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职明朝负责破案 刑事案件的官职 是不是 理问 提邢按察使司等啊?高级的不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18:56:05

明朝官职明朝负责破案 刑事案件的官职 是不是 理问 提邢按察使司等啊?高级的不算
明朝官职
明朝负责破案 刑事案件的官职 是不是 理问 提邢按察使司等啊?高级的不算

明朝官职明朝负责破案 刑事案件的官职 是不是 理问 提邢按察使司等啊?高级的不算
、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另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地方上
明朝罢元朝行省制级官制改十三行省为十三布政使司
(南北两京除外)
9布政使司
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无定员(从四品.参政、参议因事而添设,各省不等).经历司,经历1人(从六品),都事1人(从七品).照磨所,照磨1人(从八品)、检校1人(正九品).理问所,理问1人(从六品)、副理问1人(从七品)、提控案牍1人.司狱司,司狱1人(从九品),库大使1人(从九品),副使1人、仓大使1人(从九品)、副使1人.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大使1人(从九品)、副使1人.
10按察使司
相当于现在的公检法部门.十三道肃政按察司,每司设按察使1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无定员(正五品).经历司,设经历1人(正七品),知事1人(正八品).照磨所,照磨1人(正九品)、检校1人(从九品).司狱司,司狱1人(从九品).
布政使属下的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的有督粮道,督册道、各处分守道.按察使下之副使、佥事分司诸道则有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各处分巡道.两直隶无布、按两司,故北直隶各道寄衔于山东、山西;南直隶各道寄衔于山东、浙江、江西、湖广.至清代北直隶成立直隶一省,南直隶成立江苏、安徽二省,均设布、按两司,省制就比较合理而完整了.
11州府县
明代初年,改诸路为府.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分天下府为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后来一律定为正四品.全国之府共有159个.每府设知府一人,同知(正五品)、通判无定员(正六品),推官一人(洪武三年始设,正七品).下属有经历司,设经历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照磨所,设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司狱司,设司狱一人.《明史·职官志四》说:“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每三岁,察属吏之贤否,上下其考,以达于省,上吏部”.同知、通判分掌军纪、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推官理刑名,赞计典.经历、照磨,检校,受发上下有关文书,磨勘六房宗卷.
有二种,即属州和直隶州.属州的待遇与县同等,直隶州的待遇与府同等,但品秩相同.据《大政记》载,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八月,“诏州民户不满三千者皆改为县,凡三十七州.”此外,全国尚有234个州.每州设知州一人(从五品),掌一州之政令,同知(从六品),判官无定员(从七品),视其州事之繁简以供其职.凡面积不到30平方里的州,又无属县,不设同知、判官.有属县的,不设同知而置判官.州之属吏还有吏目一人(从九品
吴元年定天下县为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后来全部改为正七品.明代分全国县共1,171个.每县设知县一人,掌一县之政.知县之下有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分掌娘马、巡捕之事.其属吏还有典史一人,管文书收发.若无县丞,或无主簿,则分领丞簿之职.
12督抚
明中央又派遣监察御史或部院大臣出任总督、巡抚、巡按各差,以驾凌于三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二》说:

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历、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
巡抚”之名即起于明代,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辛未,太祖令皇太子(即懿文太子)巡抚陕西地方,巡抚之名,始见于此.”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遣尚书蹇义等26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此后,逐渐派一些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去巡抚各处的边境腹地,办完事情就回朝廷复命.这样的官员,当时称为“巡抚”,或名“镇守”.巡抚兼军务的加提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或参赞,所辖多而事务重者加总督.以尚书、侍郎任总督军务的,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由于总兵、宦官也可称为“镇守”,容易造成混乱,所以后来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就一律称为“巡抚”,以与“镇守”相区别.此外,明代还

派监察御史巡视各省,以资监察,称为“巡按”.“巡抚”、“巡按”略有不同,但这些都是明代才设置的差务.由于这些官职是临时性的,所以各处名称都不同.比较经常设置的,有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1员,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1员,总督陕西三边军务1员,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带管盐法兼巡抚广东地方一员,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1员,巡抚顺天等府地方兼整饬蓟州等处边备1员,巡抚保定等府提督紫荆等关兼管河道1员,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1员.巡抚偏沅地方赞理军务1员,抚治郧阳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1员.这些官员设置都是以边防或镇压人民为主要任务的.日久之后,便变成定制,到清代才将督抚看作一省的最高长官.总督在明代有称总制的,所以清代一般还称总督为制台.而督抚仍用钦差官的体制,不给印绶而给关防,称部堂、部院,而不单称总督,巡抚.
13都指挥使司
相当于现在的军区 ,省军区之类的.此司官名为军制.各时期各地方都有很大差别,此处限于篇幅不再多说.布政司,按察司,指挥司合称上面提到过的三司.
我在此只能为你说个大概.欲知详情,请看《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