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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交税标准计算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03:11:53 字数作文
工资交税标准计算器字数作文

篇一:工资税计算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3500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旧计算方法

2011年9月1日以前的计算方法

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起征点是2000,计算方法是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附: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工资[1]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工资交税标准计算器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实际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 速算扣除数(元)0 25 125 375 1375 3375 6375 10375 15375

个人所得税

工资-2000后的1-500元,扣税比率为5%;500-2000元,扣税比率为10%; 2000-5000元,扣率比率为15%。

四金构成

(假如工资600元/月)

养老保险金=工资×6% + 工资×25.5% =600×6%+600×25.5%=36+153=189

医疗保险金=工资×1% + 工资×5.5% =600×1%+600×5.5%=6+33=39

失业保险金=工资×1% + 工资×1% =600×1%+600×1%=6+6=12

住房公积金=工资×7% + 工资×7% =600×7%+600×7%=42+42=84

除去四金后的工资=工资-所有的个人交纳相加的和

交纳比例

养老金6% 25.5%

失业保险金 1% 1%

医疗保险金 1% 5.5%

住房公积金7% 7%

“四金”,是指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凡“四 金”规定适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它也是适用单位必须承担的基本 社会义务,对劳动者来说,是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

3玩花头

少数用人单位为逃避社会责任,在“四金”上不断玩“花头”,因此,求职者在签 订合同时,要多长个心眼,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

“花头”一

用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为职工买商业保险为幌子,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单位真的为你买了商业保险,其保单也往往控制在单位手里,职工是否 能得到实际好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社会、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原则,有较强 的连续性,它终身随你走。当你失业或发生其他变故暂时无法缴纳时,可 暂封账户,在你重新就业后仍可继续缴纳,不影响今后的收益。

“花头”二

在缴纳量的计算上“克扣斤两”。社会保险也实行多缴纳多收益的原则,其中单位为你缴大头,个人承担小头。单位缴纳部分的计算基数是该单位上个月全部在职人员工资总额。有些单位有意压低工资总额,以达到少缴“四金”的目的。个人缴纳的基 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工资收入平均数,有些单位只计工资,不计其他收入。

“花头”三

托称“试用期”。有些单位有意违法拖长试用期的期限,并用“试用期”为借口,不为职工缴“四金”。其实,试用期也是合同的有效期,即使在试用期,职工也有享受“四金”的权利。比如市政府关于养老保险金的有关规定,当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后的次月起,就应当为被录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4常见问题

实习期与试用期

问:我毕业的时候和某公司签定协议,协议书上说毕业后实习期6个月,实习起满后签定3年的合同,并没有说明对我们的实习有一个考核。2001年1月份,实习期满的时候,公司告诉我,说我实习不合格,不予录用,叫我直接回家.我觉得很委屈。但是人单势薄。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算不算违约,我的损失能否得到赔偿?

答:用人单位招聘大学生,通常都设定实习期,实习期一般为一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依合同时间长短,可以设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发现有关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考核条件应当明确告之员工),单位可以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的时间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的程序操作,对符合规定的,还应给予经济补偿。

职工单位公积金

***补充: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其他详细情况请详查条例规定"

5工资新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 中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力争工资年增15%

杨志明说,要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要继续及时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杨志明表示,中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2009年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份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适度调整,平均上调的幅度是22.8%。

管控国企高层薪酬

对于“十二五”期间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杨志明认为这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

杨志明表示,2009年90%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在百万元以上。人社部将努力使中央企业缺乏规范、自定年薪的状况基本解决,并决定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试运行。

实现农民工零欠薪

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杨志明透露了一张时间表,争取2009年有浙江、天津、重庆等10个左右省份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2010年实现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无拖欠,后年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中设立了“恶意欠薪罪”,用“犯罪”规范了拖欠工资行为处罚力度。

当前,农民工欠薪中80%集中在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中尤其是高铁、高速公路,水利、机场等政府项目欠款引发的比例很大。人社部门将重点配合司法部门落实好“欠薪罪”的规定。

篇二:2015年最新个税计算表

2015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2015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所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

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为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0-3500)×3%—0=45(元)。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元)。

篇三:2014年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实例

工资、薪金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实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税率表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按下列公式计

a)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b)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说明

① “三险一金”,通常是指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 ②按规定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③标准范围内的电话费

④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起征额)3500元/月

例1.王教授每月工资7130.4元,其中养老险439元,失业险44元,医疗险89元,公积金829元,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3500元/月,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三险一金” -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7130.4-439-44-89-829-3500=2229.4(元)

2229.4元属于“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额10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229.4×10%-105=117.94 (元)

例2:王教授当月除工资收入外,还收到教务处发放的补贴3000元,则教务补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当月各类补贴-“三险一金”-住房补助-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7130.4+3000-439-44-89-829-3500=5229.4(元)

5229.4元属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额555 应纳税额=5229.4×20%-555-117.94=372.94(元)

例3:王教授当月除上述收入外,还收到本年度奖酬金45000元,则本年度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额

确定适用税率=全年性一次奖金÷12个月

=45000÷12=3750

1500<3750≤4500,其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

第二步计算奖酬金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性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5000×10%-105=4395

所以,当月王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885.88元,其中工资所得税为117.94元,教学补贴所得税为372.94元,本年度奖酬金所得税为4395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篇四:天津2015年工资上税计算公式

2015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览 个税税率表计算

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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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来源:天津本地宝

【导语】: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5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览 个税税率表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表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

,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个税税率表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个人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 2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级距)

不超过1,500元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不超过1455元的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税率(%) 3 10

速算扣除数 0 105

3 20 555

4 25 1,005

5 30 2,755

6 7

35 45

5,505 13,505

改革前与改革后对比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后为5500 元,个税计算:(5500-3500)*10%-10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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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2014年工资税怎么算

2014年工资税怎么算

一、薪酬、福利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现行方法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计算7级标准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4年工资税怎么算

二、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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