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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小镇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03:05:20 体裁作文
江南小镇读后感体裁作文

篇一:文化苦旅读后感

《文化苦旅 之江南小镇 读后感》 今天我有幸拜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又一篇 佳作《江南小镇》,通篇读下来之后最大的感触就是被作者那种淡泊名利洁身自好的心境所折服,他笔下的江南小镇似乎和陶渊明的世外桃源有着些许相似之处可见作者的意境之高。

江南小镇远离了尘世的喧嚣,是个宁静淡雅之地,无论是这里的人文还是建筑都透漏着祥和宁静之感,而且这里还出过一个富可敌国的财神,可见其卧虎藏龙的本事,但却丝毫看不见江南小镇炫耀攀比过的痕迹,余秋雨老先生去过了周庄,也去了同里镇,在周庄领略了建筑之美,不过令他和所有人都没有想明白的是为什么沈万山先生至死也没有回来,或许这也是荆南小沈的特色之处,也为它增加了神秘色彩;而周里镇却让作者感受到了它独特的文化,这里的气概与平时人们对江南小镇的印象不同,看似是矛盾的,但却又是相互统一的,他们共同见证了小镇的发展历程,向人们展示着他那独特的精神面貌,令我们不断神往。

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小镇依然能把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的心境出啊打给世人也

是难能可贵的,它依然保留了他那独特的文化,这是一种正能量,对世界多元文化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无论你在外面累了或是烦了,就算在热闹喧哗中迷失了自己,都能在这里重新找回自己,都会让跳动的心平躺下来,江南小镇现在又在文化意义上走向充实,我相信他会给我们更多的我们所需要的东西,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2013.2.16

刘伟业

篇二:侯家路读后感

《侯家路》读后感

《侯家路》是一部作者对童年的回忆集,平日里琐碎的小事在我看来却真实地反映了那个年代的生活。

“侯家路是紧挨城隍庙的一条很老也很窄的路,那一带的路都很老也很窄,纵横交错,路面用很大的卵石铺成。从前那里是上海的老城,置身其中,你会觉得不像在大上海,仿佛是在江南的某个小镇。”这是作者以前住的地方,生动的语言描绘出一幅鲜活的画面,思绪像是回到了那个年代那个地方,令人浮想联翩。他的童年玩具虽然不像现在这样丰富,却也有许多好玩的,像是走马灯、看木偶戏、看耍猴的、打气枪、套泥人??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段描写。“窗口正对着天井上方的小木桥,我站在小木桥上,看透着烛光的走马灯不停地旋转,心中惊奇不已。”这是他的乐趣所在,而现在的我们却早已看不到这些东西了,看着他的描述内心涌出的只有深深的向往。

然而生活中并不只有欢乐,成长里作者也曾有过忧伤。上课时老师讲佛祖释迦牟尼的生平,在作者的想象力释迦牟尼却是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孩,一样为死亡而苦恼,最后终于大彻大悟。那时起作者已经思考起死亡,他和其他孩子一样,有对死亡的困惑、恐惧和关注。作者理解释迦牟尼,为不能和他相识而感到遗憾,竟热泪盈眶。

作者也写日记,从初中起八年未间断。他是这样说的:“日记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从写日记中得到的最大好处就是形成了一个内心生活的空间,一种与一个更高的自我对话的习惯。”这一点引起了我的共鸣。

什么样的童年才是美好的?我想,作者那个年代的童年,虽然物质不像现在这样丰富,但是那样真实、单纯、自然、充满色彩的童年不由得也令我向往起来。

篇三:读后感

文化苦旅读后感

这几日,正在阅读余秋雨先生所著的《文化苦旅》

,并不是说如何认真地研究,只是睡前一

篇,信手翻阅。手棒这本《文化苦旅》

,随着作者的笔触在字里行间中游历了大半个中国。

旅行结束,本应陶醉于祖国的壮丽山河、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然而我却无法使自己陶醉,

心头莫名地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

这书里写的,

有历史上的匆匆过客,

有漂泊一生的落魄文

人,

有空守着古老文化遗产的范钦的后代们,

有淳朴善良但又愚昧无知地剥夺美的人。

深刻

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文化的侧面,令人为之汗颜,为止慨叹。

随心所欲地慢慢翻阅

,

啜饮着文化的甘泉,

印刻着行旅的记忆。只要顺从他的牵引,脑中

便是紊然不乱的条理;只需跟随他的脚印,一路上都是幻美绝伦的风景

---

枝干虬曲苍劲的

腊梅、飘渺冷艳的西湖、狂暴雄大的庐山瀑布

余秋雨鄙弃陈词滥调,细腻又不失大气的

笔触下描画着一幅苍健浑厚的山水画,

书写着一首抑扬顿挫的诗歌,

哼唱着一支轻柔婉转的

小夜曲。

那使人感同身受的旅行心情,

直锲人心的历史感怀,

用悠长的歌谣谱写出心中的悸

动。

初读余秋雨的

《文化苦旅》

总是感叹于他那伸张有力的笔法和豪迈中略带凄苦的哲语。

是什

么使得作者笔下的文章能够吞吐千年,博通古今而显得游刃有余?是一种阅历,一种修养。

大江南北,

长城内外无处不见证

江南小镇读后感

着他那沧桑而深邃的足迹。

就是这种阅历和修养造就了

《文

化苦旅》

的那种独具风格的艺术特色。

大段大段的运用排比,

比喻的修辞,

带给我一个感觉

篇四:黄金时代读后感

黄金时代读后感

篇一:黄金时代>读后感

黄惜时生活在美丽如画的江南小镇,家庭殷实富裕。他不满于现状,不甘心住在宁静安详的农村,常年在省城读书的黄惜时早已习惯了都市的繁华,没有波澜的乡村生活让他感到寂寞难耐,因此便一心想到大城市的北平去求学,对父母说是去求学,实质就是为花父母的钱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满脑子想的是如何在都市中享乐,至于发奋读书对他来讲就是不值一提的事情,因为他家里本来就有钱,他没有必要非要走读书这一条路,当然也不会把读书放在心上了。可是他这种想法却可怜了父母,以为他真是为了求学上进,他的父母怎么也不会想到去外面读书只是为了找个更好的借口找他们要钱。

在家乡的小河上偶然遇到了动人冷艳的白行素,被她得美貌所吸引,便心驰神往的幻想能同白行素一同到北平求学,可是白行素先走了一步,正为其苦恼时,却在火车上巧遇白行素,两人在旅途中相识成为了朋友,到达北平黄惜时便对白行素追求不舍,白行素在黄惜时猛烈的追求攻势下,对黄惜时心生好感,同意了黄惜时上同一所学校的建议。可是来到都市的黄惜时,看到打扮时髦,穿着华丽的都市女性一个个的映入他的眼中,他立刻便不觉的白行素美丽动人了,还嫌弃白行素对他冷淡,狠心的抛弃了善良的白行素,来到都市很短的时间他便意识到了金钱的魔力,他认为只要有钱想找什么样的女人都是可以的,当他遇到热情妖艳漂亮的交际花米锦华,为她散尽金钱,挥霍无度。甚至为了获得米锦华的好感在其面前冒充阔少爷,整日的在都市中同米锦华享乐,不去上课,浪费父母的钱财。

黄惜时的父亲黄守义千里迢迢从乡下来看望他,他不仅不关心感谢自己的父亲,他还嫌弃自己的父亲老土,在外人面前毫无人性的不认自己的父亲,当黄守义在其米锦华面前揭开他的真面目后,米锦华气愤异常,怒其分手,黄惜时却不知悔改,责备父亲,对父亲恶言相向,黄守义在儿子语言侮辱中,愤怒的和黄惜时断绝了父子关系,可他依然不害怕,因为身上还有钱,还可以继续享乐。黄惜时到都市很短的时间内,变成了一个只认钱不认人的怪物,其实都市确实是教育很发达,可是在都市中诱惑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玩乐的场所也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如果经受不住诱惑,不仅是求不了学,还可能变成黄惜时这样的翻脸不认人的白眼狼。

在没有父亲金钱接济的黄惜时,越沉沦越堕落,在其一些狐朋狗友的唆使下,开始逛妓院寻欢,整日的做着不劳而获的发财梦,不久便染上了可怕的梅毒,当用光身上的钱后,便沦为了乞丐,遭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他还是有点羞耻心的,他用光钱后没有无赖的回家乡啃老,在沦为乞丐的日子里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毅然的下定决心死在外面也不回家乡了,因为他回去只是让父母丢脸。因此从此发奋做了一位徒步旅行家,不仅学会了自食其力,还把自己赚的钱寄给父母。

黄惜时有那么好的条件可以去北平求学,又处在二十岁左右的黄金时代,这个年龄正是发奋读书学习的最佳时段,可是他却不珍惜机会珍惜光阴,只沉迷于享乐、玩女人。最终给自己带来了失学、失恋、失业的恶果。浪费了自己的黄金时代,失去了想再创造一个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就像桥下静静流淌的河水,有时慢有时快,却没有一秒停息,

失去的光阴一去不复返了,回不了过去了!

篇二:黄金时代读后感

一个>幸福的教师,他的人际关系是最简单的,他只认真理,不迷权威,他的理想就是实现孩子们的理想,他的苦与乐和学生们一致。在同事面前,他的心态是:我有最好的方法,我渴望与你分享。教师之间,有一个共同的理想支撑――为了孩子们成功,只有我们携起手来,才能实现我们共同的理想。只有学生、自我、同事、领导之间有着最纯粹的关系时,我们的工作才是自由、宽松的、和谐幸福的!

幸福不是结果,而是我们回望成功之路时,那每一个细小、平凡、普通的细节,都是一朵让人心醉的幸福之花。要想成为一个幸福的人,你就必须做好属于你的每一件细小的事,认真备好每一节课,激情满怀地上好每一节课,循循善诱地讲懂每一道题,精心地批改好每一次作业,全面地分析好每一张试卷,安抚每一颗伤感的心,帮助每一个困境中的人,做好每一次规划,反思每一次得失……

人生的幸福来自于你对三种关系的认识,人与物、人与人、人与心,前两者都来自于外部,最后来自于自我,所以幸福更多地是一种感觉,你为你做过的事感到满足、快乐,你感受到这些,你就是幸福的人啦。教育的最高准则是培养幸福的人。所以,我们自己必须是一个幸福的人!

篇三:黄金时代读后感

其实这不应该算是读书笔记或者叫读后感,把分析一件作品上升到理论角度来探讨的事还不会做。

国内当代作家的书我读得很少,突然想认真研究下自己孜孜以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了,自然就需要多读两本书,一位老师推荐了这本书,然后我就买下了它,很简单,如此而已。

一天才看完,这在我的阅读速度上不算快,尤其是仅三万多字的中篇。

才看两页,就觉得这本书超乎想象的好读,没有一般纯文学作品的沉重与凝重感,开篇看似无意的轻松切入,一件事写了好几大段,不由感叹,原来写作真的很简单,只要作者有思路,一切不过是顺流而下而已。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刚瞧时,很想有人帮着导读下,生怕自己理解错了。平时就有这个毛病:喜欢看有文章评论的书。当然得是朴实公正的评论,花花哨哨文艺感强的评论是做秀,哄小孩子的玩意。

王小波,一个独特立行的作家,40多岁开始写作,正在盛季便夭寿了。他的简介我始终没从网上查,因为觉得够了,喜欢他的文字就够了。

文章内容许多地方写到性,任何一个作家不会回避,就看是拿来当成是个事来写,

还是只是服务于文章本身,这也是与当下文字妓女现象的区别。

从开始读时迫切想找人导读下,到没得逞后自己读完,期间越读越觉得要人导读的想法在消减,到最后掩卷竟是无语,没什么好和人说的了。在心里似有所悟,尽管不清晰,可那种映像就留在心灵的某一处,可能会在那里慢慢发酵吧,只管发酵好了。

有一点点感想:写作真的很容易!只要肯拿精神放在里面,每一个文字就是自己。用王小波在后记里的话说,就是写自己感受到的生活,而不是去当说教者,低估国人的思维能力。再用一句流行话来说:不要侮辱别人的智商。

写作不难,只要肯写。

好咧,那我就放开手脚向前冲了哈!

篇五:《兄弟》读后感

《兄弟》读后感

昨晚两点多终于把《兄弟》看完了,这是看余华四部长篇中的最后一部。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到《在细雨中呼喊》再到《兄弟》,有一种感觉,就是余华的小说总给人一种震撼,一种悲愤。可能是“文革”时期对人们造成的伤害太深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从这四部长篇来看余华仍然是把主要的场景选在“文革”这一特殊历史时期,而小说中的人物大多数是以一种“赤裸裸”的形式展示出来,甚至有些夸张,余华以冷酷和冷幽默的笔调把这个时期中国社会的爱与恨抒写得格外分明。多次查过余华的简介,出生于1960年的江南小镇,或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才更致力于剖开文革时期的中国广大人民的内心。他一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在这几乎所有的作品中均有描写,甚至占据了主流。但同时,他也把人性的美好,淳朴、诚挚、真情抒写得淋漓尽致,催人泪下。汪曾祺先生说过:故乡和童年是文学永恒的主题,一切文学发展到极致都是儿童文学。余华对此应是赞同,死部小说中都着重描绘了主人公童年的悲欢离合。余华的童年在“文革”时期,或许是“文革”给了他太深的记忆。“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但那时发生的往事并不如烟。”从这点看,余华是在为生活,为内心写作,没有违背对自己对读者的承诺。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作品是他的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第一次读就觉得文字朴实但情节却太悬乎,多读两次,试着将自己作品的场景中,才发觉别有洞天。余华有时被称为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所以经常看到他发微博“抱怨”这“抱怨”那,总以一种极其讽刺的文字发泄或许也是警醒。

后来,再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我在地摊上看到厚厚的一本余华作品集,花了20块钱将这本盗版买回来。首先读的是《活着》,读了十多页才发现跟自己喜欢的一部电视剧《福贵》的情节很相似,再一看,主人公名字都一样,百度一下才发觉《福贵》是根据《活着》改编。考虑到对观众的影响,还是删改了许多,毕竟,“文革”那段历史没人敢去“深究”。甚至,主写“文革”的电视剧也屈指可数。后来,《活着》被张艺谋拍成了电影。前些天,看到新闻说又在北京被拍成了话剧。余华后来在微博里说一些作品被改的不满,他带讽刺的引用了拍话剧那个导演的一句话“话剧《活着》以一种天马行空的方式忠于原著”,但他肯定了袁泉饰演家珍的真诚。

回到《兄弟》上来,看完了上部,可以说是非常感人。李兰丈夫死了,宋凡平妻子死了,各带一个儿子,两个命运如此相似的人,带着各自的“拖油瓶”,在世俗的鄙视下,走到了一起,李光头和宋钢两个性格如此不相容的人也竟然情同手足。宋凡平和李兰的爱情,借一句话来说就是:李光头这样的传奇(后来的巨富之路)在中国比比皆是,而宋凡平和李兰的爱情绝无仅有。所以很少写爱情的余华自认为在《兄弟》中,他写下了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每个人的爱情,都必定与时代相连。余华说:“文革”那个时代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似乎一直是夫妇父母之间的背叛和出卖,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那个年代,很多家庭是空前团结的,就像我的小说里一样,有一男一女,他们互相需要,相依为命,缺了对方就活不下去了,这样的爱情非常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只有这样的爱情才

能永远,像我们现在这样的年代,谁缺了谁都没啥大不了,是不可能产生美好永久的爱情的。”有人说,世界上有两种爱情最深刻,一种是相濡以沫,一种是相忘江湖。无疑,余华笔下的爱情属于前者。 然而,在一切都看似完美的时候,“文革”袭来,一切都变了,宋凡平被当成地主被批斗,为了去上海接李兰出院,宋凡平“逃跑”了,然而在车站,却被六个带着红袖章的人活活打死,摆在路上。李兰回来,得知宋凡平死了,六年没洗头,因为在刘镇,丈夫死了应该一个月不洗头,没有人知道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有多深。七年后,李兰也死去了。李光头和宋钢成了两个孤儿,宋钢答应过李兰,他会好好照顾李光头,剩最后一碗饭了让李光头吃,剩最后一件衣服让李光头穿。。。。。。李光头也对宋钢说过,“即使天翻地覆慨而慷了,你也还是我兄弟”。他们是兄弟,仍然是,一直是。后来,宋钢和林红结婚了,那个李光头日思夜想的女人,李光头和宋钢从此恩断义绝,可是两个人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永远把对方当兄弟。一想起儿时的悲惨,以及后来一家人的欢乐,依然想着对方,记忆还在,感情就还在。小说中有个情节就是李光头在县政府大门口“静坐示威”,穷困潦倒,被认为是收破烂的,宋钢看到了他,将林红给他的他舍不得花的钱和粮票给李光头,李光头竟然理所当然地接过钱。读到这里,我没觉得李光头有多无赖,而是深深地被他和宋钢之间的这种感情打动,他们的默契已经不需要拘束,不需要客气,理所当然才是他们兄弟情谊的体现。我也为自己生活中有这样的兄弟感到幸福。

下部的情节有着哈姆雷特式的悲惨,这也是余华《兄弟》下部被许多人批评的原因。李光头爆发了,宋钢去上海寻找出路,李光头却和自己的嫂子林红苟且了。宋钢得知了,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他躺在了冰冷的铁轨上,李光头和林红从此视对方为仇人。最后李光头说想要乘坐俄罗斯的联盟号飞船进行太空旅游,带上宋钢的骨灰。。。。。。有人说,余华是在玩弄读者,余华是受商业潜规则了,还有人说余华这是末日之欢,甚至有人还说《兄弟》中的变态情节正是余华自己的变态人生的写照。我觉得余华是以另一种形式想读者表达些什么,小说中的淫乱,奸邪,贪婪,丑陋,欲望等等,这些或许都是这个被称为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揭示现在这个世界的阴暗一面。余华只不过是用了一招“乾坤大挪移”把时空轮转了一下罢了。小说中有一个细节,李光头满怀信心来到上海,却发现几年没来,世界已经变了。小说中的原句就是:“五年前,我去上海为福利厂拉生意,只要把福利厂残疾人的全家福照片拿出来,再加上我的真诚热情,就会打动一个个公司的一个个业务员,拉来一笔笔生意。五年后,我拿着世界地图为我们自己去上海拉生意,比五年前更真诚,更热情,也更成熟了,可是、、、”李光头伸开的手指卷了起来变成了数钞票的动作,“现在时代不同啦,社会变啦,要靠塞钞票行贿才能拉来生意、、、、、、”是啊,社会变了,动乱后三十年了,伦理颠覆,浮躁纵欲,众生万象,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四百年才能经历的天翻地覆,我们中国四十年就经历了。” 至于小说中的一些人物,完全能在现实中找到原版。所以余华有所想,也有所做,写下了这部令人争议的《兄弟》,希望余华先生能继续创作,像他自己所说:努力更加接近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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