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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写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22:23:48 优秀作文
我与地坛写作文优秀作文

篇一:《我与地坛》会考复习及模仿写作(学案)

《我与地坛》会考复习及模仿写作(学案)

【作者简介】

史铁生,生于北京。21岁时,因腿疾住进医院,那一天是他的生日,从此就再没站起来。1983年发表《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一举成名。 主要作品有中短篇小说集《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命若琴弦》。

【字词积累】

1、识记字音

坍( )圮( ) 玉砌( )雕栏 亘()古不变

撅( )捋蝉蜕( ) 窸窸( )窣窣( )

熨( )帖 猝( )然倔( )强 隽( )永

恪( )守 焦灼( ) 嘈( )杂

2.下列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

A.黯淡 苍桑 玉砌雕栏 众说纷纭 B.安祥 譬如 失魂落魄 声名狼籍

C.缘份 落寞 变换莫测绰有余裕 D.褪色 余暇 心神恍惚 淋漓尽致

【课文赏析】

在生命最灿烂的季节,他双腿残废:当辉煌的成功就要走近他的时刻,他至爱的母亲却永远地合上了疲惫的双眼。作家史铁生的人生何其痛苦! 他去地坛思考了三个问题:①关于死。②为什么出生。③怎样活。人生的苦难经史铁生咀嚼,竟焕发出神奇、瑰丽的光彩。地坛和母亲终究帮助他走出了人生的困境,给予他生存的力量。

【文本研习】

1.地坛是怎样的地坛?给了我哪些启示?从第5、7段找出语句赏析。

2.母亲是怎样的母亲?我从母亲身上读懂了什么?找出最打动你的语句赏读。

【写作练习】

本文写景,作者笔下的景物完全细节化了,又借助修辞、联想、想象,体现着作者赋...........予它们的哲理或情感。写母亲,想象母亲的心理和行为,情感真挚动人。 ............请运用细节描写,借助修辞联想想象, ...............1.写外物给高三的你的一种生命感悟。

2.以“我的母亲与我的高三”为话题写一个片断,情感真挚。

范文

《一叶》

窗外,秋风至,秋叶落。金黄的树叶儿透着规则的叶脉在枝头偷偷地打着盹儿,一个不

留神儿便旋着风飘落。在澄明的空中盘旋,跃动,留下一条完美的弧线,最后,落地。完成了它生命中最后一次灿烂的舞蹈。

叶的一生不冗长,不过是一春一夏,秋至归根而已。它不似花,给人馨香;不若月,给

人以宁静。它只是默默注视,护人以荫蔽。即使生命的终结,仍能做出自己最后的精彩,成全路人眼中一道绝美的风景线。

我们的一生不求轰轰烈烈,不望寿与天齐,只要活得精彩,竭尽全力,不留遗憾,如叶

就好。

《麻雀游》

檐廊间,两只麻雀从二五班教室飞出。 我小跑着赶上,站在栏杆旁边。它飞去阳台上,它也飞过去。它为了躲雨飞去窗台上,它跟过去。窗台斜雨连绵,它跑到天底下,另一只开心跟过去,脚步轻盈,蹦蹦跳跳。阴沉苍白的天底下,两只生灵,随意,游人间。它们步伐一致,身形整齐。人间那么大,那些懂得幸福的,需要的真的并不很多。

《妈妈》

每当您专注地在水果店里挑选芒果时,我总是东张西望地等到不耐烦,在我的催促下,您终于挑了三个大芒果递给店员。我料到接下来一定又是一场激烈地讨价还价战,于是为了我的面子,我一边喊着“好了,老妈,走了!”一边走出了水果店,很快,您满足地跟了上来。“怎么只买了三个,您不吃吗?”您只是笑了笑,将手搭在了我的肩上说:“快吃!”我安静了,有些愧疚有些感动,一种甜中带酸的感觉涌上心头。我知道您不是不爱吃芒果,我懂得您不是爱贪小便宜,我理解您的吝啬,那是,那只是为了我们能够尽可能多地得到我们喜欢的。此时,夏日的风吹得凉爽,路灯下的您是那么美。

《夜车》

往事总在夜深人静时浮现脑海,几天前,几个月前,几年前,冗杂的思绪牵动着内心的喜怒哀乐,总觉一阵舒畅。

这样的念想会很快消散,因为心中还有另一个更加强大的声音在呐喊着。于是,开起小台灯,静静地执笔思索着书上的难题,等到豁然开朗时便奋笔疾书,畅快地解答出来。只这一两题之后,便觉腰酸,稍一挪动,才知双脚已经麻木了。于是平心静气地平躺下来放松身心,却不知为何又伸手掏出压在枕下的“随身记。”那微弱的灯光,化作一只小手拖着愈垂的眼皮,只感觉眼越重,小手渐渐变小,不出一点儿声响,关了灯,便一头栽进被窝,一觉到天明。高三的魅力体现于此,艰辛过后定有收获。

《独来草堂》(关于联想和想象)

他信手把笔,他随意乱书。人生几何,离阔如此?退不能相忘,各欲白首。微之微之 ,天实为之,吾辈奈何?忆昔把盏在将明的天,今夜修书在何处?萤火山中晓灯前。人间相见是何年?微之微之 ,此夕此心,君知之乎?她猜,此信写成,当在一个他觉着孤单的夜。幽寂秋寒的山林里 ,只一轮月当空陪他。他想念朋友了,就写信给他,偌大的山林里有时并不孤寂。孤寂的片刻,都是一些偶然的片刻。特别是有月的夜晚。看见月便似看见自己的倒影,纵使在这样一个原该雾蒙蒙的雨,幻影的月清晰可见。她猜,当年白居易月下饮了酒,学王摩诘独坐幽篁里,弹琴不曾不知晓,但定曾长啸过。夜凉得薄被挡不了性灵的寒气 , 就起身掌灯,写信。写完后傻傻笑一回,狠狠叹息一回。复又躺下,蜷缩着身,想着下次,还是不要一人独来草堂。

《我与地坛》会考复习及细节写作模仿课

袁玉莲

课前分发细节范文和学案,早自习齐读全文。

一、 导入

两个孩子,一个梦想做钢琴家,一个梦想当画家。约好20年后庆祝。造化弄人,一个失聪,一个失明。交换了梦想。

上帝在封锁你这条路的时候,一定会给你开一扇窗,只要你能找到。

二、 重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看这个被命运捉弄的文人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 解决字形字音。齐读。

三、齐读学案上的《课文赏析》

四、文本解读

1、 地坛是怎样的地坛?给了我哪些启示?

请从第5、7段中找相关语句品读。

追问:描写有何特点?

细腻,调动各种感官,加入联想想象。

齐读5、7段。

2、 母亲是怎样的母亲?我从母亲身上读懂了什么?

找出打动你的语句,读一读。

五、你从《我与地坛》中获得了怎样的写作启示?

请运用细节描写,借助修辞联想想象, ...............1.写外物给高三的你的一种生命感悟。

2.以“我的母亲与我的高三”为话题写一个片断,情感真挚。

六、学生写作,范文交流。

七、范文挑选1——2篇,讲解。

篇二:我与地坛读后感

读《我与地坛》有感

《我与地坛》是作家史铁生写的一篇围绕母爱的文章。这篇文章很深刻,需要细细品读才能理解这里面蕴含的情感。 这篇文章给我很大的触动,这里面的母亲让我感动。母亲去世时才四十九岁,一辈子尽是苦难还没来得及享福便撒手人寰了。这不仅使“子欲养而亲不在”的作者感到痛苦和内疚,还使读者为之感叹,真可谓是世事无常啊!

当作者功成名就后再次回到曾经自己和母亲居住的小院后,虽未看到却听老街坊说到那棵合欢树长得很茂密时,不知作者感受如何,我有种物是人非的叹惜。当初种这棵合欢树的母亲早已长眠于地下,而作者也不再是对生活失去信心让母亲担心的儿子,这些都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转变……

里面的母亲为了儿子放弃了自己,她只有儿子,儿子就是她的全部。在儿子去地坛公园的那些日子里,真难以想象母亲是怎么熬过来的,总活在担心和恐惧中,精神上的苦往往更能折磨一个人。

这不禁使我想起自己的母亲,我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从没想过母亲会怎么想。我没想过自己不认真学习母亲会自责;我也没想过自己不经意间的行为会让母亲担心;我更没想过每次因为琐事与母亲争吵她会有多难过……从来都是母亲为孩子想,而孩子却很少想到母亲。

母爱是平凡的,每个母亲都对自己的孩子给予了母爱;但母

爱更是伟大的,无私的,这绝不是套话、空话而是发自内心的情感。她们可以为孩子牺牲自己,为孩子从美丽的姑娘变成在菜市场与菜贩讨价还价的家庭妇女,想到这,我感到鼻尖一阵酸楚,眼眶似乎也润湿了。原来,在不经意间,母亲已经渐渐老去,而我们也已成长。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学着分担母亲身上的重担。我们不再是小孩,我们会学着照顾自己不让母亲操心;我们会收敛情绪不再肆意发泄使母亲担心;我们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脾气,不再因为琐事争吵而让母亲伤心……

我们一定会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因为母爱弥足珍贵。

篇三:我与地坛 读后感

史铁生散文作品《我与地坛》解读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8-06-05 14:41:00 ] 作者:淮小洁 编辑:Studa_hasgo122

摘 要: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挫折、坎坷、不幸等,尤

其是现在那些没有能力去解决这些问题的年轻人,面对命运的安排,他们该何去何从?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中通过自己亲身的经历,告诉了我们答案。

关键词:精神家园 生命航标珍爱亲情

或许很多人的人生都是局限的、不完美的,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散文《我与地坛》,凝聚了史铁生双腿残废后十五年生活中最重要的复杂难言的感受。作者通过恳切、优美的文字,把他用全部生命感悟到的宝贵东西传达给读者,用苦难提高了人们对生命的认识。其中弥漫着沉郁的人生况味,闪烁着澄明的智慧之光。对于少不更事的学生来说,是一次认真思考生命的意义,培养直面挫折、战胜挫折的能力的好机会。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我已经教了四遍,可是愈教愈感深刻。这次教学,我首先营情造景,做好传递感情的铺垫——“未成曲调先有情”。 通过播放满文军的歌曲《懂你》渲染气氛 ,在凝重的音乐声中,我及时向学生简述贝多芬、海伦·凯勒、张海迪等与命运进行抗争最终取得成功的实例,借此引出史铁生坎坷人生,并精心设计了导语,带领学生走进史铁生内心深处的世界,用心灵去丈量他从痛苦之中挣扎而出的脚步。接着点明本文的写作对象——地坛、“我”、母亲,来明确他们之间的关系。

学生在感受“怎样的地坛”时,紧紧抓住第一部分的第三、第五和第七自然段中对地坛的景物描写,地坛的“荒芜但并不衰败”的特点就一目了然。从第三段中可以看出地坛的荒芜、破败、古旧。昔日金碧辉煌,高大气派的地坛,都消逝在历史的烟尘中。地坛由封建王朝时的“圣地”沦落为现代都市中心的“野地”,这与作者由健壮男儿忽然成了社会人群中的“残缺人”,简直如出一辙,两者当然会同病相怜,都希望对方去发现、唤醒。四百年的风风雨雨,地坛洗尽铅华静静的守候,等待着作者的到来。正如文中所写:“有着宿命的味道:这园仿佛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终于,作者发现了“园子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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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但并不衰败”,而地坛也以其恒在的生命、潜在的美丽最终为作者构筑了心灵的家园,使作者摆脱了那颓废、消极、残废自伤的心境,获得了新生:“生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从第五段中可以感受到园子饱经风雨,历经沧桑,但园中的小生命们却以它们独特的方式演绎着生命的顽强。他从中获得了宝贵的启示:园子虽荒芜,但并不衰败;那么我虽残疾,却不应颓废。泰戈尔说:“天空没留下任何痕迹,但鸟儿已飞过”,孩童的脚印不正是他们生命的留痕吗?还有那寂静的守卫着地坛的苍松翠柏,不管人世沧桑巨变,不管人间悲欢离合,它依旧坚定执著的存在!

哪怕是一棵小草,也要染绿整个春天,哪怕是一滴水珠,也要折射太阳的光辉;哪怕是昙花,也要让生命在瞬间绽放的灿烂!哪怕是流星,也要用自己的光和热划破沉寂的夜空!也许这正是对生命最好的解说。

一切景语皆情语。文中的景物描写无疑不是作者心绪的传达。概括来讲,为作者的思考提供了特殊的背景,便于作者展开生命的思考,而且有些景物本身就是对生命对世界的形象解读。

在讨论“怎样的母亲”这个问题时,学生又紧紧抓住第二部分的第二、第三和第八自然段来理解,“我”上地坛,母亲“送”;“我”在地坛,母亲“忧”、“找”,“送”“忧”“找”写尽母亲的悲苦和操劳。儿子给母亲的难题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精神上的。一方面看护、呵护儿子,另一方面又要把思考、选择生活道路的自由权利最大限度的交给儿子自己。双倍的悲伤与担忧,使母亲忧劳成疾,中年早逝。“我”所承受的,是我自己的不幸;母亲不但要承受“我”的痛苦,还要承受不能将这种痛苦现于形色的痛苦。但正是母亲那种克己爱人、坚韧慈悲的“爱”的力量使儿子受苦的心灵得到抚慰和拯救。因此,作者说“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从母亲的身上作者读懂了“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为所爱的人承受一切苦难,为所爱的人献出一切爱,坚定的生活下去。也就是说,母亲的活法,母亲对待苦难的态度,母亲对待儿子的爱,让作者明白了面对苦难,应该怎样活下去。所以,母亲是史铁生生命的航标。在这里让学生进一步感受到亲情的伟大,然后举例说明残疾人的母亲,她们比平常的母亲更为痛苦,更为不易,她们注定是没有回报的,她们是一辈子

的苦役,所以她们的爱更加无私,更为崇高,因而也更具有人格美、人性美,是人间爱的极致、美的极致!

为了更进一步加深学生的理解,配乐《白发亲娘》来朗诵史铁生的散文《秋天的怀念》,我深情并茂的朗诵,尤其是读到最后“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使在场的师生流下了眼泪。情景的创设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文学教学的目的在于能给人以心灵的慰藉,拓展人的精神空间”(王国维)。史铁生推着轮椅艰难地跋涉在充满荆棘和雾霭的征途上,感受生活中的生与死,爱与恨,善与恶,美与丑的最真切的抚摸,努力地悟出人生深刻的哲理和不可窒息的人性光芒,将流动的热血和搏动的心脉化作了一篇篇美文,弹奏出一个个生命的强音,召唤着人们去探索和思考生命的本原和人生的真谛??

《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 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 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 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 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

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 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 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人生的思考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 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 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 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 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 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 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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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我与地坛》之感想

作者在写这篇作品前在双腿残废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也没有的时候走进了地坛,从此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15年后,执笔写下了这篇文章。 文章节选二部分,第一部分写自己在地坛中得到的生命启迪和人生感悟。

在 史铁生笔下的地坛——荒凉但并不衰败,看第5段小虫的描写,小虫虽小,而且身处荒芜之地,但它们都以自己的方式而活着,在眼前霎时出现生动的画面,展现了 小虫们顽强的生命力。史铁生观察之仔细令人难以想象,纸上的昆虫,在他的笔下都赋予了生命,我想

这也是作者对生命思考的一种体现吧。 在第一部分中,地坛似乎和作者很有缘分,不仅生活在地坛附近而且它是作者病后理想的倾诉对象。“它像是等我而来”,作者说,发出了命运不由己的感慨,结合上下文,地坛已经成为作者的精神家园和灵魂依托。

作 者在地坛中,想着生、死,最后终于得出解答:“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日子,”“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 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是的生命不过就是如此变更交替,生是希望的复燃;智者只会把人生之死当作最大的冒险。我们应该怎样的活下去?为什么要抱怨 上帝的不公平?谁能帮助我们改变命运呢?我们只能靠自己。当一个人能够豁达的面对死亡的时候,能够以平静的心态看待和谈论死亡的时候,他当然就获得了坚强 活下去的自信。 文章第二部分是对已故母亲的缅怀,第二部分的文字描写细腻,字里行间却都透露着淡淡的忧伤,自责。

在第二部分的第三段,作 者描写道:“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又反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

我与地坛写作文

走时的姿势,望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 没有反应,”这是多么令人心碎的场面!母亲在想什么?安慰?祷告?担忧????母亲为儿子想了这么多,可惜儿子却浑然不觉。由此不觉联想到以前语文老师问 我们,当我们的母亲为我们端来一杯牛奶或一盘水果时,谁会想到这就是伟大的母爱,谁会深情地道一声谢谢呢?很遗憾,没有人做到,我也惭愧万分,因此在往后 都倍加注意了。

第二部分4、5段写以小说发表回报母亲,有哪一位母亲不为自己子女的成功而骄傲?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而当一个本能为你自豪的最亲亲人不在了,心里是何等的失落?史铁生这时才真正理解了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在整个第二部分中,都贯穿强烈的痛悔和自责,这个由于男孩子的羞涩与倔强,在深深自责的同时告戒年轻人。

“多少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圆中不单是处处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这句话与前文呼应,形象地表现了母亲在“我”生命中的重要性,“我”在母亲生命中的重要性,这就是对“母爱”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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