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措施?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6 06:37:02

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
成 品 保 护 措 施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影响质量.这样,不仅会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料,成为永久性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1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落实,由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施工员、施工班组长、各分包队伍负责人共同组成成品保护小组.
成品保护小组在业主或监理单位监督下,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相关的奖罚制度,共同维护已完工程及成品、半成品的质量.
2成品保护措施
2.1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成品保护小组应对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部位列出清单,并制订出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2.成品保护小组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应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顺序施工,先上后下,先湿后干,严格防止流水.地面装修完工后,各工种的高凳架子、台钳等工具原则上不许再进入房间.最后油漆及安装灯具时,梯子要包胶皮,操作人员及其它人员进楼必须穿软底鞋,完一间,锁一间.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证明上道工序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各楼层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结构施工阶段,安排2人巡检;装修安装阶段,每个楼层安排2人检查.各专业队伍必须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
5.成品保护小组每周举行一次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并协调好相互工作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6.加强成品保护教育,质量技术交底必须有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2.2预制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1.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如木门、铝合金窗、经加工成型的钢筋、预埋件、金属配件、装饰材料等,在运入工地现场后,均需妥善予以保护.各种卫生器具要用聚苯板及木板加以覆盖.
2.堆放场地要求
(1)堆放场地地基须平整、洁净、干燥、牢固、排水及通风条件良好、无污染、交通运输方便.
(2)堆放场地分室内场地和露天场地两种.小型而比较贵重的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如木制品、铝制品、金属配件、装饰用成品等宜在室内堆放,金属结构制品、钢筋制品等宜在室外堆放,必要时用帆布或塑料布遮盖.
3.预制成品或半成品的堆放方法和堆放要求
(1) 须根据预制品的种类、规格、型号、使用先后次序等条件,有计划分开堆放,堆放须平直、整齐、下垫枕木或木枋,并设有醒目的标志.
(2)应做好对预制品的防腐、防霉、防污染、防锈蚀等防护措施,叠高堆放的预制品须加设支撑,以防倾覆.
4.预制成品或半成品的运输
成品运输时要做到车厢清洁、干燥、堆放合理、绑扎牢固,装车的长度、高度及宽度须符合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
2.3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成品保护
1.钢筋保护
(1)防止钢筋污染
在浇筑梁板混凝土前用钢筋套管套在每一根竖向主筋上(高度不小于500mm),以防止墙柱钢筋污染(如右图),如有个别污染应及时用棉纱布清理混凝土浆,保证钢筋表面清洁,同时也要防止脱模剂污染.
(2)板筋绑扎时的成品保护
必须架设跳板操作,禁止在板筋上踩踏,禁止碰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安装电管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割和碰动钢筋.绑扎成型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和垃圾清理干净.
(3)支立模板、安装预埋件及浇注混凝土时,不得随意弯曲和拆除钢筋.
(4)梁板钢筋绑扎成型后,作业人员不能在钢筋网上踩踏、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移位或变形.
(5)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钢筋受污染,应及时清洁干净.
2.模板保护
(1)模板支立完毕,应及时将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2)预留孔和预埋件的安设工作应在支模完成之前进行.支模后,不得任意拆除模板或用重锤敲打模板及支顶,门窗框模板严禁用大锤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及棱角.
(3)浇注混凝土时,不得用振动棒或其他物件撬动模板预埋件,以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移位.
(4)在支好顶板模上焊接钢筋(固定线盒)要垫起,并在模板上加垫铁皮或其它阻燃材料;在支好顶板模上进行预埋管打弯走线时不得直接以模板为支点,须用木方作垫进行.
(5)模板安装后,须仔细检查校正 ,并派专人值班保护.
(6)模板拆除后,立即对模板的板面及缝隙进行全面彻底清理,保证下次使用不出现粘模现象.模板使用后要进行维修清理,如模板清理、变形的校正、模板配件的更换等.
3.混凝土成品保护
(1)混凝土浇注完毕,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多余混凝土清理干净,并覆盖养护.雨天浇注混凝土时,应按雨期施工要求遮盖,使混凝土免遭雨水冲刷.
(2)混凝土结硬之前,不得踩踏混凝土表面.并按要求洒水养护混凝土至少7天.
(3)在楼板上堆放周转材料和装饰材料时应均匀且限量轻放.不得集中超量堆放,以免损害或破坏混凝土楼板.
(4)建筑用油漆、涂料等物质,应用桶盛装.施工操作之前,应将操作面上的混凝土表面覆盖,免其外泄污染混凝土表面.
(5)不得在混凝土成品上随意开槽打洞.不得用重锤锤击混凝土.
(6)须在混凝土表面上安设临时施工设备时,应在安设位置铺放垫板,并应作好覆盖措施,以防油漆污染混凝土.
(7)楼梯踏步可采用废旧的木模板保护,墙体及柱阳角用胶带纸粘贴PVC板做护角保护(如下图)

2.4砌体成品保护
1.水电管路铁件及门窗框预埋件应在砌体砌筑过程中留设.砌体完工后,不得随意在砌体上开槽打洞,或用重锤锤击.
2.砌体砌筑完毕,应及时进行保护,使其免遭碰撞受损.
3.雨天砌筑砌体,应按要求覆盖保护.
4.用于门洞上方的临时模板及支撑,应在砌体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才能拆除.
2.5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
1.一般规定
(1)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等,每一个装饰成品成活后,均应按规定清理干净,及时进行装饰成品保护.
(2)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3)晴天应开启门窗,以保持空气流通.风雨天气应关闭门窗,以防装饰成品受风雨侵袭受损害,或产生霉变.
2.地面成品保护
(1)地面铺设水磨石地面或块料面层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及时设置防护栏杆进行保护,直到成品强度达到规定后,才能拆除.
(2)地面铺设后,应做好防雨淋的保护措施.
(3)地面铺设后,不允许在其上面堆放带棱角的材料或易污染楼地面的材料.
(4)地面铺设后,若下一道工序进场施工,须事先对楼地面铺塑料布,以防污染或损坏已完工的楼地面成品.
3.门窗成品的保护
(1)木门及门框等木制品放置在干燥的地方,下部用木方垫起,上部用塑料布覆盖,以防止木材受潮变形.
(2)木门框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
(3)木樘子的保护方法:按照常规施工,从立樘至油漆,有一段较长时间,因为室内还有大量湿作业未完成,这段时间木樘子极有可能损坏或污染,所以樘子安装后,必须采取保护措施.樘子保护对象是竖挺,见下图.

(4)木门油漆施工前应对五金用纸胶带进行保护,门锁用塑料布捆绑保护.
(5)门窗框安装后,包裹门窗框的塑料保护膜要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6)搭设或拆除施工脚手工艺架时,不得碰撞或挤压门窗.
(7)涂刷油漆等涂料之前,应事先对门窗进行复盖,以防其遭受油漆污染.
(8)不得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打钉或挂重物.
4.一般抹灰成品保护
(1)小车或搬运物料时,不得碰撞墙角、门框等.压尺等工具不要靠在刚完成抹灰的墙面上.
(2)保护好墙上已安装的配件、电线槽盒等室内设施,对被砂浆粘上、污染的要及时清刷干净,特别是粘在门窗框上的砂浆要及时清理干净.
(3)抹灰层凝结硬化前防止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
(4)保护好地漏、粪管等处不被堵塞.
(5)搭铺平桥板不得直接压在门窗框上,应在适当位置垫放木方(板)将平桥板架离门窗框.
(6)搬运料具时要注意不要碰撞已完成的设备、管线、埋件及门窗框和已完成粉刷饰面的墙柱面.
(7)砂浆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装在固定容器中,运输前将容器边沿擦洗干净,不得溢洒.
(8)严禁在地面上拌制砂浆及直接在地面上堆放砂浆.
5.涂料工程成品保护
(1)墙面刮腻子滚刷涂料过程中,用纸胶带、旧报纸、塑料布对消防箱、配电箱、开关、插座进行粘贴遮盖保护.
(2)对已完成地面,在地面铺塑料布,以防涂料污染地面.
(3)油漆施工前将地面清理干净,各种五金管件做好保护.油漆未干前,应设专人看护防止触摸.
2.6防水成品保护
1.屋面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屋面的杂物,做到屋面干净,排水通畅.
2.不得在防水面上堆放材料和机具.
3.不得在屋面上敲打,或在屋面上用火.
4.如需要在屋面上进行施工作业,应事先铺设铁皮或木板覆盖屋面,以免屋面受到污染或损害.
5.不得穿钉鞋在防水层上行走.
2.7水电安装成品保护
1.预留预埋管或预埋件时,应及时作出标记,以备水电安装时便于查找.
2.混凝土浇注时,应避免振动棒接触预埋件或预埋管,以免其发生位移.
3.箱盒在拆模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刷好防锈漆,盖好临时盖板.
4.开关、线槽、灯具等安装后,应采用封闭膜,封闭罩进行保护.
5.管道安装完毕后,应防止管道被其它专业施工破坏.如安装给水管道接卫生器具甩口加以临时固定,不被土建专业后砌墙或抹灰破坏甩口正确性,如下图.

6.明装U-PVC管安装完毕后立即加以保护,如用塑料布缠裹,以免其它专业施工污染.
7.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所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掉入堵塞管道,严禁利用塑料管作为脚手架的支点,吊顶的吊点等.
8.管道接口粘接后外溢粘接剂应及时清理干净.
9.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以免水、汽、油、灰等侵入.
2.8交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1.在装饰和安装工程分层完成后,应组织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成品保护.
2.工程成品保护人员应按质量保证计划中的成品保护职责与方法,执行成品保护工作,直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3.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之前,任何人不得在工程成品内使用楼房内的任何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