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农村体制改革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04:30:35
怎样理解农村体制改革
怎样理解农村体制改革
怎样理解农村体制改革
第一,《决定》厘清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决定》明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无疑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其意义主要有三.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允许搞私有化,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这是农村土地改革的底线和基本原则.二是在明确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基础上,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三是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这将使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的权能更加完整和充分.
第二,《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取向.《决定》围绕三类不同性质的农村土地,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对于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要在坚持保护耕地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对于农村宅基地,明确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这对当前各地探索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回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决定》突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决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突破,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就是要探索并解决如何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因此,它是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城乡居民财产权利平等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和财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更是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重大举措.
第四,《决定》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系列举措.《决定》以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主线提出了改革任务和措施.如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
二
近年来,湖北一手抓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一手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激发生产要素活力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改革探索,进一步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占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1.6%,土地流转后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占流转面积的62.1%,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超过9.5万个.一些影响较大、具有代表性的经营模式日渐成熟.
以“福娃”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带动型.监利福娃集团是我省首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要从事稻谷深加工.福娃集团与监利县23个乡镇签订了120万亩优质水稻订单,流转6万亩土地建设有机稻基地,实行连片生产、规范种植,并以均价高于市场价格收购.福娃集团每年可加工转化粮食149.5万吨,带动监利县及周边地区水稻种植户增收超过3.2亿元,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同时,“福娃”还为农民提供了多元化的增收渠道,6万亩基地的土地流转每年每亩支付农民租金680元,进入工厂或基地上班的农民,一年可收入3万元.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保护了农民切身利益,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产业支撑.
以“春晖”为代表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湖北春晖集团与孝感市三汊镇龙岗村等4个村共同创办了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民以机动地经营权、承包地经营权折资入股,春晖集团以农机具折资入股.经过3年的发展,合作社流转土地已由成立之初的6000多亩,扩大到目前的12万亩,并形成了长期性租赁、股份制合作、季节性流转等三种具体方式.春晖集团在土地流转中,大胆创新利润分配方式,入股农民可得到入股土地保底租金、盈余按股分红和在合作社的务工收入.在流转土地后,大力实施农田整治,建设大型智能化温室育秧工厂、农业信息化平台,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业,构建起粮食科技产业链.“春晖”兼顾合作制与股份制的特点,既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收益权,也实现了土地要素的优化利用,使农业产业链上的更多收益留在了农村、留给了农民.
以“华丰”为代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现有社员232人,农机装备380台(套),固定资产总额1.2亿元.社员通过带机入社、带地入社、带资入社,全部折资进行股份量化,社员工资报酬另算.合作社通过以“全托”、“半托”和“部分托”等形式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托管内容既有生产经营全程托管、也有某个环节的托管,由农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菜单式选择.目前,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面积6.5万亩,横跨天门市及周边6个县市,机械作业涵盖耕整、育秧、收获等10多项,机械作业面积达到80万亩(次),社员人均收入达到8万元.华丰农机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村土地家庭经营制度、又不大面积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实现了规模经营,利用农业专业化服务替代了农户传统的分散生产,为新形势下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样板.
以“侯安杰”为代表的家庭农场型.大冶市农民侯安杰曾是全国最大种粮大户,从本世纪初开始规模化种田,目前种植面积仍保持在2000多亩,购置各类农机具100多台套,还成立专业合作社实行机械化种植.近年来,以侯安杰为代表的家庭农场发展十分迅速,经营耕地总面积占全省耕地比重的4.9%,经营规模超过500亩以上的有700多个,家庭农场年均收入22.6万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2万元.这种模式适应了规模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提升了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以“峥嵘”为代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京山县永兴镇大学生刘若峥联合5个种粮大户共同发起组建的,成立5年来,已吸引当地210余户农民入社,拥有收割机、播种机、插秧机等农机具275台套,经营耕地面积14987亩,成为“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合作社通过把分散的农户聚集起来,能更好地发挥种田效益,通过批量向市场提供粮食,争取到更多的市场话语权,农户每亩可增收50余元.现在,我省广大农村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回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带领乡亲们科学种田和发展致富,更带来了经营理念、管理手段和生产方式的全新变化,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三
认真总结经验,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牵一发动全身,需要试点先行,需要多措并举,绝不能大轰大嗡.
要完善推广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经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公开、公正、规范运行.2009年4月武汉农交所正式成立以来,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三权分离”,创造性地探索了“交易—鉴证—抵押”的农村产权交易“武汉模式”,有力推动了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交易,激发了农村各种生产要素活力.目前,已进行了农村产权交易1470宗,交易金额90多亿元,流转土地92.9万亩,抵押融资9.7亿元,在全国同行业中,交易品种最多、交易量最大、服务链条最长、抵押贷款额最高.下一步要大力推进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建设,以武汉农交所为龙头,打造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实践.
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工作,更好落实中央政策赋予的农民权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扩大了土地的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仅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而且赋予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权能.因此,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在确权的基础上,给农民颁发具有更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为保护农民的利益、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夯实基础.要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探索,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坚持土地综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目前主要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虽然有土地综合规划,但严格落实不够;二是有的地方出于加快发展的考虑,忽视并放松了用途管制,将一部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切实加大土地综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力度,既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又避免出现建设用地粗放和过多“非农化”、“非粮化”.要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合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始终坚持把造福农民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实现城镇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头连着农民核心利益,一头连着工业和城镇建设.要紧紧抓住机遇和有利时机,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一方面推进农业人口城镇化,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另一方面,要加快调整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现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