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执一词的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什么作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22:29:47
百家争鸣执一词的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什么作用
百家争鸣执一词的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什么作用
百家争鸣执一词的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什么作用
百家争鸣成为历史绝唱的原因
在活泼动进、充满自由精神的百家争鸣中形成了中国以诸子学为代表的原创文化,而孕育了原创文化的百家争鸣运动却一去不返,犹如绚丽的彩虹,转瞬即逝,岂非咄咄怪事?见怪不怪,此实由历史环境所限,原非人力所能左右者也.
(一)百家争鸣是古典专制主义向中央集权专制主义过渡的产物
周人是在“西土”独立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的.由于周王的权力源自氏族制后期父系家族族长对家族成员和家族财产的支配权,所以,由氏族机关脱胎而来的国家政权——周王室,从本质上说是专制的.随着灭殷和东征,周人取代殷人,成为天下共主,遂把这种专制统治推向全国.不过,周族原为小邦,为有效占领广大的东方,他们不得不把族人和姻亲分封到各地,建立带有军事据点性质的国,借以控制广漠无垠的野和野中形形色色的敌对族群.这就使国人集体的强大和团结,在事实上成了王朝得以存续的保证和繁荣昌盛的基础.王公贵族在不断动用甲兵对付野人的同时,却始终坚持以礼乐制度为主来治理国中,并把由部落制旧规演化而成的辅贰制、朝议制和国人参政制一直实行到春秋[19],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国人内部过度分化,以保作为王室屏藩的盘石之宗永结不散.为了避开关于社会性质的争论,我们姑且把西周这种从原始社会自然延续下来的、兼有君主专制和原始民主两种成分的专制政体叫作古典专制主义.古典专制主义是西周政权长治久安的法宝,而既别异又统同的礼乐制度,则是古典专制主义的核心.
但是,物盛而衰,原为理之固然.礼之设,犹如河道上的堤坊,目的在于明尊卑贵贱之序,使“事有宜适,物有节文”,“防其淫侈,救其雕弊”,以便有效地“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到了春秋战国间,却出现了“礼废乐坏,大小相逾”,堤坊对河水失去了约束力.发号施令之权由天子转到诸侯,由诸侯转到大夫,一些地方竟至“陪臣执国命”.各国之君依天子之制“设两观,乘大路”,管仲、季氏之流也“三归雍撤,八佾舞廷”,“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连子夏的高足弟子都说:“出见纷华盛丽而悦,人闻夫子之道而乐,二者心战,未能自决”,中人以下者,都要“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更是不言而喻之事.周人用“礼经三百,威仪三千”,“事为之制,曲为之防”,结果却是“民犹犯齿”,“民犹犯贵”,“民犹犯君”,“民犹忘其亲”,“民犹争利而忘义”,“民犹淫佚而乱于族”,可见筑堤防水的办法并非万能.同时,又有“王官失业,雅颂相错”,“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号称“最为好古”的魏文侯尚且“听古乐则欲卧”,“及闻郑、卫”则“不知倦”,再用“协比声律”的办法来“和民声”、“同民心”、“助流政教”,也已很不现实.
与之相应,自春秋到战国,各国通过辟土服远和建都设县,已把直接统治区扩大到了鄙野.私有制的发展、激烈的政治斗争和变法改革又促使国中的家族纷纷解体.野人因转化为受田小农并被征当兵而地位上升,国人却失去了宗族的庇荫和统治部族成员的资格,在国为“市井之臣”,在野为“草莽之臣”,“皆为庶人”,统统成了新兴领土国家的编户齐民.国野界线消失,国野对立的格局不复存在,用既别异又统同的特殊政策来团聚国人、对付野人已无必要,礼乐制度注定会成为政治上的昔日黄花,古典专制主义在被奉行了数百年后,也终于寿终正寝.
实际上,伴随着领土国家的形成,与政治关系及地域关系相适应的集权专制主义统治早就应运而生了.郡县制代替国都鄙野制,任官制和禄米制代替分封制和赐邑制,符玺制、年终考绩制代替朝觐会同制,成文法代替习惯法,以贫富贵贱为基础的新等级代替以亲亲为基础的旧等级,等等,已经成为战国政治发展的总趋势.然而,由于传统的影响根深蒂固,所以,新制的完善又颇费时日,集权专制主义的不成熟性随处可见.其重要表现有:
1.不健全.往往因事定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系统规划.如: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他制订的《法经》6篇便首列《盗法》和《贼法》,因“盗、贼须劾捕”,故其次讲《囚法》和《捕法》,《具法》是根据情况加重或减轻刑罚的法律,只有《杂法》才涉及其他犯罪行为[20]《刑法志》,可见惩治盗贼是这部法典的核心.这种倾向在商鞅变法和湖北云梦秦墓出土的《秦律》竹简中也反映得十分突出.而《唐律》的情形则正相反,在其数量已扩大到12篇500条的同时,却将《贼律》、《盗律》压缩为1篇,称为《贼盗》,从12篇所列的“五刑之名”、“十恶之条”来看,维护皇权和各级官僚特权、钳制民众日常行为的部分显著增加了.而且,在“正刑定罪”的律文之外,还有发挥“设范立制”、“禁违正邪”、“轨物程事”作用的令、格、式以资补充.[21]两相比较,不能不说战国的法律还很粗疏,无法满足统治者加强专制集权的多方面需求.另外,除秦国已有20级军功爵和楚的爵秩较为特殊外,战国时三晋、齐、燕的爵秩等级仅分别为卿和大夫两级[22]235;各国虽有“精士练才”作为常备兵,但应付大规模战争仍靠临时从农民中征发,等等,都可视作集权专制主义机制不健全的例证,恕文繁不赘.
2.不一致.由于七雄所处的地域不同,历史和文化传统不同,所以,他们各自创设的集权制度也有较大差异,发展很不平衡.如,各国差不多都先于边地设郡,借以巩固边防,后发展为郡县制,齐国却始终没有设郡,而是将全国划分为五都;为了适应政治、经济的需要和加强对臣下的控制,各国的官僚机构基本都走上了“官分文武”的道路,以相和将为文官系统和武官系统的首脑,但楚国却始终未设相位,仍沿袭春秋旧制,以令尹为最高官职;至于相、将、令尹以下的官职设置,则更加五花八门,异多于同.战国时,官僚制虽已被普遍采用,封君制也仍有不同程度的保留,而封君的来源却又差别很大,三晋、齐、楚诸国,国君的亲属、外戚、国君和太后的宠臣所占比例较高,惟有秦国行20级军功爵制,故有功大臣居多.总之,战国政制不一,大体上三晋为一个系统,齐、秦、楚各自另为一个系统[22]207,离统一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确立还相距遥远.
3.不确定.在礼乐制度解体之后,用什么样的办法来维持政权和社会秩序,用什么样的思想作为实施统治的指导思想,不可能每个人都很明确.如,《管子·国蓄》篇说:“夫以室庑籍,谓之毁成;以六畜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情;以正户籍,谓之养赢.五者不可毕用,故王者偏行而不尽也.”偏行就是要有所侧重,但在五种都有缺陷的税制中,究竟以哪一种为主才好,连作者自己也未予明言.荀子就如何建立新制的问题论述最多,但他所勾画的不过是一个基本框架,一深入到操作层面,却只能建议各国,不妨“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10]《正名》显然并没有把各种制度融会贯通,铸为一体.学者们在讨论、在选择、在综合、在争鸣,并先后出现过以稷下学宫和吕不韦的相府为基地的两个大的研究中心;国君们更为丧地辱师、“天下恶乎定”、如何才能“称帝而王”等问题烦恼焦虑.究竟是行王道,还是行霸道?究竟是用德治,还是用礼治、贤治、势治、法治,抑或干脆无为而治?真让人眼花缭乱,举棋不定.以至于竟真出现过燕王哙相信“禅让”说,把君位传于燕相子之的荒唐举动.[13]《燕策一》可以说除秦自商鞅变法之后,一直遵循商鞅学派的治国方针未曾动摇外,其他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何去何从的犹豫和徘徊.
以礼乐制度为核心的古典专制主义死了,新的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统治还没有长大,政府的控驭能力打了折扣,这就不能不给学者留下许多自由活动的空间.贤士“一君不能独畜,一国不能独容”,鸟儿般地“择木而栖”,进可以出将入相,演出一幕幕威武雄壮的活剧,退可以为王者师友,受到特殊的尊崇,不然,则聚徒讲学,著书立说,传之天下.纵然放言高论,也不必担心触禁犯忌,充其量不过是“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而已”.国君听了他们的宣传,也常“于心有戚戚焉”.这种情况在秦汉以后是绝难见到的.所以,我们说百家争鸣是古典专制主义向集权专制主义过渡期间的产物.
(二)百家争鸣是由七国并立走向统一时期的特有的文化现象
战国是个无天子的时代.岂止无天子,连能被公认的霸主也没有.七雄并立,“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划,不得休息”,打了败仗,吃了亏,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一不小心,就可能兵挫地削,再不小心,就可能身死国亡.所以,弱者以谋图强,强者日欲霸王,是每个国君所面临的严肃课题.
怎样才能强得起来呢?七国大小不一,但其领土截长补短,都有数千里,比起汤起家时的70里、文王起家时的百里,不知大多少倍,不能说没有发展的条件,关键要看是否得人.
为了解决“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和“民之不足以实其地”的问题,各国出台了不少政策来“驱众移民”,试图打破“民犹无走”的僵局,把别人的“重民”都拉到自己这里来.如秦国用“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的办法招徕三晋之民“使之事本”;齐国提出予夺、险易、利害、难易、开闭、生杀六个“决之则行,塞之则止”的关键点要求政府高度关注,认为假如“不明于决塞,而欲驱众移民,犹使水逆流”,不可得也,等等,均其显例.但是,高明的国君却更懂得“地从于城,城从于民,民从于贤”的道理,深信“得贤者而民得,民得而城得,城得而地得”,有了贤者就有了一切.所以,他们不指望通过“足行其地,户说其民”来吸引民众,而是强调“得其要”,即用提纲挈领的战略,从尊贤做起,凭借贤者的道义和影响力使天下人归之.[12]《先识》这样一来,战国的尊贤便有了非比寻常的意义:一些有道的大贤显然是被当作足以感召民众的精神领袖才受到特别礼敬的.魏文侯欲相段干木而不肯受,乃“致禄百万,而时往馆之”,于是国人皆喜,相与诵之曰:“吾君好正,段干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干木之隆.”居无何,秦兴兵欲攻魏,司马唐谏秦君曰:“段干木,贤者也,而魏礼之,天下莫不闻,无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为然,乃按兵辍不敢攻之.[12]《期贤》据此,段干木发挥的就是对内稳定人心、对外扩大影响的作用.关键时刻,一贤可抵百万兵,尊贤之效,不可谓不大.
《说文解字》曰:“贤,多才也.”从字之初形看,贤之古义更多地是指能力.除少数大贤能以其道义替统治者团聚和稳定民众外,多数贤者仅有一技之长.但他们有的“敢直言而决郁塞”,有的如明镜而烛幽隐,有的能出谋划策,有的能奔走游说,有的能攻城野战,有的能辟土积谷,有的能经办事物,有的能著书立说,大至合纵连横,“一怒而天下惧,安居而天下息”,小至鸡鸣狗盗,足以替主人排扰解纷,其作用虽在一时一事,却也都为国君、贵族须臾不可暂离.这主要是因为旧的礼乐制、宗法制到战国已进一步崩坏,世官世禄制的弊端暴露无遗,宗室子弟不足依恃,兼并和竞争又使军政事务日趋重要和繁杂,客观形势已发展到“得贤人,国无不安,名无不荣;失贤人,国无不危,名无不辱”的地步了.
早先,孔、墨都讲过“尚贤用智”的道理,但人们还没有深切体会,都如耳旁风一般,吹过去了.渐渐地,七国对立的形势越来越严重,这才有了“尊贤者王,用贤者霸,失贤者亡”的紧迫感.于是,各国纷纷通过改革清算世官制度,把举贤原则付诸实践,从根本上代替举亲,而秦国后来居上,做得最彻底.乐毅回答燕惠王说:“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不谋于父兄,而使臣为亚卿”.李斯《谏逐客书》曰:秦四世有胜,“皆以客之功”.触詟问赵太后曰:“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王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曰:“无有.”曰:“微独赵,诸侯有在者乎?”曰:“老妇不闻也.”类似的记录反映这场变革的影响极为深远.从此以后,大批贤者进入决策中心,而没有能力和功劳的贵族则作为“淫民”而遭剥夺,甚至逐步沦落,最终退出政治舞台.
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齐威王曾与魏惠王会猎于郊,魏惠王以自己有可以“照车前后各十二乘”的“径寸之珠”十枚为宝,大事夸耀.齐威王答道:“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接着就举了檀子、盼子、黔夫、种首等人在治理齐国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说:有了他们,“将以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梁惠王惭,不怿而去.这个故事表明,在战国特殊的国际环境下,秉持道义、博于学问、有治国强兵才能的贤者已被抬得很高,真正成为人所珍视的宝贝.某些国君和掌权者不仅看到了许多“贤人在而天下服,一人用而天下从”的例证,进一步增强了对用贤重要性的认识,而且摸准了贤人最需要给予尊重的心理,总结出了吸引贤人的一套办法.他们知道,“自贤而少人”,“则说者持容而不极”,对真正的“有道之士”,“必礼必知,然后其智能可尽也.”正如郭隗对燕昭王说的那样:“诎指而事之,北面而受学,则百己者至;先趋而后息,先问而后嘿,则什己者至;人趋己趋,则若己者至;凭几据仗,眄视指使,则厮役之人至.若恣睢奋击,呴籍叱咄,则徒隶之人至矣!”[13]《燕策一》倘若气指颐使,“其所择莫如己”,引进的都是蠢材,其国不亡何待!所以,明君多能“去其帝王之色”,虚心待贤.或为贤者“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以尊宠之”;或与贤者“曲席而坐,传器而食”,“衣裘与之同之”,恣其所欲,以顺适其意;闻贤者之善言,或“立倦而不敢息”,或“不自知膝之前于席”、“语数日不厌”;对贤者的过失,也常“错之勿言”,“人非之不为沮”,不肯“以人之小恶,亡人之大美”.其中,有的国君甚至能做到“士虽骄之,而己愈礼之”,胸襟如此宽广,“士安得不归之”,国安得不强大?风气所及,一些卿相大臣也以养士相尚,竟有“食禄千锺,什九在外”,用以养贤者.可以说战国七雄及大臣间的竞争,其核心都是对人才的竞争.
正是因为七国并立的紧张局势使某些明君认识到了用贤的意义,才给贤者提供了创造和选择的自由,并通过创造及相互批评辩难,形成了政治上的开放和学术上的百家争鸣.但好景不长,这种局面在秦的“焚书坑儒”和《挟书律》的打击下,骤然结束了.如前所云,汉代虽曾解弦更张,由于大一统的政权已不能容忍诸流并进、众道杂陈,所以,代替秦朝苛政的新办法不过是把以王霸相杂为特色的儒家思想定为一尊.从此,天子变得“炎之如日,威之如神”,诸子学遭到禁止,“当涂者入青云,失路者委沟渠”,影响所及,则“县令不请士,郡守不迎师,群卿不揖客,将相不傀眉,言奇者见疑,行殊者得辟”,“欲谈者宛(卷)舌而固声,欲行者拟足而投迹”[16]《叙传》、《杨雄传》,过去凡贤者皆能“恣意所存”、四处“扺掌而谈”、“决疑应猝”、“颇得伸其舌而奋其笔”的情况再也见不到了.以贤者自由活动为基础的百家争鸣成了由分裂走向统一时期的罕有的文化现象.
(三)百家争鸣既是私有制发展的结果,又与土地私有制发展不充分有关
毫无疑问,西周已是私有制社会.但私有制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它已发展成熟.农业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土地,而西周土地私有的现象就不明显.这恰恰是阶级社会初期应有的正常情况.
依照部落制旧规,氏族占有的土地应归氏族全体.这在西周,已演化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表面上,看似出现了王有制;实际上,周王只是以征服者和周族共同体最高代表人的身份,取得了对所占土地的分配权.
分配的形式有两种,即大规模的分封和日常的颁赐.而贵族得到的土地也有两类:一类由受封者直接占有,可以叫家族自占地;另一类范围很大,上边分布有许多邑、里,显然属于被征服族群的居住区,如少昊之墟、有阎之土等等.这样,受封者凭借对家族自占地的支配权,就掌握了榨取家族成员和家内奴隶的物质基础,而由于获取了对广大被征服地区的统治权,又可以通过剥削散处于封地上的氏族或家族共同体得到收益.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在西周的土地制度下,已经出现了对生产者剩余劳动实行无酬占有的私有制关系,“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公、卿、大夫、士便是无酬剩余劳动的等级分享人.然而,这种私有制关系的不完整性又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贵族在分封和赏赐中得到的只是对家族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对采地贡纳的收益权,同真正的所有权有很大的距离,作为周族共同体的化身,周王可以把已封赐的土地收回,转赐他人.另一方面,同封主一样,对接受封赏者也不能孤立看待,他们隶属于家族,而且是各家族的大家长,受封者在获得采地贡纳的同时,也肩负着收族、恤族的责任,所谓的家族自占地,则由他以家族代表的身份领取和管理,真正的使用权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家族全体.“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子孙即泛指贵族的同族或同宗.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必须借助于多个人的协作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以,连主要的生产活动也是由家族集体进行的,一族之人“出必共洫间而作,人必共族中而居”,就像一个生产队.只是显赫家族的族长因长期“奔走于公家”而“有位于朝”,必须“日恪位著以儆其官”,普通家族的族长又多以士的身份“执干戈以卫社稷”,才渐渐地脱离劳动,而把“力于农穑以供其上”的责任推到了由子弟构成的下层国人和家内奴隶身上.
自西周至春秋,血缘关系在剧烈的政治斗争中不断遭受冲击,“亲亲”观念逐步淡化.但旧的宗主被杀或出亡,可以改立新的宗主来代替,一些家族衰落了,另一些家族又起来补充,家族社会的基本格局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贵族家庭的家长已经过着“作福作威玉食”的生活,这同受家长支配的下层成员相比,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既是家族的子弟,作为共同体的“直接肢体”,凭借同共同体的天然联系,就仍能占有和使用土地,并在政治和经济上受到家长的庇荫.与此同时,家长对外的行为则均由全族代为负责,族存与存,族亡与亡,每个家族都有很强的内向团聚力,家族成员心目中只有家主,没有国君,而社会上也只重视分辨人的“族姓班位”,而不知人性为何物,个人还深深地淹没在家族中.
到了战国,情况就变得完全不同了.用铁器武装起来的农民具备了从事个体经营的条件,靠血缘纽带维系的集体劳动压抑了生产积极性,分地私耕成为势所必行的迫切要求.于是,土地由家族共同占有到归个人占有的演变应运而生,但族长凭借权势多占地和占好地,又使疏属子弟及失去家族庇护的孤寡受到排挤,从而变成最早的“无置锥之地”者被抛向社会.这对七国推行的富国强兵政策极为不利.出于巩固统治和对外战争的需要,以行政干预经济为主要内容的授田制被提上议事日程.诸子书及《周礼》中说的制土、行田、制地、颁田里等,都是指国家授田,而所谓的“开阡陌”、“正阡陌”、“修封疆”等,则是依照各地亩积,打破家族局限,为承担赋役的个体生产者划定田界.不过,授田制只是加速了土地私有化进程,却并未直接导致个体私有.战国农民受田后,到一定的时间又须退田于官.由于有还有授,政府便要经常地“审端径术”,核验田界,防止“盗徙封”,以便“定什伍口数,别男女大小”,“案家人比地”,有的地方还要“三岁而壹更赋田”,使各户所受之地美恶平均.劳动者若要离开家乡,便需“弃其田耘”,可出卖者仅小块宅圃而已.
分散劳动的普遍化以及工商业的发展在推动私有制走向成熟的同时,又造成了家族的全面解体.反映战国史实的《管子·问篇》既问“国之弃人,何族之别也?”又问宗子“以贫从昆弟者几何家?”说明随着收族制度的破坏,大小宗关系出现了颠倒,小宗余子既可能因穷困而辗转流移,云散四方,也可能凭借财富或能力超迈宗主,从湮没无闻的状态中独立出来.另一方面,有还有授的授田制又意味着土地私有化还没有完成,人与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缺乏牢固的结合,安土重迁观念也未见之于史籍,在各国徕民和招贤政策的吸引下,既可以在这里受田,也可以在那里受田,甚至能获得大量的土地赏赐.所以,战国人事实上成了既无血缘枷锁也无地产羁绊的自由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族姓班位渐渐无人提起,有关人性的讨论日趋激烈,各种体现个人政治理念的新学说纷纷产生,甚至出现了庄周等把精神解放看得高于一切、极度张扬个性的思想家.苏秦曰:“且使我有雒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可见有了固定的地产,情况就会大不相同.不仅可能销蚀建功立业的斗志,恐怕连“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的心境也将破坏无遗.
授田制是自秦至汉逐步废弛、并最终走向解体的.[23]随着土地的私有化和商品化,很快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的情况,而士人也纷纷开始朝着地主化的道路迈进,政府一边用种种禁令和严格的户籍管理“驱民皆归之农”,一边奖励孝弟力田,在诱导人民“戮力本业”的同时,又试图通过重建血缘组织来稳定民间社会.汉元帝在一通诏书中说:“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16]《元帝纪》,表明到这时多数人又被地产和宗法两张大网套住,动弹不得了.政府公开打击游侠、游说、游行,士人又失去了冲决网罗的雄心和“矫翼利翮”,以自由著述、自由讲学、自由批评、自由流动为特征的百家争鸣销声匿迹,便成了理所当然之事.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知识活动一下子失去了战国时的原创精神,由活泼动进转入沉闷停滞,不仅与专制制度的强化和统一局面形成相关,而且还有深刻的经济原因.有人说,战国时已“具有在专制以外向其他方向发展的可能性”[24],这完全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因为由经济力量决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往往无法超越.
总之,百家争鸣不可能出现于战国前,也不可能存在于战国后.百家争鸣式的自由是历史夹缝中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