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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往事观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22:37:00 体裁作文
美国往事观后感体裁作文

篇一:美国往事读后感

《美国往事》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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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往事的故事背景设置在20世纪初期的纽约,在纽约街头逐渐成长起来了4个贫穷的犹太孩子,他们是被社会抛弃的那个群体:没有家庭,没有关爱,有的仅仅是都市中的暴力与对未来的迷茫和憧憬。少年“面条”和几个同龄朋友一起认识了聪明狡黠的“麦大”他们开始从事走私活动。不久,面条在一场械斗中杀伤人命,被关进监牢。若干年后,“面条”出狱,当时的小伙伴们已经变成了健壮的青年人,在“麦大”的带领下,他们开始了一系列抢劫、盗窃、敲诈活动。随着犯罪活动的不断深入,“麦大”似乎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竟然把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也列入了行动目标。“面条”不忍眼看好友走向毁灭,偷偷打电话报警,想逼迫“麦大”收手。警察与“面条”的朋友展开激烈枪战,“麦大”等人全部被杀。“面条”带着深深的悔恨和痛苦,离开纽约,回到年少时生长的地方。三十五年过去了,几近垂暮的“面条”重新回到纽约的伤心地,他遇见了少时的朋友和旧情人,而当年“麦大”他们的死,背后竟然包含着出乎意料的阴谋。

下面我就电影里面的一些记忆比较深刻的镜头说一说我的理解吧。首先是童年的面条在厕所挖了个砖洞偷看仓库里头的少女黛博拉翩翩起舞的情景。黛博拉那种稚气中隐藏着超越年龄的成熟,就已经预示着这个女孩会成长为一个深谋远虑的女人,面粉仓库里的面粉在黛博拉轻柔娇小的舞步摆动下,四处飞扬,似雪非雪,像雾非雾,画面凝聚着一种游离于现实与虚幻之间的朦胧,仿如仙子的女孩,激荡着情窦初开的面条的心,面条那双不断转动的眼睛,注视着那个仿如舞台的地方,原来他从一开始恋上黛博拉,就已经是以一个观众的身份,看着属于她在属于她的舞台上起舞,这个暗示最终成为他俩一生最大的讽刺。当小黛博拉发现了面条,把他唤到身边,跟他读圣经的时候,是他们最纯洁的爱情印象确立的时候,当面条想轻吻那个仿如仙女的少女的时候,迈克斯的出现打断了这个纯洁的初吻……面条在选择面前,还是优先选择了朋友,而放弃了爱情。这个场景也暗示了迈克斯与黛博拉将成为面条终生的羁绊,迈克斯老是利用他,同时夺走本属于他的一切,包括那个认错人的狂乱的情妇。而面条从失去初吻的一刻开始,就永远地失去了黛博拉。如果当时他不顾迈克斯,选择了黛博拉,会否可以改变这个过早地理智考虑问题的女孩的一生呢?面条,包括我们观众在内,永远也找不到答案了。

第二个镜头是出狱后的德面条强暴黛博拉。黛博拉这个女人太自私了,面条再次希望追求失落的爱情的时候,她竟然连一丝温存的机会都不给他, 你既然早就不对你们之间的爱情抱有希望,那为何你又要见他呢?无论是出于报复还是为了永久地占有这个男人,黛博拉的行为都显示初足够的可耻与自私。这个场景表达的意味,个人认为较多是导演的倾向问题,他倾向表达男性在得不到的爱情的时候,那种无法挽回的痛苦,于是,黛博拉处于这个独特的表达需要的位置,为作品的主题服务,这里带有某种程度的不真实性。而面条在有了强暴黛博拉的念头并将其付之行动的时候就已经表明面条的心已经死了,因为一个男人,如果真正的爱一个女人,他甚至不忍心去触碰这个女人,更别说是强暴了。黛博拉第二次与面条重逢的时候,她在不断抹去脸上的妆,直到不知是泪水模糊了妆粉,

在诺德斯面前,这层面具终于被戳穿,她——一个自命不凡的艺术家——最终也沦为黑帮分子的情妇,而这个黑帮分子除了财富以外,在诺德斯面前,竟是那么的渺小和阴暗,这对一贯不齿诺德斯身份的黛博拉而言,是一个多么大的讽刺! 于是,黛博拉的面具在此时非但不能显出她的荣耀,反而使其厌恶和羞耻,她抹去油彩的行为,实际上充满了“洗净铅华”的寓意,是她自我否认的一种心理暗示。 为什么会有背叛呢?这就要说到第三个镜头。在电影的最后面条和贝利部长见面后说的那段"You see, I have a story too??”。那句“he's my uncle”在我的耳边不停的回放,让我久久不能释怀,那是他们友谊的开始,纯真,友爱,不掺任何杂质。从影片一开始,就是因为背叛一直逃亡,逃亡仇人,逃亡自己内心的愧疚。一直不明白,这么好的四兄弟,面条为什么要告密,为什么要在禁酒令废除的前一天告密揭发,这明明是迫害自己兄弟,这么坚韧的友谊为什么会这样?随着影片的发展,谜底才慢慢揭开,面条是怕禁酒令废除后麦克斯做出疯狂的事,麦克斯对金钱和权利的欲望很大,为了让兄弟们保住性命,面条只好在禁酒令废除的前一天向警署告密,进监狱总比死的强。可是没想到,这样却害死了最好的朋友。35年,面条一直受着折磨,直到白发苍苍。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可惜不是,影片的深度就在于此,直到麦克斯的出现。我一直都没看明白,当大卫出现时,我没明白,当麦克斯出现时我还是没明白,当麦克斯说他抢走了面条的一切,包括那一百万和黛博拉,我还是没明白,我只是知道麦克斯没死,他让面条背了35年的愧疚。与其说是不能明白,不如说是不敢相信。我不敢相信麦克斯是整件事的策划者。我困惑,是因为不相信这是真的,总以为是自己对影片理解得不够。其实是我过于单纯,想法过于美好,接受不了丑恶的一面,接受不了麦克斯和警察勾结,演了一出戏,目的是独吞一百万,除掉自己的好朋友好兄弟,然后独自向政界发展。 “why don't you shoot?”当听了这句后,我震撼了,颤抖了,怀表还在,有50年了,那句“he's my uncle”还清晰在耳边,也有50年了,这意味着他们的友谊也存在了50年,至少面条愿意这么想。从十几岁的孩子起就认识,一起打拼,一起被人打,一起分脏,为什么会是这种结局?面条没有开枪,因为如果开枪就说明他承认了,他宁愿活在回忆里,宁愿活在亲手害死兄弟们的愧疚里,也不愿相信这一切,开枪只能证明这一切是真的。麦克斯想救赎,想让面条来了结这一切。 片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梦想,面条是“我有的,兄弟也将有”的有福同享梦想,麦克斯的金钱权利梦想,黛博拉的好莱坞明星梦想。35年来他的梦想从高空摔落,粉碎,不仅如此,还深深折磨着他,让他一辈子活在阴影里,活在愧疚里。而麦克斯却又将这年近古稀的老人拉到悲恸的悬崖边上。真相太残忍,对于我来说,我宁愿相信麦克斯死在警察的枪下。

总体而言,这是一部发人深省的电影,《美国往事》有着它特殊的背景:禁酒令、黑帮、工人运动、腐败、暴力、荒淫、浮华、贫穷,但在这个大时代下,所体现的芸芸众生却显露出的人性的各个侧面:纯真、勇敢、机智、浪漫、忠诚、责任、傲慢、狡猾、虚荣、贪婪,美国其实就是这样一个大舞台,它给了所有人展示自己的机会,让他们尽展才华,也从不阻止他们忘乎所以,因此,《美国往事》的故事就是一个人类的故事,人的善与恶、美与丑、爱与恨在这里充分地显示出来,不加修饰、毫无遮掩,这不是一个完美的国度,但却是一个忠实于人性的国度,它让你成功,又令承受欲望的折磨与考验中,它让你失败,却又赐给你最宝贵、最朴实的道理——所谓文明,难道不就是在这“正负极”的辗转、沉浮中积累、升华而成的大智慧吗?

篇二:美国往事 影评集 观后感集 感想集

美国往事 影评集 观后感集 感想集

第一个评论

昨天又把《美国往事》看了一遍,现在听着电影里面的插曲,难以言表的感觉又侵袭了我,我想是noodles忠贞的爱情和他对兄弟那种情谊打动了我,他对爱的追求从来没有改变过,他的童年可能真的算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小混混,但是他有爱的梦想,透过那只有一砖的空隙,里面就是他心中的公主,虽然没有太多的言语,但是从他的眼神里,我明明看到了一种坚定,对,这就是他一生的追求,对于爱的,小小的他或许在很多人眼里那只是对于爱情的一时冲动,但是他用行动证明了,他忠于了自己的爱情。

更让我感动的是他对于兄弟的那种宽容,是何等的崇高,我想是自己的有同样的经历,或者说只是有这样一种感受。当兄弟之间的情谊遇到金钱和权力时,如果不是很坚定便很有可能被打败,noodles他们几兄弟之间是何等的忠贞,何等的辉煌,可是最后在权力面前还是落败了,但是他又是怎样处理的呢?没有任何的抱怨,没有任何的复仇心里,他宁愿相信在那次火灾中他的兄弟真的死了,是为了他们感情而战死,而把悲痛留给自己,因为在他心里兄弟情谊是那么的简单,是不为任何欲望打破的,而在我们看来又是那么的崇高。最后只剩下noodles一个人,有几分悲凉,有几分感慨,在他心中兄弟之间的故事很简单,但是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又显得何等的珍贵。

我很庆幸我也有这么一帮兄弟,所以说我想是因为自己有了切身的经历才会有如此的感触,看到noodles,自己的信念更加坚定,我们的情谊很简单,我们的追求很简单,我们可以经历任何的失败,但是我们兄弟之间的情谊永远不会变,我不敢保证我们能过得很辉煌,但是至少我敢保证我的忠义,这就是我的追求,这也是我们共同的追求。

第二个评论

或许因为到了一定的年龄,或许因为经历了太多的过往,不自觉地就会常常回头,喜欢拿过去说事儿。知道这是一种很无聊的心态,可还是纠缠其中。就连看的电影名字竟也跟往事有关。周日休息,在线看《美国往事》,本来是杀时间的消遣,结果看的备受压抑。

影片背景是美国战后发展迅速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以及伦理面前,人们求生存的本能铤而走险地去挑战各种极限:亲情、友情、爱情、背叛以及信念等等。似乎20-60年代美国大城市生活缩略的纪录。

影片通过主人公面条的回忆将故事逐渐展开。故事始终在面条和迈克斯之间的纠葛中进行,用了很多的闪回和倒叙,时空交错。

影片一开始,通过墙洞里的一双眼睛,闪回到久远的1921年,回溯了面条童年到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迷恋邻家女孩;为小兄弟报仇而饱受牢狱之苦;一群穷孩子搞恶作剧的水中嬉戏;抢珠宝店时面条对卡萝尔的施暴??

35年,伴随着内疚和悔恨,面条领悟:往事不过是南柯一梦。谁赢了?人生的一场游戏里似乎没有赢家。

影片中的音乐,长笛吹出缓慢、哀怨、略带怀旧的情调。每个音符都在阐释着主题,述说着一段值得回忆的往事??

不到4个小时的片子我反复的周旋于好些情节。看的过程因人物的繁杂而对不上号,看到困惑不明白的地方就重新回看一下前面的情节,整个片子几乎是在进两步退一步的情况下完成。整整看了一天,看得什么心情也没了,只想喝酒来舒缓压抑的感觉。

很累人的片子,容易令人生些感慨出来的片子。

在很多选择面前,人其实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是选与不选的问题。选择了就跟随它走,不选择的就交于时间。而人们总是耐不住被选择而积极的选择去选择。结果依然是殊途同归。选择也许只是加速或拓宽了生命的进程,最终的结局永远都可能出乎我们的预料。

谎言和寡义最终是经不起岁月验证的。只是那个时候为此受伤的人可能已对此不再挂怀,被称之为了宽容;此时此刻的伤疼和困扰,在今天往后的一天天的时间流走中最后磨损消失,被称之为了往事!

就像面条与麦克斯,不同的理念、不同的坚持,便展现了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人生结局。

没有过去可能没有今天!但是没有今天的努力和对今天选择的坚持,明天又怎么能在自己的掌控下呢?到了明天,也许会后悔今天的决定以及对昨天的留恋,然而过去的只能过去了。或许当生活即将停止前行而生命垂垂老已之时,我会回首自己的往事、检讨自己的一生。而现在只愿意把今天过的属于自己:爱恋着自己的爱恋、喜欢着自己的喜欢、责任着自己的责任,尽量不去留有遗憾。而把自己与今天的不合“章法”、不能沟通不能选择的部分交付给无奈、交付给时间??

人人都说活在当下,对其内涵的理解却千差万别。人要入世却总在寻求着出世,因此而产生的矛盾是卡在对当下的确认。个性的差异以及自重、自爱、责任心等基本品质的具备程度决定了对当下的选择。没有完美的答案,因而没有完美的选择。每个人的选择都属于他(她)自己,即使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没有人可以替你过活或背负着你去承载你的人生。有时,幸福与痛苦在生命真正的涵义里是难分伯仲、难画经纬的。如何审视生命的轨迹?“不违人性的行为我给自己理由”,朋友的一句话,给弯曲的生命以温暖与安慰,堪称经典!

你的内心是否真有幸福快乐或痛苦压抑也只有自己最清楚。人生的一次错过,幸还是不幸?一切均不会从来,当然就不会有答案、不会有结论??

拗口的表达,生涩的文字,只是自己当下的感觉而已。

第三个评论

前记:不得不说,采访国家队,CBA,还有NBA的这些年,见证了许多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流泪的吉祥物、教练、裁判、潜规则??这是我写下《亲历NBA》的缘故-那还早在2003年,接下来的四年,我亲眼见证了更多的背后故事:有的人从寂寂无闻到爆发,有的人一去不复返,也和某些人机缘巧合地成为了朋友,还有一些故事,传奇到不可思议,终于到了又可以再写些故事的时候了,写下这些背后故事的同时,我知道它又成了我的一段人生财富,我给它取名叫我@篮球,全都是独家作品,依然欢迎出版社对此系列的文章进行问询。

美国往事

那些杂乱无章的日子,就是这样不管不顾地,在恐惧和惊吓之中,在白日的温柔和夜晚的想像之中,慢慢地流逝着,普希金诗集当中的一句话时刻回荡在脑海:没有幸福,惟有自由与平静。

天黑想你没办法

当那些梳着朋克发型、吹着口哨的痞子们在街道上晃晃悠悠的时候,他们通过那些好莱坞的影片向中国人传递着一个信息:性、暴力和毒品,this is united stats!(这就是美国) 请原谅我储备的信息还来不及更新。

2007年5月,第六次踏上了远赴美利坚的路途,去采访报道NBA的季后赛和总决赛。 没想到的是,刚去圣安东尼奥,是我喜欢的太阳队在季后赛被淘汰,作为一个记者,我知道我每天都需要以职业的态度去面对那些我喜欢抑或不喜欢的球队。看他们在更衣室上演那些喜怒哀乐的剧集。

和我同行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朋友,身上的外套带有帽子和条纹,笑起来有洁白的牙齿,是这个社会的新新人类。

果然我们在门口就先受挫了。

“你是怎么搞到记者证的?”更衣室门口保安问。

小朋友还一脸鄂然“你是不是觉得他像个学生?”我已经开始大笑了。

当然,在这里采访不会有人限制你的着装,但是我会尽量让自己穿得职业一点,斯文一点,但这依然改变不了他们眼神中的诧异。

咦,是个女记者?

咦,是个中国女记者?

啊,是个年轻的中国女记者!

??在NBA,能够有资格在报纸上写字的人最少都得有个十年八年的资历和经验,许多次的采访,从严肃紧张的记录当中抬起头,穿过那群头发花白的老记者,主教练会冲我眨巴下眼睛,用我们看三岁小孩拿棒棒糖的眼神看着我,有时候还故意翻翻我的笔记本,亲切地称呼我为“baby”,一如当年诺克巴在火箭更衣室揪我马尾那样随意。

另外一个效果,就是有次坐完出租车,司机憋了半天问了句:“你是啦啦队的吗?” 更何况还和一个笑起来像傻根一样憨厚的小朋友-我俩加在一起的组合一定被看作是球迷来

串场的了!

郁闷的事情还在后面,我们正专心致志看着更衣室里的战术版,还在热烈地讨论:“为什么今天写的和邓肯对位的是奥库,不是布泽尔???”突然一个工作人员从身旁经过,板着脸孔对我俩来了句:“不许抄下来阿!”

小朋友的脸又被吓得煞白,我赶紧嘟哝了一句“当然不会,我们又不是马刺的间谍”对面的科林斯看着我笑了,然后他对身旁的吉里塞克描述着刚才的场景,又冲我笑笑:“别介意,他瞎说的!”

年龄岐视!

布泽尔出来了,戴着个大耳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AK47出来了,但是NBA电视台的人在现场直播他的一举一动??我俩等站在原地,想等他们方便的时候再上去询问几句。 “你们想找谁采访?”爵士的新闻官走了过来,

“基里连科吧,不然布泽尔,”

“那你们就去问吧,别-只-是-站-在-这-里!”

新闻官穿着整齐的西服,洁白的领子从里面翻出来,一米九几的块头像个威武的门神,我们的身后,扛着大部头摄像机,把背压得佝偻的老记者鱼贯而入,站在人群之中,我们的双肩背包散发着醒目的青春气息。

实际上,这样小小的阻碍只是在偌大美国的小小序幕,那些个灰暗的夜晚,每个偏僻之地都是我噩梦的开始,“不要望向黑人!”这是我踏上美国收到的第一条警告,自此之后,那些角落仿佛总是散发着毒蛇般的气息,每个鬼祟的人都有可能从怀里掏出枪支、匕首或是毒品针管。

如果只是看数据,美国治安情况还是不错的,不像在国内,家家户户都需安装防护网、护盗窗,即使是独栋别墅也是大透明玻璃,一块小石头也能敲碎??只是作为一个跟随NBA的记者,我需要飞往的那些城市,NBA球队的各个根据地,这当中的底特律、达拉斯、孟菲斯、华盛顿全都在全美治安最差前五的排名当中。

更何况,我实在不能确认那些散发着霉味的酒店是否安全,那些孤清的夜晚,黑人们每每亮出高亢的嗓音,更为恐怖的想像凭添了几分阴森的色彩。

在我前三个赛季都呆过的休斯敦,曾经短暂的租借一公寓,后来听说,就在那个公寓所在的社区,某个晚上发生了一起枪击案,半夜打工回家的中国女生被抢劫,拿钱的动作稍嫌缓慢,黑人随即当面一枪,扔下倒于血泊中的柔弱女人不顾,可怜中国女孩的父母亲远赴万里前来收尸,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

??1992年感恩节期间,在路易斯安娜州,年仅16岁的日美交换中学生付布吉宏,应邀去朋友家参加化装舞会,不巧走错了家门。一张生面孔吓坏了草木皆兵的主妇,惊叫丈夫皮尔斯快拿枪来!皮尔斯立刻持枪喝令:“FREEZE(不许动)!”,可是付布吉宏对多变的英语还不熟练,未等弄清楚继续前进时,主人当即扣动扳机,不幸的付布枪响丧命。半年后,竟然按照路易斯安娜州法律,户主对不速之客有权使用致命暴力的规定,裁决为无罪。

枪支在美国早就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每年有几亿支枪支流落人间,或是被有些人用作自卫,或是被抢劫杀人的武器。

因此去美国这么多次的经验告诉我,一、美国的治安好坏是分特定地区的,二,美国的枪支太泛滥了。

和那些电视媒体不同,所有的出国采访都得由我单独一人去完成,每天的补助却都是有限额的,为了节省酒店开支,我们往往选择相对便宜的酒店-而那也就意味着有可能是不够安全的地方。同时为了行动上的方便,我像绝大多数的中国人一样,身上随时都会有着几千美金的现金-我知道对于那些怀揣信用卡的美国人来说,这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多少个夜晚,住在那种不隔音的汽车旅馆,听到薄薄的门外传来黑人们粗厚的嗓音和重重的关门声,长夜变得更加漫长??整夜不能安睡也不敢起身开灯;只要在路上,我的穿着会能多低调就多低调,连根装饰的项琏都不敢戴,并且随时在牛仔裤的兜里装上几美金,以防有人因为抢不到钱而即时报复。

07年前往圣安东尼奥,很幸运遇上了几个中国同行,我很快以糖黏豆的形式商量和他们住在一家酒店,搬到了相对便宜的圣安东尼奥郊区。

从搬过去的第一天开始,送我们的出租车司机就发出了警告:“你们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我不是吓你们,这个地方是毒贩子交易区和黑人聚集区!”

当同样的警告收到第三次的时候,我们已经忐忑不安了,吃早餐的房间,挤满了形形色色的印度人和黑人,动作粗鲁、嗓门巨大,就连他们的眉眼之间也开始写上了“嫌疑犯”三个字。 和我同住一个酒店的另外两名中国男记者却非常冷静,这家酒店的费用已经是他们的上限了,如果搬到downtown(市区),就意味着成本会大大增加,在他们的坚持下我们继续胆兢心惊地留在了那里。

终于,某个晚上,毒贩子和黑人们像是商量好的,整个晚上都在我门前发出异响,嘶哑的嗓子唱着歌、甚至吹奏着口琴。

蜷缩在被窝里,偶尔驶过的汽车在墙上投射出光影,黑暗中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可以想像,鬼鬼祟祟传递着大麻的无业者,他们的整夜徘徊像个诅咒,那些失眠的夜在祈祷中慢慢辗过,漫长的夜快快过去吧,快过去吧!快些天亮吧!

也就是在这样的夜晚,几年前的某天,因为着急赶稿,我匆匆扔下停车的同行,停车场酒店的后面,宽敞的一大片,却颇有些偏僻-反正就是典型的汽车旅馆的停车场,漆黑之中,拐角的地方,有个什么东西在晃眼也没注意,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背后就有个硬硬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回头,一个含混不清的声音就在说:钱!把钱给我!

那一刹那,我腿开始抖动得历害,还传染到了牙齿??突然同行的声音从更远处传来,只有我能辩别那带着乡音的英语当中有多少个颤音:“你别动,我有枪!”

像是有几个世纪那么久,我们面面相觑,黑人弃我们而去,他居然比我还先“哇”的一声叫出来,手上还摸着块尖尖的石头??

还有我那些奔波在一线、可爱又可敬的同行们,为了节省成本,有的长期住在体育馆旁边,靠步行回酒店,在黑漆漆的夜里忍受高速公路的噪音,并被警察盘问;有的则是因为工作太晚,在路上遇到黑人和毒贩子纠缠;记得还有一次,当我和《篮球先锋报》的段旭采访结束打不上出租车,拔打了一个钟头的出租车公司电话,圣安东尼奥的夜风凛冽,我们看着停车场的车一辆辆消失在夜幕之中,只留下我俩蜷缩在体育馆门外,五十米开外的一个homeless(流浪汉)也不知道是否喝多了酒,将四周所有力气所能及的东西搬起来,再摔下去,各种玻璃和金属的撞击声,含糊不清的美式脏话,撕破整个夜晚??杀入我们的耳中??

六次去美国,每次去呆上七八十天,那些杂乱无章的日子,就是这样不管不顾地,在恐惧和惊吓之中,在白日的温柔和夜晚的想像之中,慢慢地流逝着,普希金诗集当中的一句话时刻回荡在脑海:没有幸福,惟有自由与平静。

第四个评论

喜欢《美国往事》,很大原因是 Robert De Niro 的缘故,这个似乎总是苦大仇深的演员曾经

篇三:美国往事观后感

《美国往事》观后感

好久没看欧美的电影了,在大叔的那句“我们没有共同话题”下,我鼓起勇气把那48分后的3小时补齐。这是我写完《风雨哈佛路》读后感若干年后的第一次规规矩矩写观后感,下面来谈谈我对本片的看法。

首先看前,我查了该片的百度百科,影片获得了美国影艺学院最佳配乐,最佳服饰设计两项奥斯卡金像奖提名。那么先让我来说说本片的音乐和服装吧。

这个配乐的确有出彩之处,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音乐——他们几个中年龄最小的那个boy被击毙前他们几个逃的那个音乐,当时那个音乐传出来我就有感觉会死人,是那个笛子的音乐,把东方乐器的演奏放在西方影片中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融合。就是那段后我对这个音乐感受特别深,后来影片每次放出那段音乐我就知道有事要发生了。我觉得对于电影的配乐最完美的演绎就是起到这种作用。

还有服装,我觉得他们几个伙伴说穿的服装很能符合他们的性格。那种休闲西服,穿在他们身上,若不看这部电影我都知道他们的性格——桀骜不驯。他们的生活一定很逍遥。再说说那里的女性服装,首先是佩奇,那个很淫荡的女人,她起初穿的衣服很不好看,而且感觉质量差,这比较适合她,因为她就是靠make love而维持她的生活,对于这种人穿什么无所谓了,再说说狄波拉少女时代,那个服装和发型是让她看上去外表很纯的主导因素,衣服很飘逸,感觉像不知人间烟火的仙女。还有成年后的那些女性的打扮,先说发型,就是那个年

代流行的上流的美女的什么什么发髻,还有那些毛皮什么的外衣,一看就是让人知道是在舞厅或歌厅或酒吧混的。衣服的出彩之处就是符合每人的个性和职业。获奖是实至名归。

影片的手法我不知道该叫什么,高中语文没学扎实,现在关于手法的都忘记了,倒叙也许能说的上些关系。电影就是以倒叙形式吧。(虽然剧中偶尔用了插叙)。片中开始男主角就被人追杀,后来他的三个兄弟都横死街头。这个是为什么呢?我也是带着疑惑看下去的。接下来影片就从男主角小时候开始播放。

男主角当时想和佩奇做爱,但是佩奇说只要他能用奶油蛋糕交换就能和他做。男主角同意了。这个就是诱惑啊,男主角花了2毛钱买了蛋糕准备和佩奇做爱,但是在楼梯口男主角禁不住蛋糕的诱惑,就把蛋糕给吃了。从这个情节中我觉得诱惑容易让人失去理智忘记初衷,现实不也是这样么?很多人禁不起诱惑,被诱惑牵着鼻子走。说到这个诱惑,我想到MAX,他也是禁不住诱惑,想进入政坛,做上流社会的名人,然后忘记了什么是兄弟情义,禁不住诱惑,跟着欲望走,最后出卖了兄弟,活在痛苦中,最后自杀死在垃圾搅拌机里。这个是个震撼,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这个是个诱惑是个陷阱,但是很多人却不能克制住去接近毁灭。联系到自身,明明知道暑假要多看看英语,如果六级过了,要准备专四,如果没过那么要更努力,12月再战,可是我却禁不住颓废这两个字的诱惑,每天浑浑噩噩,不知所谓,浪费生命,辜负父母的期望,所以这部片子是个提醒,明天开始,我一定要花点时间学习。

其实,我很不明白,导演为什么让那个最小的伙伴那么早死,被臭虫用枪打死,他是个可爱的家伙。还记得他们几个干的第一票,MAX说以后把百分之五十的钱放在那个箱子里,然后那个小男孩还要摸摸那碟钱,然后临走前小男孩还不忘敲敲那个锁,看看是不是容易被人打开,这几个细微的(来自:www.Zw2.cn 爱 作文 网)小动作,说不出感觉,就不知不觉喜欢这个小男孩,太可爱了。他们几个快乐的走着,小男孩蹦蹦跳跳的走在最前面,那么开心,那么有成就感,可是导演就把他的活力定格在那一秒。最后小男孩被打死了,死前,他对男主角说:“noodles,I slipped。”然后闭眼了,那句话虽然没深意,但是我觉得小男孩已经把所有情感寄托在这句换了,我摔倒了,那句话说的是多么带有歉意,他是舍不得他的兄弟们的,小男孩对他们的情感我一直觉得不少于男主角对其他三位伙伴的情感。

片中,他们四个人的友谊的确是重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结局是知道MAX出卖了他们三个,我有点想忽略这个重点。虽然MAX是去接男主角出狱的人,虽然MAX说了那句我们去游泳的话是多么带有感情色彩,虽然他们有过很多生死与共,但是,还是只能说诱惑可以让一个人成为最佳演员,因为MAX的存在,我不想评论他们的友谊,因为他们四个人我一直觉得是一体的,我不想评论了一个人的感情,虽然有背叛,但是我想MAX最终还是后悔的,他最终还是在乎兄弟们的。

当然他们能“混”到那种程度,和智慧也是紧密联系的,最简单也是最明显的一目,就是帮一位大哥时候想出了盐这个方法,把盐放

入水中,然后根据物理学的角度,盐最后溶于水,像浮力一说,然后联系到死海,我就被惊醒,哇靠,这是绝佳的好办法,最后东西当然会浮起来,果然聪明。所以,我得出了一个最基本地结论:成大事者,无论你的勇气和武力有多大,智慧永远是主导。

每部片子,都有爱情色彩在里面,但是大概我看的不够深入,我感觉不到伟大的爱情,所以就只能为男主角和狄波拉感到惋惜下。

我是一个看电影没有深度的人,《美国往事》,我很认真的说,的确是部好电影,因为结局让我纠结到现在,对于我这个没有深度的人来说,我学到的最多的就是要有本事抗拒诱惑。真正成大事者,真正的强者,就是有勇气,有武力,有智慧和诱惑抗争,并且打败诱惑!

2011年7月28日

体裁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