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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生戒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19:22:03 初中作文
不杀生戒初中作文

篇一:不杀生戒

净因法师:不杀生戒

护眼色:绿 橙 棕 黑 字体:粗体 大 中 小 作者:净因法师 发布时间:2011-3-23 22:16:40 繁體版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我们必须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才不会出交通事故,警察也不会找我们的麻烦;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也必须遵守一定的生活规则,才能平安、健康、幸福地渡过一生。这个生活规则是什么呢?

早在两千五百年前,佛陀便为我们提供了这种规律,最基本的有五条,一般称为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与不饮酒。在佛教中,戒律分性戒和遮戒两种。五戒中的前四戒(又称四根本戒)为性戒,其本身就是罪恶,无论你受戒不受戒,都是犯罪的。其意为,从宗教的角度讲,不管你是不是佛教徒;从时间上讲,不分过去、现在和未来;从空间上讲,不分中国、澳门或美国,前四戒都为保持社会安定的根本道德准则。犯了四戒中的任何一戒,不但佛法所不容许,国法也是要制裁的。譬喻:你若是佛教徒,杀人有违佛教戒规,是犯罪;你若不是佛教徒,杀人犯国法,也是犯罪。两千年前杀人者偿命;现在杀人者也得坐牢,甚至被判死刑。在美国,你若杀了人,会遭到警察的追捕;在澳门,你若杀了人,同样会受到警方的通缉!正因为如此,四根本戒(不杀、不盗、不邪淫和不妄语)几乎成了所有宗教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在基督教摩西十戒中,四条最基本的戒为: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和不可做假见证;摩奴法典里也规定: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非梵行(不淫)和不贪瞠;《包达夜那》法典乃举有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忍耐和不贪五种;耆那教乃说有不杀生、不盗、不妄语、不淫和离欲五戒;《古兰经》规定杀人者要抵命,对淫乱的男女和诬蔑贞节的妇女淫乱者,处以鞭刑,对男女窃犯要断其手,以儆效尤;瑜伽派也说著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和不贪五戒;早在后汉时代,主张儒、道、佛三教一致的牟子的理惑论说,五戒与五常,其精神完全一致,将五常的精神,表现为具体禁止的戒条时,乃变为五戒:不杀即仁、不盗即义、不淫即礼、不妄语即信、不饮酒即智。

由此观之,五戒中之前四根不仅是佛教中诸戒之母,也是其他各大宗教赖以生存的基石;不仅是宗教徒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非宗教徒做人的行为准则。换而言之,四根本戒是整个人类社会共同的最重要的道德准绳,缺少了它,很难想像社会会乱到何种程度。所以说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的公民,不管你是否是宗教徒,都应该守此四根本戒,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好的文明人。第五戒

是不饮酒戒,为遮戒。其意为:饮酒的行为本身,不一定是罪恶,也不违国法。可是,因饮酒而失去理智,成为作“恶”的助缘,其后果也是很可怕的。所以佛教中也加以禁止。其他各大宗教都不强调不饮酒戒,唯有佛教特别强调它,这与佛教强调智慧有关,所以成为佛教的一大特色。现结合现实生活,说明守此五戒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一、不杀生戒

佛陀告诫我们,生命对每一个众生都是宝贵的,都具有强力的求生怕死的愿望,爱惜自己的生命。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每一个人都有求生存的权力,并且当我们活著的时候应有安全感。这是人权最基本的要求。在任何一种社会中,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们就会活得幸福,就能安心工作,社会才能向前发展,变得繁荣富强。反之,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不杀生戒)障,我们整天觉得自己不安全,随时随地都有生命危险,朝不保夕,生活在这样极度恐惧与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如何才能活著,我们的主要精力自然都放到求生存方面去了,那有时间考虑好好工作,又怎能安心工作?这样的社会怎能发展?所以在世界上,第一宝贵的是生命安全,人们爱惜自己的生命重过世界上任何一件东西,甚至是自己的妻儿。所以佛陀把“不杀生”放在第一位。

1.1、制戒因缘

根据巴利文《律藏分别》,有一次,佛陀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欲静坐半月,除送食者,谁皆不得来我处!”所有的比丘,遵照佛陀的吩咐,半月内,除送饭给佛陀的比丘外,没有人打扰佛陀的静修。因为缺少佛陀指导,有些比丘在修不净观时出了问题。当他们作不净观时,见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的无常、肮脏,由此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惭羞、困恼、厌恶,感到生不如死,加以外道魔神的诱惑,有的自杀,有的互相帮助对方结束双方的性命,有的请别人杀而结束他们生命。譬喻:有些比丘对鹿杖沙门说:“朋友,你如果杀死我,我的衣钵都归你所有。”在魔神的鼓动下,这位鹿杖沙门有一天竟杀死了六十位比丘。

半月后,佛陀从静坐中出来,为诸比丘说法,发现比丘明显减少,阿难报告佛陀所发生的自杀、他杀事件后,而制订“不杀生”戒。(《四分律》卷二、《十诵律》卷二、《善见律》卷十、《摩诃止观》卷九)

1.2、定义

根据巴利《律藏经分别》,“任何比丘,若故意夺人之生命,或因此而求持杀具者、或赞叹死之美、或以死劝导,云:“咄!男子!此恶若之生,于汝何益?汝死胜于生。”如是心意,如是决心,以种种方便赞叹死之美,以死劝导者,此亦波罗夷不共住。

由此可见,戒律订立之初,不杀生戒仅是对人而言,不杀人。随著时间的流逝,不杀生戒被扩大到不杀动物和毁损植物。不杀生戒被解释为不断绝一切生灵的命根,而令其享尽天然的寿命。因为,命根为一切生灵最宝贵的的东西。在这儿,一切生灵通常指三种众生:人类、动物和植物。在佛陀时代,古印度人认为植物是有生命的,所不同的是,植物不能移动,而动物能移动;植物属于具有一根的生命,而动物和人类则为六根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的生命。因此,在巴利文《中阿含》第九十八经VasetthaSutta中,佛陀把生命存在的形态分为三种:植物、动物和人类。具体地说,不杀生戒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1.2.1、不杀人

犯了杀人罪,戒律中称为“波罗夷罪”,对出家众来说,处罚的方法是“不共住”。这是佛教戒律中最严厉的刑罚,又叫做断头刑。如果出家人犯了杀人罪,他便自动失去比丘或比丘尼的资格(非求道人),所以不许他在僧团中共住。如果遇到不自觉的比丘犯了这条罪仍隐藏在僧团中,一旦发现,他将会被立即驱逐出僧团,因为他已不是僧团的成员,再也无资格住在寺院内,接受人天供养。

1.2.2、不杀动物

后来佛陀进一步要求在家、出家二众,不仅不能杀人,也不能杀害无辜的动物。在很多的经典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描述不杀生的定义:两手占满鲜血,非常残忍地、毫无慈悲之心地伤害或杀死无辜的生命。这儿通常指杀害动物。对出家人而言,若杀害任何动物,其处罚的方法比杀人罪稍轻,虽然不是把他逐出僧团,但处罚也很重,他将被剥夺比丘应有的权利,不但不得为他人依止,更不得收徒弟,也没有资格举他人的过非(过失)。

对在家人来说,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确指出,佛教徒不可以经营屠宰业。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杀害动物,不管是谁,以何种理由,都犯了第一戒。

1.2.3、不得损害植物

后来随著戒条的不断制定,戒条得以调理化,此时戒律对沙弥和比丘的要求便不太一样。对沙弥和在家信徒的要求是不杀有情众生,包括动物和人类。而对比丘和比丘尼来说,要求更高,不杀生指不杀所有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和人类。

正因为如此,在斯里兰卡求学时,每天清晨,我看到比丘只能从地上捡鲜花供佛,而沙弥则可以从树上摘鲜花供佛。在寺院中,因为第一戒,一般情况下树木是不可以砍伐的,除非树枝毁坏了佛殿或佛塔。僧人挖土也有违戒律,因为挖土有可能会伤害到泥土中的小虫或植物。但如果寺院中需要水井,出家人又不能动手挖土,这时就让出家人为难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有在家信徒来寺院中时,比丘们便相互谈论:寺中需要造一口井(而不说挖一口井)。这时在家信徒听后,心领神会,便主动来寺院中为比丘造一口井。

仅仅自己做到以上三方面,还不够,不杀生戒还要求我们做到不叫他杀或见杀随喜。在《如法经》(Dhammika Sutta)中,佛陀说:“不应杀生,不应该指使他人杀生,不应该赞同他人杀生,不向一切生灵施暴,无论这些生灵在这世界上是强者,还是弱者。”因此要真正持不杀生戒,我们必须戒除以下三个方面的行为:

1、自杀:自己亲手杀生,这在上面已详细讨论过。

2、教他杀:目前在西方,成立了不少新宗教,鼓吹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认为人若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死去,就能往生天国,逃避末日之灾,永享天国之乐;而末日来临之时仍活著的人,不但不能逃避灭顶之灾,而且死后堕入地狱,永世不得再生。因而劝人自杀,致使集体自杀案件时有发生,有时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时全家老幼都成了牺牲品。看到一具具死尸从烧焦了的房子内抬出来时,真叫人惨不忍睹!同样在亚洲国家也有一些附佛外道,盗用佛教“末法”的思想,改头换面,断章取义,把“末法”变成了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代名词,以此恐吓无知的民众,以达到个人敛财的目的。信奉此外道的人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尽力赚钱,奉献给附佛外道的首领们,以换取进入他们设计的天国的“资本”,给附佛外道的首领大发横财的机会。目前已被人们认清其“庐山真面目”的有日本的奥 姆真理教,他们早就预警世人:世界末日随时都有可能来临,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世界照常向前发展,为了证明其谎言之正确性,于是便叫它的信徒们到处放毒气,人为地制造世界末日来临的气氛,至使几百人丧生。也是教他杀最明显的例证。

在现实社会中,教他杀的情况特别严重。如果我们以般若智慧观照一下,就不难发现,一些居心叵测之徒,常以某种借口(为了保护某一群人的利益、权力或“捍卫”某种思想美其名曰真理),挑起争端,甚至大规模的战争,使成千上万人卷入其中,其结果是使无数人丧生!令人记忆犹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几千万人丧生。这可以说是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教他杀的记录。

在日常生活中,教他杀的情况也很严重。谋杀是众所公认的教他杀的行为,据联合国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有几千万成为军事冲突的牺牲品。所有这一切都是构成了波罗夷罪。

3、见杀随喜:见到杀生,不阻止,也是犯了波罗夷罪。譬喻:身为政府官员,得知一场屠杀事件即将发生,因怕丢官而不阻止、劝阻,也是犯波罗夷罪。如果用我们的智慧与悲心去尽力阻止杀生事件的发生,劝阻后仍无效,这不算犯波罗夷罪,因为你已尽了力。

综上所述,任何一种形式的杀生,无论是自己动手,或叫他人去杀,断了众生性命的,就是杀生。依佛法,任何一种形式的杀生,不管以何种借口,都不为佛教所承认。因此在佛化社会中,若能守第一戒,所有生命的形态都得到保护。

1.3、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

不少人以为守不杀生戒,是我们人类对动物或植物界的一种慈善举动,也有人因羡慕持戒的功德而持戒,这虽然是好事,但不是守此戒之本义。

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是“慈悲护生”,救济将被残杀或痛苦的众生,使之得到解脱。正如印顺导师说:“从佛说《阿含经》、《法句经》,到大乘经都说明,这是“以己度他情”,因而自愿克制自己情欲的德行。以自己的心情推度别人(一切众生)的心情,经中称为“自通之法”,也是儒家的恕道。如经上说:“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生命(此据杀生而说),此为我之所欣爱耶?若为我所不喜爱?则去破与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命,他亦不欣爱此。不独如此,凡为自己不爱不快之法,在彼亦为不爱不快之法,然则我如何以所不爱不快之法而害他。”这就是孔子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耶稣也说过:

“要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人与人间的正常道德,不难从这以己度他的意识获得。

篇二:关于佛教的不杀生戒

关于佛教的不杀生戒

放生

佛陀告诫我们,生命对每一个众生都是宝贵的,都具有强力的求生怕死的愿望,爱惜自己的生命。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每一个人都有求生存的权力,并且当我们活著的时候应有安全感。这是人权最基本的要求。在任何一种社会中,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们就会活得幸福,就能安心工作,社会才能向前发展,变得繁荣富强。反之,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我们整天觉得自己不安全,随时随地都有生命危险,朝不保夕,生活在这样极度恐惧与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如何才能活著,我们的主要精力自然都放到求生存方面去了,那有时间考虑好好工作,又怎能安心工作?!这样的社会怎能发展?!所以在世界上,第一宝贵的是生命安全,人们爱惜自己的生命重过世界上任何一件东西,甚至是自己的妻儿。所以佛陀把“不杀生”放在第一位。

一、制戒因缘

根据巴利文《律藏分别》,有一次,佛陀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欲静坐半月,除送食者,谁皆不得来我处!”所有的比丘,遵照佛陀的吩咐,半月内,除送饭给佛陀的比丘外,没有人打扰佛陀的静修。因为缺少佛陀指导,有些比丘在修不净观时出了问题。当他们作不净观时,见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的无常、肮

脏,由此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惭羞、困恼、厌恶,感到生不如死,加以外道魔神的诱惑,有的自杀,有的互相帮助对方结束双方的性命,有的请别人杀而结束他们生命。譬喻:有些比丘对鹿杖沙门说:“朋友,你如果杀死我,我的衣钵都归你所有。”在魔神的鼓动下,这位鹿杖沙门有一天竟杀死了六十位比丘。

半月后,佛陀从静坐中出来,为诸比丘说法,发现比丘明显减少,阿难报告佛陀所发生的自杀、他杀事件后,而制订“不杀生”戒。

二、不杀生戒定义

根据巴利《律藏经分别》,“任何比丘,若故意夺人之生命,或因此而求持杀具者、或赞叹死之美、或以死劝导,云:咄!男子!此恶若之生,于汝何益?汝死胜于生。”如是心意,如是决心,以种种方便赞叹死之美,以死劝导者,此亦波罗夷不共住。

由此可见,戒律订立之初,不杀生戒仅是对人而言,不杀人。随著时间的流逝,不杀生戒被扩大到不杀动物和毁损植物。不杀生戒被解释为不断绝一切生灵的命根,而令其享尽天然的寿命。因为,命根为一切生灵最宝贵的的东西。在这儿,一切生灵通常指三种众生:人类、动物和植物。在佛陀时代,古印度人认为植物是有生命的,所不同的是,植物不能移动,而动物能移动;植物属于具有一根的生命,而动物和人类则为六根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的生命。因此,在巴利文《中阿含》第九十八经中,佛陀把生命存在的形态分为三种:植物、动物和人类。具体地说,不杀生戒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不杀人

犯了杀人罪,戒律中称为“波罗夷罪”,对出家众来说,处罚的方法是“不共住”。这是佛教戒律中最严厉的刑罚,又叫做断头刑。如果出家人犯了杀人罪,他便自动失去比丘、比丘尼的资格(非求道人),所以不许他在僧团中共住。如果遇到不自觉的比丘犯了这条罪仍隐藏在僧团中,一旦发现,他将会被立即驱逐出僧团,因为他已不是僧团的成员,再也无资格住在寺院内,接受人天供养。

不杀动物

后来佛陀进一步要求在家、出家二众,不仅不能杀人,也不能杀害无辜的动物。在很多的经典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描述不杀生的定义:两手占满鲜血,非常残忍地、毫无慈悲之心地伤害或杀死无辜的生命。这儿通常指杀害动物。对出家人而言,若杀害任何动物,其处罚的方法比杀人罪稍轻,虽然不是把他逐出僧团,但处罚也很重,他将被剥夺比丘应有的权利,不但不得为他人依止,更不得收徒弟,也没有资格举他人的过非(过失)。

对在家人来说,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确指出,佛教徒不可以经营屠宰业。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杀害动物,不管是谁,以何种理由,都犯了第一戒。

不得损害植物

后来随著戒条的不断制定,戒条得以调理化,此时戒律对沙弥和比丘的要求便不太一样。对沙弥和在家信徒的要求是不杀有情众生,包括动物和人类。而对比丘和比丘尼来说,要求更高,不杀生指不杀所有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和人类。

正因为如此,在斯里兰卡求学时,每天清晨,我看到比丘只能从地上捡鲜花供佛,而沙弥则可以从树上摘鲜花供佛。在寺院中,因为第一戒,一般情况下树木是不可以砍伐的,除非树枝毁坏了佛殿或佛塔。僧人挖土也有违戒律,因为挖土有可能会伤害到泥土中的小虫或植物。但如果寺院中需要水井,出家人又不能动手挖土,这时就让出家人为难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有在家信徒来寺院中时,比丘们便相互谈论:寺中需要造一口井(而不说挖一口井)。这时在家信徒听后,心领神会,便主动来寺院中为比丘造一口井。

仅仅自己做到以上三方面,还不够,不杀生戒还要求我们做到不叫他杀或见杀随喜。在《如法经》中,佛陀说:“不应杀生,不应该指使他人杀生,不应该赞同他人杀生,不向一切生灵施暴,无论这些生灵在这世界上是强者,还是弱者。”

因此要真正持不杀生戒,我们必须戒除以下三个方面的行为:

1、自杀:自己亲手杀生,这在上面已详细讨论过。

2、教他杀:目前在西方,成立了不少新宗教,鼓吹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认为人若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死去,就能往生天国,逃避末日之灾,永享天国之乐;而末日来临之时仍活著的人,不但不能逃避灭顶之灾,而且死后堕入地狱,永世不得再生。因而劝人自杀,致使集体自杀案件时有发生,有时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时全家老幼都成了牺牲品。看到一具具死尸从烧焦了的房子内抬出来时,真叫人惨不忍睹!同样在亚洲国家也有一些附佛外道,盗用佛教“末法”的思想,改头换面,断章取义,把“末法”变成了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代名词,以此恐吓无知的民众,以达到个人敛财的目的。信奉此外道的人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尽力赚钱,奉献给附佛外道的首领们,以换取进入他们设计的天国的“资本”,给附佛外道的首领大发横财的机会。目前已被人们认清其“庐山真面目”的有日本的奥母真理教,他们早就预警世人:世界末日随时都有可能来临,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世界照常向前发展,为了证明其谎言之正确性,于是便叫它的信徒们到处放毒气,人为地制造世界末日来临的气氛,至使几百人丧生。也是教他杀最明显的例证。

在现实社会中,教他杀的情况特别严重。如果我们以般若智慧观照一下,就不难发现,一些居心叵测之徒,常以某种借口(为了保护某一群人的利益、权力或“捍卫”某种思想美其名曰真理),挑起争端,甚至大规模的战争,使成千上万人卷入其中,其结果是使无数人丧生!令人记忆犹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几千万人丧生。这可以说是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教他杀的记录。

在日常生活中,教他杀的情况也很严重。谋杀是众所公认的教他杀的行为,据联合国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超过一百万人被政治谋杀,又有几千万成为军事冲突的牺牲品。所有这一切都是构成了波罗夷罪。

3、见杀随喜:见到杀生,不阻止,也是犯了波罗夷罪。譬喻:身为政府官员,得知一场屠杀事件即将发生,因怕丢官而不阻止、劝阻,也是犯波罗夷罪。如果用我们的智慧与悲心去尽力阻止杀生事件的发生,劝阻后仍无效,这不算犯波罗夷罪,因为你已尽了力。

综上所述,任何一种形式的杀生,无论是自己动手,或叫他人去杀,断了众生性命的,就是杀生。依佛法,任何一种形式的杀生,不管以何种借口,都不为佛教所承认。因此在佛化社会中,若能守第一戒,所有生命的形态都得到保护。

篇三:谈佛教五戒之不杀生

谈佛教五戒之不杀生

李彩容

(教院09小教,0904010066,13609013734)

摘要:不杀生,跟儒家所讲的“仁”意思相同。现今,从字面上看,很多人会认为不杀生就是不杀害一切有生命的生物,由此对“不杀生”不以为然。佛家人吃素食,很明显地这与“不杀生”相悖离。但是,当我搜索资料文献、研究了佛教的不杀生思想后,我明白了佛家的不杀生与我们许多人理解的不杀生的不同。而戒杀放生产生的结果存在好、坏两面性。

关键词:佛教;不杀生;杀生;放生。

五戒者: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不杀生,跟儒家所讲的“仁”意思相同。仁是会意字,是两个人,意思就是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仁的意思。

现今,从字面上看,很多人会认为不杀生就是不杀害一切有生命的生物,由此对“不杀生”不以为然。鸡鸭牛羊等动物,是我们日常食用的材料,它们对人类来说有很大的价值。还有蔬菜,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了我们的生命,我们的饮食中可以说离不开它们了。佛家人吃素食,但是很明显地这也与“不杀生”相悖离。试问:谁能做到不杀生?

在我研究了佛教的不杀生思想后,我明白了佛家的不杀生与我们许多人理解的不杀生的不同。从佛教观点来看,牛马猪羊和人类一样,同属于六道众生,只是生命层次较低。如果我们现世不止恶行善,不种下人天善因,来世也可能堕落畜生道中。1中国禅宗六祖慧能大师的劝善止恶伦理思想,引导广大信众净化心灵,增进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行善止恶,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这是禅宗之所以能够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得到广大信众支持和信奉的重要原因。

那么,我们是否愿意未来成为他人的盘中餐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佛教中,将一切有感觉、有思维、有情识的生命称为有情。而将蔬菜之类没有感觉也不知疼痛的植物称为无情。凡是伤害有情生命的行为,皆属于杀生范畴。

这又涉及一个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学佛后是否必须吃素?关于这一点,五戒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五戒和十善中,都以“不杀生”为首。只有以平等慈悲之心对待一切众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杀生。如果人人吃素,世间就不会发生为满足口腹之欲而大肆杀戮的惨剧。

此外,学佛者还可能会碰到这一问题:如果不杀生,家中搞卫生时,怎么对待蟑螂之类的小动物呢?如果不小心误伤,是否也属于杀生?佛陀在世时,比丘们曾就类似问题请示过佛陀。2当比丘们的浴室、浴池由于多日未用,满生小虫,负责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处理,佛说∶「除尽污水,清洁浴室。」比丘说∶「会伤虫!」佛说∶「不为伤虫,是为清理浴室。」于是比丘释然。这个例子是说为了维护人类生活环境的卫生,予以清理打扫,目的不为杀伤虫类,因此,不算杀死。我们清理居室卫生时,若故意用杀虫剂大量喷洒,自然属于杀生。若是无意间误1中国佛学院学报、《中国佛学》编委会编,中国佛学= The Chinese buddhist studies·2010年总第二十八期,北京: 中华书局, 2010。P4。

2圣严法师,学佛群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P72。

伤,虽也存在业罪,但不算犯杀生戒。此外,误伤后应立即生起忏悔心,为它们念佛,并将念佛功德回向它们,祈愿它们早日脱离恶道之苦。

海涛法师是目前台湾佛教僧青年中影响较大的法师之一,他在《正法念处经》讲座中曾经说:有五因缘,虽是杀生,无杀罪业。第一种是走路时无意踩死了小虫蚂蚁等。第二种是医生为了让病人康复进行治疗,但病人不治而亡。第三种是病人因为吃了医生开的药而死,但医生不是故意为之。第四种是父母以慈爱之心,为了教育孩子而把孩子打死了。第五种是烧火的时候,无意杀虫,而虫子自己掉进火里烧死了。上述五种情形,虽然杀生了,但不获杀生之罪。

不杀生不仅是为了尊重生命,更是为了培养自身的慈悲心。。佛法教我们不杀生,不但是不与一切众生结冤仇,同时更是培养自己的大慈悲心。慈悲心是性德,真心里面本来就是慈悲的,养自己的慈悲心。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是从不杀生上来培养,帮助我们明心见性,这条戒律有这么大的功德。杀生业障非常重,障碍明心见性,障碍我们得一心不乱。因为一个好杀的人,瞋恨心必定重,瞋恨心重的人,念佛怎么会得一心?修禅怎么会得禅定?所以佛法把不杀生列为一切戒条里第一条戒,是有道理的。

3在佛家的不杀生的影响下,雪里脚下的藏族人家开始了“戒杀放生”。 “放生”是藏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民间习俗,属于民俗宗教活动范畴,各地表现形式大致相同——生灵放归大自然,任其自生自灭。无论农区牧区,藏族人家家养奶牛,喝的牛奶、用的酥油都是它的恩赐,所以在家畜中奶牛也最受宠。许多山村都有将奶牛尤其是老奶牛放生的习惯。在藏区,有的人为了求全家人的幸福和吉祥,就将自家某一特定的牛或羊作为放生对象,任其自由生长,不耕、不驮、不杀、不售,死后其皮肉也都不用。放生对象不仅是牛羊,还有鱼类及野生动物,所以其结果达到了保护生态的目的。放生最大的好处就是和谐了人与自然。

但是,有些地方无节制地放生,严重地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的农牧民盲目地将全家人的平安、吉祥、来世的幸福寄托在放生行为上,牲畜倒是“解放”了,一家人却靠政府救济度日,为了来世,不惜自己和家人的今生贫困窘迫,心甘情愿地过苦日子。也有的牧民把“百头牛”、“千只羊”视为富裕的象征,并且恪守佛教“不杀生”的思想信念,宁肯将牲畜养到老到死也不肯杀、不肯出售,甚至将成群的牛羊赶到山上放生,不仅破坏了草场、浪费了自然资源,还致使资源不能转化为商品,群众生活得不到改善更谈不上提高。这样的放生观念无疑是不可取的。

3杨学政、格茸拉姆,佛光里的诗化人生,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5。P5-15。

篇四:不杀生(持戒问答)

持戒问答整理——不杀生

(可根据时间节选学习)

何为杀生——印光大师说:“贪生怕死之情,动物和我们是一样的。我们既然热爱生命,动物怎么可能甘愿去死?由此想来,怎么能杀生呢?一切众生在六道中轮回,都是根据其所造的善恶业上升或下堕的。我们与这些动物,在多生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想着怎么救拔都来不及,哪能忍心杀害呢?一切众生,都有佛性,来世都将成佛。我们要是堕落了,还指望人家来救拔哩。另外,既然造了杀业,必定要堕恶道,偿还过去世的杀债。相互之间杀来杀去,没有了结的时候。由此想来,怎么敢杀生呢?

“然而杀生的根源,是为了吃肉。如果知道了上面所说的因缘,自然就不敢吃了。有些愚昧之人说肉是美味,却不知肉本是精血所成,里面盛着屎尿,外面夹杂粪秽。腥臊恶臭,哪有什么可美的?常这样对肉作不净观,吃了都忍不住要吐出来。

“另外杀生的‘生’包括了人和动物,蛆虫鱼虾,蚊子牛虻,跳蚤虱子,凡有生命的都是。不能说大的不能杀,小的就可以杀。佛经里广说戒杀放生的功德利益,世俗之人不见得读得了。

· 珍珠

问:如果买的东西里面有珍珠,养殖或者天然的,也是涉及到杀业吧?如果是人造的可以吗?

答:可以。

· 皮具

问:学佛之人是不是尽量不用皮具?如果背包上只是有一点点皮也不好,那已经买了的皮具该怎么办呢?

答:是的,最好不用,已经买的,继续用就好,不要浪费。 · 网络游戏

问:我现在做网络游戏,在游戏里经常要杀很多怪物,这算不算杀生? * 答:这也是杀生,会在人的意识中增加杀念,这是很可怕的。

问:有一事不明白:为什么在网上种菜、杀虫子也算杀业呢?并没有杀真正的虫子啊,是不是有打杀的网络游戏都不能玩?

答:这是意识中造杀业,也是犯戒。是的,凡是打杀的游戏都不能玩。

问:我现在在玩一种叫做开心农场的网络游戏,就是在网上种菜,里面有一项内容就是用杀虫剂杀菜上长的虫子,请问可以玩吗?

答:最好不玩,这也是杀业。

· 兵器模型

问:我很喜欢兵器,做了许多相关的模型。学佛以后,我妻子说它是一种杀人工具,不好。我是否应该放弃这项爱好? *

答:爱好本身就是一种贪欲和痴迷,和佛教十善提倡的不贪、不嗔、不痴是相反的,是堕落三恶道之因,应该戒绝。

问:在路上有人问路,问买肉在哪买,该怎么回答?

答:可以回答抱歉就好吧?阿弥陀佛

问:出去一起吃饭,同事或者朋友吃的是肉菜,我吃素,如果是我买的单的话,我是不是也犯了杀戒呢?

答:向您推荐地藏七常见问题9000例——

问:学生在家吃素,要是在外边有应酬,吃肉了,过后用不用做忏悔? 答:要忏悔。

问:朋友要我请客吃饭,可他们都吃肉,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能推掉,就推掉最好。或者,如果有素食馆,请他们到素食馆去体验体验素食的好处。如果实在没办法,也可以你吃你的素,他们吃他们的肉,这个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也行。

问:朋友请吃饭都是肉的那该怎么办?或到亲戚家吃饭几乎都是有肉的,不可能不吃吧,少吃那算破戒杀生吗?

答:如果有条件最好表明态度,说明自己吃素,请他们做素菜为好。如果不合适

表明态度,那就最好吃肉边菜。

问:弟子工作出差次数较多,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同席的人点一些肉食,这时心中替它们默念三皈依,有用吗?

答:有用。

问:我才22岁,不知道怎么处理吃素的这一问题。与朋友出去吃饭,我是要直接说我信仰佛教,还是骗人说我减肥,所以吃清淡点?我又怕犯口业。 答:可以找些理由,说明吃清淡些。

问:弟子打七一年多了,自己戒杀放生,家里人也很受益!可是最近爷爷去世三年要做法事,在南方都是乡亲们一起聚会喝酒吃肉,根本不是法事。我推崇素食去办这次法事,家里基本同意,但是说要最后一顿吃荤,本来是要每顿都是荤的。弟子非常怕,实在不行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

答:能够这样已经很好,可以祈求佛菩萨加持大家少吃肉不吃肉。

问:我在正月初七那天晚上和久别重逢的朋友聚餐。餐桌上朋友极力劝我不要吃净口素,并且举出很多其他的朋友吃素身体缺乏各种营养的例子。大家都劝我,并且因为久别重逢,一定劝我喝些酒。无奈之中,只能随顺了他们,在吃的时候默念“阿弥陀佛”,我心里也特别地不舒服,也很无奈。这样算不算犯戒啊? 答:没关系,偶尔情况,我们无奈,但是以后最好少接触这种人,自己继续吃素修行。

篇五: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

星云大师《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 》

护眼色:绿 橙 棕 黑 字体:粗体 大 中 小 作者:星云法师 发布时间:2011-2-28 21:56:04 繁體版 生命的诞生是宇宙间最奥妙的事,每个生命从降诞开始,莫不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奋斗,从而带动世间的欣欣向荣,这是值得歌颂的好事;但有些生命为了自己的存在,不惜伤生害命,尤其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往往视万物为人类资生的粮食而肆无忌惮地猎杀各种生灵。尤有甚者,有的人因为自己的贪瞋愚痴、爱恨情仇而伤害他人,乃至自己的抗压性不够,当遭受外力冲击而无法突破逆境时,就以自杀了断,这些都是最丑陋,也是最可谴责的行为。

杀生,就是杀害生命,包括自杀与杀他。宇宙间不只人或动物有生命,举凡山河大地,一花一木,一沙一石,他们的存在就有生命,只要破坏其功能,就是杀生。如星云大师经常举例说,一张沙发可以用十年,任由儿童蹦跳破坏,因而缩短它的使用年限,这就是杀生;说话断人希望,也是杀生,甚至浪费时间,都是杀生。

杀生造成的悲剧,是无可弥补的,因为世间最宝贵者,就是生命,凡一切众生莫不惜生爱命,所以《法句经》说:「众生皆畏死,无不惧刀杖,以己度他情,勿杀勿行杖。」明朝莲池大师的《放生文》更有深刻的描述:「盖闻世间至重者生命,天下最惨者杀伤,是故逢擒则奔,虮虱犹知避死,将雨而徙,蝼蚁尚且贪生,何乃网于山,罟于渊,多方掩取;曲而钩,直而矢,百计搜罗?使其胆落魂飞,母离子散,或囚笼槛,则如处囹圄,或被刀砧,则同临剐戮。怜儿之鹿,舐疮痕而寸断柔肠;畏死之猿,望弓影而双垂悲泪。恃我强而凌彼弱,理恐非宜;食他肉而补己身,心将安忍?」

慈悲是佛法的根本,不杀生就是慈悲。但有一些肉食主义者认为,杀生才能平衡生态;甚至他们质疑,佛教戒杀生,难道所吃的蔬菜水果就没有生命吗?乃至一些从事农渔行业的人,他们捕鱼、以农药扑灭虫蚁等,算不算杀生?关于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星云大师在日本本栖寺与参加三皈五戒的二百多名中日信徒座谈中,对此有多层面的探讨。以下就是当天的座谈纪实。

时 间:2003年9月20日十点三十分至十二点

地 点:日本本栖寺

主持人:星云大师

对 象:参加三皈五戒中日信众二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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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佛教是个戒杀的宗教,五戒的第一条就是不杀生,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请问大师,生命的定义为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伤害生命,才名之曰杀生?

答:杀生,有广义的杀生与狭义的杀生。狭义的杀生指杀人,广义的杀生则凡是世间上生存的万物,让他毁灭,都是广义的杀生。因为不但人有生命,动植物也有生命,乃至山河大地都有生命,甚至时间就是生命,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累积,所以浪费时间如同杀生;相同的,随便浪费物品也是杀生,因为物品是大众的资源,是聚集大众的因缘而成,所以浪费时间,破坏物质,都是广义的杀生。

人间最宝贵者,就是生命,如果没有生命,世间的一切将不再具有意义。谈到生命,如刚才所说,不光是人有生命,动物、树木花草等植物也有生命,甚至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整个地球都有生命。有时候我们会听到哪个地方发生火山爆发,说明火山有生命,乃至流水都有生命;甚至花儿在开、鸟儿在叫、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充满盎然生机,所以大自然跟我们同样都有生命。佛教有二句话:「溪声尽是广长舌,山色无非清净身。」流水潺潺,那是佛陀在对我们说法;山峦叠翠、树木花草,都是诸佛如来的法身妙用。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生命,而且无分贵贱,生命都是一样的宝贵,可是一般人对生命的探讨与知识却普遍缺乏。

所谓生命,就是有生长的机能,它是活的、是动的、是有用的。依此定义来看,我们身上所穿的衣服必定也有生命,我爱惜它,能穿七年、八年;不爱惜它,只穿三、五个月就坏了。同样,桌子、椅子、车子,我爱惜它,可以用几十年;不爱惜它,不到几年就朽坏、腐烂了。

因此,不只人有生命,凡是有用的、活动的、成长的,可以说宇宙万有都有生命。就以人来说,生命也不仅止于活着的时候吃饭、穿衣等一切活动,即使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阶段。死亡并不代表什么都没有了,死亡只是这一期生命转换成另一期的生命,就像时辰钟,一、二、三、四……走到十二,还要再回过头来;好比将一颗种子播种下去,它会生长、开花、结果,而后有了种子,再播种下去,又是另一个新生的开始。一般人容易知道、感受活着的生命,但是死亡也是生命

的一个延续。生死只是一个循环,在佛教认为生命是不死的,死亡只是一个环节,死亡只是一个蜕变,死亡是另外一期生命的开始,生命的本体并没有改变。

生死虽然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不过人要活动才有生命力,有生命,才能活动。就拿人体的眼、耳、鼻、舌、身、心来说,眼睛瞎了,眼睛就没有生命;耳朵聋了,耳朵就没有生命;同样的,我们的身体如果没有触觉、心灵不能有感受,也就不知道要怎么表现生命了。当我们能感受生命的活用是无限的时候,那么在家庭里,看家中的每一分子都会有活跃的生命;在社会上,看到每一个人也都有旺盛的生命;在世界上走动,会发现所有的生命都跟着我跳动,所以有生命,人生才有意义。

世间上罪业最重的无过杀生,世间上最有功劳的无过护生。生命,是一种欣欣向荣,生生不息的延续;生命的存在应该活出真善美的品质。平时我们给予他人道德上的成长,信仰上的增加,事业上的方便,前途上的顺利,都是护生;反之,假使一言破坏他人的信仰、慧命,一事使他遭遇困难、阻碍,一行让人失去所有,一念瞋嫉让人受到伤害,都名之曰杀生。

所谓杀生,顾名思义,就是使对方没有办法生存,断绝生路,包括自杀、教杀、赞杀。杀生的方式,有的是用有形的刀枪杀害对方,有的是用无形的语言伤害对方,例如说话断人希望,使他无以生存,或是造谣生事,使他无以立足,都是杀生。杀生有行为上的杀生,有语言上的杀生,乃至有意念上的杀生,甚至「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种无心之杀虽有杀生之「行」,但无杀生之「心」,罪业往往比较轻。

世间上,每个生命虽然都是「个体」的存在,但生命不是分裂的,生命是「同体共生」的关系。话说有个将军奉命攻城,他鼓励士兵杀敌,杀得愈多的人奖赏愈大。于是大家开始比赛杀人,很快就把城内所有人民杀光。将军依言要犒赏士兵,当大家想要喝酒,没有人温酒;想要吃肉,没有人煮食;想要女人,也没有女人,这时大家才发现,让别人无法活命,自己也不能生存,所以杀人就是杀己。因为生命是要靠众缘所共同成就,佛教讲的「缘起」:「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就是对生命的存在最好的定义。

生命的定义就是用我们这一期的生命,创造继起生命的因缘。例如国家、社会、父母、师长、朋友给了我们多少因缘,才得以让我活着,我也应该结缘,给大家一些因缘。因此,生命的意义就是为未来的生命创造一个更好的因缘,或者说,这一期的生命,是为了给全人类的生命、给大我的生命更多的贡献。反之,

破坏因缘,让一切美好的事物无法成就,让世间宇宙万有无法生存下去,都是广义的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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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在医学发达,大大延长了人类的寿命,但是在医学的研究、实验过程中,经常要牺牲许多小动物。请问大师,医学上利用小动物做实验,也是杀生吗?

答:这就是刚才谈到的,有杀生的行为,但没有杀生的心念。一般说,医生利用小动物做实验时,心里所想的只是如何突破医学,以期救护更多的人,虽然行为上或许有争议,但用心是可以谅解的。

记得前年(2001)我应邀到新加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毕业执牌医生及在学的准医生举行座谈时,他们也很关心这个问题。当时我告诉他们,医学上以动物做实验,目的是为了救天下的苍生,所谓「死有重于泰山,有轻如鸿毛」,死的价值不一样。医生从事医学研究,目标远大,因此实在可以不必拘泥于小节。

我的意思是,只要不是滥杀,不是心存恨意,不是以杀之而后快的心杀生,虽然功过还是存在,但是这种行为是为了救普世人类,也是功不唐捐。

再说,以人为本的佛教,对于杀生的诸多问题,只有功过上的轻重比较,但也不是绝对的。过去佛陀「杀一救百」,杀一个强盗而救了成千上万的百姓,表面看起来是不慈悲的,可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其实是在行大慈悲。此即说明佛教戒律不但是消极的行善,更重视积极的救人。尤其佛法有「世间法」与「出世间法」,既有世间法,就不能不顾及社会人生的实际生活,否则与生活脱节的佛教,如何为人所需要?

所以医疗上以动物做实验,只能说功过如何,或有过失,但可用忏悔发愿等来补救。例如利用动物进行实验时,不要让它痛苦,甚至为它祈愿,让它早生善处,也能减轻自己的罪业。

其实,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平时随便替病人打一针,都会杀死很多的细菌。但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救人,是大慈大悲的行为,不是杀生。所以在世间法上,戒律应该从多方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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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时居家环境里难免会滋生一些蚊蝇、虫蚁,造成生活上的困扰。请问大师,使用杀虫剂扑杀蚊蝇、虫蚁、蟑螂、老鼠等,算不算杀生?乃至用动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饰,也是杀生吗?

答:世间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复杂,因中具有善恶,果报也有善恶,就看孰重孰轻。例如,同一块田地里,有的种子发育不良,有的虽然没有好的外缘,一样茁壮,可见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报当然也有不等的结果。就等于一场战争,某人对救国救民的理念强,就能勇敢杀敌,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毗罗卫国时,摩诃男为了拯救族人,宁可牺性自己的生命,这样的行为看起来虽是杀生,但功劳更伟大。

佛教主张不杀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大至杀人,小至杀死蟑螂、老鼠、蚊蚁等,都是杀生。不过,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所以不杀生,主要是指不杀人。

从佛教的戒律来讲,杀生有两种,一叫突吉罗(轻垢罪),一是波罗夷(极重罪)。波罗夷是不可救的意思,也就是弃罪,杀人才会构成「波罗夷」罪,这是戒律中的根本大戒,是不通忏悔的;杀害蟑螂、虫蚁,是犯突吉罗,属于恶作,虽然一样有罪,但跟杀人不一样。这种杀生虽有过失,但可通忏悔,可以补救,可以将功折罪,例如有的人以放生、护生来灭罪,有的人用忏悔、发愿来消业。

也就是说,根据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驱除蚊虫等行为并不是很严重的大问题,因为佛法所说的不杀生,主要以「人」为对象,以杀人为严重,杀人是佛法所不许,如果为了去除虫害,能够事先预防当然要比事后杀害来得好,但以人为本的佛法,为了生存,虽用杀虫剂驱虫,并不是很大的罪恶。

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无意中难免犯下杀害生灵的行为,这种无心之过,纵使有罪也很轻微,有些甚至无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怀着瞋恨心而杀生,以瞋心而故意杀生,必然要堕地狱受苦。因为在佛教来讲,罪业有「性罪」、「心罪」,有的人欢喜杀生,以杀害生命为玩乐,有的人因报复心而杀生,罪业比较重,有的人为了自卫而杀生,有的人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而杀生,等于刑法上有故意杀人、蓄意杀人、临时起意杀人、一时情结杀人,或误杀、错杀、酒醉杀人等,罪刑都有轻重不同。所以不要把佛法的规范视为畏途,认为是束缚我们自由行动的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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