,主人可以像狗一样对待奴隶,奴隶有时连狗都不如。主人不仅不给奴隶自由的权利,还随意折磨奴隶、甚至举办奴隶拍卖会。故事的主角汤姆叔叔是个能干、忠厚并信仰基督教的黑奴。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

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可是汤姆叔叔并不伤心,因为他已经去了圣洁的天国,使肉体已经失去。 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有一种说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导火线是这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小说。林肯称书的作者斯托夫人为“酿成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而事实上,作者仅在一个奴隶州里度过了一个周末。据她本人说,英雄人物山姆大叔悲惨死去的那个高潮是她坐在教堂里时突发的奇想。这部“突发奇想”的书对残酷奴隶制的描述比以往任何作品更能打动读者。据说查尔斯·狄更斯的夫人读此书时抚卷而泣,英国维多利亚女王也潸然泪下。 大一下学期在看了由费雯丽和克拉克?盖博主演的影片亦成为影史上“不可逾越的”最著名的爱情片经典《飘》之后,同时看了文字版的。《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下的长篇小说。《飘》为重新理解内战提供了重要的文本依据,甚至,它也从价值和伦理观点上颠覆了斯托夫人的作品《汤姆叔叔的小屋》。《飘》选择了以南方贵族的视角描述这场战争,片中充满了一望无际的棉花田,高大茂密的橡树,俊男靓女烤肉聚会和漂亮的贵族庄园,更重要的是还有很多感恩戴德的黑奴。相比之下北方佬则野蛮无礼,甚至是猥琐的小偷形象,仿佛这场战争是绅士败给了强盗。

书中十二橡树的烤肉聚会里,南方的贵族们夸夸其谈地讨论着战争,每个人都骄傲自负,不可一世,他们并不在乎北方先进的工业和兵工厂,似乎凭着勇敢的骑士精神就可以打赢这场战争。当1861年4月,南卡罗来纳州州长下令粉碎萨姆特要塞的抵抗时,谁都没有意识到这场战争是如此的漫长与血腥。

尽管美国宪法严禁政府在没有正当法律程序的条件下剥夺公民财产,林肯为了争取胜利还是决定瓦解南方庞大的黑奴基础。1863年1月他颁布《解放黑奴宣言》。宣言发布后,南方邦联虽然阵脚大乱,战争还是又打了两年多,而号称为解放黑奴而战的联邦军队攻入南方后实行了极为残酷的“焦土政策”。

看过电影《飘》的人绝对不会忘记片中的那场烧红了半边天的亚特兰大大火,这场持续了半个月,几乎焚毁了城市一切的大火真实存在,它和一个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威廉·提康普赛·谢尔曼。谢尔曼也许是美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欣赏他的人说他是战争英雄,维护国家统一的功臣;厌恶他的人说他是残忍的魔鬼。

亚特兰大的大火足足燃烧了半个月,上千名不愿离开家园的市民被活活烧死。大屠杀引起了巨大民愤,人们憎恶地称谢尔曼是屠夫,而他自己则说:“我没有什么可以忏悔和道歉的,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我的良心。”谢尔曼宣称:“我们不仅攻击敌对军队,也攻击敌对人民,我们要让南方的老人和青年、穷汉和富翁都体验到战争的严酷可怕,要让南方未来的几代人不敢诉诸于战争。”

1865年4月9日,北军的格兰特将军和南军的罗伯特·李将军先后和随从参谋骑马来到弗吉尼亚州的阿波马托克斯。李将军在提出了给南方士兵食品补

给,和每人签发一张放下武器的证明书作为护身符后,在投降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含着泪走出这座毫不起眼的二层红砖房。经过五年空前惨烈的血腥内战,双方军费消耗150亿美元,60多万白人士兵死亡,无数城镇和种植园化为灰烬。

听同学给我讲过《根》,动笔于六十年代,完成于七十年代的美国黑人作家亚历克斯·哈利的一部家史小说《根》描写了一个来自非洲的美国黑人家族,从家族的第一代人“昆达”在家乡遭遇奴隶犯子绑架到美洲成为奴隶,从此开始了反抗的斗争!一次次失败,一条条的鞭伤!就算是半个脚掌被剁掉失去了跑的能力!他也没有放弃!没有随波逐流而是将自己黑非洲的根化作一种力量一代代的传递下去!作者自称他经过十二年的考证研究,追溯到他的六代以上的祖先昆塔·肯特,一个从非洲西海岸被白人奴贩子掳到北美当奴隶的黑人,描述了他在非洲的自由人生活,他和他的子孙在美国奴隶制下的苦难历程,以及这个家族获得自由后的经历。这书一出版,就成为脍炙人口的畅销书。

虽然这三本书有着共同的题材,但它们的态度和观点却大相径庭。《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现在美国内战前十年,它从基督教博爱思想和人道主义出发批判了奴隶制。虽然它的主旨并非倡导以革命方式消灭奴隶制,而是规劝奴隶主放下鞭子,但它以生动的艺术形象和强烈的爱憎剖露了奴隶制的野蛮残暴,对于北部的废奴运动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无怪林肯开玩笑地恭维它的作者斯托夫人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奴隶制废除七十年后,出现了《飘》。这本名噪一时的小说从赤裸裸的反动奴隶主立场讴歌内战前南部生活,对被打倒的奴隶主寄以无限同情,成为美化奴隶制的所谓“木兰花与班卓琴流派”的顶峰与楷模,因而受到反动势力的喝彩。四十年来,尽管有人不遗余力地加以哄抬,使之成为“一切时代的畅销小说”,但没有人否认,它是透过奴隶主的眼光来看奴隶制的,因而是地地道道的反动翻案文学的代表作。又过了四十年,《根》把《飘》翻过的案重新翻了过来,再次对奴隶制进行揭露控诉。这三本书所走过的“之”字形的道路,约略地勾画出了历史潮流的趋向。

马克思在谈到美国南北战争的原因时曾写道:“当前南部与北部之间的斗争不是别的,而是两种社会制度即奴隶制度与自由劳动制度之间的斗争。这个斗争之所以爆发,是因为这两种制度再也不能在北美大陆上一起和平相处。它只能以其中的一个制度的胜利而结束。”

篇四:做读书习惯的奴隶真好!

做读书习惯的奴隶真好!

观看专家讲座,认真完成每次作业,参与网上作业互评,进行网上研讨,忙的不亦乐乎。充实而又忙碌的日子,让我不由得想起小时候读书学习的日子。

小时候,我不喜欢读书。爸爸在外面工作,妈妈的话我不听。 升入小学五年级,遇到了一位要求严格的老师。他先发书给我看,规定一本书必须几天看完,看完还得讲出书中的故事。第一本读的是老舍的《小坡的生日》。就这一本书就把我吸引住了。 啊!书中的人物这么可爱,书中的故事这么感人啊!第二本读的是《新儿女英雄传》,这本书使我心醉神迷了!原来,书中还有另一个世界啊!

接着自己抱着《红楼梦》看。读完了《红楼梦》,又啃《西游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胸中的世界越来越大。

书读多了,作文也写得好了。老师在班里说:“要想写好作文,就得像×××那样多读课外书。”一句话把我读书的热情鼓得更高了。 读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天不读都不行。 书,塑造了我的人格,读书使我成了一名学生喜欢的老师。 一则外国谚语说:“人是习惯的奴隶。”

做读书习惯的奴隶真好!

愿大家都成为读书习惯的奴隶。

篇五:当今我们是做书奴还是做书主

当今我们是做书奴还是做书主

书,人人皆读,然而未必人人会读。史学家顾颉刚在《古史辨》第一册“自序”中述及自己读书治学的经历时曾说:“我以前对于读书固极爱好,但这种兴味只是被动的,我只懂得陶醉在里边,想不到书籍里的东西可以由我的意志驱遣着,把我的意志做它们的主宰。现在忽然有了这样一个觉悟,知道只要我认清了路头,自有我自己的建设,书籍是可备参考而不必作准绳的,我顿时觉得旧时陶醉的东西都变成了我的腕下的材料。”

这真是知者之见。这种令顾颉刚顿悟的读书方法,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做“书主”而不能当“书奴”。

中华民族自古尚文,“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几千年风习浸淫,书籍在人们头脑中也被神圣化起来了。贩夫走卒见字而敬、见文而信、见书而畏,读书人则固守经说,点划句读不敢有丝毫移易,否则便是“非圣无法”。这真是大谬不然!孰不知,在这种不以我为主,被书籍牵着鼻子走的方法指引下,皓首穷经最终只不过成了一只“有脚书橱”,这样读书,读得越多越糊涂。

高明的人是绝不肯被书籍牵着走的。孟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清楚表明了他对书籍的态度:与其对书籍不假思索

地全盘接受,则不如束书不观。对于儒家经典《尚书》“武成”篇,孟夫子也敢于大胆质疑,有限认同。这就是善读书者,读书时以我为主,而不是本末倒置。

读书时以我为主,古今学有所成者几乎莫不如此。俗话说:不动笔墨不读书。毛泽东对此是终生恪守不易的。我们看他读过的书,无论是《二十四史》还是古典文学作品,都是勾抹点划、朱墨粲然,不少地方还加上或长或短的旁注眉批。书籍经过这样一番“涂抹”批注,达到了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目的,自然为其所用。苏东坡少时读《汉书》,有所谓“八面受敌法”:每读一遍,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如军事、政治、经济、艺文等等,读时只关注这方面的材料,这样阅读时就像吃甘蔗,又像炼石油,几遍过后,《汉书》就被彻底“压榨”净尽。还有史学家陈垣先生,读书时喜欢拆着读,每购一书回,先“痛下杀手”,把书大卸八块、分章析节,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重新装订组合。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很多人喜欢把书籍比作朋友,但从研究学术的角度而言,莫如以主仆为宜:人为书主,书为人仆。从苏轼到毛泽东,从八面受敌到八面威风,善读书者都是坚决做“书主”而绝不沦为“书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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