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矛盾原理的认识200字以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01:00:49

对马克思矛盾原理的认识200字以上
对马克思矛盾原理的认识
200字以上

对马克思矛盾原理的认识200字以上
马克思矛盾原理,是辩证法思想的核心.
是否承认矛盾的存在以及矛盾在联系和发展中的根本因素,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
矛盾的含义即对立统一.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
统一性,又叫做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两个方面互相依存,不能分离;共存于一个统一体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对立性,又叫做抗争性、对抗性.是指矛盾双方不断对抗,此消彼长的关系.
矛盾具有普遍性、多样性、不平衡性等性质.
1、普遍性,即任何事物内部以及各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任何时间阶段都存在矛盾,概括而言,就是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2、多样性,主要是指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区别和联系.
内部矛盾就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部矛盾就是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能加速或者延缓事物发展进程.需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但是有些特殊场合或阶段,外因也能起十分重要的作用,接近决定性的作用.
3、不平衡性,主要是指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与联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和联系.
主次矛盾,是指复杂事物发展过程当中,起决定以及支配作用的矛盾是主要矛盾.
矛盾的主次方面,又叫做主流和支流.是指矛盾内部,起支配作用,决定事物性质的一个方面叫做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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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共性和特性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共性即矛盾普遍性.
特性即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有特殊性,不同矛盾之间有特殊性,矛盾的两个方面有特殊性,同一个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特殊性.
共性寓于特性之中,由特性表达出来.二者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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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
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敢于承认矛盾,直面矛盾,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即坚持两分法.
矛盾的特殊性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不平衡性要求坚持重点论,即坚持抓主流抓主要矛盾,但同时也要统筹次要矛盾和支流.
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重点论和两分法以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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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原理还解释和构成了否定之否定原理.有兴趣可以去探究一下,因为它关系到事物发展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

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一词在汉语中最早见于《韩非子》 ,指逻辑上的不一致 。“ 矛盾”一词拉丁语的contradictio ,也指逻辑上的不一致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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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一词在汉语中最早见于《韩非子》 ,指逻辑上的不一致 。“ 矛盾”一词拉丁语的contradictio ,也指逻辑上的不一致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还必须注意:首先,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再次,不能把哲学上讲辩证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学习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于我们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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