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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为话题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09:55:35 体裁作文
时尚为话题作文体裁作文

篇一:“时尚”话题作文范文

坐看“时尚”潮起时(节选)

毋庸置疑,时尚之潮推进了社会发展的进程,只是,我也看到,那一个个浮夸的外表下,藏着那么多的缺失……

曾于某处名胜,目极人群,竟发现许多“外国游客”。非红即黄的头发,大波或是小浪地卷曲着,蓝色绿色的眼影暗淡了黑色的瞳仁。说不出的滋味,一个民族的特征竟然掩盖得如此完美,我们是否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炎黄子孙”?

太多的修饰把人们包装得很“完美”,很“漂亮”,这便是所谓时尚了。

“时尚”之潮席卷了那一份自然与质朴,徒留一个浮夸艳丽的世界,虚假迷乱竟如油画。(4班 朱碧澄)

世上风尚

在如今的社会,衣着时尚,举止时尚等等在

我们看来已经是很普通的事情了,不用刻意追求,它就能影响着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百家讲坛》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古”时尚。易中天的《品三国》,于丹对《论语》的解读,都深被关注。于是一股“时尚”风,追古而去。

因为于丹的解读,社会上又重新开始对儒学有了兴趣,孔子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似乎有了新的提升。前段时间,电视上播放了孔庙祭孔的活动,典礼十分隆重,可谓人山人海。但是,许多人参加这个活动却是为了抢几支孔庙的笔给家中考生带来运气。对孔子并不甚了解的他们,跟风运动却是十分积极。是时尚还是跟风,我想现状已经明了地将答案呈现在我们眼前。

这时尚,让我们羞愧。

新版《红楼梦》的开拍,影响了社会各界。据说该片的导演从未看过《红楼梦》。更可笑的是——随着电视的播出,人们不管电视与原著是否一致,是否尊重原著依旧看的津津有味。名著本身不受关注,但用娱乐方式后却红遍大江南北。这是怎么样的社会?我们真是在跟着时尚前进!

红楼、论语的时尚,我们是真跟上他们的脚步了吗?难道我们真是如此肤浅?时尚不是玩弄我们的传统,更不是污辱名著。如果我们的社会真是这样了,也许我们应该把谢娜的那句“谢依晨最fashion”作为时尚,然后将它改变成各种各样的版本。

时尚风尚,并不是单纯地跟风,毫无自己的主见与思潮。儒家经典、四大名著要通过娱乐方式传播而成为“文学热”,是否真符合“时尚”这字眼?我像并非如此。

古典文学应该为人们自发地感受,不受外界的影响,这样形成的才叫时尚。社会中也不会出现如此“时尚”。(4班 朱慧聪)

一道无法企及的光(节选)

对于身为芸芸众生的我们,提不起领

导人的资本,也就只有臣服的份儿。那些设计家们顶着“时尚”的光环,开始审视。于是,从外到内,甚至脾肝心肺都一样样地被否决。在他们的眼光里,我们没有一样是配得上“时尚”。

我们沉寂了,大片大片的人潮哗的一声就退了下来。“时尚”成了一条地平线,可望而不可即。我们在时尚家的光芒指引下苟且生存。他们指向哪儿,我们便大批人马涌向哪儿,哪管得上什么是损兵折将,穷途末路。冲着冲着,突然间便迷失了方向,还在迷茫,时尚家又“振臂一挥”,呼喊着让我们朝另一个方向前进。我们在来来回回的折腾中追逐着时尚的脚印。 可是谁又得到了什么呢?我们不顾一切地向前,以为触碰到了时尚的潮水,却又猛然惊觉,浪潮早已涌向前方。更多的时候,它没有带给你光环,却污浊了你的世界。(4班 曾倩)

品味时尚(一)

1911年,辜鸿铭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未文明的美国》一文,称美国除了时尚的泛滥,所能传世的价值,不过爱伦坡的一首小诗。放之于今日,我们时尚的泛滥,就是一场根植于现代社会的悲剧。 悲剧之始,就在于时尚试图借众人的目光,为自己辟出一片生存之地。时尚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自身的失败。内涵贫乏,只得浓汝艳抹;价值空洞,只得招摇过市。短暂的目光,无疑是引火烧身,长久的黯淡,才是时尚的最终归宿。这种短暂的生命,就像卡萨诺瓦般燃烧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与他相经,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萨诺瓦则是殆尽的烈火。晚年独自在图书馆昏光里书写的背影,为他灿烂的青年无奈地添上了几分失意与惆怅。时尚之路不尽如此。

悲剧的泛滥,源于人们竞相追捧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风助燃之下,越燃越烈。我们不知不觉在客观上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这群人往往比火源更为可怕。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被一群追逐潮流,推波助澜的盲人推下了深渊。他所钟爱的黛西也不过是其中一员。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我们为时尚创造了沃土?

不,这不是沃土,这是荒原。

悲剧的终了,就是由时尚所反观到的时尚底下的荒原。T·S艾略特将现代社会的糜烂生活比作荒原,我则确信,时尚的背后,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们并不缺少表层下的深层价值,悠悠古国,千载中华,这是我们一再赞叹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残酷地压在时尚之下的光辉又何能重新携住我们黯淡无光的眼球与心灵。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结句:“这就是这个世界毁灭的方式,不是一声响,而是一声呜咽。”被时尚所掩埋的终结,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惨淡无光。我们不应该以“时尚”的道路终结我们自己。纵使满目荒荑,我还是坚强,时尚所笼罩的深层价值,一定会像弥尔顿之《复乐园》之所述,重归我们手中与心中。品味时尚(二)

当“非主流”成为主流,我们应当何去何

从?当歌手海鸣威替代了作家海明威,桑提亚哥是否会心疼?品味时尚,我承认其中存在创新与高雅;品味时尚,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经典不容恶搞,有些时尚应当退让。

萌芽网站曾抛出一个十分可笑的问题:郭敬明、韩寒、鲁迅,哪个更伟大?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前两者的得票数远远高于鲁迅,这个用笔尖战斗的孤独者只有可怜的几票。网友的理由竟然是:鲁迅的文字干涩无味,没心情去看,而小四、寒寒的文字时尚可爱,玩世不恭,当然愿意读。我无法解读这种理由背后深邃的民族性心理,但我认为,郭、韩之类的所谓“时尚”不妨流行,但这决不会也决不允许它们撼动鲁迅等人所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以及中国人应有的脊骨。昔日鲁迅的孤独是因为浑浑噩噩的看客与无生的国民(来自:WwW.ZW2.CN 爱作文 网),而今鲁迅的孤独竟然是所谓“时尚”一手造成,岂可怪也欤?

前日,中国最美的声音消逝了,那个二十五年如一日将一生心血倾注于电视播音事业上的罗京离开了。这个看着《新闻联播》长大的电视人以近乎神话的零错误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的一个奇迹。联想前几年一直叫嚷着要给《新闻联播》换脸的声音,我又对时尚有了更切肤的感触,作为央视的“招牌”,罗京几乎不敢随意理发,因工作需要,他终年只能穿一成不变的正装,也许他注定与“时尚”无缘。待他走后,身后是无数熟悉的、陌生的面孔为他祈祷,默哀。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罗京的形象已沉淀为一种经典,尽管无缘时尚,却注定受人敬仰。无论时尚与否,坚持本色,一生执著,亦能成为传奇。

热爱经典,因为它的美丽,它的雅致;拒绝“时尚”,因为它的浮躁,它的伪善。我知道,苏东坡一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旧传下光耀千古的名篇,万世留香;我知道,辜鸿铭一世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然为中外学者铭记,终成一代狂士怪杰。

今天的我们,难道愿随“时”之波,逐“尚”之流,引领“时尚”,成为明天的笑柄?

品味时尚(三)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么?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时尚是什么?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买牌时尚下了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最懂这种时尚,且最喜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俩: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恨,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儿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那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你,天使的声音,天使的声音,你听过天使发声吗你?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寸板,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称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大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进来多少作家呵!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着,自杀未免也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的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牌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已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时尚(四)

在歌舞声中摇摆,在新潮流中自乐,在前卫风里酣畅??被称为“脑残90后”的我们,在品味时尚的同时,是否也曾想起那些渐行渐远的??

一曲《双截棍》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狂热,极速的节奏,说唱的风格,正是适应了如今“快步调”的生活,成为流行中的流行。“大街小巷”“嘻嘻哈哈”“楼上楼下”“仁者无敌”,人们在只有不羁外表,极少有精神价值的流行乐里流连,蹂躏听觉。那秦淮河上的秦淮女子的轻弹吟唱,那孤舟里的“轻拢慢捻抹复挑”的《琵琶行》,那屈原不断吟哦的楚辞《离骚》??还会有谁在意?品味流行乐,我看到一种歌声的流失。

见到丑女喊“恐龙”,想要吃饭说“稀饭”,还有近年来从韩国传来的非主流文学之风,使得90后的语言别具风格,独具特色,“囧”文化更成为众人的宠儿,一句话十个字有九个错别字,美其名曰潮流。越来越多的文章受所谓潮流的影响,错字迭出。再渐渐发展下去,汉语字典要重新排版了。我想问,那些曾经为外国极为羡慕的标标准准的中国字去哪儿了?每个汉字都是祖辈们辛辛苦苦的结晶,有着深刻的意味。而如今却被“整形”整得面目全非!曾经的骄傲,难道要成为以后的讥笑?品味潮流文字,我看到一种民族文字的变异。

素?成灰,相思成灰。人潮中尽是衣着怪异的男生女生。他们头顶“鸟巢”,身穿“破衣”,他们走在时尚的前流,前卫而已。他们肆意地挥洒感情,视感情如粪土,快餐们地开始又结束一

段感情,并且乐此不疲。在鱼雁传书的早已过时,“我爱你”泛滥澄海的时代,还会有谁“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拥有青涩害羞的少女情怀?这些早已被前卫的浪潮所掩盖。那掩嘴轻笑,微移莲步的一尊尊倩影,早已随历史河流远去。品味前卫,我看到一种思想的逝去。

品味时尚不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不是毫无思想的模仿崇拜,更不是变态式的创新,而是在浮华背后,去撩开迷人心身的彩纱,看清洗尽铅华后的时尚的外壳之下,是一种传统精神的遗失??

篇二: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一)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二)

时尚总是当代的热门话题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也从未变过,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内涵的。

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很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如此,随后她又自己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己。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后来,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内涵,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

不过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

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很酷,很拉风,感觉与别人不同,实际上不过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内涵,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真正的时尚能给人审美的愉悦,能够从心底发自内心的承认,能给人一种精神力量,这样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时尚达人!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三)

很多人都在跟随时尚潮流,可事实上潮流真的存在吗?它究竟在哪里?

“时尚潮流”也可以说是流行的服饰、鞋子、音乐和建筑?设计师利用各种风格,创造出五花们的作品,其中最受大家瞩目的就是衣服和鞋子了,设计师用特别的视觉效果,作出让人惊心动魄的佳作,使观众沉浸在时尚风潮的飨宴之中,为了要让自己的作品,展现在国际舞台上,个个设计师不断创作,引起时尚潮流一再改变,没有固定。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因为音乐才华横溢,征服了许多乐迷的心,当时的商店全都是关于他的产品,用来吸引顾客上门,他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乐迷天天等在帕格尼尼的住处外,要着签名 。音乐他的乐曲受到好评,吹起了一阵“帕格尼尼旋风”。

自从人类克服了建筑高度的问题之后,人们开始把建筑往天空延生。可是人类真的需要摩天大楼吗?到目前为止,并不是每一层楼都有商家在营业,每一个空间都被充分利用。就像一栋又一栋的水泥怪兽,它占据了原本绿油油的草地,成为陆地上的障碍物。世界第一高杜拜,为了实现沙漠神化,耗费了大量资金来建造,后来因为没赚到钱,所以缴不出电费,而公司倒闭。

现在,提倡环保,大家开始流行骑单车,不管是上班族、爷爷、阿妈、大人或小孩,都有喔!骑单车不只环保还可促进健康,对身体也有很多有益处。单车也不断在增加功能,例如:可以装在车子上的袋子和篮子,也有特别造型的车灯,它们都是用来吸引人潮。造成了“单车潮流”。

因为想要站上国际舞台,因为想让音乐在世界回响,因为想要成为第一,因为想要环保,而有了“时尚潮流”。它们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要大家喜欢用的、穿的、买的和看的,它就在那哩,成为世界瞩目。

篇三:“时尚”话题作文指导

“时尚”话题作文指导

时尚

走上街头,不时与光头遭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仿佛一夜之间,我们这个刚刚涉足工业文明的古国,一旦从睡梦中醒来,竟突然不无尴尬地发现:自己正面临着以都市时尚为特征的大 众文化地毯式的轰炸。时尚文化一开始还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娱乐”的名义下被推举出来。然而,这局面很快被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不仅仅是武侠、言情等小说,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录像、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游戏机、蹦迪、网吧……几乎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尚就像风,一旦形成就立即刮过去了。时尚的领地里没有永恒的说法。你时时刻刻紧紧追随着它……而对时尚你无处躲藏,你不知不觉地没入时尚找不到自己了。

请以“时尚”为话题,写篇文章。

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600字左右。

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化的时代,时尚一直在变化着,并且是层出不穷的,话题中的“套住”表明每个人都在受着时尚的影响。这个“影响”不仅仅是发型、衣着、背包、鞋子、手机、手链等,还包括生活方式、度假方式、娱乐方式等等。我们在构思时,可以写成记叙文,记叙自己或周围人追逐时尚的事件,或就这一切现象发表议论,阐明看法。

考生例文1

钱钟书先生《围城》里的一句关于婚姻的名言——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城外面的人想进去——也可以用在今天的美容美发上。如今,许多被金黄头发的老外所羡慕的黑头发的国人,尤其是那

些有着飘逸的乌黑油亮的头发的女孩子,偏以老外的金黄色头发为美。于是,城外黑头发的人拼命想挤进黄头发人的城堡中,现在的染发业便红火起来,而且,染什么颜色的人都有,尤以金黄色为主,头发的颜色靠染色也成了黄色世界。以前有过“街上流行红裙子”的时候,现在是街上流行黄头发。满大街望去,一片“幸福”的黄头发。

是不是这种黄色头发就让世界变得美起来或让生活变得幸福起来呢?答案并非如此。为什么呢?根本原因在于染发是一种人为的行为,而非人的一种天然本色。真正的美应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另外,染发可能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染发要靠染料,目前大多使用合成染料。根据染料的化学性质,还可以分为硝基、偶氮、蒽醌、靛类和芳香族类。这些化学类合成剂都可以用于毛发(包括皮肤)的美容染色。例如,现在用于染发的一般都是偶氮和芳香族类化学合成染料。实验表明,最动人的颜色来自偶氮染料,它是一种芳香胺。但是,实验表明,这种颜料具有致癌性和引发血液病及各种疾病,因为除了这些颜料的化学性质外,它们还包含了许多对人体有损害的重金属元素,如铅、镍、汞等。染发时染料长时间地涂在头上,染料不可避免地会通过头皮进入皮肤,并渗透到头的血液中,随着染料数量的日积月累,其危害人体的效应也会逐步增加,久而久之就可能诱发癌症或其它疾病。

在时尚的潮流中,人们喜欢时尚微笑的面孔。从“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到国粹“三寸金莲”,从拿破仑时代欧洲妇女时兴束腰到今天一些人在耳朵、鼻子甚至嘴唇上钻眼,时尚的魅力可以让它的追随者为了精神的“享受”而宁愿忍受肉体的痛苦,何况染发呢?

但我还是要说:染发的女孩子,小心了!虽然黄发飘飘,透着另类的美,但是,美丽中带毒,你愿意以健康为代价吗?

简评:文章的观点是黄头发不会让世界变得美起来或幸福起来。真正的美应当是自然美。文章还谈到了染发会给人的健康带来危害。本文能从身边的时尚谈起,有针对性,也对人有教育性。

考生例文2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简评:本文作者关注时尚的不断变换,让内容丰富具体,也使观点更加鲜明,既写出了时尚不断变换的特点,又写出追逐时尚就是浪费青春的观点。本文针对时髦,很有力量。

考生例文3

现在流行上网。天天上学,见到各式各样网吧的广告词,例如说“E网无前”“E路纵横”“E网情深”等等,觉得最好的一个就是我家门口那个网吧,那个网吧,玻璃上用喷漆写着“我快了你快乐”。

三年前的网吧虽然慢,但是总体环境比现在好,那时候去网吧的人非常单纯就是为了上网而上网,看新闻,看文章,聊天,他们都是为了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带到网络世界中而聚集在网吧。可是现在不同了,网吧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其实,这现象是好的,这说明网络已经进入了人们日常生活之中,普通百姓都可以接触到。三年前只有一部分人才能接触到的网络,这说明我们祖国物质极大地丰富了,同样,上网的人也可以为所欲为了。

你快了,我快乐?不,我不快乐,因为原先网吧那种静雅的气氛没有了,现在的网吧更像一个充满各种欲望以及各种污言秽语的电子游戏厅。有个同学对我说过他得了网络病,一看到电脑就头疼,可是却又离不开电脑,离不开网络,上网就像他每天的例行的学习一样,拨号、上网等一系列动作每天都在重复。这种病我曾经在网吧里也得过。可那是以前,现在我已经不去网吧了。我不想看到原本纯洁的同学被网络污染。

本该因为网吧的速度快了而快乐,可是……

每次看到网吧里出现年幼的脸,我就很难过。门口明明贴着“非节假日禁止未成年人入内”,可是网吧的老板还是为了那每小时的三块钱而让那些小学生入内。看着他们把书包扔在地上,弓着瘦弱的身子,清澈的眼睛紧盯着屏幕,煞有介事地玩着网络游戏“半条命”,幼稚的脸因“敌人的血肉横飞”而兴高采烈。看着他们这样,我不知道该如何。我想问网吧老板:“你快了,他们快

乐?”

每次看到网吧里的中学生,我就很难过,本该天天向上的学生,却被网吧引诱得天天想上,我不知道该如何。我真的想问网吧老板:“你快了,他们快乐?”

你快了,我不快乐……

简评:上网是近几年社会上流行的时尚。这篇文章既写到网吧的发展是“物质丰富”的结果,又写到了网吧里让人“不快乐”的一面。作者辩证地看问题,让人从中感到一些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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