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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作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8:35:01 小学作文
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作家小学作文

篇一:我最喜欢的作家

我最喜欢的作家——毕淑敏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的呢?我开始喜欢读毕淑敏的作品,喜欢想象她在写那些文章的时候是一个什么心情,什么样的情怀。亦喜欢与她一起沉思,沉浸在她的沉浸里,有时候真的觉得这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

之后便越来越多的刻意去了解她,了解的越深入便越会觉得她是一个十分了不起的作家。 请允许我在讲她的散文或其他的作品之前讲一讲她的生平。

她1952年10月10日出生于新疆伊宁,但是在1969年的时候,北京的“文革”正轰轰烈烈,那时候不满17岁的她,却悄然穿上军装,告别北京,作为藏北第一批女兵,到达共和国最高的土地上即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和喀喇昆仑山聚合的地方——西藏阿里高原去当兵了。那里的平均高度在海拔五千米以上,空气稀薄、缺氧,简直令人难以生存。而她所到的那个部队从来没有女兵,她是唯一的,因为在她之后、后无来者了。

三年后,她去新疆军区军医学校学习,原本要去军医大的,因受林彪事件影响,重灾区的军医大迟迟未招生,而她又不能再等,只有先走为上。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很好,院方要她留校,想把她培养成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她真心地感谢母校对她的厚爱与挽留,但是却依然毫不犹豫的离开了,因为她认为:部队培养一个医生不容易,她不回去,以后所在的部队就没有名额了。因此她回去了,回到了阿里那个地方,在那里,她干了5年,直到1980年转业回北京进工厂,做医务所长、主治医师。(当时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就真的在想:如果她真的留校了,一心扑于救死扶伤的事业,或许她真的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一名教授专家,但是、是否依然还会有今天的这样的几乎家喻户晓的国家一级的出色的女作家?) 她的一生里前后行医22年,对医生职业,可以说她是情有独钟,一往情深的。这种浓厚的感情也来源于,在每一次看到由她亲手救活的生命的再一次的重新焕发青春的力量,那份情感、那一份感动是常人所体会不到的。

而这份感情的炽烈以致于她后来即使做了小说,似乎也没有忘记她是医生的治病救人的宗旨,普度众生的宏愿,苦口婆心的耐性,有条不紊的规章和清澈如水的医心。而正是因为如此,再看她的散文的时候我会觉得她把她作为医生的情怀带入了她的创作中。

她发表了很多作品,如《昆仑殇》、《孝心无价》、《阿里》长篇小说《红处方》《血玲珑》,中短篇小说集《女人之约》,散文集《婚姻鞋》、《风不能把阳光打败》等。但她真正取得全国性声誉是在短篇小说《预约死亡》发表了之后,这篇小说是以她自己在临终关怀医院的亲历为素材,对面对死亡的当事者及其身边人的内心进行的探索,真的是十分精彩。(建议大家有空也看看吧O(∩_∩)O))。并被被誉为是“新体验小说”的代表作。当然她的光环不止这些。她还曾经获得过庄重文学奖、小说月报第四、五、六届百花奖、当代文学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北京文学奖、昆仑文学奖、解放军文艺奖、青年文学奖、台湾第16届中国时报文学奖、台湾第17届联报文学奖等各种文学奖30余次。

但是我喜欢她却并不是因为她身上的耀眼的光环。我喜欢是因为她的善良、她的正直、她的祥和、她的冷静、甚至于她的循规蹈矩。而这些是在别的作家中没有的,但是却正因为如此而显得她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了,当然我也认为这与她从医多年是脱不了关系的。但是即使如此也不意味着所有的从过医的作家都有和她一样的把对于人的关怀和热情、悲悯化为冷静的处方,集道德、文学、科学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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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的思维方式、写作方式与行为方式。所以即使她写了像《昆仑殇》这样严峻的、撼人心魄的事件,她仍然能够做到保持着对每一个当事人与责任者的善意、公平与冷静。

我相信惟其冷静才能公正,惟其公正才能好心,惟其好心世界才有希望,而只有作者本人有了希望,才不至于使自己使读者使国家使社会陷于万劫不复的恶性循环里,也许她比于其他作者来说缺少了应有的批评与憎恨,但我却认为至少无愧于、其实是远远优于那些缺少应有的爱心与好意的志士。因为她——正视死亡与血污。下笔常常令人战栗,如《紫色人形》《预约死亡》。但是主旨却依然平实和悦,因为她是要她的读者更好地活下去、爱下去、工作下去。所以她宁愿意忏悔“我”的多疑与戒备大过,歌颂普通人性《翻浆》,而与泛恶论的诅咒与煽动迎迥异其趣。

至于她的散文就更加明澈见底了。

她的散文不仅能让人感受到情感的细腻,文辞的华美,更能使人受到深深的启迪。她的笔触不仅仅停留在自然,更多的是停留在生活。在她的笔下,我常常能看到一位用充满睿智的眼光在对生活、对生命进行理性思索的智者。

比如她的散文集《风不能把阳光打败》中《我很重要》一篇中。“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说“我不重要””她在文章一开始就用了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来解释“我不重要”的教育,其实是忽视个体尊严和个体价值、缺乏人文关怀的。并接着从多方面列举了“我很重要”理由“对生命而言,每一个生命来之不易,我们没有权利和资格说不重要;对父母而言,我们是他们慈爱的对象,幸福的中心,我们不敢说不重要;对爱人而言,我们是相濡以沫的同道,我们不忍心说不重要;对子女而言,我们是他们的靠山和慰籍,我们没有胆量说不重要;对朋友而言,相交多年密不可分,我们不好意思说不重要;对事业而言,我们就是创意,就是新设想,我们无法说不重要。”并在文章的最后她说“面对着这么多无法拒绝的理由,我们怎能不说“我很重要”?而且应该是由不习惯说到大声地说,从我对自己小声说到响亮的对世界宣布,我们应该有这份勇气,因为,能大声说出“我很重要”,就是心灵对生命的一种庄严的承诺。”

就是这样的对生命的、一种诚恳的态度让我每次读她的作品时都会被深深地打动,所以真的很希望同学们也能和我一样感受到那种感动,希望你们也能看看毕淑敏。并在此与你们一同分享她的经典语录:

? 幸福不喜欢喧嚣浮华,常常在暗淡中降临.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

心心相映的一个眼神。

? 幸福是个哑巴。

? 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

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 磨砺内心比油饰外表要难得多,犹如水晶与玻璃的区别。

? 人活着是为什么,自己快乐同时使别人快乐。

? 我羡慕流云的飞逝,嫉恨飞鸟的自由!

? 人生的重大决定,是由心规划的,像一道预先计算好的框架,等待着你的星

座运行。如期待改变我们的命运,请首先改变心的轨迹。

?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念. 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 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

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 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 没有快乐,谁也别想留住健康。

? 我不相信手掌的纹路,但我相信手掌加上手指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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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总是有灾难。其实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

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请从此注意幸福!幸福也需要提醒吗?

? 一个人可以受过教育,但他依然是没有教养的。就像一个人可以不停地吃东

西,但他的肠胃不吸收,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是骨瘦如柴。——毕淑敏,《教养的证据》

? 爱怕沉默。太多的人,以为爱到深处是无言。其实,爱是很难描述的一种情

感,需要详尽的表达和传递。——毕淑敏,《爱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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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五年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品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五(1)班 冯益帆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就像是一丝阳光,照亮了我们前方的学习道路;书,就像好朋友,带给我无穷的乐趣。 我十分喜爱读书。在刚上幼儿的时候,我就每天缠着爸爸给我讲《睡前小故事》,那时候,这本书就每天陪伴着我;上一年级时,我开始学习拼音了,于是,便开始读注音版的图书,再也不会因为父母有事不给我讲故事而哭闹了;上了三年级,我学习了汉字,我也学会了查字典,在遇到不认识的字时,便去查字典,字典成了我忠实的老师;四年级时,我听了妈妈的话,不再读一篇一篇的小故事,开始读整本书的故事,如:《会飞的教室》、《淘气包马小跳》、《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皮皮鲁总动员》等等。 现在,我已经成为五年级的学生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即使每天都有许多作业需要做,我也会坚持读30分钟的书。

许多书都使我受益匪浅,但是,如果要让我选择一本最喜欢的书,那我会毫不犹豫,脱口而出:“那还用说,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选》咯!”这本书是英国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名侦探形象,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神秘的服装,瘦高的个子,鹰勾似的鼻子,锐利的目光打动了亿万读者的心 ,让读者们刻骨铭心。

丁欣给予这本书这样一个评价:《福尔摩斯探案选》是侦探小说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广大读者的喜爱就是最好的证明。

《福尔摩斯探案选》是一部侦探小说,深受读者的喜爱,讲了经过福尔摩斯办理的一些案件,其中《最后一案》中告知了我们福尔摩斯的结局:为了人民的事业在与莫里亚蒂等人的邪恶斗争中英勇的献身,结束了这段让人期待不断似乎永无止境的侦探之路。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破案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躲开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的追击等。快来与我共享《福尔摩斯探案选》这一本书吧!让我们跟随福尔摩斯的脚步,一同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仔细观察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巧妙地揭开凶案背后的真相??

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也要学习他的精神 ,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让我们最终走进胜利的殿堂 。

指导教师:曹利青

五(1)班 常蓝月

“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去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过他。”这句话出自著名作家海明威先生之《老人与海》。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永不言败,宁折不屈的精神。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天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返回时却遇见了一群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鲨鱼把鱼身的肉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是一大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境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来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阅而过了。这时,爸爸看见了(来自:www.Zw2.cn 爱 作文 网),让我仔细读题,一遍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为止。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最后,在我和爸爸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把那些难题全部攻克了。把难题做出来后,我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喜悦。渐渐地,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同样,这也是对学习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多困难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后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暗礁险滩,战胜困难,创造美好的明天。 指导教师:曹利青

五(1)班 刘帅显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地,里面埋藏着许多知识的宝藏,读的书越多,挖到的宝藏就越多。在读书的日子里,我读了一本道理深刻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老木匠叫做杰佩托,他家里非常穷,有时候还吃不饱,穿不暖。有一次,他用一块木头做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做出来就会说话,而且还叫他爸爸。这个木偶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光芒,尖尖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巴。老木匠很高兴,便给他取名叫匹诺曹,并把自己的一些衣服卖了,供匹诺曹读书,可他很淘气,在上学的路上,他遇到了两个骗子,这两个骗子为了骗取钱财,让匹诺曹把他的东西卖了,然后想方设法用绳子把他吊死在树上但是他被一位小仙女救了。他的一个好朋友要和匹诺曹去娱乐国,匹诺曹禁不住诱惑,便答应了。可是,他们去了娱乐国,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变成了驴拉到市场上去卖,他被买到了一个马戏团里,每天吃尽苦头,但终究还是被变了回去。匹诺曹很想成为一个好孩子,虽常常被一些困难打垮,可是他不气馁,于是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之后,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作者用这样动人的笔调描写了人物的言行举止,引领我走进这本书中,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了解了匹诺曹的叛逆、淘气、滑稽。通过这本书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五年级周文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韩村中心校大殷小学五年级周文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是《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读了这本书,我在哈哈大笑的同时,不知不觉中也记住了这些易错的字,作业中的错别字渐渐减少了,这可都是这本书的功劳啊!而且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视线看不到的地方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匪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指导教师:李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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