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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改写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01:40:57 体裁作文
法律文书改写体裁作文

篇一:法律文书改写片段

课堂练习(二)

一、本文事无巨细,一应取之,琐碎有余,扼要不足,无法作为判决与调解的依据,更无法体现法律的严肃性,请按时序法与突出法的要求作出修改。

原告和被告从认识到结婚时间很短。2008年11月结婚的。原告说9月认识的,被告说是6月认识的,这种纠正没多大意义。就这几个月根本不能了解一个人。真正是大龄青年为了结婚而结婚,毫无感情可言。第一次原告请被告吃饭是在拱北来魅力酒店。原告请几个朋友同事陪被告,没想到被告当那么多的人面就大发脾气,让原告下不了台。这种情况本应该引起原告足够的警惕,但事后被告解释说当时心情不好,原告也就相信了,继续接触。到了国庆长假,媒人说原告应该到被告家去拜访。原告就去了。没想到被告全家人见到原告后表示完全同意,并且要原告和他家女儿早点结婚,越早越

好,还说要先结婚后恋爱。这种情况也没有引起原告的重视。原告和被告家是一个地方的,风俗一样,女方家不能摧男方家结婚的,都是男方家主动要娶亲。女方家主动都是反常的行为。事后发生的事联系起来想一想,被告家知道自己家的女儿缺点太多(主要是脾气太差,为人处事太差,没有亲情等),条件也不差,那么大岁数了还没找到男友,她家人很急了,就想早点把被告扫地出门,了结一桩心思。被告是属于大龄剩女的那种,在家经常发脾气闹事,一发脾气时被告父母都怕她,不敢多说话。被告的父母就是想把这种危机转嫁到原告的身上。被告的什么“只要有感情,我再怎么不好,你也应该爱我,处处让着我”之类的怪论,简直是无稽之谈。可能是她小说看多了,还沉湎于小说的描绘当中。还谈什么抽象的感情概念。须知,感情是抽象的东西,要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之上,不是嘴上说说的,要通过日常生活的言行表现出来。

篇二:法律文书,作业修改

01任务

1. 起诉书写作

XX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检刑诉字[2005] XX号

被告人刘XX,男,26岁,19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XX省XX县人,XX市XX公司职工,家住XXXXX,暂住XX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1998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05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被害人许XX,XX市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查明:

2005年2月,被告人刘XX因为在XX公司工作期间有偷摸的行为而未能发到1997年度的奖金,遂对XX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05年5月10日,被告人刘XX上班后,到公司木工房找朱XX谎称要修理桌椅借来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XX到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杀人。下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趁许XX在3楼333房间午休之际,借故支开同在333房间休息的经理秘书侯XX,并将房门反锁,取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猛击许XX头部二、三十下,后又对许XX的面部、颈部、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造成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

外溢,面部、颈部、胸部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案发后当日,被告人刘XX在逃逸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 2、证人朱XX、侯XX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刘XX的供述;4、现场勘查笔录;

5、法医鉴定结论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XXX

书记员 XXX

2005年6月XX日

(院印)

附:1、被告人刘XX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2、本案证据目录及证人名单。

3、本案卷宗贰册。

02任务

XX省 ××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4]×刑初字第XX号

公诉机关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XX,男,1986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XX乡XX村, 2004年4月10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XX公安局刑事拘留,2004年5月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在XX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高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检察院以X检刑诉字(2004)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未遂),于2004年5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查员余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XX及其辩护人高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XX于2004年4月10日晚,窜至本市XX乡XX村徐XX家,趁其不备,从徐XX背后猛击一掌,随后吹熄桌上的煤油灯,并用菜刀朝徐XX头部、脸部乱砍。致徐XX两棵牙齿脱落,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头后部被砍三刀。被告人朱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应予严惩。

被告人朱XX对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做了供认。朱XX的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朱XX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及定性均无异议,但以朱某属于未成年且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为由,建议法

庭对朱XX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朱某因躲在徐某家中想偷看徐某洗澡未果,又因肚子痛想去厕所,怕被徐某认出便趁其不备,从徐XX背后猛击一掌,随后吹熄桌上的煤油灯,并用菜刀朝徐XX头部、脸部乱砍。致徐XX两棵牙齿脱落,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头后部被砍三刀。被告人朱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应予严惩。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XX人民医院的门诊病历,证实徐XX的头后部被砍三到,三个手指被砍断;被害人徐XX的陈述,证实2004年4月10日晚有人从背后将她打倒,并用刀砍她的头部、脸部的事实;XX公安机关的血迹检验报告,证实案发现场的血迹与朱XX的血型相同;XX公安机关的指纹鉴定书,证实案发现场的指纹与被告人朱XX的指纹相同;被告人朱某的供述,证实2004年4月10日晚,在徐某家将其打倒并用菜刀将徐某砍伤的事实。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均已核实。辩护人高XX提出的被告人朱XX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XX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来自:www.Zw2.cn 爱 作文 网)告人朱XX故意非法夺取他人生命,用菜刀乱砍他人头部,致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4年5月2日起至2012年5月1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

或者直接向XX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XXX

代理审判员 XXX

(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代理审判员 XXX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院印) 书记员 XXX

篇三:法律文书改错题考前冲刺完整版有答案

分析下面各段文字,指出存在的问题。

1、昌县卢安乡前村农民陈××于2004年4月6日从家里到县城看亲戚,走到路牌处,犯罪嫌疑人从对面走过来,手拿一把匕首,向他讨钱,否则就捅他。他说你是干什么的?他说我是干什么的,你甭管,快拿钱!结果,将他身边的五百余现金搜走。

2、犯罪嫌疑人陈××多次流窜到顺德、番禺等地,采用撬门扭锁等手段行窃,有时设摊修旧,有时游荡行医,共窃得现金陆佰肆拾贰元,金戒指两只,项链一条,镀金工艺品一个,进口打火机一个,照相机一架,半新纯羊毛衫三件,已构成流窜盗窃罪。

3、被告人刘××于本月五日驾驶汽车运货,在返回本场的路上,会车时因车速过快,不慎将前方一行人从后面撞倒,当即轧死。

2.现场在距xx水泥厂200米处河滩上一个大坑内,尸体就在坑底东南侧被掩埋着,有一个小土包,土包内有一只手臂伸露出来,清除尸体上掩埋的石砾后发现,尸体呈俯卧状,胸前有方圆巴掌大一滩血迹,下身穿公安89式警裤,裤子右侧口袋有一串钥匙,还有一小捆xx粮运公司饭菜票

1、

一,時間具體到鐘點或者具體時間段;

二,從家裡到縣城看親戚——從XX到XX縣城探親;

三,走到XX路段的XX路牌處;

四,犯罪嫌疑人手持一把匕首,從XX的對面走向陳某,惡言要挾陳某,向其索要財物; 五,“他說你是幹什麼的?。。。。快拿錢!”整句刪掉;

六,將“身邊”改成“身上”

2、

一,將“犯罪嫌疑人”改為“被告人”;

二,“有時設攤。。。行醫”整句刪掉;

三,共得現金的數額改成阿拉伯數字;

四,贓物的質地、價格、品牌等要寫清楚;

五,純羊毛衫不用寫“半新”了;

六,沒有“流竄盜竊罪”這個罪名,應改為“盜竊罪”。

3、

一,“本月”指代哪一月?“五日”改成“5號”;

二,駕駛什麽類型的汽車?

三,“本場”具體指哪裡?

四,具體哪個路段?

五,“不慎。。。。撞到”此句改成“不慎從前方一行人的身後將其撞到”;

六,行人當即被軋死。

4、

一,距離水泥廠哪個方向的200米?

二,要寫明大概多大的坑;

三,屍體被什麽掩埋了?

四,具體哪裡有一個小土包?

五,“伸露”改為“展露”;

六,“清理屍體上掩埋的石粒”改成“清理掩埋屍體的石粒”;

七,“屍體成俯臥狀”後面加一句“把屍體翻轉后發現”;

八,“胸前。。。。血跡”改成“胸前有一攤血跡,方圓狀,巴掌大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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