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8 12:42:56

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对世界各国宪法与宪政理论和实践的考察表明,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在法国启蒙思想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根据契约协议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因此,国家的主人不是君主,而是人民,治理者只是受人民委托,因而主权只能属于人民.如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日本1946年宪法规定,“兹宣布主权属于国民”;意大利现行宪法规定,“主权属于人民,由人民在宪法所规定的形式和范围内实现之”,等等.但这些形式上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广大人民群众已经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了.
二、基本人权原则
由于资本主义宪法所体现的基本人权原则以资产阶级所有权为核心,因而虽然其宪法规范往往以公民普遍享有人权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它的特点在于以人权的普遍性掩盖人权的阶级性;社会主义宪法则在具体规范中,公开限制少数敌对分子的部分人权,其特点在于以人权的阶级性谋求人权的普遍性.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后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虽然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宪法并未直接合作“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人权的确认.如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等,就是基本人权的主要内容.
三、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是指统治阶级按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使法治原则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使法治原则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如果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是体现资本特权的法治,那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则是以消灭特权为目的法治.
四、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力制约之所以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取决于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宪法的基本内容.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均以不同形式确认了分权原则.从资本主义各国政治实践看,分权原则对于确立和巩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美国总统尼克松被迫辞职,虽然是资产阶级垄断集团相互倾轧的结果,但分权原则不能不说也是一个重要环节.随着资本主义国家行政权的日益扩大和立法权的日益缩小,分权、制衡原则也正在日益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