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借的书,感觉很好,就复印了几本,给同学们用,这种行为侵权么?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同学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而这本书在书店又暂时买不到,所以其他同学就央求这位同学复印几册,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21:56:52
在图书馆借的书,感觉很好,就复印了几本,给同学们用,这种行为侵权么?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同学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而这本书在书店又暂时买不到,所以其他同学就央求这位同学复印几册,然
在图书馆借的书,感觉很好,就复印了几本,给同学们用,这种行为侵权么?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同学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而这本书在书店又暂时买不到,所以其他同学就央求这位同学复印几册,然后,每位同学一册.
请问各位法律专家,这样的行为侵犯版权法或其他法律(比如知识产权法什么的)吗?
在图书馆借的书,感觉很好,就复印了几本,给同学们用,这种行为侵权么?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同学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而这本书在书店又暂时买不到,所以其他同学就央求这位同学复印几册,然
你们出于自身学习的目的,是非盈利性的行为,而且复印数量较少,也没有侵犯原书作者的署名权.所以你们的行为应该属于“合理使用”,不会违反法律.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 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被使用的对象应为已发表作品;(2)使用的目的应为非营业性的;(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第22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第6条对合理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合理使用应当符合三个要件:即该使用是就具体的特殊情况而言;该特殊情况下的使用没有影响著作权人对于作品的正常使用;该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合理使用的特殊情况,但在具体规定上比较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