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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格非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00:30:57 体裁作文
相遇格非读后感体裁作文

篇一:《李清照》 读后感

《李清照》 读后感

我翻开 《李清照 》 这本书的第一页颇有感触。因为我们在中学已经了解到了她诗词的一小部分。所以这次一定要更多的了解她那爱国精神和独创一格的诗词以及她的其它情况。

李清照风韵脱俗的东方女性美。具有张扬的个性、心系国家的忧虑之情。无不能感染着当代思想和感情跳跃浮动的我们。

宋朝女词人李清照号易安居士。出生在“家家泉水,户户垂扬”的齐鲁文化发源地名城济南,文化气氛相当浓厚。父亲---李格非是思想开明的名士。母亲----王拱辰的孙女,善于作文,有很高的文学素养。

她具有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她运用浅淡自然的语言创造出清新自然、音韵流转、声调和谐的千古名篇,正是“淡语皆有味,浅语皆有致”。坦率的胸怀,不羁的思想性格使她敢于直言不讳,无所顾忌地写出一些封建社会妇女不敢启齿的率真词章。作为女性,爱情追求是李清照艺术创作的直接动力。她在词中通过爱情这一主题执著地描绘一种独立的人格。

我国古代诗史上杰出的诗人很多,而女诗人却屈指可数。她之所以成为以成就突出的女词人,无视封建传统礼教便是其中重要原因。作为一名杰出的女词人,她没有把自己完全封闭在闺房之内,而是走向大自然,去感受大自然的美,玩赏风景,饮酒惜花,逞露才华,写诗作词。像男子一样抒发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例如:《如梦令》以优美的韵调,写她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和思想,显示青睿的活力,揭示她热爱生活、珍惜青春的内心世界,表现出爽朗的性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念奴娇》一词中,应运而生的日常口语就很多:“种种恼人天气”、“不许愁人不起”她正是善以典故,代字传情达意,高雅而含蓄。而且她善于运用通俗的语言,能以俗为雅,铺成极其工巧细腻的画面。委婉深细而又意境高远。读来明白如话,看似寻常其实颇具功力。还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敏感来捕捉心中的感受。倾入笔端,形成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在文学史上散发着不朽光彩。

在《一剪梅》中写她的相思之情:“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如果不是对爱情大胆热烈的追求,怎会写出如此“颇尽离别之意”的词来呢?在她的词中,有的是对丈夫真挚、专一的爱情,绝无封建文人那种矫揉造作的情调。

让我感受到一代女词人因国破、家亡而带来的生活变迁、层层烦恼。透过字里行间,看到的是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追求幸福、追求爱情的过程,从中也见证了历史车轮的印辙。李清照的一生打上了那个时代特有的烙印。尽管其家世显赫、身份特殊,但也避免不了那个时代女性的悲剧。

李清照在中国词坛有着重要的地位。她的诗词感情真挚细腻。而且关注国家的安危,从这一方面来看。她和一些男性作家站在了同一基点上。她不愧是中国古代史上最杰出的女词人。

读李清照的《如梦令》,我们要知晓当时的背景:李清照与赵明诚夫妇感情笃厚,但是“结缡未久,明诚即负笈远游,易安殊不忍别”,并抓住一问一答进行分析,我们就不难领悟到这首词的感伤情怀,既有爱花惜春的遗憾,又有红颜易老的伤感,更有惜别怀人的烦闷,几股愁思扭结,于“短幅中藏有无数折”。

本篇是李清照早期的词作之一。词中充分体现出作者对大自然、对春天的热爱。这是一首小令,内容也很简单。它写的是春夜里大自然经历了一场风吹雨打,词人预感到庭园中的花木必然是绿叶繁茂,花事凋零了。因此,翌日清晨她急切地向“卷帘人”询问室外的变化,粗心的“卷帘人”却答之以“海棠依旧”。对此,词人禁不住连用两个“知否”与一个“应是”来纠正其观察的粗疏与回答的错误。“绿肥红瘦”一句,形象地反映出作者对春天将逝的惋惜之情。词的写法别致,侧重于从听觉方面来塑造形象并构成意境。作者不是平铺直叙地去描写百花凋残的暮春景象,而是立足清晨醒后,从“昨夜”写起,通过“雨疏风骤”,从听觉上展开联想,然后转化为视觉形象:“绿肥红瘦”。值得指出的是,这“绿肥红瘦”四字只不过是作者内心虚拟想象之词,它还有一个向客观现实转化的过

程。正因为这首词有一个从听觉到视觉,有一个从内心到客观现实的转化过程,所以才能给读者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便于进行艺术的再创造。这首词之所以耐人咀嚼,其原因也正在这里。其次,通过问答进行感情上的对比烘托。这种写法,不仅语言精炼生动,结构也由此显得分外紧凑,使读者有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真切感。人物的身份、性格、教养以及感情上的细微差别也都历历在目,词也由此而显得生动活泼。“却道”一句,写出了“卷帘人”观察上的粗疏与感情上的淡漠,它恰好衬托出作者体察的细腻与情思的深婉。没有这种细腻的体察与深婉的情思,是不可能写出好作品来的。再次,成功地使用拟人化的手法。词中把本来用以形容人的“肥”、“瘦”二字,借来用以形容绿叶的繁茂与红花的稀少,暗示出春天的逐渐消失。这一句不论是在语言的提炼上还是在修辞手法的使用上都是极富创造性的。前面说过,这首词很短,总共不过三十三字,但它却能通过生活中一个极其普通的细节,反映作者丰富的内心世界,用语平白浅近,意境含蓄深厚,具有“弦外音,味外味”。黄了翁在《蓼园词选》中说:“一问极有情,答以‘依旧’,答得极淡,跌出‘知否’二句来。而‘绿肥红瘦’无限凄婉,却又妙在含蓄。短幅中藏无数曲折,自是圣于词者。

你从哪里来,带着淡淡的芳香;你又将身往何方,吟唱的词阕余音绕梁。你号易安,可却颠沛流离了一生;你原是小家碧玉,可那铮铮傲骨硬是比一般苟且偷安的男人要刚强。是你啊,散发出生命芳香的美神——李清照。

读你,始于读《漱玉词》,从“斜偎宝鸭衬香腮,眼波才动被人猜”的春">青春纯情到“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相思情长。从唱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到吟凄凉愁苦的《声声慢》,“寻寻觅觅”中,我似乎读懂了你。快乐对你来说是短暂的,你弱小的身躯挑起的是沉重的国愁家恨哪!那只曾载着你“兴尽晚回”的小舟如今也“载不动,许多愁”了。

看你,全凭朦胧中对你的感知。我未能有幸见到你,但百年之后人们对你的敬仰丝毫未曾褪消。在那个遥远的年代,受到书香熏陶的你是那样与众不同、卓尔不群。我便仿佛看到了带着文人高雅气息的“婉约派”掌门人,在我脑海里渐渐分明起来。

悟你,是源于你对生命的见解。婚姻的不幸,国家的颓败,并未使你就此消沉,你在奔走呼喊,以项羽不肯过江东来说服当权者。一个弱女子对自己的生命价值已有这般深切的感知,那么你的灵魂何止在岁月中穿梭进化了数百年!

赞你,发自我内心的敬仰。乱世之中,你饱览诗书,精于诗词。在国愁家恨前屹立不倒,为重整雄风而奔走不息。在生与死的面前告诉人们真谛。易安词人哪,尽管那时人们贬低你,排斥你,不认同你,可是你看啊,你的词流传后世,给人以美的享受,激人奋进。你的见解得到人们的广泛赞许。你铮铮傲骨散发出生命芳香如同你的诗词流传后世给人以陶冶。

易安水流长,生命播芳香!

【点评】

本文作者按照自己对南宋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构思行文,“读你”→“看你”→“悟你”→“赞你”,层层推进,要言不烦。李清照卓尔不群、刚强傲然的高雅形象亦随之在读者面前渐渐分明、清晰和丰满起来,生命的芳香袅袅升腾、四处飘逸。以第二人称的口吻抒情叙事,读来亲切和悦;对比手法和易安词句的有机引用,既丰富了人物的精神底蕴,又提升了作文的文化厚度。

李清照读后感(一)

李清照是宋王朝南渡前后的女词人。即使在那个词人辈出、人才济济的年代里,她也不失为一个特殊的大家,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读了《李清照》,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位女词人在过渡年代里的悲欢离合,她的柔情挚爱、伤感离别、失国之痛、丧夫之悲、哀哀欲绝的真实感情。

作为一个女作家,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说出了一个妇女少女时期、少妇时期、中年时期、老年时期的内心思想和情感,在数千年男子霸占文坛、描写妇女的作品也多处于男子之手的时代里,他的作品可谓异军突起,给文坛增添了一丛琪花瑶草,因而更增强了她在文坛上的地位。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首词用寥寥数语,表达了清照惜花的心情,在暮春时期,作为少女的作者,在雨疏风骤的天气里自然关心花卉的情况,同时也向世人描述了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低下,只能呆在家中,无聊之中种些花卉,整日与花为伴,经历了一夜春风雨后的变化,担心花卉的生长情况,她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这样,本词形象的表达了当时妇女的生活状况,写的无限凄婉,又含蓄委婉,被诸多有影响的大家称赞其情意真切。

在我看来李清照对文学的热爱超过了她的生命,李清照的父母都有文学修养,受家庭的影响,她少年时代便工诗善词,与赵明诚结婚后更是把整个身心都放在文学艺术的深造和金石文字的收集研究上,她不困苦的生活,坚持着她的文学创作,但是金兵入主中原后,宋室南迁,她带着很少的东西,随难民流落江南,背井离乡,漂流异地,多年来收集的金石字画丧失殆尽,给她带来沉重的打击和极大的痛苦。祸不单行,不久,丈夫又犯病死去,更给她增添了难以忍受的悲痛。金兵的横行肆虐激起她强烈的爱国热情,她积极主张北伐收复中原,可是南宋王朝的腐朽无能和偏安一隅,使她的希望成为幻影。这时,她那颗已经残碎的心,又因她的改嫁问题遭到士大夫阶层的诟病,受到了更严重的戕害。她无依无助,呼告无门,贫困悲苦,流徒漂泊,最后寂寞的死在江南。

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首词写出了李清照对丈夫的无限思念之情,丈夫外出使她感觉孤独无助,丈夫不在,闺居无趣,要出游以消遣,但是只有独自一人上船,“独”字深刻的表达了她的无助和孤寂,仍然在怀念着丈夫,看到天空的大雁飞过,联想到大雁传书,不由的自问,云中的雁给谁寄来了信呢?表达了她希望是给自己,深夜仍无法入睡,可看出她对丈夫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一处相思,两处闲愁,终于我还是体会到了爱的无奈,和无奈中的幸福,这种相思之愁是没法消除的,才把它从眉头撵下去,它又到心头上来了,同样才把它从心头撵开,它又到眉头上去了,这自然的相思之愁被她展现的淋漓尽致,写的及为形象,令我感到心痛,深深的替她惋惜。

汪苏泷曾经有一首歌叫《李清照》,更是总结了她一生的经历,让我为之感叹,那凄迷的生活也让我为之心痛,烟锁秦楼,细雨把酒黄昏后,海棠花是否一旧,声声慢心事谁知否,锦书已经不在大雁却仍一旧,这才下眉头,却又上心头,谁念我终日凝眸,帘卷着西风,惊醒旧梦,人比黄花瘦,一

字一句,写出了她经历的情感之路,又有谁不为之感动呢!

从少女的天真娇憨,少妇的柔情挚爱、伤感离别,到失国之痛、丧夫之痛、悼亡孤寂、念亲怀乡、哀哀欲绝的情感,她的悲剧间接体现了历史的悲剧,让人心痛、惋惜。

李清照读后感(二)

一向都喜欢婉约派的诗词,李清照的属最爱了,但是也仅仅是喜欢而已,并没有把每首都背下来,虽然每次都豪心壮志说要背完,每次都会被耽误,李清照读后感。还是怪自己没有恒心吧。这次跟着师父学写诗,师父说一开始要背诗,其实光光背诗还是一件挺惬意的事,唐诗的类型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还是偏爱于宋词多点。背了好几首离愁的词,不是故意挑选的,按照顺序背下来,确实离愁的诗很多,怎么说,现在对于写诗还是没有多少概念,只是模仿还可以。分不清诗词的结构,每个词牌名的特点,这让我有点纠结。关于离愁的诗,印象比较深的就是范仲淹的御街行和晏殊的蝶恋花了,“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是“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的升级版,也是我的最爱。

两首词基本都是先写景再抒情,寓情于景。落叶和西风肯定是少不了的,独上高楼亦是相同之处,可以想象的是登上高楼,听着耳边的风声以及树叶掉落的沙沙声,寂寥的看着只知道照亮朱户的月亮,加深了内心的离愁相思。“谙”意为熟悉,两首词都有用到。说说在这两首词里学到的词吧。欹:倾斜的样子。香砌:有落花在上面的台阶。练:素色的绸。

其实蝶恋花的景物描写更加生动,从景物描写中完全可以看出主人公的哀愁,槛菊愁烟兰泣露,兰和菊都是象征着品格的高贵纯洁,愁的是菊,哭的是兰,实际上真正伤心的是主人公。其实背完这两首词心里感触还是挺多的,就是感觉用文字描述就有点困难了,正如写诗的时候,明明知道要表达的意思,但是却找不到正确的词。

李清照词读后感

一直以来就对唐诗宋词情有独钟,尤其对宋词更是偏爱。象柳永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晏殊的“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晏几道的“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李清照的“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等名句,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描写的细腻柔美很有意境,不愧是情景交融的抒情杰作。

宋代词人中,我尤其喜欢李清照,究其原因我想李清照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的作品大多清新脱俗婉约柔美我非常的喜欢,再者她和赵明诚的千古恋情也是我对其人和作品喜欢的重要原因。记得从初中时候起,语文课本里就开始有李清照的作品,一直到高中结束,李清照的词学了大概有十几首。比如:“《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醉花阴》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橱,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後,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等词句现在想起依然能脱口而出,,这都是中学时代太喜欢死记硬背的功劳,其实对于这些精华的词句有好多地方当时的我都不太理解。随着文化知识的积淀,人生阅历的丰富,逐渐的对于李清照的词我有了自己的理解,也就更喜欢她的词了。

初冬凉风吹来,夹杂着微微细雨,索性打开窗,任凭南来北往之清爽遍布身心。

看窗外黄昏似有风雨要来,又不禁想起李清照“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的词句。读李清照的词似乎看到这位女词人带着忧伤的微笑慢慢走来。“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绰约轻倩的词句里,女词人正在帘内低吟。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女词人天生聪慧,妙解音律,这些用惯了、用旧了的浅而且俗的文字在女词人的手里极轻巧地便缀成了清新鲜丽的词句,以极寻常语创造出了不寻常的意境。

沉浸在李清照的意境中,禁不住哀叹女词人从早年的幸福生活经历战乱、家亡,历尽生活沧桑,在凄切的生活旅程中寻寻觅觅吟唱着“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的忧伤绝唱。以独到的功力创作出了南宋词史上别具一格的“易安体”,更令人慨叹的是如此妩媚柔婉的女词人尚有“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如此诗句蕴含着的豪迈之气。今晚雨疏风骤,也定然是绿肥红瘦。究竟谁肥谁瘦, 留给我们自己去思考。

篇二:读后感

可以说,短篇小说集《白色的乌鸦》就是李洱知识分子题材创作的一次集中展示,依托于先后任职高校以及担任杂志编辑、专业作家的经历,李洱小说中的主人公也大多被塑造成了他日常生活中耳闻目见的那些人们。

与格非早期的知识分子题材小说《欲望的旗帜》相似,《白色的乌鸦》不仅对于表现故事背后的意义有点过于刻意,而且还时常还存在着“概念先行”的嫌疑。书中的十来则小说,有些是先于故事预设了一个成熟的思想构架,让本因感性流转的情节,在隐性的“胁迫”下,不得不吸附于这个初始意念,受其指使和支撑;有些是错把小说理解成了承载各种符号和意义的容器——作家也想将容器打造得越精致越好,正如他反复强调的,不希望小说“有明显的败笔”,不过先决条件必须是这个容器必须足够包容下他要表达的所有符号和意义,受此局限,活络的叙事和灵动的语言都会不可避免地变得呆滞。《奥斯卡的超级市场》和《上啊,上啊,上花轿》就是两个典型的例子:前者是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阿拉比》的效仿之作,读过《阿拉比》的读者轻易地就能发现两者之间在构思上的共性,都是讲情绪上的歇斯底里和无以名状,甚至故事的场景也都发生在购物市场,为了贴合经典,作家将一种阿拉比式的情绪刻意安插在了主人公的言语和动作之间,多多少少地让故事的进程显得有些突兀和难以理喻;而后者这篇繁冗拖沓的小说,则明显是一系列具有象征性的符号和意义的集合,叙事的速度被无节制地拉慢,似乎只是为了包罗进张海

迪的文章、耶稣的画像、高速公路上的车祸、装港台腔的土著司机、在精神和身体上顺从外界奴役的中年男子、幻想青春重来人生重塑的已婚妇女等数十个象征意义,这些象征意义操纵着故事的进程,将小说最为可贵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排斥在外。

曾有幸与格非谈及过他、以及以他为代表的部分先锋派作家的现实主义题材创作,当被问道十多年来,他的现实主义小说题材之所以一直局限在高校和知识分子领域,是否是因为他个人生活经历的匮乏,同时也凸显了他在小说创作上的局限性?对此,格非大方承认,并强调包括自己在内的当今作家“应该重新重视巴尔扎克式的小说方式,既是为了全景式的把握现实,而且对于现实各个层面的深入理解,本来就是作家应有的功课。”同样,我们虽然可以把李洱的这本《白色的乌鸦》看作是一次知识分子众生相的集中展示,但同时也可以看到,这本汇集了作家过去二十年之内短篇小说代表作的集子,除了充斥了大量的知识分子角色之外,只给社会上的诸如小区保安、乡村农民、黑道混混、影楼摄影师之类的其他人群,留下了极淡极轻的笔墨。不仅如此,这些人物在小说中的现身,也都未曾脱离读者观念之中以及常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之中对于这些职业的典型性描述,其原因大概就是作家对现实生活贫乏单调的认知,总是通过二手的信息和揣度的态度来代替深入其中的亲身体验。除此之外,李洱对于这类人物在性格上棱角分明、毫无弧度可言的塑造,也让他们在充

当配角时显得单薄刻板、死气沉沉,就好比是田野里面的一株稻草人,没有关节和神经,强风一来,便可刮倒。

不过,这倒不是说李洱的这本《白色的乌鸦》就平淡无奇或者不值一读,书中的《有影无踪》、《我们的眼睛》等篇目,就其创作年代而言,都可以算是同时期小说中的翘楚之作。同时,借助于这些故事,人在精神上的空虚、自私和猥琐,也全部都棱角毕现、展露无遗。

《白色的乌鸦》:李洱著,新星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生活,就是经历了坎坷但仍觉得幸福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经济管理学院 国贸12-2刘彤12088218

《许三观卖血记》是高中的时候,在同学家里看到的,我随口问了一句:“好看吗?”她回答我也只是简单的:“嗯,还行。”到大二期间再也没有看过这本书,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这么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名字,可能潜意识里就觉得会发生一个离奇的故事吧。

直到最近在想看什么书好的时候,这本书的名字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几经搜寻这本书,终于在图书馆找到了。

作者的书,也许更著名的是《活着》,因为高中同桌有一段时间整天看一些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书籍。这么想着,余华应该是个不错的作家。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苏童、格非、孙甘露等的创作形成了一股文学潮流,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而他也就是“先锋派”的代表作家,早年的小说带有很强的实验性,以极其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阴暗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是他执着于描写的对象,处处透着怪异奇特的气息,又有非凡的想象力,客观的叙述语言和跌宕恐怖的情节形成鲜明的对比,对生存的异化状况有着特殊的敏感,给人以震撼。然而他在90年代后创作的长篇小说与80年代中后期的中短篇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使他享有盛誉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逼近生活真实,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提供了历史的另一种叙述方法。

当开始看《许三观卖血记》时,也许是因为和预想中的故事有所差别,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那一份“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

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趋使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并且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

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写出来,也许大家觉得整个故事原来就是这么点儿事儿,但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这一家人,却让我觉得是温暖的。

这里,我想说的只有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也是因为他善良

也许他不成功,没有多么功成名就,没有腰缠万贯,甚至之前觉得他能娶到许玉兰那么漂亮的姑娘,其实他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可是看完故事,我觉得他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是一个善良的人。

即使在他认为何小勇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是在何小勇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是让一乐去屋顶上给何小勇叫魂。许三观还是

相遇格非读后感

通过卖血把一乐打人的债还了。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许三观是无能的,所以他通过卖血娶了媳妇,还了债,替孩子治病……甚至他上了瘾一样,只要实在没有钱了,想到的就是卖血。

可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能怎么办呢?在面对一次次的困难时,他没有去偷没有去抢,而是通过卖自己身上的血挺过一次次的难关。

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

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治疗,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小说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相继因为卖血而败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依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卖了那么多次血的他,最终还是好好的活下来了。他是那个时代里无数个渺小的生命力的一个,这样看起来似乎传奇,可是他尽得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家之主、一个人的责任,他通过自己的力量一点点的撑起这样一个家。

他,能这么活下来,也许是因为他是善良的。

许玉兰——真女人

首先是她的美丽。她的出场就是那个年代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一个身影“在清晨的时候,她站在一口很大的油锅旁炸着油条,她经常啊呀啊呀地叫唤”。漂亮的许玉兰在人们连物质都缺乏的那个时代就开始懂得形象的重要性,“她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事实上她只要三套衣服;她还要换四次鞋,而她也只有四双鞋。当她实在还不出什么新花样时,她就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在那个平凡的小城里,她绝对是时尚的先驱。年轻时代的她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美,但是在那个不崇尚张扬的年代里她的好打扮绝对是个另类。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这也体现了她的勇敢和不平凡。

然而青春时代的她和其他女孩一样也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可贵的是她面对世俗流言蜚语却勇于面对的态度和行动。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和何小勇睡了,而且还生了一乐,九年后才真相大白。不寻常的是事情是她自己坐在门槛上公之于众的,看起来无知愚昧,其实敢作敢当。许三观让她去找何小勇,她还要打扮的很好看了才去,不愿蓬头垢面的原因是:“我要是脸色抹上灶灰,有蓬头垢面,那何小勇见了会不会说:‘你们来看,这就是许三观的女人。”这个时候她很有头脑,反将许’

三观一军,而且看起来是从许三观的立场考虑他作为男人的面子问题,其实是一向爱打扮的她不愿在别人面前输了气场。

在她身上也有不寻常不世俗的潜力,她自学成才的谈判能力让我对她敬佩不已。她见了何小勇说话也是按照“先说好消息,再说坏消息”的逻辑,依然是从何小勇的立场说话,但说话布局很有兵法的感觉,“许三观说了,以前花在一乐身上的钱不向你要了,以后一乐也由他来养……”先让何小勇放松警惕,然后历数多年来许三观对一乐无微不至的付出,似乎想让何小勇觉得歉疚,最后才来一句“你只要把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的钱出了……”虽然何小勇夫妻没上这个当,但她的说话智谋却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说话技巧课。

从女孩成为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不输于许三观的大女人气概。在小说的最后,许三观因为不能再卖血而难过,这个往昔没被任何苦难打倒的大男人,此刻无助地像个孩子,而三个儿子一人一句越说越过分时,许玉兰毫不犹豫地责备他们,历数这些年许三观对一家人的付出和真情。接着似乎她变成了丈夫,而许三观变成了妻子,她从旁劝导安慰,帮他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陪着许三观吃了他这辈子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小说里的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卖血人,他没有成功的事业和伟大的抱负,但他的却是个成功的父亲和丈夫。他的三个儿子“是他用血喂大的”,他的家也是他用血凝聚的。在将近四十的岁月里,他从一个普通无知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他的人生是因为许玉兰的出现而改变的。娶了许玉兰坚定了他一生的生存信仰,而许玉兰患难与共的陪伴让他坚持了这份信仰。许玉兰看似平淡无奇,却处处渗透的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丈夫的默默关怀和无私捍卫,她的作为带着中国女人独特的低调和温柔,但将近四十年的坚持和相知相伴也充满了家长里短的伟大和强悍!

我现在觉得,这个故事再平凡不过,也许有无数个家庭在经历着相同的经历,面对着同样的困境,也许他们解决方式不同,但可能同样残忍,同样辛苦。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虽然坎坷,虽然艰辛,但是回忆起来,却充满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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