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6 07:10:18
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是什么?
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是什么?
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是什么?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说:自由经济社会的资源,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
所支配.有时也会将invisible hand 译为【黑手】.在自由经济里,黑手在冥冥中指引资源的流向.
正义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自由市场并不是无政府,看不见的手所隐喻的自然自由体系,是要在正义概念的前题下的合作与竞争,也就是说,自由市场交换是在特定条件与制度文化框架下,个人自由选择,意图之外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在此,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透过游戏规则的制定,获得完满的解决.
我在网路上看到这篇文章对於亚当斯密说的"看不见的手"有这麼丰富完整的分析
觉得很棒!篇幅有点长,但是大家可以看看!
亚当史密斯的「看不见的手」究竟意所何指?
"What did Smith mean by the invisible hand?",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00, 108(3):441-65.
芝加哥大学William D. Grampp著 袁大羽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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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若回归到亚当史密斯的本意,会发觉「看不见的手」并不是能解决某个问题,就可以推及於所有问题的万灵丹,也不是现在人们赋予它的各种意涵中的任何一种.它单纯是指商人因为有足够的诱因而将资金留在国内,导致国内资本财的增加与国防力量的加强;此二者皆非商人的本意,但对社会大众都有利.史密斯的解说,显示他的修辞扭曲了他的经济学,混淆了他对自由贸易的论点,他也藉此操弄事实,并且玩弄别人的想法.
我们如果给古典经济学配上歌曲背景,歌曲的名称当然是「最初的五个字」,也就是「看不见的手」.歌曲的开始应该由单人清唱,以符合这五个字最初的单纯本质;歌曲的结尾应该由众人各唱各的调,以反映这五个字后来被诠释成各式各样相互矛盾的主张.
这五个字是史密斯所写过的文字中最为人熟知者,尤其对那些读过关於史密斯的著作,远超过读史密斯原著的人而言,肯定是熟悉得无以复加.如果我们按照「看不见的手」受到世人嘱目的程度,来衡量其重要性,那麼它的确很重要.但是备受舆论重视,不一定表示它真的很重要.
在我看来,「看不见的手」的重要性不如它的趣味性.首先,它是史密斯对自由贸易整体主张的一部分,它在好几处地方是机敏的论述,有几次显得狡猾,还有时候似是而非;整体看来,史密斯选择的这个名称,既可以代表后来人们误以为真的观念,也可以代表他原本希望他们能够持守的真理.简言之,就此论点而言,史密斯既是艺术家也是教授.其次,「看不见的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已经成为经济政策论战中的辩论工具,常常被用来斥责某些人对价格机能的认知视野狭隘.第三,史密斯对这项观念的论述中,少有或甚至於没有证据可以支持后人对「看不见的手」的种种诠释.这就又提供一个例子,说明伟人的文字在读者眼中可能代表不同的意义,甚至被曲解成连本人都不认识的意义.
我说「看不见的手」的重要性不如它的趣味性,是因为它在《国富论》中既非主角,也无特殊地位.它只是跟史密斯对国内资本的一些想法有关,这些想法诚然重要,但并不会因「看不见的手」之起落而消长.「看不见的手」也跟史密斯的经济政策重要主张有关:国防性比财富重要.但是,同样地,这项主张并非建立在「看不见的手」的观念上,没有它也没关系.
诚然,多数人(并非全部)是引用《国富论》中的想法来诠释「看不见的手」,但是史密斯当初在说明「看不见的手」时,并未用到他们所引用的想法(只有一个例外).
史密斯说了什麼,有那麼大的关系吗?理当如此.如果「看不见的手」的本意被人误解,那麼这些误解史密斯本意的主张,也可能同样地会被别人误解.例如,我们如果把「看不见的手」诠释为价格机能(其实它不是),可能会使人忽视史密斯对价格机能的许多保留意见;也可能会使人忽视他所谓的「单纯的自然自由体系」(simple system of natural liberty)观点.这个观点其实既不单纯,也缺乏系统,更不是能适用於所有的市场.我们稍后会细数史密斯所主张的几项干预行动,希望能使那些动辄引用史密斯的话来支持市场经济的人,停下来冷静地想一想.他们其实可以找到比「看不见的手」更好的论点,来支持市场经济说.但是这并不表示,反对市场经济的人可以就此以为史密斯站在他们这边.史密斯所提出的这些干预行动,只能算是市场经济的例外状态,并不能构成有系统、有说服力的理论来反对市场经济.市场干预措施只有在某些例外情况下才适用,例如在1815年到1846年间,关於英国谷物法案的长期大辩论中,保护主义者就引用史密斯的话,主张当进口货物与国产品竞争,而且国产品在国内要纳税时,政府就应当对进口货物课征关税.结果保护主义者失败,法案被撤销.你能说这是自由贸易的胜利吗?你能说这是自由贸易论者的挫败吗?
我想提出一套说法,来厘清史密斯或任何人对「看不见的手」的主张.首先是要区别:
(a) 史密斯实际上说了些什麼?
(b) 他的话有什麼涵意?
(c) 我们从他的话可以合理地推论出什麼?
(d) 我们从他的话可以猜测出什麼意思?
(e) 他当初的真意可能是什麼?
(f) 我们会把他的话认定成什麼意思?
第二步是要尽可能地贴近(a)与(b).要记得(c)的重点在於「合理地」,只有当(a) (b) (c)都走不通时才去尝试(d),或者根本不要去碰它.至於(e)和(f),把它们留给那些(如George Stigler所说的)用想像力来研究经济思想史的人吧.
上述步骤是沿著一条又直又窄的道路前进,这条道路通往一个目的崇高、简洁宏伟的大原则:「要就把它搞清楚,不然就别碰它」.或许这个大原则是完美主义,就算这篇论文再怎样努力也无法达到那种境界.不理会这个大原则的人会说:「请容我告退,名人所说的名言,往往被用来表达与他的本意完全不同的东西.」确实如此.然而,读者若能因为下面这段话而有所警惕,那麼这篇论文仍有其意义:「其实史密斯没有说过市场需要引导,也不太相信市场需要引导.既然如此,各位请想一想,看不见的手(套用史密斯的用语)要如何引导市场?」
在《国富论》中,史密斯使用「看不见的手」来描述某种特殊的条件,说那个条件在竞争市场的交易中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那个条件是:某个人在以某种方式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同时产生对每个人(包括自己)都有利的益处.如果某位商人在国内或国外投资的利润相当,则他可能因为投资国内较为安妥而选择国内,从而加强了国防的力量;由於他增加了国内的资本(这是军事力量的来源之一),这对每位国民(包括该商人)都有益处.我在第二节会详细说明史密斯对「看不见的手」的诠释,也会以长篇幅引用他的原文.
史密斯在《道德情操论》(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中也提到「看不见的手」,但意义不同,在《论天文学》(Essay on Astronomy)中也有,意义又异於前者.后面的这个意义,在《论物理学》(Essay on Physics)中重现,不过他称之为「看不见的物」(the invisible beings).第三节说明与《国富论》中意义不同的「看不见的手」和「看不见的物」.《道德情操论》中的「看不见的手」,不太受人注意,虽然那本书的读者都是认真聪明的人,但《道德情操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那两本论文裏所提到的「看不见的手」和「看不见的物」,更是鲜为人知.但是《国富论》裏的「看不见的手」就不同了,它受到世人充分或甚至过度的注意,单就我所知道就有九种诠释(当然不止).我本来还有第十种,想称之为我的诠释,但是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相信自1776年以来,这种观点未曾被人用来诠释过「看不见的手」.
第一节
关於另外那九种诠释.
1. 最常见的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市场的一种特徵或性质,可以使每个人的自利行为,除了促成自己的好处,也造就其他人的利益.「其他人」可以是社会、公众、每个人、别人、或仅指另一个人.这种诠释背后隐含的意义是:史密斯相信若人人追求自利,并透过市场来从事经济活动,那麼这样的社会必然是互利、繁荣、和谐的(Cropsey 1979, p. 173; Sugden 1986, p.2).
史密斯从未说过足以支持此种诠释及其隐含意义的话.他在描述「看不见的手」的那一章内,确实说过人们在追求自利时,可能会增加国家的财富,从而加强国防力量,这是对人人都有益的事.然而他在同一章也说,(1)利己之举只有在竞争市场的条件下,才能增加国家的财富;(2)如果新增的财富留在国内,公共的利益才会增加.
这两项条件不一定会存在.更何况史密斯还指出,人的行为不一定都是在追求自己的利益:人们可能搞不清楚什麼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例如他们在应该节省开支时却没有这麼做).即使他们知道利益之所在,也不一定知道如何有效地运用它(例如对某项事业太过乐观).他们甚至可能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例如耽於逸乐而误了正事).(《国富论》页346,123,907)
总之,史密斯从未说过人们在追求利己时,会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到利己利人的状态.然而,许多人都认为他说过这种话,其中不乏地位崇高之士.《新Palgrave经济学辞典》(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的主编,曾经搜集关於「看不见的手」的文章并集结成名为《看不见的手》的书.他们在导论(Eatwell, Milgate, and Newman 1989, p. xi)说(加引号者是引用史密斯的话):
史密斯虽然只提过两次「看不见的手」,他却已将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比喻带进经济学的语言裏.史密斯当初赋予这句话的意义,至今大致上相同.也就是说,每个人在谋求利己的同时,会「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促成某种非他本意的结果.」(《国富论》卷4篇2)这个结果就是「大众的利益」.
请读者将这段话与我在第二节内所引用史密斯的原文相对照.
Palgrave的那本名为《看不见的手》的书,也收录了《新Palgrave经济学辞典》裏讨论「看不见的手」的那篇文章(Vaugham 1987).那篇文章对「看不见的手」之解释(就是本文所说的第3种诠释),既不同於该书序文的解释(就是本文所说的第1种诠释),也不同於史密斯自己的解释,更不同於该辞典在介绍史密斯时,对「看不见的手」的说明(就是本文所说的第2种诠释)(Skinner 1987, 4:365).
2. 第二种诠释也同样常见,但比第一种精致许多.这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就是价格机能,是一种可以将各类市场集结起来,构成全面性合谐(或一般均衡)的力量,也能引导经济朝向国家财富极大化的方向发展(Grampp 1948, p. 334; Gordon 1968, 8:548; Hahn 1982; Coase 1994, pp. 82-3).
史密斯是说过(《国富论》页26-7),当买卖双方只谋求自身的利益时,会以双方都满意的条件完成交易.这当然意味著均衡状态.但是财富就会因此而臻於最大化吗?那是另一个问题.如果买卖双方在竞争市场进行交换,那麼答案是肯定的,否则答案是否定的.所以买卖双方的自利行为,确实会引导市场价格机能,但是这并不足以证明此种行为符合「大众的利益」.对此,史密斯在(好几百页之后)讨论「看不见的手」时,指出「大众的利益」就是国家的财富增加.不过,史密斯的这一项主张「双方自愿进行的交易,将产生令彼此满意的结果」,确实暗示市场有自我导引的功能.关於这项暗示,史密斯在解释市场价格如何自行调整到自然(长期均衡)价位的过程时,把它明白地说了出来.这进一步又暗示著,市场并不需要劳烦政府来控制.关於这项进一步的暗示,史密斯在解释用法律来对付垄断和独占,终将徒劳或产生反效果时,把它明白地说了出来(《国富论》页74,532-4).
然而,史密斯对价格机能的想法(他都解释得很明确),却与「看不见的手」毫无关系.「看不见的手」指的是,商人在谋求自利的同时,发现把资金留在国内有利可图,结果使得国家保卫国民(包括那位商人)的力量增强.这跟价格机能的导引功能不同.价格机能指的是,一个人若想要某样东西,必需支付对方所要求的代价.众人的这类行为,不知不觉中促成资源的最适配置或产出的最适分配,这就是福利经济学的第一基本定理:如果所有的个人与厂商都是价格的接受者,则竞争均衡必然是「巴瑞图的最适状态」(Pareto optimal).有学者说这个定理可以回溯到「看不见的手」(Feldman 1987, 4:889),其实并非如此,不过它确实可追溯到史密斯对市场的其他看法.
3. 新奥地利学派认为,看不见的手是一种「譬喻」,用来说明「个别的行为在无意识之下,所带来有益的社会秩序」.这和本文第2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乃是价格机能)相近,但又不完全一致.因为第3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还代表社会秩序可以经由每个人的独立行为而浮现;也就是说,每个人的作为虽然独立於他人,而且也无意图与他人建立关系,将它将产生并形成某种对每个人都有益的社会秩序.
史密斯对经济的看法,与Ludwig von Mises及海耶克等新奥地利学派学者的见解,有何差异或相似处?这是个有趣的问题.我们若深入探讨,可能会发现史密斯对「单纯的自然自由体系」(simple system of natural liberty)的忠诚度,还不及新奥地利学派.不论如何,探讨的结果都无法将「看不见的手」与奥地利学派学者的看法连结起来.在他们看来,市场之所以产生,是缘起於众人各自的独立行为,也是无意向与无预期之下的结果.没错,「看不见的手」的确会带来非意向性的结果,但并不是有益的社会秩序.「看不见的手」的好处是在於促进国防.「看不见的手」所带来的这项利益虽然重要,但其复杂性与规模,都比不上社会秩序或「看不见的手」所隐含的价格机能.
在「新厂商理论」中,第2种诠释和第3种诠释一齐出现.这个例子可以说明对「看不见的手」的误解,会导致对史密斯其他观念的误解,同时也会误解不少对市场的见解.「新厂商理论」的主旨是市场并非万能.如果市场是万能的话,那根本就不需要有厂商了,但事实上是有厂商存在.新厂商理论指称,史密斯未能认清厂商与市场的权限应有所区隔,说他相信市场万能(Williamson 1994).其实史密斯并非如此,我们只要仔细念他的书就会清楚这一点.实际上,他认为市场所能做的事,还比不上「新厂商理论」所宣称的.
4. 接下来,有人强烈、清楚、坚定、毫不迟疑地说,「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竞争.既然如此,那麼「看不见的手」一定是好的,因为竞争是好的.市场竞争驱使人们(实际上是胁迫他们)善用所拥有的资源与所得,从而促进公共利益.他们认为这一点「无可置疑」(Rosenberg 1979, p. 24).
其实史密斯没有说过「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竞争,也没有这样暗示过.他是说过市场竞争是良好管理的朋友、独占是节俭的仇敌、节俭是使资本财增加的直接原因(《国富论》页163-4, 337, 612).但是他不曾在描述「看不见的手」时提到这些事情;也不曾说在每种竞争的市场裏,都有「看不见的手」;更不曾说在每种自利动机的行为裏,都有「看不见的手」.只有当情境诱引商人把资金留在国内时,「看不见的手」才对商人有引导作用.此外,史密斯相信市场竞争固然有很多用处,但并非万能,例如它不能提供国家安全.他说:「国防…远比富裕重要.」这才是千真万确的事(《国富论》页464-5).
5. 还有一种诠释虽有其见地,但就观念上或语言学的层次而言,都远比不上前面几种,它认为「看不见的手」就是交换行为裏的相互利益(Knight 1947, p. 377).
这种观点有其根据.史密斯确曾说过,交换行为会产生对双方都有利的结果,在他之前也有人这样写过,其中包括西塞罗(Cicero.史密斯可能从西塞罗学到分工的益处,以及民生福利等观念.Cicero 44 BC, ii, 3, 4; North 1691, p. 13;《国富论》页26-7).但是这些作者并没有将这种利益归功於某种「看不见的力量」.史密斯亦是如此,他认为这只是寻常的智慧而已:人人都知道屠夫与面包师傅,并非出於慈悲才提供生活必需品给他们.这种智慧并不会因为有「看不见的手」就消失了,史密斯也没有用它来解释「看不见的手」.
6. 近年来有一种新看法,认为「看不见的手」完全不是一种有益的力量,对史密斯而言,它不具有任何正面的意含.「看不见的手」可能只是个笑话.
这种诠释很不寻常,因为它是以史密斯那三本提到「看不见的手」的著作为根据,同时也说这三本书对「看不见的手」的定义是一致的.就《论天文学》而言,这种诠释肯定是正确的,因为史密斯在那本书中对「看不见的手」持批判态度.但是对《道德情操论》中的「看不见的手」,就不能这麼说了.史密斯在书中虽然把「看不见的手」用在他所不赞同的行为上,但是其结果却是改善了该项行为.进一步说,这两本书中「看不见的手」的意义,都不同於《国富论》裏所指涉的意思,二者又彼此互不相同.所以就算这两本书中的「看不见的手」不具意义,我们也不能就此推论《国富论》的「看不见的手」也不具意义,毕竟「看不见的手」(跟其所源出的自利行为一样)在《国富论》中是有正面意含的.
7. 最近还有一种源自「演化心理学」(Cosmides and Tooby 1994)的新看法,认为「看不见的手」是人们藉以学习得到知识、技巧与习惯的过程.经由这些知识、技巧与习惯的引导来从事买卖交易,结果可以使个人的财富极大化,国家的财富亦可能如此.
这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有益的,也认为史密斯就是这麼说的.他还说自利的行为可能会有效率,并且符合大众利益.他还说「带来如此多优点的」分工(division of labor),「系随著人们对沿街叫卖、物物交换、相互交易的倾向(propensity),而逐渐演化出来的」(《国富论》页25).这些说法都与这种诠释一致.但是史密斯也说过,这种倾向或许是人类的天赋,也有可能是推理能力的产物,这就暗示它不是演化过程的结果.
更足以用来反驳这种诠释的,是史密斯从未说过「看不见的手」是演化过程的结果,他也没有说过任何足以引申出此种诠释的话.这并不是否认市场的运作不会随著时间演化,其实市场会演化得更有效率,资源会使用得更有生产力,所得的消费会更有效果.这些都没有错,但是它们与《国富论》(或史密斯著作中的)「看不见的手」毫无关系.
8. 还有一种比较抽象的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经济行为及所有行为的主要推力、无所不知的监工、最终极的原因.这三项形容在观念上各不相同,但在此被视为相同的意义,来表示「看不见的手」是一种超越人类意志的有益慈善力量,是自然秩序中一种天佑力量(Viner 1927, p. 207; 1968, 14:324, Spiegel 1979; Eversky 1993).
这种诠释有些类似《道德情操论》中对「看不见的手」的解释.但是我们不能把这种诠释用在《国富论》,否则就得暂时抛弃理性,或是忽略Jacob Viner所说的:这两本书之间有「情节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歧异」.《国富论》与这种(第8种)诠释都认为,「看不见的手」会导致有利的结果,可是「看不见的手」只有在某些情境下才能如此.我们若说《国富论》的「看不见的手」,就是第8种诠释所说的天佑力量,那就必须假设:(1)这种天佑力量使人追求自利(或许和沿街叫卖、物物交换的倾向同样都是来自天赋);(2)自利的行为都是有益的.史密斯在写《国富论》时若采纳第一种假设,那我们现在看不出来.至於第二种假设,我们很清楚他没有,因为他讨论过利己行为与非利己行为,未必符合大众利益.我在第三节中,会比较「看不见的手」在《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中的重大差异.
9. 第9种诠释最为有趣(Persky 1989),它主张「看不见的手」是一种藉著阻挠资金外流而促进国家安全的力量.它之所以有趣是因为:
(i) 它一开始就引用史密斯在《国富论》中讨论「看不见的手」的语句;
(ii) 它认为「看不见的手」的具体用途,是在减少资金外流;
(iii) 它认为财富在国内或国外的配置,会与国内的就业和产出相关,这是史密斯很看重的一点.这件事因为有很重要的影响,我将在本文的第2节说明;
(iv) 它认为史密斯之所以要谈「看不见的手」,是为了要回答当时反对自由贸易的声浪;
(v) 最后,它把「看不见的手」称为象徵(simile),而非隐喻(metaphor).
虽然有上述优点,但这种诠释并不完整.它只提到「看不见的手」与产业、就业的关系,未能说明与「安全」的关系.这是否由投资在国内可以提高就业,所以比投资於国外更有优点?史密斯是这麼认为.但这是否代表国内的就业是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而其他目标都次之?很难这麼说,因为史密斯是在鼓吹自由贸易的那一章内这麼说的.那麼他所说的「安全」是什麼意思?可能的答案是:由於资金留在国内要比在国外安全,所以成为国家可用来保卫国民的资源.我在第2节会进一步说明.
总之,「看不见的手」曾经被诠释为:(1)使得利已行为同时造福其他人的一种力量,(2)价格机能,(3)「个人行为会对社会带来非本意的有益结果」这种观念的代言者,(4)市场竞争,(5)交换行为裏的相互利益,(6)一场笑话,(7)一种演化的过程,(8)一种天佑力量,(9)克制资金外流的力量.
第二节
现在从几个方向来看亚当斯密自己对「看不见的手」的「诠释」:(1)《国富论》如何解释「看不见的手」,(2)《国富论》如何解释「个人自利行为对国家财富与国防的影响」,(3)「看不见的手」与「个人自利行为对国富与国防的影响」之间的关系.
《国富论》全书中,只有第四卷(政治经济制度)的第二章(对国内能生产的货物应否限制其自国外之进口)论
及「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必须在「个人的某类利益,与大众的不同类但又相容的利益,幸运地相一致」这种特殊条件下,才能成立(但是这项特殊条件未必成立).商人从事交易来增加财富,这当然符合他的利益;这笔交易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财富,反而很可能会增加之,这是对他人有利的事.如果商人把新增的财富留在国内,这是对大家都有利的事(包括该商人在内).大家的利益之所以会增加,是因为国内的财富可以用来保卫国家.该商人透过谋求自己的某类利益,同时也促进了每个人(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另一类利益;他原先并无此意,也不知道有此贡献.
用现代的经济学术语来说,国防是一种公共财,国内资金存量的多寡会影响它的强弱.有些交易可以增加国内资金存量,产生有利的外部效果,从而促进此种公共财的实际或潜在数量.从事这类交易的人,既无意於促进国防,也不知道有此贡献,但是他们终究有此贡献.他们的行为显示,对某人在某方面有利之事,可以在另一方面对众人有利.「看不见的手」就是在此情况下运作的利己行为,私人的交易行为在此情况下,能够产生正面的外部效果,从而扩增公众利益.
这项诠释包含亚当斯密的四个想法:(1)国防是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不宜单用财富增加之多寡来衡量经济政策;(2)财富是国家所倚赖的国防资源之一(其他尚包括人力、其技能及其斗志).财富存放在国内,比存放在国外安全,对国防也比较有贡献;(3) 个人的进取行为,唯有在竞争的状态下,才有可能促进国防;(4)个人在竞争的状态下进行利己行为时,既无意於促进众人的利益,也不知道有此贡献.
以下说明有哪些证据可以解释亚当斯密对上述四点的想法.
1. 他清楚地表示,国防应该是经济政策的目标.他说政府应该藉由关税保护、管制、甚至奖励等手段,来鼓励民间制造国防必需品,例如火药与船帆.他还说政府应该用关税保护,与其他可以降低外国船队竞争力的手段,来加强商船队的规模.他对「航海法」的支持,清楚地表明了他的主张.他承认该法案降低了效率,从而使国家的财富达不到原本可能的水准,但是他说这是历来的法案中最明智者,因为「国防…远比富裕重要.」(《国富论》页463,523,464-5).
2. 亚当斯密认为国防有赖於国家的财富,他说「枪炮的费用昂贵,最能付得起的国家占明显的优势」(页708).这些话出现在第五卷第一章,该章讨论政府的三大功能:国防、司法、公共工程(他对国防的讨论远超过其他两项).他在该处以及它处所说的话,在在显示他对军事史的深厚知识,加上他对军事、军人和斗志的高度兴趣,使得他的举动好像是一位非常认真、斗志高昂的军事将领,这是从《亚当斯密的生平》(Ross 1995,页316-7)得到的印象,虽然书中没有明言此意.他最担忧的事情之一,就是基层军人缺乏斗志,以及中阶军人的斗志未达应有的水准.他主张二者应各依适当的方法训练,以习得适切的勇气与斗志(《国富论》页787-8).
亚当斯密在讨论「看不见的手」时,特别强调存放在国内的财富,有别於国内外的总财富,因为他相信国防主要依赖国内的财富存量.客观的读者此时会(正确地)认为,自由贸易本来就意味著资金的自由移动,以及资金的部分出口,所以亚当斯密认为资金出口有害之说,实乃无稽之谈.「看不见的手」会把资金留在国内,这就是它的益处,也是亚当斯密唯一明白指出的益处.他从未说「看不见的手」有其他益处.他说某个人若投资在国内的、竞争性的、且最有利的生意,而非投资在国外,则此人「在此处,如同在其他几处一般,会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著,去促成一种非其本意的目标.」(页456)
亚当斯密说「其他几处」有何用意?是说除了投资於国内竞争的生意外,还有其他的交易也可以增加国内的财富、促进国防?或是说投资在国内,除了能够促进国防,还会促进其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