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欣赏gone with the wind《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5 11:45:33

如何欣赏gone with the wind《飘》
如何欣赏gone with the wind《飘》

如何欣赏gone with the wind《飘》
在中国同为家喻户晓,中译名《飘》.其名满华夏主要得益于依据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斐文丽(Vivien Leigh)主演的郝思嘉给观众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该片获 10 项奥斯卡金奖,从 1939 年公演以来,根据通胀调整的统计数据,始终雄居全球票房价值之冠,远远抛离排名第二的电影.但中国知识阶层真正读过读透Gone With The Wind 英语原著的凤毛麟角.大陆目前有两部译作,一部为 1940 年代傅东华先生翻译,一部为黄怀仁、朱攸若先生 2005 年出版的译作.两部译作各有长处,但亦都存明显的局限.以2005 年翻译版为例,译者在序言中仍称作者米切尔(Margaret Mitchell) 一生只有这一本小说.在1996 年以前这么说不错,2005 年还这么说就错了.Mitchell 15 岁时曾写过一部爱情作品Lost Laysen, 20 岁时她把这部少女时代的手稿赠予一个长期爱慕着她的男友Henry Love Angel,一个略奇异的名字(love 爱,Angel 天使).Mitchell 成名之后,此男士仍一直珍藏手稿至两人先后去世,直到1996 年为其后代发现,并于当年出版.学习者如果能直接读Gone With The Wind 的英语原著,那感觉和享受与读译作天壤之别. 与现代中国人如饥似渴逐名求利不同,Mitchell 一生低调,就连GONE WITH THE WIND 她自己原本都拒绝公开,更未想到过要出版.她写此书纯粹为自娱.1926 年身居亚特兰大的Mitchell 腿部重伤卧床养病,Mitchell 奢阅读且爱研究美国内战史,丈夫John Marsh 成堆成捆地从图书馆中借书,供Mitchell 阅读消遣,直到她几乎读完了亚特兰大市图书馆关于美国内战的全部藏书.此时丈夫对她说:“如果你还想再多读一本,干脆自己写一部吧!”下次丈夫给爱妻带回家的果真不再是书,而是一部二手打字机.丈夫全力支持卧伤在床妻子的自娱写作.沐浴在丈夫无微不至的爱与呵护中,Mitchell 愉快地以写作消遣,甜蜜而幸福.Mitchell 固执于不让他人知道自己在写小说,夫妇俩每天的工作之一就是藏掖手稿,避免任何来访的亲友知悉.一居室的陋屋太小,床底下,沙发内,凡是能藏手稿的地方都用尽了.Mitchell 写作也全无章法,先写最后一章,然后前跳后越,东拉西扯,而丈夫却始终一板一眼地校对.1929 年,腿伤痊愈了,全书接近完成,但开首第一章还没有动笔,Mitchell 突然失去了写作的热情,就此终身封笔. Mitchell 倍感幸福甜蜜的不是她成就了一部可能不朽的伟大作品,而是她有一个好丈夫John Marsh.此生拥有爱,百年何所求.适逢美国经济大萧条,他俩不是富豪或名人,依旧过着甜蜜简朴甚至窘迫的生活,既然没有一丝一毫成名成家的愿望,更不可能有出版书稿赚补贴的念头.爱情是私密的,爱情的结晶,也让它永远属于私人空间吧.书稿从此封藏. 整整六年之后受朋友Lois Cole 之托Mitchell 陪同造访亚特兰大的出版商Howard Latham先生,为麦克米兰公司挖掘新作品、发现新作家.Latham先生最终很失望,因他此行一无所获.Lois Cole 告诉 Latham,Mitchell 本人就具有大作家的才华.Latham先生反复盘问身边小巧玲珑的Mitchell 是否写过小说,Mitchell 一概否认.Latham先生离开亚特兰大前仍不放弃最后努力,他向 Mitchell 恳求:“一旦你提笔写作,一定让我做你的第一读者”.Mitchell 的一个同事随即嘲笑:想想看,Mitchell 这么傻,她要能写书,太阳都要从西边升起.闻此言 Mitchell 虽不恼怒,却倍感不安.冲动之下她回家翻箱倒柜把早已陈皱的手稿装车,拉到临行前的Latham先生处,丢下摞起来比她人还高的书稿,同时丢下一句话:“乘我还没有反悔,你拿去吧!” Mitchell 刚回到家就反悔了,但Latham先生已经启程.Mitchell 立刻发电报给Latham,“改变主意了,请把手稿退回”,为时已晚.当 Mitchell 为自己的冲动而懊恼不已,Latham 先生却正惊讶于伟大作品从天而降.人们似乎听见上帝的微笑:那个最不想成名成家的小女孩,方能具备伟大作家的才情;让她的自娱之作被世人享受吧!1936 年GONE WITH THE WIND 出版,立刻风靡全美. 大众媒体视GONE WITH THE WIND 为爱情小说,专家们则把它归类为历史小说.不少西方作家喜欢刻意追求深刻,写出种种玄奥怪诞的作品,我个人则更喜欢读雅俗共赏的作品.Mitchell 恰属这类作家,寓深刻于通俗,寓绚烂于平凡.一个女性作家自娱的作品,在细腻曲折的爱情故事里,透射铺陈出南北战争里社会剧变史诗般的壮丽,且其深刻与广阔足以冠盖所有近现代中国小说大师. 将GONE WITH THE WIND 与汉语名著《红楼梦》对比,十分有趣.两部作品同为描写上流社会的家庭故事,背景同为广阔的社会变迁,青年女性同为主要人物群,甚至连主角家庭里小妹妹出家为尼这个细节,两部著作都完全相同.同时两部著作反映出来的贵族社会和文化又天渊之别. GONE WITH THE WIND 以一个女孩16 岁到28 岁的成长历程和爱情为主线,上承美国建国时代移民创业史,描绘出战前以大庄园主为代表的南方上流社会的文化,全景般地再现美国南北战争的惨烈与悲壮,以及战后社会重建中的种种冲突与和解.南方贵族多有骄矜、自大和虚礼,但他们视清誉重于生命,甚至重于爱情.清誉或荣誉(honor) 不是名气,而是男性的正直、勇敢与忠诚,女性的贞洁和美德.荣誉是西方贵族文化里源远流长的追索人性高贵的传统.在战争的血腥与惨烈里,南方庄园贵族优雅的生活方式土崩瓦解,随风而逝,但贵族文化中追求 人性高贵的传统,却在战争和南方庄园文明惨烈的死亡中,凤凰磐涅,浴火重生,成为美国文化的血脉与脊梁. 同为没落贵族后代,小说的背景同为社会变迁,Mitchell 与曹雪芹的创作心情却完全不同.她固然眷念着那个逝去的牧歌式的田园文明,却丝毫没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悲切.我们可以至少区分出五个具体差异.其一,Mitchell 沐浴在丈夫恩爱的甜蜜里;其二,Mitchell 没有亲自身逢家族没落的巨变;其三,南北战争的社会剧变导致众多南方富裕庄园家族迅速没落,但整个美国社会并没有衰败,却更加生机勃勃,Mitchell 成长于其中;其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战后胜利一方北方,没有对战败方南方进行大规模的持续的政治整肃,民族创伤得以迅速愈合;其五,Mitchell 眷念着的那个南北战争中彻底失败了田园文明,但它的血脉浴火重生,融入了整个美国文明. 令人寻味的是,Mitchell 创作时的甜蜜幸福,并没有削弱其作品的深刻与悲壮.GONE WITH THE WIND 既令人欣赏到英语的美,也常常迫使读者掩卷长思.南北战争是美国的内战,直接诱因是南方固执于从祖国分裂出去.同是内战,对比 20 世纪上半叶断续延绵约20 年的中国内战,我极度震惊于两种文明的强烈反差. 仅节选两段为例,为方便读者不用原文,引黄怀仁、朱攸若先生的译作.请读者细读.英语功底不错的读者应当尽量听读原著. 《飘》第41 章.括号中内容为笔者加注. 媚兰同时又兼任了“死难烈士陵园美化协会”和“南方邦联遗孤遗孀缝纫会”的秘书.她是在这两个组织的一次激烈的联席会议之后才取得这个光荣职位的.在那次会议上,两个组织的终身不渝的友谊差点在狂暴的冲突中宣告决裂.问题的起因是在清除南方邦联烈士墓上的野草时,是否要把附近北佬士兵墓上的野草同时除掉.因为那些野草成为美化烈士陵园的一大障碍.霎时间女士们紧身衣里郁积的火焰都窜出来了,…… 米德太太…说:“把北佬坟墓上的野草除干净?那好,只要给我两分钱,我就把北佬的坟统统挖出来,仍在城里的垃圾堆里.” 在她这一番慷慨陈词的激励下,每一位太太都踊跃发表自己的高见,… 那客厅中的吵声,简直就像富兰克林战役中大炮的轰鸣.… 媚兰好不容易挤到激动的人群当中,又好不容易把她那轻柔的声音提高到能引起大家的注意.她没料到自己竟敢面对愤 2 怒的人群讲话,惊吓得自己的心都快要提到喉咙口,声音也才发颤,… “我想说——我是说,我已经想了很久,觉得——觉得我们不仅仅应该把野草拔掉,还应该在(北佬的)坟上种上花——我——我不在乎你们会怎么想,可是我每回把鲜花放在查利(媚兰在南北战争中死去的哥哥)上时,我总在他坟旁一个无名北佬墓上,也放上一束鲜花.那墓看起来是那么孤独凄凉.” 话音刚落,会场上一片骚动,声音比刚才更响,这一回两派人的意见是一致的. “在北佬坟上放上鲜花!啊,媚兰,你怎么能这样!”“何况他们杀死了查利!”“你忘了,小博(媚兰的儿子)出世的时候,差点给北佬杀了!”“他们想把塔拉(媚兰在战乱中避难的她的弟媳妇郝思嘉的家族庄园)烧了,把你们撵出去!” 媚兰紧紧地靠在椅背上,她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到如此强烈的反对,差点没把她给压垮了. “ 哦,女士们!”她大声祈求道:“请听我把话说完!在这个问题上,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发言,因为除了查利以外,我再没有别的亲人死于战争,感谢上帝,我总算知道了查利的葬身之地.然而我们中间好多人,到今天为止,还不知道他们死去的儿子,丈夫和兄弟,到底埋葬在什么地方,而且——” 她的声音哽咽住了,一时场上鸦雀无声. 米德太太冒火的眼睛阴沉下来.葛底斯堡战役以后,她曾长途跋涉到那里去过,想把达西德遗体运回家来,然而没有人能告诉她他的葬身之处.她只晓得在敌方地区草草挖了个坑给埋掉了.阿伦太太的嘴唇颤抖了.她的丈夫和兄弟在摩根将军向俄亥俄州发动的那次突击中不幸遇难.她得到的最后消息是:他们在北佬骑兵发动猛攻时,在河岸上中弹倒下,可是至今不知道他们的坟墓所在.阿利森太太的儿子死在北方的俘虏营里,她是个一贫如洗的人,自然没有力量去领回儿子的尸体.还有其它一些人,他们的名字出现在阵亡将士的名单上,注明:“失踪——据信已阵亡.”这几个字也就成为他们出征以后的最终消息了. 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媚兰身上,似乎在问:”你为什么又把这创口重新打开?这创伤、不知他们葬身何处的创伤,是永远不会愈合的.” 在屋子里一片寂静之中,媚兰的声音凝聚起了力量. “他们的坟墓都在北佬地区,正如北佬的坟墓在我们这里一样.哦,如果我们知道,有哪个北佬女人在说要把他们都挖出来,那时多么可怕的事,而且——” 米德太太发出一声低低的、恐怖的叹息. “若是我们晓得有哪个好心的北佬女人——好心的北佬女人肯定是会有的——那该有多好.我不在乎人家怎么说,可是北佬女人不能个个都是坏人.若是我们知道她们拔除我们的人坟头的野草,还放上鲜花,即使他们是我们的敌人,那该有多好!假如查利死在北方,那么我会感到极大的安慰,如果知道有谁——至于诸位女士怎样看我,我并不介意,”她稍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我宁可退出这两个俱乐部,可是我要——我要把我见到的每一个北佬坟墓上的野草拔除掉,还要种上花,而且——我决不允许任何人阻拦我!” 媚兰发出这最后的挑战以后,突然哭了,同时跌跌撞撞地走向门口. ……大家听了媚兰的一番话,都大声呼喊起来,拥抱着媚兰,会议以一次爱的享受而结束,媚兰被推举为两个组织的秘书. ……于是她们都去拔(坟墓上的)野草. 媚兰与北军可谓不共戴天.她的亲弟弟死在南北战争前线,丈夫被北军俘获,几乎死在北军监狱里,丈夫年迈的父亲死在北军枪口下,他的庄园被北军焚毁,自己和刚出身的婴儿也险些死于北军纵火和掠劫.然而,战争刚结束,北军令人憎恶的高压军事管制仍在,媚兰在为弟弟的坟墓除草与栽花时,固执地要一视同仁为北军阵亡将士的无名坟墓除草与栽花.读来令人匪夷所思. 媚兰个性柔弱温顺,当受到好友们痛心疾首的愤怒抨击——她们每一个家庭都有北军枪炮下的亡灵——媚兰依旧一意孤行.是什么信念赋予她如此胸怀和力量?这信念、胸怀和力量最终为媚兰赢得了朋友,赢得了尊重.她们,在北军的枪炮下失去丈夫的妻子、失去儿子的母亲、失去兄弟的姐妹,一起去给阵亡将士的坟墓拔草与栽鲜花,无论那坟墓是属于南方骨肉,还是属于北军仇敌. 除非刻意麻痹和欺骗自己,我们很容易洞见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文明,并为之震撼. 即使在小说的细节中,我们也处处读出那种异质的文明.再略看第十四章部分内容.由于北方的封锁,南方物品奇缺,军队已是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但率军攻入北方的李将军仍旧坚守秋毫无犯的纪律,决不允许侵犯北方民众的财产,违者严惩.接下去描写Gettysburg 恶战中亚特兰大的家属们等待伤亡名单的场景.电影《乱世佳人》中再现了这段场景.Mitchell 完全用平淡的白描手法叙述.可年长如我,每每读到此处,仍旧会读不下去,不忍读. There was hardly a house in town that had not sent away a son, a brother, a father, a lover, a husband, to this battle. 全城几乎找不出一个家庭没有送亲人在此战役中作战,有的是儿子,有的是兄弟,是父亲, 是恋人,是丈夫. 无疑北方有同样的情景.把伤亡将士的名单尽快传到后方亲人的手上,这是西方社会的惯例,也是那些掀起战争的政治军事强人的举手之劳. 内战是同胞之间的残杀,对任何直接参与者都是悲剧,也是整个民族的悲剧.它只说明一个事实,或者我们好战,或者我们缺乏避免战争的智慧.缺乏避免战争的智慧而相互残杀,已经够悲惨了.但如果我们还有对死者的尊重,对生者的抚慰,无论他们是否是战场的敌人,那么在人类好战的血腥本性中,这是最后余存的一点温馨和希望. 对比上世纪中国的内战.日本侵略军已经铁蹄东北,我们仍旧在内战.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刚结束,我们又掀起更大的内战——其中随便一场重大战役都远超过抗日战争里最著名战役的规模.我是战胜方的后代,我父母以及许多其他长辈是当年的新四军或八路军.如果我们不刻意闭锁心灵,那么,以下这些事实本不该被我们常年麻木以对.内战中著名三大战役里被歼灭的“敌人”, 那个不是我们的邻家兄弟,那个不是我们的同胞骨肉,母亲的爱子、妹妹的兄长、姐姐的未婚夫、幼儿的慈父、少妇的丈夫.荒草岗中,乱葬着他们的白骨.有哪个母亲、哪个妻子、哪个女儿、那个姐妹,哪怕收到一份唁电、一封慰问信,甚至仅仅一份阵亡通知.在我们的文化里这毫无必要,“道理”很简单,教科书谆谆教导着我们的子女,这些同胞骨肉,母亲的爱子、妹妹的兄长、姐姐的未婚夫、幼儿的慈父、少妇的丈夫,永远是一群罪有应得的敌人.一群在历史强人脚下轻易碾碎的蝼蚁. 60 年了,焦土早已长满青草,战地建起华楼,炮火中残存的树苗也绿荫参天,可我们的同胞,我们的心灵,仍旧津津乐道于三大战役中的任何一场战役其歼敌数量都远远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著名也最血腥的战役,斯大林格勒战役.我们,仍旧用这敌我分明的仇恨思维去哺育我们的后代. 我常去沂蒙老区.那里长眠着内战中被同胞击毙的敌人——加给骨肉同胞的一种政治符号——有抗日名将,更有无数的无声无息的无名氏抗日战士——母亲的爱子,妹妹的兄长,姐姐的未婚夫,幼儿的慈父,少妇的丈夫! 读者或可质疑,不能用虚构的外国小说来对比中国的历史现实.不谈Gone with the Wind 是一部获得专家普遍好评的历史小说,Mitchell 的创作融汇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再睁眼多看一些众所周知的事实. 3 鲁迅有句名诗,我以我血荐轩辕.李敖借用后改成:信手翻尽千古案,我以我血荐蚩尤.李敖之改,是对“成王败寇”的华夏主流传统与社会现实的挑战和叛逆.但这在美国却早已是活生生的现实.我以我血荐蚩尤,难道不正是Gone with the Wind 的绝佳写照?GONE WITH THE WIND 其政治立场可谓反动且颠覆:站在南方立场控诉北军烧杀掳掠,却从未遭遇封禁,一版再版,成为美国民众热爱并为之骄傲的世界名著. 南方的败军之帅李将军(Robert E. Lee),在他率军投降之后,在战后,声望不降,反弥久而历增,不但成为美国军界公认的楷模,而且成为包括北方在内美国全体民众深深爱戴的伟大军人.他之所以广受爱戴,不仅源于他之为“军”,而更源于他之为“人”—— 他有卓越的军事才能,更有一颗高贵善良的心灵.美国有七个州将李将军的生日作为法定假日;全美共有26 所中小学和一所大学以李将军命名;全美有多处李将军的纪念雕塑,其中以亚特兰大郊外的全山浮雕最为著名,游人如织仰首观瞻.在美国的历史伟人中,李将军唯一一人享有The Marble Man 的美誉(直译大理石人,指他坚强和白玉无瑕的品格). 再观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林肯,以其Gettysburg 演说为例,那又是美国历史上公认的最伟大的总统演说,从该演说,值得深思什么是不、是真正的伟大.林肯并非那场纪念 Gettysburg 北方阵亡将士重要集会的主要演说者.主要演说者是另一个著名国务活动家、当时全美首屈一指的演说家、哈佛大学校长Edward Everett.Everett 才华横溢的雄文, 共 13,607 单词,近两个小时的演说,如今已经早已被人遗忘.而林肯 Gettysburg 演说,短而又短,一共 10 句话,272 个单词,却传世而不朽.为何? Gettysburg 是美国南北开战以来最惨烈的一场战役.此战北军伤亡惨重,但决定性击败了李将军率领的南军,成为美国内战中北方的战略转折性胜利.但人们无法想象,在纪念北方阵亡将士的演说中,林肯既没有一言一词歌颂北方的伟大胜利,也没有一言一词批评声讨南方,甚至刻意避免了提及北方,避免使用 union 这个词;林肯毫无“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王者豪情.他的演说只重申“民有、民治、民享”建国理念.林肯认为惟有如此,阵亡将士的生命才不会丧失其意义与价值.此一见识,令历史上众多叱咤风云的政军巨人渺如抔土. 是的,几乎导致美国分裂的南北战争给美国人民留下了深重的伤痛,战争中死亡人数为当年美国总人口的三十分之一.但战后的美国却无战犯,无肃反,更无一兵一卒因“历史问题”而遭清算.北方受降之日林肯亲点受降曲:“我的南方兄弟”.此后林肯不幸为同情南方者刺杀,北方政府亦不曾因此而掀起“镇反”.南部总统戴维斯虽被控叛国罪,战后却被宣布无罪释放,安享晚年活81 岁;副总统斯蒂芬斯战后当选联邦参议员,碑文曰“一心为公”;更不提李将军的声望与日俱增. 王国维先生说,可信者不可爱,可爱者不可信.GONE WITH THE WIND原著我听过五遍,其间也常查证美国内战史.身为中国人,不能不比较这两个大国两个文明的内战,得出一个很不可爱的结论.我不得不承认,不论是虚构的平民媚兰(那也是以美国社会与历史现实为基础的虚构),还是现实里的政军领袖林肯和李将军,都令20 世纪东方大族的那些政治强人,无论他们属于哪个派别,显得那么不堪驻观.只举最受民众爱戴的周恩来,他的亲民和鞠躬尽瘁后无来者.但是,那么多抗日名将成为内战的亡魂或战俘,战后和平降临,作为胜利一方主要领袖,他有过一丝一毫林肯的宽容吗?或者,有过李将军的骨气和白璧无瑕吗?我常常想,如果20 世纪叱咤风云的华人政治领袖,在娴熟的政治军事才能之上,能有一丁点李将军的品格、一丁点林肯的宽容、一丁点媚兰的心肠,那么今天的中华会是什么样? 读者还可继续质疑:不能脱离时代背景评价人,这种对比不公平.为什么不能对比?把强人们放在历史和人性的天平上,就是最公平的对比.至少至少,我们应该睁开眼睛看世界,应当有起码的良知.当我们成年,当我们为父为母为官为师,我们不该一代又一代重复那个悲惨的内战时代的民族局限,继续把那种敌我仇恨的思维灌输给我们的后代——他们应该生活在和平、宽容和友爱之中,应该从小就培养起这样的智慧和勇气:避免内战,而非诉诸内战,消弭仇恨,而非增加仇恨. 伴随我长大的有各种运动,大多不堪回首.能够留下美好记忆的惟有学雷锋运动.但我还是要坦陈雷锋这句名言错了:对待敌人要像严冬那样残酷无情.雷锋是高尚的,但与媚兰、与林肯、与李将军相比,他的高尚有致命缺陷.这或许不是雷锋的错.因为我们所知的雷锋也未必是一个完全真实的雷锋.真实的雷锋或许比宣传中的雷锋更好,或许像媚兰一样美好.可以肯定中国社会中也有媚兰式的平民.所不同者,媚兰一类的人物在美国社会里不难引起共鸣,赢得尊重,聚集知音,在东方社会里则几乎必然带来自我孤立乃至灭门之灾. 撇开重大历史事件就书论人,也容易发现东西方贵族生活中许多有趣的区别.曹雪芹笔下除了半是作者自身的贾宝玉,全书几乎找不到一个略为可敬可爱的贵族男性.这种文化里上流社会男性似乎就是堕落猥琐无耻的同义词.故此曹雪芹得出他的男女观:女人是纯洁之水,男人是污浊之泥.《红楼梦》中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又发展了他的人生观:少女为水,成年妇女与男人同为污浊之泥——在贾宝玉眼中,在曹雪芹笔下,太多的女性一到成年便成为令人厌恶一族.但一部GONE WITH THE WIND 读下来,读者容易发现,即便是那些经常傲慢且愚昧的贵族圈里,女儿可爱,女人可敬,男人无分老少,亦多可爱且可敬. 把这些对比轻轻放下,细看主角郝思嘉16 岁到28 岁的成长.16 岁到28 岁对每一个人都是生命中的黄金旅程,郝思嘉的成长富于传奇令人启迪.她生于安逸富裕,大家闺秀无忧无虑成长到16 岁,却遭逢战争的剧变,霎那间无数种人生逆境厄运泰山压顶而来.失去恋人,失去朋友,失去丈夫,失去母亲,失去所有的财富,父亲神志失常,身为家无男丁的长女,所有的重负都压向她肩头.Mitchell 笔下的郝思嘉在全书众多角色里最自私,但她只因一句承诺,九死一生备历艰辛照料自己憎恶的情敌媚兰.郝思嘉处处现实而冷酷,却12 年如一日地呵护着浪漫的初恋之爱,展现她如梦似幻的另一种气质.她始终如一地苦恋着初恋情人艾希礼,却三次嫁给她所不爱的男人.白瑞德苦苦追求郝思嘉12 年,凡是一个男人能为女人做到的,白瑞德都做到了,可郝思嘉偏偏感受不到他的爱.等到她明白瑞德才是自己的真爱所在,白瑞德已经被她的冷酷拖垮,弃她而去. 书中其他各个角色,无论重笔浓墨,还是速描浅绘,都栩栩如生.艾希礼是君子的楷模,出身军人之世家,更是书香之家,父子俩都反对战争,反对南方分裂,也都预见一旦开战南军必败,但都义无反顾地加入了南军,父亲更白发苍苍战死在沙场.温文儒雅的艾希礼不惧沙场的生死,却认为自己战场上的英雄气概决不是勇气;他不惧监狱的磨难,却无法面对生活琐事,总沉醉在白日梦中.白瑞德则是混蛋的标杆,因丑闻被家族驱逐,一心发战争财,但他既有对爱情的执著,更富见义勇为的骑士品格.他不惜与众人为敌,永远明察并处处戳穿贵族们的虚伪.他极度鄙视贵族们的愚蠢,却又极度敬仰贵族遗孤媚兰独有的极度愚蠢——那种永远看不见他人缺点的愚蠢.媚兰柔弱如水如风,却具有刚强的郝思嘉都不敢想象的勇气,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 Gone with the Wind 给你美的享受,也自然而然地引导你去思索.审美的过程、思索的过程,就是你成长的过程,如果你16 岁了,那么请尽早听读Gone with the Wind,如果你过16 岁了,那么更该立刻听读. 我个人非常喜欢Steven Linda 朗读的版本,书中的角色不论是男女老少黑白主仆,不论个性迥异,经她读出来,角色的音容笑貌跃然而出,那嗓音丰富多变的表现力不可思议,听书的美妙享受,更为单纯的阅读永远无法体验.Mitchell 的写作处处体现女性作家对语言天然娴熟的敏感和把握,成语迭出却从无突兀之感,妙语连珠又流畅自然,经Steven Linda 朗读的经典演绎,更令人赞叹语言之美与嗓音之美融合的鬼斧神工.国人常标榜背诵《新概念英语》为英语硬功夫的泰山之巅,殊不知一部Gone with the Wind 的朗读版,用来学习欣赏英语,用来背诵,才真正是一览众山小的珠穆朗玛. 告诉你一个小诀窍,全书朗读近50 个小时,前5 个小时听起来最难,把这5 个小时硬着头皮坚持听下来,多听几遍,后面的就可以一气呵成一听呵成.每听一遍,都有新的享受、新收获的喜悦. 4 最后强调提醒,万万不可先读中文再听英语原著,那样绝对煞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