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在中国有选举权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6 15:21:12

香港居民在中国有选举权吗﹖
香港居民在中国有选举权吗﹖

香港居民在中国有选举权吗﹖
有一种意见认为,香港特区之所以限制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选举权」是为了贯彻「港人治港」之故.而「港人治港」的方针在基本法的体现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既然基本法没有提到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就不享有,所以本地条例中就可以限制他们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
不应误解基本法原意
 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至少有一半是错误的.至於正确的一半,其理由也并不完全正确.香港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不享有「被选举权」是因为有基本法的默示规定,基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均明确规定,只有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才有资格被选举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由此推理,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区不享有被选举权.自然当选还必须符合其他条件.由於实行「一国两制」,对立法会议员的要求还作了宽松处理,其中百分之二十的议员还可以不是中国公民,只要是永久性居民就可以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香港特区只有永久性居民才有「被选举权」.但这并不等於说,只有永久性居民才有「选举权」.由於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宪法学上具有不对称性的资格要求,把它们混为一谈是错误的.例如,世界各国均规定本国公民十八岁或二十一岁就有选举权,但被选举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年龄要求却要高得多.又如凡适龄的美国公民皆有选举权,但只有在本土出生的美国公民才有可能被选为美国总统.
 在香港特区,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权的依据是中国宪法第三十四条和基本法第三十九条.只是要对宪法第三十四条提到的「被选举权」、对基本法第三十九条提到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五条所说的「直接参与政事」和「被选」作符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理解.但就「选举权」而言,任何中国公民不论是否是永久性居民应皆可享有.目前剥夺中国公民(非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特区的选举权是不符合「港人治港」方针、不符合宪法、不符合基本法及其确认的国际人权公约,也不符合世界各国的做法的.
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
 之所以不符合「港人治港」,是因为「一国两制」的设计师认为「港人治港」要以「爱国者为主体治港」,目前被特区政府通过立法假借基本法之名剥夺了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将来即使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很难成为真正拥护基本法的爱国者,恰恰妨碍了「港人治港」
http://paper.wenweipo.com/2006/08/09/PL06080900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