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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礼赞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01:31:52 体裁作文
太阳礼赞读后感体裁作文

篇一:郭沫若诗歌_太阳礼赞

青沉沉的大海,波涛汹涌着,潮向东方。

光芒万丈地,将要出现了哟

──-新生的太阳!

天海中的云岛都已笑得来火一样地鲜明!

我恨不得,把我眼前的障碍一概划平!

出现了哟!出现了哟!

耿晶晶地白灼的圆光!

从我两眸中有无限道的金丝向着太阳飞放。

太阳哟!我背立在大海边头紧觑着你。

太阳哟!你不把我照得个通明,我不回去!

太阳哟!你请永远照在我的面前,不使退转!

太阳哟!我眼光背开了你时,四面都是黑暗!

太阳哟!你请把我全部的生命照成道鲜红的血流!

太阳哟!你请把我全部的诗歌照成些金色的浮沤!

太阳哟!我心海中的云岛也已笑得来火一样地鲜明了!

太阳哟!你请永远倾听着,倾听着,我心海中的怒涛!

篇二:读后感

读后感

《红高粱》

(1)和很多人一样,我最初接触的也是张艺谋的《红高粱》。

小时候,妈妈单位组织看电影。那时候的娱乐活动太少了,于是不管是不是合适,不少人都带着孩子一起去的。那天的电影正是《红高粱》。故事内容根本没理解,只记得一片片红色,和剥人皮。此后的20年里,剥人皮是我对《红高粱》唯一能联想到的。虽然当时用手挡住了眼睛,依然感觉那红色顺着手指头缝流进来。就是现在,每次看《红高粱》,快剥人皮的时候,我依然要挡住眼睛,所以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剥人皮是怎么演的。

《红高粱家族》全书完稿于1986年,莫言31岁的时候。用莫言自己的话说:《红高粱家族》虽是少作,技术上有诸多粗疏之处,但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相比较,莫言的《檀香刑》的艺术性更完整些,却远远没有《红高粱家族》动人。激情的作品只属于充满激情的年龄和激情的年代。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在刘心武先生的影响下,我曾经对水浒英雄吃人肉纠结了很久。为什么英雄好汉要吃人肉?那么英雄好汉该吃什么肉?《红高粱家族》中的英雄好汉,吃了疯狗肉,而狗群生前吃了死人肉,所以英雄间接吃了死人肉。想来不过如此,对《水浒传》的纠结也就放下了。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

(2)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3)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4)《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

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当然,《红高粱》在思想内涵和意蕴指向上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补充回答: 在<红高粱>中设有两条平行的线索,”过去式”写爷爷和奶奶的爱情故事;”现在式”写爷爷背着父亲正在进行着的一场伏击战.这两条线时隔几十年,交叉进行,且均属于过去,与现在无关.但令人无不惊诧的是,莫言何以能把他尚未经历过的抗日战争写的那样波澜壮阔,有声有色;他何以具有如此丰富瑰丽的想象力;他的文字何能如此无拘无束舒卷自如;他怎么就能把那惊心动魄的场面写的饱满畅酣淋漓尽致震撼人心.显然,莫言在小说中的历史描述别具一格.

莫言曾被归为”寻根”一派,那么莫言在自己的故乡山东高密寻到了自己的根.对于莫言来说,高密是一个悖论,简单说来它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又最丑陋,最超脱又最世俗,最圣洁又最龌龊,最英雄好汉又最王八蛋,最能喝酒又最能爱的地方.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莫言竖立起了一个复杂的形象-----爷爷(我们甚至可以忘掉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劳动者,一个杀人犯通奸犯,一个土匪,而他又是个抗日英雄.如此这样一个形象,完全不同于文革文学当中平板的格式化的英雄形象,而集美丑善恶于一身,为当代读者提供了全新的阅读体验.作品中的奶奶也是极端反传统的.作为一个主宰自己命运的女性,奶奶反叛了传统的价值道德观念.当她被父母为换取一头骡子而许配给麻风病人单扁郎时,她勇敢的选择了与爷爷通奸,以此来进行反抗.而奶奶临死的独白正是对她一生最好的概括:

“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

可见,莫言的历史小说推翻了传统抗战小说创作中的二元对立模式,重构了历史,模糊了过去和历史,死亡和生存,以及善与恶,好与坏的界限.正因为如此,他的笔下才有如此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

不仅如此,<红高粱>里还在浓浓的乡愁里洋溢着对父辈们的深深的崇拜: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拙,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篇三: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一)

张晨儿

在寒假中,我读了《梵高传》。或许大家认识梵高仅限于他的《向日葵》。曾经风靡一时的被人们反复印刷用做家里的装饰画。我觉得虽然这确实使得他的这幅画被更多人认识,但也使他这幅画流于俗气。梵高在慢慢被人们淡忘。但我觉得,梵高本身就是一部传奇。只有你知道了他的经历,才能读懂他的画。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也是他那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在传记中,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欧文?斯通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它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他的弟弟提奥则是在他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人,没有提奥就没有梵高。因为梵高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如果没有梵高,提奥会过得很好吧。体面的工作,丰厚的薪金,温和的性格,彬彬有礼的举止,走在哪里都是受人喜爱的。他会过一种衣食无忧,平淡恬适的生活。而梵高,敏感,易怒,脾气暴躁,行为偏激,有些神经质,难以想象各方面截然相反的人会这么友爱。

梵高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绘画+死亡,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虽然他也曾追求过爱情,却从未获得。当他为爱情把手放在燃烧的蜡烛上方,以此表白时,我感动得无以言表。无疑他的爱是疯狂的,可惜没人敢接受。和妓女生活的那段时间,更加没有爱情可言。在绝望中无以回归的梵高,最终选择了以绝望的方式离开自己。

虽然很早就知道他的一些经历,但是读起这本书来,却总有一种让我透不过气的感受。也许,他要是生活中在现在的社会中,结果会截然相反,不过,也许,就没有那样才华横溢的梵高,就没有这样让人怜,让人敬,让人无限可惜的梵高了。

但不管怎么样,我觉得他始终是热爱生活的,无论生活以什么方式回敬他。而我们,我觉得,没有理由,抱怨>挫折,没有理由,不去热爱自己的生活。你说呢?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二):燃烧

成元 祎

一团红发,如火般充满着狂野与激情,在艺术中越燃越旺,却始终挣脱不了命运的

缠绕,毁灭是注定的,但永生确实属于这团火的。

它曾经燃烧了那么多如此强烈的壮丽,让几个世纪的人都获得了永恒的>温暖,至今仍在为他的雄壮而惊叹着。

是那红发,在煤矿中找到了生命真正的起点。不是上帝,不是世俗的爱情,艺术才是他灵魂的归宿。终于世界盼到了他的苏醒,那么的微弱,只有零星的火花,却仍能任凭现实的严拷,饥饿,贫穷,疾病,误解都无所畏惧,都磨灭不了那新生的却坚强的思想生命,总有一股莫名的力量激励着他,要燃烧,就从现在起,燃烧自己。

其实他起先也是那么无知、善良,幻想用上帝来拯救困苦的人们,把压抑在心中的全部真挚的爱都献给了这些穷人,为他们分担痛苦。但这种举动得罪了伪善的牧师,剥夺了他在教会的职位。他失去了方向。

然而,那些不幸的人们给了他火种引燃了他。他于是拿起铅笔,速写下了朴实的矿工们,他也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亲身体验过那炼狱般的矿地生活,他无法用传道挽救他们,也救不了自己的生活,那就画吧,让世人瞧瞧他们的痛苦!

红头发更加鲜艳了,火才真正开始燃烧!一切从零开始,虽然他是那么的刻苦,专心,然而进步太慢、太慢了。火自己也察觉到了,他愤怒,他不甘,他不愿那么轻易燃尽,他愿意以更大的热情让自己燃烧!

终于向日葵诞生了。人人都爱,就因为那是一团火,充满了斗志,引领人们走出生命黑暗。有力的触笔,强烈的颜色,扭曲的形象,尤其是那画面激荡着的火山般喷涌的激情,构成了这旷世奇作。黄色为主调,加上一点蓝色和绿色,奏响了一支旋律鲜明的交响曲。强劲飞动的线条,将向日葵那蓬勃的生命力展露无遗。在这里所表现的是一种狂欢,是对生命的礼赞和对>幸福的渴望。这种花非同寻常,是阳光和生命的象征,同时也是他内心翻腾的火热情感的写照。

凡高的一生都在燃烧。不管周围怎么样,相信与否,他都有一个明确的信念:要燃烧,就这样一直下去,没有高峰,那就要靠自己的努力。于是他不断的拼命,任何风雨都浇不灭他对生活、对艺术爱的火焰。

每个人都可以做一团火,只是燃烧的方式不尽相同。既然做了一团火,就应该像他这般燃烧,风越大火越旺,让一切的风雨都对你怯尔止步吧!

做一团火,去燃烧!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三)

梵高的一生是寂寞的,人们说,梵高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 + 绘画 + 死亡,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每天,他只会一个人沉浸在他的画中,画布、画笔、颜料成了他唯一的伴侣。风再大,他也要到那一片寂寥无人的麦田中画画,需要的钱再多,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将钱花在自己热爱的画画上,即使自己的生活已经不能维持下去 …… 始终一

个人过着

梵高的一生又不是寂寞的。他也曾经追求过爱情,为了向她表白,他把自己的手放在燃烧的蜡烛上以表示自己对她深深地爱。他也曾经有亲情的相伴,弟弟提奥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画画的资金都来自这个唯一的亲人,他一直都有这个弟弟的支持与关爱。

可是,或许就是因为这一份矛盾的感情,寂寞?有爱?也许连他自己也难以明白。于是,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心脏,他掩着伤口回家,渐渐地变得虚弱。 1890 年 7 月 29 日凌晨 1 时 30 分 ,梵高停止了呼吸,在他的弟弟怀中离开了这个让他矛盾的世界。

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死亡,让那一枪了结自己的一生。他其实也像那向日葵渴望太阳一样渴望生命,可是,这世界让他失望了,或许正如书上所说,破碎会带来快乐。选择离开,他便可以不再绝望。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四)

我想,这是本令我难忘的书。一部进当我看完序言,比那忍不住落泪的书。我与城市中的大部分人一样,并非冷漠、无情,只是太多情感被烟尘喧嚣所掩盖。能够触动心灵的,少之又少。感谢推荐此数的人。

当我看完序言,产生一种(转载于:www.Zw2.cN 爱 作 文 网)难以言表的微妙情感。我合上书,再次看了看封面,落泪。单纯的,莫名的,想为这个疯子流泪。

是疯魔成就了梵高,还是他的才能将其印象癫狂的深渊?书中的的梵高是完整的、完美的。他的种种缺点,种种疯狂,通过文字毫不留情的展现在眼前。

作者在附记中谈到,对于当初所收集的材料,进行了筛选、删改。不知如果将其添满会是什么效果。然而,书中所呈现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都能使读者尽可能的体会到,是什么造就了梵高,是什么造就了他的才能、他的疯癫。

细细体味这些人,就更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境。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未用华丽的辞藻,而是用一种旁观者的心态来叙述这个事情。'他'的声音低沉、有力,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还懂得了好些绘画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印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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