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法》杂费指的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08:35:29

《九年义务教育法》杂费指的是什么?
《九年义务教育法》杂费指的是什么?

《九年义务教育法》杂费指的是什么?
学杂费包括学费与杂费,合称学杂费.
学杂费指学费,以及学校其他的一些管理费用.由财务管理部门统一收取并打印票据.杂费包括选课费、教材费、课本资料费、住宿费、水电费、服装费等各项代收费,以及证件工本费、重修费、补考费、学籍异动费、毕业电子注册费等.
学费、杂费是否有本质的区别,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我国《义务教育法》似乎是把学费和杂费区分开来的.如《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学费”与“杂费”如果无本质区别,这两个法律规定则存在自相矛盾的可能.实践证明,杂费的收取成为义务教育管理中最无章可循、最不规范的收费行为,成为滥收费、乱收费的主要领域,极大地损害了义务教育的社会形象.但是,在国家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杂费却支撑着广大中小学的运转,特别在农村中小学,杂费已成为它们主要或唯一的公用经费来源.
在一些中小学,学费和杂费是不分的,甚至表述上就是“学杂费”,是一个概念,而不是把学费和杂费分开使用.以“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为例,该文件有这样的表述:“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可见,该文件也没有对义务教育的学费与杂费做一清楚的区分.
杂费在我国学校财政投入活动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概念,从成本分担的角度看,杂费属于义务教育成本的家庭分担部分.关于什么是杂费,什么是学费?没有对其权威性的区别与解释,但杂费已成为中小学收费中约定俗成的概念,其含义应是“维持学校教学活动开支的多种复杂项目的费用”.那么什么是学费呢,字面意思应不难理解,就是指学生接受学习服务应付的费用.从二者字面意义上理解,学费与杂费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维持学校运转为学生提供学习服务的花费.
从国家对《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解释可以看出,收取杂费实际上是国家不得已而为之.在《义务教育法》颁布不久,国务院转发了原国家教委等四部委《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该规定中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免收杂费.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要向家长作好解释工作,并在当地财政状况许可时,免收杂费.”可见,国家也认为收取义务教育杂费并不合适,所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不收”,收的地方需要“作好解释工作”.这说明,政府收取义务教育杂费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当时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来实施义务教育.
2006年9月1日,修订后颁行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在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经过两年的过渡,到2008年基本实现免费的义务教育.
这是一大进步,尽管这个进步来得很迟.免除学费和杂费是实施义务教育的最基本的保障.没有免费的强制是缺乏充足理由的强制,没有免费的教育就难以保证义务教育的真正实施,也就难以普及到每一个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