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人住店,每人10元钱,三人一共拿出30元钱付了房费!但当店老板知道后,说现在店内搞活动,三人一共25元钱就够了!又拿出5元钱给服务员,让其还给客人!服务员自己藏起了2元之后,到客人房间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6 09:53:15
有三人住店,每人10元钱,三人一共拿出30元钱付了房费!但当店老板知道后,说现在店内搞活动,三人一共25元钱就够了!又拿出5元钱给服务员,让其还给客人!服务员自己藏起了2元之后,到客人房间
有三人住店,每人10元钱,三人一共拿出30元钱付了房费!但当店老板知道后,说现在店内搞活动,三人一共25元钱就够了!又拿出5元钱给服务员,让其还给客人!服务员自己藏起了2元之后,到客人房间归还给三位客人,每人1元钱!
客人实际每人付了9元钱,共计27元!
服务员藏了2元钱!
27(客人)+2(服务生)=29元钱
30元-29元=1元
问:那一元钱最后在谁那里?
有三人住店,每人10元钱,三人一共拿出30元钱付了房费!但当店老板知道后,说现在店内搞活动,三人一共25元钱就够了!又拿出5元钱给服务员,让其还给客人!服务员自己藏起了2元之后,到客人房间
这个问题之所以产生矛盾是在于这个等式:27(客人)+2(服务生)=29元钱 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重新整理思路,从30元开始.10+10+10=30
然后是退钱:25(房费)+3(客人)+2(服务生)=30
对于客人来说:9+9+9=27 客人一共出了27元
这个27元去了哪里? 25(房费)+2(服务生)=27
由此看,所有等式成立,没有少钱.
27+2=29 之所以没有意义,是因为2(服务生)是包含在 27(客人)中的.
哈哈 ,你考虑方向错了。
从老板考虑, 老板收了25元。
而客人付了30-3=27元。
所以客人多付了2元,2元在哪呢? 在服务员那了。
应该是27-2才对啊
客人实际所支付的费用应该是老板实收的加上服务员留下的钱总和.客人实际只支付了27元,显然等于25加上2元.会发生有一元钱不见了,是因为它把客人原付的钱和实际所付的钱混淆了,只在客人和服务员身上转,忘记了老板收钱的过程,没有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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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实际所支付的费用应该是老板实收的加上服务员留下的钱总和.客人实际只支付了27元,显然等于25加上2元.会发生有一元钱不见了,是因为它把客人原付的钱和实际所付的钱混淆了,只在客人和服务员身上转,忘记了老板收钱的过程,没有区分清楚.
收起
服务员藏的2元含在27块里。。。
25(餐费)+2(服务员消费)+3(找零)=30
服务生的2块是付出的 不是老板还的
也就是说 2块是27块里的
晕!27你是怎么算出来!25+3=28!
你应该算钱是从哪里出来又到了哪里去。这样一来,钱就是从客人哪里出来,一共是三九二十七元,而最后到了老板和员工的口袋里,一共是25+2元,还是二十七元,这样就对了。
你那种公式属于诡辩,不是从根本上讨论问题。
晕死,既然每人都退回了1元,那也就是说三个人实际一共只交了3*9=27元,老板那25元,服务员藏了2元,25+2=27有什么不对吗? 当每人退还1元时,那个30就以经不存在了,怎么还能用原先的30来减,完全是钻牛角尖的人想出的傻问题
被忽悠了都不知道那27元己经中己经包含服务员的2元,所以(27+2)没意义!
什么啊,三人25元,然后每人人1元,三人就是28元,再加服务员的2元就是30元了
肯定是客人实际每人付了9元钱有问题。
我觉得每人实际布是给9元,老板收的是25元,每人给的是25/3元吧
客人拿的27元里面有服务生偷拿的2元钱啊,所以不能再加上2元了,而是应该加上3元退回的钱。才是30
会计学专业里的“会计恒等式”,问题没有实际意义:不同类的资产不能加减。
如同老母鸡和大象结婚,为什么不能生下河马呢??楼主解释一下原因
你这是被题目误导了。其实是这样一回事:
27(客人)- 2(服务生)= 25元钱(老板收入)
或者是:25(老板收到)+3(找回客人)+2(服务生)= 30
这样是不是就对了?那服务生的2块钱本来就是客人出的27块里面的。你再加到27元外面去当然不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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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被题目误导了。其实是这样一回事:
27(客人)- 2(服务生)= 25元钱(老板收入)
或者是:25(老板收到)+3(找回客人)+2(服务生)= 30
这样是不是就对了?那服务生的2块钱本来就是客人出的27块里面的。你再加到27元外面去当然不对啦。
收起
客人:30-3=27
25(老板)+2(服务员)=27
27(付出的)+3(留下的)=30元
★★事实是这样的,27元己经中己经包含服务员的2元。呵呵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找五个人就这样演示一下,你就知道了27+2是没有意义和道理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实这一类题都是在绕着乱说,来纠缠我们的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