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到清, 中央到地方监察机制发生了怎样的演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9 00:08:32
从秦到清, 中央到地方监察机制发生了怎样的演变?
从秦到清, 中央到地方监察机制发生了怎样的演变?
从秦到清, 中央到地方监察机制发生了怎样的演变?
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创建了相对独立的监察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一级的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地方的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的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
魏晋南北朝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
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
宋代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
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