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革命后英国皇帝权利的变化情况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09:09:34
光荣革命后英国皇帝权利的变化情况
光荣革命后英国皇帝权利的变化情况
光荣革命后英国皇帝权利的变化情况
光荣革命后,1689年1月,“国民国会”颁布文告,宣布“国王詹姆士二世违背英国宪法背弃了国王与人民的原始契约,他已经自行退位,经决定由威廉夫妇共同执政,同把早已拟好的《权利宣言》和王冠一起呈献给威廉夫妇,暗示这个文件是新国王接受王冠的先决条件,表明威廉和玛丽不是无条件的世袭资格,而是靠有条件的议会拥戴才得以继承王位的.同时还修改了加冕誓词,强调了议会在其中的重要性.
“国民国会”被确认为正式议会时,为限制王权制定了一系列的宪法法案,其中1698年《权利法案》最为重要.尽管它的大部分只是重申了人们公认的”古老权利“:
一、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六、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兵,皆属违法.……
八、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九、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辨论自由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另一重要的法案是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案》.它规定和限制了王位的继承、国王的宗教信仰以及国王对”品行端正“的法官不得随意罢免等.这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
此外,1689年起每年重申一次的《兵变法案》和1694年的《三年法案》也对国王和议会的权力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前者赋予议会以维持军纪的权力,国为只有根据《兵变法案》国王政府才能成立军事法庭,惩办哗变者逃兵,这就巩固了议会刚刚取得的军权.后者规定每三年必须每三年召开一届议会,每届议会的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国王召集、解散议会的随意性受到了限制.
与上述两方面的“革命解决”相比,经常被人们忽视的“财政解决”意义更为重大,因为财政权是其他各项权力的基础,是国王与议会关系中的决定性因素.光荣革命的发动者吸取了“复辟解决”在财政上过分慷慨的历史教训,(因为国王利用这些钱用来发展私人军队,进而控制政权)决心把权力的杠杆握在自己手中.1690年,议会通过几个财政法案,把政府岁入分为国王固定岁入和议会特别拔款两部分,前者供王室、宫庭和政府日常开支所用,后者用于战争及其他非常需要.国王固定岁入由关税、国产税提供,其中一部分允许威廉三世终生享用,另一部分为永久性政府岁入,但关税只准许威廉征收4年.同时,给予国王的固定岁入远少入于当时政府的实际需要.
在1689--1691年间,国王政府平均每年短缺40多万镑.此外,在这笔不敷所需的岁入中,议会还附加了多种额外开支,如议会要求用部分国产税和关税作担保,分别借款25万和50万镑,用于本应由议会特别拔款负责的爱尔兰和对法战争,两笔借款均需从国王未来正常岁入中偿还,这实际上迫使国王卯粮寅用.同时,过去遗留下来的政府欠款用其利息也要从正常岁入中偿还,估计每年要付出20万镑.这样,威廉三世正常岁入只及詹姆士二世时的一半,每年至少缺少60万镑,用当时的廷臣埃特里克的话说,新国王被置于“仅够伙食钱”(at-board-wages)的困地.
总之,从此以后,离开议会的财政支持,国王将寸步难行.“国王靠自己生活”的原则终于成为历史陈迹,“国王靠议会生活”的新时代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