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曾经与日本达成龌龊的秘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8 07:47:46

孙中山曾经与日本达成龌龊的秘密?
孙中山曾经与日本达成龌龊的秘密?

孙中山曾经与日本达成龌龊的秘密?
是有这么一回事.
其实孙当上“临时大总统”就没准备让出这个宝座.就任次日即令议和代表伍廷芳必须每日向他汇报.“他多次指出:‘民军如不得已,仍将续行开战’;‘北伐之举,有进无退’;‘和议无论如何,北伐断不可懈’”(《影响近代中日关系的若干人物》,社会科学院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P254).为了“北伐”,孙急需巨款以充军费,各种手法都未能奏效之后,2月3日,孙中山与胡汉民约见日本政界、财界联络人森恪求援.森恪提出将满洲“完全委托给日本之势力”,以换取日本财政援助.孙中山表示:“余等希望将满洲委托给日本,而日本给革命以援助.”不惜出卖满洲,换取日本在阴历年底前支付1500万元,以供其打败袁世凯.森恪随即起草电文,经孙、胡修改后发回日本,写明孙中山同意“满洲之事如有意实行,在4日之内,汇一千万元并电告,则可与袁中止和议.”(同上书,P257)然而,日本受六国列强集体外交制约,非但不肯,反而要求与袁和议成功.孙中山大为恼火.其实,此前孙已经“通过不同渠道向日本方面借款,大的共有三次.(1)苏路借款.由苏路公司出面,与日本大仓洋行洽谈,于1912年1月27日正式签约.共借300万元,年利8厘,以公司所有动产、不动产以及铁路营业权为担保.所借300万元,50万交江苏都督府,其余转借给南京临时政府.(2)招商局借款.以该局全部财产作抵押,借款1000万两,全部用作军事费用.1912年2月6日,孙中山、黄兴在南京与日本邮船公司上海支店长伊东草签借款合同,日本邮船公司先付100万两.该公司所付100万两,实际由日本政府提供.(3)汉冶萍借款.是三次中最大的一笔.南京临时政府责令汉冶萍公司总经理盛宣怀与日本三井洋行洽谈.属‘合办’,即将汉冶萍公司股本定为3000万元,中日合办,因该公司前已借日款1000万元,此次日方仅提供500万元.1912年1月26、29日,南京临时政府与盛宣怀分别在南京与神户,与日本三井洋行及正金财团签订‘合办’草约.”(同上书,P255)这三起大额借款均严重损毁中国国家主权,只要对比后来“二十一条”相应条款即可知其“卖国条约”性质.因德、美、英诸国干涉,以及舆论强烈反对,除第一项之外,其余两项均未能得逞.

没听说过,倒是袁世凯和日本有龌龊的协议,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
①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②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④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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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说过,倒是袁世凯和日本有龌龊的协议,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
①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②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④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⑤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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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国家分裂,就给了外国势力插手的机会。
比较钦佩民国时期的新疆执政官金树仁。当年部分下级军官哗变,迫使金树仁逃离迪化(乌鲁木齐)。当时苏联军方和部分拥金派希望武力支持金树仁,金树仁发电报告知他们,“内部矛盾,不让外人渔利”,“我不能图一时之快,遗万世之讥。诸君应以地方为重,勿以我为念,黄台之瓜,不堪再摘,望各严束队伍,和衷共济,以固边防,而维地方”并把政权移交给盛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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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国家分裂,就给了外国势力插手的机会。
比较钦佩民国时期的新疆执政官金树仁。当年部分下级军官哗变,迫使金树仁逃离迪化(乌鲁木齐)。当时苏联军方和部分拥金派希望武力支持金树仁,金树仁发电报告知他们,“内部矛盾,不让外人渔利”,“我不能图一时之快,遗万世之讥。诸君应以地方为重,勿以我为念,黄台之瓜,不堪再摘,望各严束队伍,和衷共济,以固边防,而维地方”并把政权移交给盛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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